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北風緊,冷空氣殺到了廣東。整理秋衣之余,瞄了一下電視新聞,才知道打工者劉漢黃刺殺臺商案今天即將宣判。
劉漢黃,這位來自貴州,在廣東東莞展明五金制品廠打工的26歲小伙子,于今年6月15日手刃該廠三位臺灣高管,并致其中兩人死亡。9月7日,該案在東莞開庭審理。法庭上,失去右手的劉漢黃淚流滿面,并向死者家屬下跪,請求法官判他死刑。在網上,漫天蓋地的跟貼,多半傾向于同情劉漢黃,甚至有人認為他是英雄。而電視上的專家則振振有辭說道:無論如何,一個秩序社會需要的是理性和法律,即使你有再多理由可以憤怒,也不能選擇殺人這種極端的發泄手段。
看到這里,我回頭鄭重地告誡我的小孩:“孩子,你不要相信那些專家——他們天天勸人做好人,好自個兒使壞!”
劉漢黃以為離家打工是個不錯的開始,結果來到東莞不到一個星期右手就斷了;他以為失去右手,至少能換來一筆可觀的工傷賠償,從而解決弟弟的大學學費,回老家開個小店度過余生,結果卻身無分文,幾近流落街頭;他以為法律能支持他的合法權益,結果卻被漫長的程序折磨得喪失理智——以上種種,哪里看得到專家口中的“理性和法律”?
于是,殺人成了他所有希望的終點,也只有在被壓迫者舉起刀的時候,專家們才會跳出來,左一個理性,右一個法律,去拖住反抗的手。其實哪里拖得住。這事是古已有之。床頭有本《水滸》,正巧翻到武松殺西門慶、潘金蓮一節,卻說武松作為陽谷縣都頭(武裝部長),自然比一介打工者更省得法度,他又為何要非刑殺人?
話說武松原本也是攜著人證物證通過合法途逕上告的。怎奈何“縣吏都是與西門慶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說”,縣官貪圖賄賂,回出骨殖并銀子來,說道:“武松,你休聽外人挑撥你和西門慶做對頭;這件事不明白,難以對理。圣人云:‘經目之事,猶恐未真;背后之言,豈能全信?’不可一時造次。”獄吏也幫腔說:“都頭,但凡人命之事,須要尸、傷、病、物、蹤,——五件俱全,方可推問得。”武松讀書少,說不過這幫專家,一氣之下自己動手把奸夫淫婦殺了(換作要朝,多少也要上訪個十年八年,以體現我朝百姓的純樸善良)。
有意思的是,對武松這等刁民,大宋政府卻網開一面:
縣官念武松是個義氣烈漢,又想他上京去了這一遭,一心要周全他;于是將招狀從新做過,寫一道申解公文,將這一干人犯解本管東平府申請發落。
東平府陳府尹哀憐武松是個仗義的烈漢,時常差人看覷他。陳府尹把這招稿卷宗都改得輕了,申去省院詳審議罪;卻使心腹人赍了一封緊要密書星夜投京師來替他干辦。那刑部官有和陳文昭好的,把這件事直稟過了省院官,最后僅僅以斗殺西門慶奸夫人命論罪,脊仗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至于官方態度如此寬容,民間更不待言。“那上戶之家都資助武松銀兩;也有送酒食錢米與武松的。武松管下的土兵大半相送酒肉不迭。節級牢子都不要他一文錢,倒把酒食與他吃。”
在大宋人看來,非刑殺人,當然不對。但是,如果當權者防民甚于防川,將和平合法的反抗道路堵得死死的,到頭來土雍而川決,又能怪誰呢?
到我們這個法制社會,打虎武松只怕人頭不保了!君不見專家們大力鼓燥,提醒當局“單純地順從群眾的要求甚至鼓動群眾的欲望是不行的,這可能會把群眾的情緒引向非理性”!王-斌-余已成為前鑒,劉漢黃也將步其后塵。這或者就是時代的進步吧。
唯一沒有改變的是,現在對許多網友卻也很同情殺人者。可見官心雖然不古,民心倒還是相通的。戴不戴表是一條分界線,只要不戴表,哪怕跟一千年前的古人都有共同語言,你說怪不怪。
專家們最愛說普世價值,有一條普世價值不知聽過沒有?“哪里有壓力,哪里就有反抗。”這才真正是放之四海而皆準。唐朝發生過“天街踏盡公卿骨”的事,宋朝有武松殺西門慶,就算在西方,也還留下《雙城記》中的名言:all these things are to be answer for。我試著翻譯成國語,就是:出來行,遲早要還。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債積到一天來還,當然是不可能那么文質彬彬、那么從容平和。有人總是茍責被壓迫者,要么就是屁股坐在壓迫者一邊,要么是歷史沒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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