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薄熙來組織打黑行動以來,以官商勾結為特點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相繼垮臺,往昔滿頭光環、不可一世的“黑老大”們魚貫入網,等待他們的必將是正義的審判。籠罩在重慶的黑霧陸續散去了,重慶的天藍了!對此,百姓們無不額手相慶。然而,這一順應民意的正義之舉卻遭到了許多學者、專家、律師們的輿論圍剿。這些“學界泰斗”、“法律精英”、“大牌律師”們借著李莊案一哄而上,打著“程序正義”、“維護法制”的旗號召開研討會、搞電視專訪、寫大塊兒文章,一路指責薄熙來踐踏了法制,譏諷其在搞運動,搞第二次文化大革命,在故意制造冤、假、錯案。
究竟是薄熙來錯了,還是“學界泰斗”、“法律精英”、“大牌律師”們錯了?
其實,弄清這一點相當容易,解決以下三個問題就足夠了。
第一,重慶乃至中國是否存在黑社會性質組織;
第二,該不該打黑;
第三,如何正確打黑。
對于前兩個問題,“學界泰斗”、“法律精英”、“大牌律師”們與薄熙來應該不會存在分歧。1997年修訂刑法時把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寫進了刑法,據考證是某位“學界泰斗”根據社會實際情況提出的建議,且得到了“法律精英”們的一致認同。如果否認重慶乃至中國存在黑社會性質組織,不僅與他們過去的觀點相矛盾,也的確背離了中國的社會治安現狀。那么,既然存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當然得予以打擊。否則,按照“泰斗”、“精英”、“專家”、“博導兒”們的時興話語來說,在理論以及邏輯上就難以自洽了。
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正確打黑了,解決了這一問題,“學界泰斗”、“法律精英”、“大牌律師”們與薄熙來之間的的分歧也就迎刃而解了。
那么,究竟怎樣正確打黑呢?
這個問題似乎被“學界泰斗”、“法律精英”、“大牌律師”們嚴重忽略了!他們在網絡、報紙上連篇累牘地寫文章,在電視機前滔滔不絕地講理論,說得雖然高深莫測、玄而又玄,其實都是對重慶打黑行動的否定!程序不正義呀,踐踏法制呀,制造冤、假、錯案呀,百姓要遭殃呀,不一而足。但是,從未有人從重慶乃至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闡述一下究竟怎樣才能做到正確打黑,哪怕僅僅是在“理論高度上”!據說中國的知識分子善于先天下之憂而憂,對開據救世良方樂此不疲。但令國人汗顏的是,我國法律界的大知識分子們面對著犯罪率居高不下、黑道橫行的社會現實,居然連半個有效的藥方也鼓搗不出來!唯一的本事就是指責別人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一貫如此。三十年來我國犯罪率不斷攀升,犯罪花樣越來越多,刑法規定的罪名屢屢增加,人民安全感越來越差就是明證!
說到此,“學界泰斗”們又要發話了,我們是開出了方子的,西方的文明國家不是有三權制衡、司法獨立的普世價值嗎?不是有公平、正義、人權嗎?魯迅先生早就說了,采取拿來主義就是啦。哎呀呀,可惜世間并沒有包治百病的狗皮膏藥!中國當代的法學大家們從不肯下一丁點兒的功夫深入社會底層研究犯罪問題,他們的本事僅限于言必稱希臘。然而,真的向西方學來真本事了嗎?否!犯罪學之父龍勃羅梭為了研究犯罪問題在監獄一住十數年,解剖了數以百計的死刑犯尸體,根據其顱象和骨骼特征得出了天生犯罪人的結論。結論雖然是靠不住的,但是龍勃羅梭的實證主義精神以及嚴謹治學的作風令人肅然起敬。試問可愛的“專家”、“泰斗”先生們,對西方具有普世價值的研究方法你們怎么一點不感興趣呢?你們每年拿著黨和政府數十萬元的項目經費去了幾家看守所?幾家監獄?訪問了幾個犯罪人?是否曾經深入中國的社會實際認真調查過犯罪問題?你們給政府出了幾個有用的主意?答案是肯定的,除了制造無數的文字垃圾外,你們只剩無的放矢、言之無物的“普世價值”了。
“學界泰斗”、“法律精英”、“大牌律師”們,你們雖然頂著各種各樣的嚇人頭銜兒,但根本不懂中國的犯罪問題,沒有談論“如何正確打黑”的資格!
可愛的專家先生們,你們非要在中國鼓噪三權制衡、司法獨立不是不可以,言論自由嘛、人權嘛。可是說真的,這需要假以時日,三年五載恐怕搞不成,十年八年恐怕也搞不成!按你們能夠自洽的邏輯,黑社會現在是不能打的,得等。否則,必然踐踏人權。
可是“黑老大”早就不耐煩了,他們手中的鋼刀是不等普世價值的!
老百姓更等不起普世價值,似乎也不敢等。
薄熙來發動群眾,鏟除罪惡,還一方平安何罪之有?!
“學界泰斗”、“法律精英”、“大牌律師”們與薄熙來的區別在于政治家與跳梁小丑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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