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西礦業重組,本人斷言與經濟“冬天”無關,有人建議改為“大進小退”亦不妥。筆者認為,應該直截了當、直言不諱地表明為“國進民退”。
“國進民退”不等于恢復計劃經濟。不同行業、不同經濟的特點,決定了它在市場經濟下的“國進民退”或者“民進國退”。
在名目繁多的輕工業、手工業、小型加工業,它具有勞動密集型和市場靈活性的特點,同時不具有國有資源性,不適宜采取國家壟斷經營、國家計劃管理的經營管理方式。在這些行業的國有企業、國有資本的逐漸退出,而由星羅棋布的民營企業、分散的民營資本、從事簡單勞動的人員和相對粗化的經營管理,根據市場需求變化,靈活組織生產和經營。這些行業由國家經營管理,既“管不了”,又“管不好”。這樣的“民進國退”,更能適應市場供求變化,更能形成多角化經營、多元化競爭的市場經濟。
改革開放初期,在風行承包經營的時代,山西采取引進溫州等民營經濟發達地區的民營資本,介入中小型煤礦開采權的承包經營,對緩解煤炭供應和增加工業總產值及山西GDP增長做出了一定貢獻。但是,也漸漸地暴露出他先天性的弱點。雖然,不能全盤否定民營中小煤礦的管理和經營水平。但是,民營資本的私有性,決定了他們追逐利潤最大化。最大限地降低開采成本,擠壓了安全設施的必要投入。最大幅度提高產量,助長了不顧中小煤窯不良條件的野蠻開采。煤礦業開采專業管理知識和管理人才的匱乏,不同程度地破壞了不能再生的礦藏資源,不安全事故得不到遏制。山西的高額GDP成了“血染的風采”。
山西煤礦業的整頓重組,局外人不可能全面、準確地領會它的宗旨。但是,山西官員用“優進劣退”諱言“國進民退”的辯解,是否對把重組誤解為“恢復計劃經濟”心有余悸。其實。“優勝劣汰”或者“優進劣退”,就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符合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標。國有煤礦采集業之優,至少有四大優勢:其一,地下礦藏屬國有資源,國家所有,由國有煤礦集團為主的經營管理天經地義;其二,國有資本經營在獲取合理利潤基礎上,更注重合理開采,對保護國家資源有益;其三,國有企業積累了嚴格、科學的以人為本的管理經驗,無論管理者、生產者具有較高的素質、技能和高度組織紀律性,有“特別能夠戰斗”的美稱;其四,具有很強的“安全第一,生產服從安全”的理念和安全管理經驗,舍得在安全設施上投入。涉煤國有部門、國有資本、國有企業,沒有理由不實行“國進民退”。
但是,在重組中保留民營煤礦企業的姣姣者,保留和吸收民營資本,同樣是“國進民退”的意中之義。不適宜將溫州數百億元民營資本拒于門外,“一刀切”的處置方法,有歧視民營企業之嫌。
據說,今年上半年,山西省GDP出現4.4%的負增長,成為全國唯一GDP下降的省份,這與山西重整煤炭產業有直接關系(11月17日中新網)。這也許是實行煤礦業重組“國進民退”的短期曲線效應,但它對大幅度降低礦難已經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效果。“國進民退”科學重組必然帶來“退一步進兩步”的驚人業績。
因此,山西礦業重組“國進民退”是真命題,而不是偽命題。筆者建議,山西省委副書記、省長 王 君不必諱言“國進民退”。
新聞鏈接:http://www.farmer.com.cn/news/jjsn/200911/t20091117_499517.htm |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