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說明:“工人階級萬歲”轉來一位資產階級自由派教授何兵談關于《勞動合同法》的一篇文章,矛頭指向“超額利益所得者”,而為“守法經營者”和“普通企業家”辯護。……這表明中國的工人階級還相當不善于分辨、擺脫那些表面激進的自由派的蠱惑,甚至因為這些自由派看起來批判“政府”、“既得利益者”等等而以為他們是受雇勞動者之友。總之,工人階級一方面要爭取民主自由,一方面要批判自由派(包括經濟自由派和政治自由派),兩只手都要硬…… ]
【工人階級萬歲】
[轉帖]誰是勞動合同法的最大受益者?
水母網 日期: 2008-01-26 來源: 今晨6點 何兵
勞動合同法頒布不久,華為就打響了企業反擊勞動合同法的第一槍。出人預料的是企業的這場反擊戰會如此之快,如此之慘烈:《南方都市報》1月22日報道,珠三角工廠上千家鞋廠倒閉,萬余港企面臨關閉潮,數量龐大的中小企業計劃遷離或難以為繼。《上海證券報》報道,由于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公司無法輕易解雇員工和聘請臨時工,為了壓縮成本和轉移風險,雇有11300名工人的日本廠商奧林巴斯日前決定,將于2009年前把中國的兩座工廠合為一座,并投資約7億元在越南設廠……
有人說低端企業關閉有利于產業轉型和升級。對此萬勿作浪漫之思。看看彈丸之地的香港轉了多少年,再想想數億民工如何升級?企業關閉當然不能全部歸罪于勞動合同法,但無疑這是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么勞動合同法究竟存在什么問題?為什么一部讓勞動者讀起來熱淚盈眶的法律,實施起來,最終卻讓企業和勞動者雙雙淚流滿面?誰最終會從這部法律獲益?
勞動合同法最大的失誤在于錯誤判斷國情。中國的基本國情是,中國是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這樣的國情決定了中國在很長時期內,只能采取低工資,高就業的勞工政策,那種高工資、高就業的理想最終只能是夢想。為了防止被指責成資本家的代言人,我在此表明立場,即中國勞動者的工資不僅有上升的空間,而且有上升的必要。那么,勞動者的工資增長從何而來?國家應當割誰的肉補勞動者的瘡?答案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割超額利益所得者的肉,補弱勢群體的瘡。超額利益所得者在哪里?在權力者那里,在依靠權力獲得不法利益者那里,在依靠自然資源壟斷獲取暴利者那里……具體來說,在個人資產高達1600億的房地產開發商那里,在煤礦主以及與煤礦主糾纏在一起的官員那里,在每年公車開支達4000多億元、吃喝旅游更是無底洞的官僚階層那里,在電信、電力、醫院、大學等壟斷經營者那里……而不在普通的經營者那里。讀者諸君在理發的時候、在美容的時候、在吃飯的時候,順便打聽一下,這些經營者們是否步履維艱?珠三角萬家企業行將關閉的事實,足以證明我的判斷。企業已無利潤空間,法律強勢要求增加工資福利,請問企業如何應對?立法者們應當高度警惕,勞動合同法具有極強的政治性,當法律點燃勞動者欲望之火而實際又無法兌現的時候,很可能引發社會動蕩。西方工會的發展史讀起來驚心動魄,當權者應當仔細研讀。
本法頒布以后有人高歌,山西小煤窯的苦工們就要翻身得解放了。我只能說他們太浪漫了。真正的黑心資本家們是無視任何法律的,他們是一群游離于法律之外的人。連刑法都無法制約他們,何況一部勞動合同法?本法不能摧毀的是真正的黑老板,可能摧毀的是守法的企業家。本法最大的獲益者既不是勞工,也不是企業,而是勞動部門!當企業無法守法而大面積違法時,勞動官員們就可以高調地選擇性執法。我敢斷言,城管之外,“勞管”們正在茁壯成長!
