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消息,調查組:黑龍江新興煤礦瓦斯爆炸是一起責任事故。
中新網11月23日電 今天上午,國務院調查組針對黑龍江鶴崗新興煤礦瓦斯事故召開首次全體會議。據新華網報道,任此次事故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組長的安監總局局長駱琳說,根據對黑龍江新興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的現場初步分析,事發礦安全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不認真、不徹底,是一起責任事故。
中央電視臺報道稱,該礦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管理和勞動組織混亂,采掘工作面各處多達30多個,夜班下井人數500多人,白班超過1000多人,表現出安全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不認真、不徹底,這是一起責任事故。4年前的2005年11月下旬,同為龍煤集團的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就曾發生過一次死亡170多人的瓦斯事故。原因之一就是煤礦井下現場管理混亂,這起事故說明,龍煤集團的煤礦沒有真正吸取七臺河礦難事故的教訓。
事故發生后,大于寫了個《“安全調研”與“跑馬觀花”》的帖,要求查一查事故之前兩個組的“安全調研”是不是“跑馬觀花”。從上面報道的內容看,“安全調研”的“跑馬觀花”說法不幸言中。過去曾經出過類似的特大事故, 連續的“安全調研”連“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管理和勞動組織混亂”的問題都不能察覺,不是“跑馬觀花”是什么?如果“安全調研”不深入基層,就是找來領導開幾個會,那不如打幾個電話,還可以節約些開支。不出事故,你們“安全調研”就是工作業績,現在出了大事故,而且是責任事故,你們應該負什么責呢?
大于為什么要與“安全調研”的過不去?因為大于看過一些搞“安全調研”的作派,拉拉扯扯、吃吃喝喝,嘴巴動得多,腳是難得動一動的。出了事故不追他們在責任,他們好過,一線的工人難過。
附:“安全調研”與“跑馬觀花”
心情沉重地關注著黑龍江鶴崗的礦難。消息說,遇難人數已升至一百零四人,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派員介入事故調查,重點調查事故背后是否存在職務犯罪行為。
消息說,黑龍江省龍煤集團鶴崗分公司新興煤礦這次事故,經初步分析,事故主要是由于距離地面約五百米深的探煤道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引起瓦斯爆炸,波及井下作業采掘工作面二十八個。
消息說,這次瓦斯爆炸前的11月11日至13日,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付建華為組長的煤礦安全生產調研組,在黑龍江省開展安全生產工作調研。期間,在鶴崗召開了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座談會,付建華還專門對黑龍江做好今年最后50天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收好尾提出了要求。國家局剛離開后,11月18日,以黑龍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榮吉為組長的省政府安全生產督察調研組一行6人,即已到達鶴崗市,對該市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為期5天的督察調研。當地政府負責人在18日的匯報會上曾承諾,將切實做好年底前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消息說,黑龍江省省長栗戰書表示,對于這次礦難,自己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
搞過煤礦的都知道,這樣的大事故一出,工作面的具體情況是很難查清楚的,最檢察調查組有可能查不出什么職務犯罪行為。結合上面的消息,有個情況應該是可以查清楚的,這就是上面說的兩個“安全調研”的工作情況。查一查他們是怎樣調研的?查一查在哪里開的會,用的是什么招待標準?查一查他們到過幾個礦,下沒有下過井?查一查他們是不是深入調研了井下一線是些什么人在生產,是不是經過了嚴格的安全培訓?一句話,查一查他們的“安全調研”是不是“跑馬觀花”?
國家的也好,地方的也好,安全生產調研組實際上掌握著礦工的生死簿。在一個剛剛經過高級“安全調研”的地方出現這么大的安全事故,查一查他們是不是“跑馬觀花”決不過份。如果是“跑馬觀花”,又算不算職務犯罪行為呢?栗省長該負什么樣的領導責任可以以后再說,是不是可以先負責把上面這些問題查清楚。查清楚了,管它算不算職務犯罪行為,對以后的“安全調研”都應該有指導作用,對礦工的生命則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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