明星果然就是明星,這番話一出口,強國博客的首頁上立刻堆起了山一般的叫好歌頌之聲。在這宏大的交響曲中,認為仇和書記揭穿了高房價與腐敗內在聯系,認為仇和書記是個明白人的音符格外響亮。可是筆者就像那接受黃藥師樂功測試的郭靖一樣,總是沒辦法搞懂大家所說的仇和書記的明白樂理,只能糊里糊涂敲擊出一些不合拍的鼓點來。
首先對于仇和書記“錢都到了老板的包里”的說法,筆者和許多大致了解房價構成要素的公眾恐怕都不會同意。地價固然是房價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絕非主體部分,能夠從高房價中獲得巨大利益的,絕非只有老板,政府把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難道就純粹只為老板作嫁衣?打死我我也不信。同時政府從高房價中獲得的利益絕非只有地價,相關的稅費等其他收入也是房價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難道還是什么繼續潛伏著的秘密么?
然后仇和書記又說“這就是巨大的貪污腐敗!”,這讓大家對于貪污和受賄還能夠分清的公眾也要糊涂。“錢都到了老板的包里”恐怕不能說是貪污,因為那些能夠把領導當棋子的老板恐怕絕大多數都并非國家公職人員,根本就沒有“貪污”的資格;同時人家通過高價獲得的暴利是經營所得,不能當成贓款——在形式上至少要比官員的147萬“違紀所得”合法正當些。
仇和書記的又一個“為什么?”也是要讓人想問個“為什么”的,因為他說“錢都到了老板的包里”是“巨大的貪污腐敗”就是“因為部分官員當了老板的保護神”,這其中的邏輯聯系也許是倒裝得太厲害了些,很有些讓人丈二金剛的味道。“部分官員當了老板的保護神”,所以是“巨大的貪污腐敗”,再因此“錢都到了老板的包里”,好像這部分官員就根本沒有為政府的財政收入做過貢獻,完全把房地產都拿來供老板們吸血,房價這座大山的壘成與政府就完全沒有關系似的。哄誰呢?
政府以房地產為支柱產業之一并且從高房價中獲取可觀的財政收入用于各種各樣的開支(比如“三公“空餉風吹立交橋之類),這是全國人民非常清楚的事情,這也是做出愚公移山狀卻山仍加增難以搬動的根本原因,又豈是“部分官員當了老板的保護神”能夠形成的。那么仇和書記對于這個要害是否清楚呢?假如從他前面的話來看,他好似乎也許確實不清楚;但如果我們聯系他下邊這些話來理解,恐怕就不會懷疑仇和書記的洞察力了:
仇和表示,今后凡是被改的土地,要交變更費,區里要認真地去追查、統計,這個補交的變更費用會返還到區。
原先土地用途被變更前,那筆應收未收的“變更費”確實成了開發商老板們節約的成本或者說增大的利潤,但在變更之后呢?“這個補交的變更費用會返還到區”,而這正是促使“區里要認真地去追查、統計”的分配政策。在開發商老板補交了變更費用之后,老百姓面對的房價是會降還是升?區政府的財政收入是會增還是減?其中的利益關系不是一目了然嗎!這個賬與高房價的關系,大家恐怕還是不會犯糊涂的。
所以筆者并不想為仇和書記這番話叫好,因為仇和書記的這明白,確實是讓筆者越來越糊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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