欲知更多"勞管"的劣跡,請登陸:http://blog.sina.com.cn/youyudezhongguoren
A:
同志哥,文中觀點正應該狠狠批判才是……
作者自稱不是“資本家的代言人”,然而是或不是,要看他的觀點事實上為誰服務,同樣重要的是,這類鳥人為此偷偷預設了什么,隱瞞了什么,轉移了什么,歪曲了什么,想要干什么,以為可以干什么……
這位老何跟官爺一樣預設了“中國的基本國情”:中國是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這樣的國情決定了中國在很長時期內,只能采取低工資,高就業的勞工政策,那種高工資、高就業的理想最終只能是夢想。
這樣的鳥語,官爺們已經哼了千千萬萬次。國企工人或民工們,你們就等著死吧。
你想正面反駁的話,就回這類鳥人:全中國每個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減少到八小時或以下,多出來的崗位就足夠完成“高就業”或“全面就業”了。
你想側面反駁的話,就回這類鳥人:是啊,中國人口太多,所以官爺老板跟老何這類的哈巴狗應該統統坐進嫦娥一號送到美國或月球上去,為減少人口壓力做點貢獻。少了你們這些鳥人,中國就干凈多了。
老何既問且答:“國家應當割誰的肉補勞動者的瘡?答案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割超額利益所得者的肉,補弱勢群體的瘡。超額利益所得者在哪里?在權力者那里,在依靠權力獲得不法利益者那里,在依靠自然資源壟斷獲取暴利者那里……具體來說,在個人資產高達1600億的房地產開發商那里,在煤礦主以及與煤礦主糾纏在一起的官員那里,在每年公車開支達4000多億元、吃喝旅游更是無底洞的官僚階層那里,在電信、電力、醫院、大學等壟斷經營者那里……而不在普通的經營者那里。”
我們要問問:經營者是否一直以來“步履維艱”?顯然不是。在資本主義體制下,“繁榮”和“衰退”的周而復始本來就沒停止過。十幾年來,“普通經營者”們從工人身上賺取的血汗還少嗎?隨便舉某雜志的數據:“香港近十年產生的億萬富翁70%獲益于投資珠三角地區。于是更多的臺灣人,更多的日本人,韓國人來了……”這些人算不算“普通經營者”?請注意,這位老何所舉的“關廠”的例子里,有一大部份正是港資臺資等外資。打工者們怎么知道老板賺多賺少了?他們把賬目、財產公開給你們看了嗎?
相對于物價來說,珠三角民工的工資十幾年來有降無升。關廠風潮卻是近期的事。也就是說,“普通經營者”們不管是否賺到錢,也不管賺多賺少,都不會自愿提高工人的工資。
至于“關廠”,當然,即使在“繁榮”時期,也總會有一部分老板給排擠下來,是真正破產、倒閉掉了。但“關廠”并不等于就是破產。更大的可能是:轉移投資,比如搬去越南甚至非洲之類的地方,俺們祖國的建筑公司們正在那里大搞基建呢(關于“關廠”,可參閱本壇的一組轉帖)。只要老板們認為利潤不足(不一定是虧本),只要老板們認為在別處可以賺到更多的錢,或者具體地說,只要別的國家和地區有更多的“優惠政策”,更廉價的、無抵抗能力和討價還價能力的勞工可供驅策,他們就會在這里“關廠”,搬去那里。友利電工人*后,老板不就威脅要把廠搬去菲律賓嗎?
這位老何到底站在什么立場上?“立法者們應當高度警惕,勞動合同法具有極強的政治性,當法律點燃勞動者欲望之火而實際又無法兌現的時候,很可能引發社會動蕩。西方工會的發展史讀起來驚心動魄,當權者應當仔細研讀。”
翻譯過來就是:“立法者”和“當權者”別給勞動者畫餅充饑,本來他們不餓,或者雖然很餓但還習以為常,或覺得可以忍受,你偏來瞎攪和。你這么玩下去(或頻作善舉),結果就是讓勞動者的欲望之火被點起,然后呢,就是“西方工會”式的發展……你們還是想法子讓勞動者沒欲望,或雖有欲望還是死了這條心罷!
最后,不知道這位老何對企業或工人狀況到底知道多少,他可以去工業區轉一圈回來以后告訴我們:到底所謂“守法的企業家”有幾個?!吳老可以憑自己的經驗簡單回答一下:百分九十以上的企業給普工的基本工資都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那些被揭出所謂“血汗工廠”的富士糠之類的鳥企業,還是踩在勞動法邊上的“好企業”,大把工人想進去做呢!
