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黃除了殺人還能干什么
劉漢黃殺人的事情,聽起來讓人心酸,讓人忍不住落淚。無論別人說什么,我都堅持認為劉漢黃一點都不該被責怪。那些假惺惺說什么“雖然值得同情,但是不該殺人”的紳士,你們有沒有想過,他除了殺人,還能干什么?
曾幾何時,當一起又一起侵害弱者的權益的事情發生之后,那些精英,那些專家,站出來,苦口婆心、語重心長、居高臨下地教導“愚昧”的弱勢群體:你們要有維權意識,你們要知道維護自己合法權利。你們這些紳士,這些吃著人民的貢獻的精英,你們為什么不去教導一下xx,人民花錢養xx是干什么的?xx不能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卻要讓人民自己來保護自己,那還養著xx干什么用?可是,中國人民太善良了,他們沒有這么反問過你們,而是遵從了你們的教導,以至于這些年來“維權”成為人民大眾口中的流行語,以至于人人都像律師一樣,查法律呀,學法律啊……艱難地、無助地拿起法律武器來靠自己維權了,然而……然而,他們有效果嗎?劉漢黃就在法律意識普遍提高的時代(這得歸功于那些精英、專家),把自己維權的希望托付給了法律。他請了律師,告到了法院,法院也判了,資本家得賠償17萬。可是,判下來又怎么樣呢?劉兄弟拿著的判決書,對資本家有一點威懾作用嗎?資本家不是還照樣堅持自己的賠付范圍、不是還堅持不給嗎?劉漢黃拿著判決書一點也沒有增加自己的底氣,還是像求爺爺告奶奶一樣求著資本家趕快付款。可是,資本家是求一求就會心軟的嗎?他們會可憐你生計艱難嗎?他們只會說,“你有什么資格跟我說話?”這樣一條道路,看來是走不通的了,精英專家們在勸工人維權的時候似乎忘記了勸勸那些資本家多多實行些“普世價值”,在勸工人學會用法的時候忘記了去勸勸資本家學會守法,以至于精英的說教只對窮人有用,對資本家來說基本等于放屁了。及至劉漢黃求告無門精英卻又都沉默了。事情不都是從來如此的嗎?當鄧玉嬌們為了生計被人欺負的時候,那些“冷靜理性”的專 家學者 教授在哪里?及至出了事情,法學社會學精神病學等等、等等教授都出來了,“你鄧玉嬌啊,太不冷靜了,什么事情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嘛”“鄧玉嬌啊,精神可能也許大概有問題”“鄧玉嬌事件其實是一種社會現象,它反應了這樣一個社會問題……”“我很同情鄧玉嬌,但是從法學上講……我是一個學者,必須客觀,所以我必須這樣講”等等等等,七嘴八舌眾說紛紜,最后糾纏不清一團亂麻,學者教授們又抽身回去悠哉游哉,留下焦頭爛額的普羅大眾們——你們忙去吧。武松殺嫂之后去自首,縣官老爺說:“武松啊,本縣正想與你理會這件案子,沒想到你卻自作主張,闖下大禍,唉!”可是武松當初告到公堂的時候,收了西門慶禮物的縣老爺,推三阻四。聯想到劉漢黃苦苦求告十月無結果,聯想到鄧玉嬌“闖下大禍”后高一飛之流的無恥讕言,歷史是怎樣的驚人相似啊。
除了走這條精英推崇的走法律程序的路,劉兄弟還用了一個無奈的滿含無數工人血淚“土方法”——跳樓討債。6月13日上午八點,廠方派保安將劉漢黃的行李卷起來扔出廠去。劉漢黃去找廠方講理,廠方不理他。被逼無奈,到廠宿舍五樓要跳樓。過程中被消防員拉下來,跳樓未果。(摘自《為劉漢黃辯護》)這樣的方法,不是逼到無路可走誰會去使用?但是即使如此,資本家也沒有半點讓步。(倒是劉漢黃,步步退讓,法院判17萬,他只要11萬)這條道路,對于見過場面的資本家,好像也沒有用。
這個時候,劉漢黃一個人,在陌生的異鄉,帶著殘廢的右手,沒有工作,無處安身。又因為討要賠款,在展明廠受盡刁難和白眼,作為一個男人,他除了使用暴力維護自己的權利,還能干什么呢?難道讓他灰溜溜地“忍了”?如果他真的忍了,我將感到悲哀,他沒有忍,他反抗了,我為他鼓掌。因為我看到,中國的男人們還沒有完全絕跡,還有人保有著男人的尊嚴和血性,還有人能從這沉沉的重壓下拼命的掙扎,雖然是絕望的、無助的掙扎。其實,在制度可怕地健全的現在,人馴順得多了。如果武松面對這樣的事情,可能真的會“血濺展明廠”。劉漢黃不是武松,但他也是男人,于是他動手了。
寫到這里之后,我看了一下新聞,看到了這樣的標題:劉漢黃悔罪當庭下跪四度請求判死刑。劉漢黃悔罪了,我只感覺到莫名的悲哀。到底誰該悔罪,案件到最后,又讓人糊涂了。劉漢黃說“請求法庭判處我死刑,對我是一種解脫”。到最后,劉兄弟只有用死來解脫自己了,所有如他一樣的人呢,怎么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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