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一位民企老總的交流實錄摘記
庫爽生
近日從南方回到湖北某市,與一位熟識的民企老總進行了交流。這位同志原為該市乃至全國同行業首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國企總經理,曾在某大型一檔國企任職。我參與了那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前年底該公司改制民營后,他被民企繼續聘為總經理。他做事聰明,為人厚道,對工人階級充滿感情。前天,我在其辦公室與他暢談了好久,下面把涉及國企改制和下崗失業工人的內容摘記如下。
在談到國企問題的時候,他略加思忖后說:“國企曾經輝煌過很長時間,為什么后來紛紛陷入困境?真的是國企機制僵化、管理不善嗎?你應該記得,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之前,國企管理多嚴格啊,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多高啊。公司化之前,國企領導體制是三句話:發揮黨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堅持廠長經理負責制、全心全意依靠職工辦企業。實踐證明,這樣的管理體制是管用的、有效的。國企困難是有歷史原因和政策原因的,你很清楚,不用我多說。至于說機制問題,是在國企改制進入深水區的私有化方向明朗之后,形成了一種與以往截然不同的動力機制:以前,政府部門對國企領導班子的考核,主要看經濟指標,看經濟效益,也看廉政勤政;等到國企改革方向指向產權,地方政府部門就是考核國企的改制進展情況,至于企業生產經營是否運轉良好,根本就沒有壓力了。甚至有一種說法,企業越虧損越好賣,——價格便宜呀。在這種大環境氛圍里面,國企管理層會向哪個方向努力呢?會如何迎合大趨勢呢?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有人說,國企之死屬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有道理的。政策導向形成的大趨勢是‘國退民進’,是改制民營,國企管理層也只能順勢而為呀。”
我疑惑地問:“很多國企在改制民營后為什么不盡可能多用原國企職工,卻愛聘用農民工,難道真的是農民工比原國企職工更勤快、更會干活嗎?國家政策不是鼓勵多用下崗失業職工嗎?他們就業難,沒有積蓄,面臨著多嚴峻的生存考驗啊!”
“表面上看,從輿論上看,似乎地方政府在政策措施上鼓勵民企聘用下崗失業職工。我認為也應該鼓勵企業多聘用他們,因為這樣有利于減少失業、增加就業,有利于社會穩定。但實際上,地方政府的有關政策導向,卻是在鼓勵民企不用原國企職工。追求利潤最大化是民企的本能,聘用原國企職工與這個本能不相符。”
“聘用原國企職工,民企人工成本要高很多嗎?是他們工資福利待遇要求比農民工高嗎?”
“不是原國企職工工資福利待遇要求高,這個方面的支出費用倒差不多,反正是既計時又計件。問題是,如果用原國企職工,根據有關規定,在原國企的工齡必須連續計算,那么企業必須和很多中年職工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這對于原國企職工本來是好事,但是,這些職工很多已近退休年齡,一旦辦理退休手續,則需要企業為他一次性交納十年醫保,而這是一筆不菲的費用:大約每個人需要五六萬元。如果原國企職工在失業狀態下自己辦理退休手續,則無需交納這筆費用。我不知道這個可笑的規定是本市獨有的土政策,還是全國統一的。聽說,醫保是本市社保最賺錢的行當,大約與此有關吧。這個要求企業給退休職工一次性補繳十年醫保的規定,就直接造成了民企不敢聘用原國企工人。這是民企的利益驅動機制發生作用的直接結果。有人誤以為民企不愿意用原國企職工,是因為國企原職工毛病多,這是不符合實際的。還有一些報道,說城市清潔工是因為城市人不愿意干,才聘用農村人來干,這也是鬼話。城市里那么多下崗失業工人,誰寧可挨餓,不做清潔工?難道他們還為了人格尊嚴而不愿掃大街嗎?至少在本市,清潔工崗位還是香餑餑呢。原國企職工中絕大多數是能吃苦耐勞的。可是,民營企業,除非個別是在改制收購國企的時候,與政府有約定(這也是地方政府部門避免短期下崗失業工人過多影響穩定),必須聘用至少多少名原職工(也就是一年時間),否則很少有民企愿意聘用原職工。不是民企不信任原國企工人,一般來講,從生產經營角度出發,都是愿意根據定員繼續聘用部分原職工的,因為畢竟是熟練工呀,誰愿意放棄熟練工而找生手呢?但是有關的地方政策規定,使民企盡可能回避招聘下崗失業職工。無他,是利益驅動的必然。”
啊,我曾經以為,民企不愿招聘原國企下崗失業職工,是對國企職工有成見呢。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原來如此。面對廣大下崗失業人員的生活困境,面對他們無比艱難的再就業夢想,我們那些“情為民所系”的地方政府官員們,是不是應該努力拆除廣大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各種藩籬,千方百計建立一種實實在在促進他們再就業的機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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