當然,所謂“超額利益所得者”是可惡,這些鳥人一定會成為眾矢之的,最終淹沒在火山灰里。但“普通經營者”或“守法企業家”們也不會例外。
A:
補充一點:老何之類的自由派攻擊“權力”或“壟斷”或“超額利益所得者”,意圖何在:
過去,自由派奮力攻擊國企(及國企工人),稱之為“吃大鍋飯”等等,鼓勵國企改革,即私有化。現在,改為攻擊“壟斷企業”了。報紙網絡滔滔皆是“壟斷企業工資太高福利太多”(而不談“壟斷企業”越來越多地使用臨時工、勞務派遣,包括把越來越多的正式工人下崗,變成臨時工。
也就是說,他們攻擊的是:“壟斷企業”給工人的工資、福利太高了!
但這些(民間)資產階級辯護士是非常“講實際”的,或者非常“實用主義”的,因此根本不顧忌自己的話如何自相矛盾錯漏百出。比如這位老何(典型的自由派)這會兒就要求“超額利益獲得者”割肉補“弱勢群體”的瘡。怎么補?給他們正式崗位?鐵飯碗?加工資加福利?……屁!老何一句話沒吭。他也明知這些鳥人就跟 “普通經營者”、“守法企業家”一樣,賺了就是賺了,賺到的錢只會用到股市地產奢侈品或者擴大投資上,而不是增進工人福利。
假如老何的企圖成功了,“超額利益獲得者”或“壟斷企業”或大小煤窯主等等突然良心發現,給工人加工資,改善工作環境和待遇,結果呢?沒法子,“普通經營者”和“守法企業家”也不能不“水漲船高”,做同樣的事。老何之流的哈巴狗就要吠得更兇了……
總而言之,我們可敬的自由派朝思暮想的就是:不要給工人任何甜頭,但要把他們的怨氣轉到攻擊“權力”、“體制”、“壟斷企業”等等,為他們當炮灰……
二
A:
我在想,如果向工人們宣傳《勞動法》,作用能有多大?我覺得這種宣傳意義十分有限,但是至少,1:能讓工人們最低限度知道自己目前應有的權益。2:當他們發現法律根本保護不了他們的時候(可能他們早就知道)會拋掉幻想。當然,也要看怎么宣傳。
B:
宣傳勞動法沒有問題,也很重要,但重點在于:宣傳勞動權益,即作為勞動者,應當享有種種權利。只是,這種“應當享有”像把雙刃劍,在宣傳勞動法時,或隱或顯地,是借助于“法律的權威”,而不是階級利益。前者可能讓工人至少能夠暫時地壯壯膽(中央或主子都規定了我們有這些權利啊),后者則是宣傳時看情況進一步的思想工作,比如引導工人去想:“法律還應增加、修改哪些規定,才符合工人的實際情況”,等等。
其次,要宣傳“工人有多大力量,才能讓法律保障到你多少”。從個人來說,“應當運用法律武器,否則法律就是一紙空文”;從階級或集體來說,工人最大的力量就是集體(行動)——這比“發現法律保護不了自己,才拋棄幻想”要積極些。
另外,要鼓勵工人討論法律之外的“權利”。比如不能局限于饑餓工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等),而至少應要求“生活工資”、“體面或尊嚴工資”等等。工人對企業有可能產生一定的依附心理(“我的”企業、老板),“企業發展了,工人待遇就有可能提高”等等。IT業白領或許更甚,雖然IT業競爭也很激烈,雖然這也無妨于他們跳槽,另找“依附”對象。
在農民和農民工當中,特別多這樣的幻想:“上面政策好,下面不執行”;或者“中央想改善農民工處境,但地方保護主義太厲害”。要幫助他們打破這樣的幻想。比如可以提醒他們:“中央真想改善你們的處境的話,早就廢除暫住證制度甚至戶口制度了;或者,中央不是狠抓礦難治理嗎?那又怎樣……”(但甚至也有部份農民工會認為“暫住證制度有助于維持治安,抓到罪犯”……)法律上的改良也會給工人這種印象。
(新青年資料整理活動,歡迎加入:www.youth-books.com)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