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國家統計局的統計資料上說。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的國民經濟GDP每年以百分之十三至十四的速改革開放已經三度遞增。依照這樣的算法,我國的經濟GDP規模,6-7年就會翻一翻。三十年后的今天,咱們中國GDP應當是改革開放以前的25—30倍。已經是個富裕的國家了,早已達到了世界上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了,早已不是什么發展中國家了。咱們老百姓的收入,隨著GDP的增長,也應當相應的增長到改革開放前的25-30倍。那么,咱們老百姓的工資,實際上增加了多少呢?生活又提高了多少呢?我們的收入實際上又增加了多少呢?現在我們不妨來仔細的算一筆明細帳。
不過首先聲明:
1.那些當官的工資和灰色收入,以及那些壟斷行業的收入,咱們大耳朵的老百姓不清楚,也無法搞清楚,不能將平安馬總的工資,平均到咱們大耳朵的老百姓身上。如果一定要算平均工資的話,就應當象體育比賽打分一樣,為了防止有人惡意打分,應當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然后 才是平均分數。
2.本人的工資不是最低的,也不最高的,我的退休工資是中等的。所以這個帳,只能以本大耳朵老百姓的個人和我身邊的朋友們為準。
3.這個算法不包括買房子的支出,如果要算買房子,那么這個數字,很可能是一個負數。
4.在本人身邊,還有些人,因為生病,受傷,致殘而陷于絕境的;還有因上學而致貧的。這些人都算是去掉的一個最低分,不予計算。
改革開放前,我的工資是每月30.5元,妻子是30元,合計60.5元。現在我退休了,每月工資是830多元,妻子我的工資一樣多,倆人合計是1670元,增長了27倍多一點,這個和統計局的統計資料差不多。但是在這30年時間內,人民幣已經是大大的貶值了,今非昔比,物價已經是和過去大不相同了。我們不妨將過去 60.5元和現在的1670元,用實物來換算一下,看看30年來我們的生活提高了多少。
1.過去我住的房子是公房,每月租金1.5元,現在租同樣面積的房子租金是300元。我倆老口,合計工資60.5元,減去房租,每月還有59元,現在我老倆口合計工資1670元,減去房租,實有每月工資1370元。
2.我們現在將這1370元和過去的59元進行實物換算,A,過去的米0.114元1斤,59元可以買517斤多大米,現在的米大約是1.5元1斤,1370元可以買大米910斤大米,增加了0.8倍。B,肉,過去肉價是每斤0.72元,59元大約可以買82斤肉,現在肉價不穩,我們以中間價10元一斤計算,1370元可以買137斤肉,同樣也大約增加了0.7 倍。
3.其他日常用品,食油,蔬菜等,也同樣大約增加了0.8倍。
4.另外,還有一筆帳,那就是人口紅利。過去,我和我老伴是當時所說的雙職工,兩人合計每月約60.5元工資,全家5口人,人平生活費12元,當時屬于中上等生活水平。現在,兒子都長大分家了,我老倆口合計工資1670多元,人平835元,人口紅利是1.5倍。根據以上的計算,三十年來,我們的收入綜合計算,我們往高了算,大約是0.8倍,再加上人口紅利,合計大約增加了2.3倍。這個數字才是準確無誤的。也就是說,我現在的工資1670元,相當于原先的每月30元左右的生活。這就是實際的數字。如果按照國家統計局的30年增長了25-30倍來計算,我們把他折算成實物,A,肉,42斤乘以25等于1050斤肉,每斤10元,換算成今天的人民幣,應當是10500元:B,米,過去是30元可以買大約260斤,乘以25等于6500斤,現在,每斤米1.5元,然后折算成人民幣,應當是9750元。而實際上我每月現在的工資是830元。是統計數字的11分之1。這個數字離我們太遠了,這個牛皮吹得太離譜了。改革開放的30年,我們的增長率究竟是多少?咱們大耳朵的老百姓可是心知肚明,什么都清楚,他可騙不了咱們大耳朵的老百姓。那個每年增長百分之十幾的說法全是騙局,騙領導,騙老外還可以。村騙鄉,鄉騙縣,一直騙到國務院。領導好騙,咱們大耳朵的老百姓可是不好騙。
我的這個帳,緊扣人民的生活必需品,手表不是生活必須品,所以沒有錢不買手表,那個時侯帶手表叫發泡。但是,當時不買手表和今天的不買房屋不同,今天, 我不買房子,必須租房子住,過去,我不買手表沒有必要去租個手表帶著發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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