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日王長江在新華網上發表了他關于民主的“頗有新意“的一個觀點。他說:“老百姓為什么有時候對我們的干部不滿意?為什么甚至有的時候這個干部做了一件事情有各種不同的評價。我從自己的角度去跟你說,我確實是在給老百姓做事,但是老百姓可能覺得你是在做秀,你搞政績工程,就使得你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為什么呢?說穿了就是因為你的權力的獲得(我)沒有發言權,反正不是我給你的權,你代表不了我。他從心里上有一種不認同的感覺,在這樣一種不認同的情況下,你工作做得再多、再辛苦,他(老百姓)的認同性還是很低的。就是我們研究政治學的人常說的政治合法性是低的。那么怎么加強我們的政治合法性?最重要的就是讓他們(老百姓)來作主。“
王長江把人民群眾對干部的不認同歸因于干部權力的獲得人民群眾沒有發言權,要加強認同性就是讓人民群眾來作主。這里王長江小心翼翼地避開了一個目前多少有些敏感的詞匯,那就是“普選制”。把王長江的真正意圖挑明了,就是:人民群眾對干部的不認同原因是干部的任命沒有經過普選制選舉,要加強認同性就要讓人民通過普選制選拔干部。
按照王長江的觀點,一個干部,能不能獲得人民群眾的認同和擁護關鍵不在于他是不是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利益努力工作,而是他是不是由普選制選出來的。一個干部,如果不是普選制選出來的,工作做得再多、再辛苦他(老百姓)的認同性還是很低的。這完全把原因和結果給顛倒了。我認為,干部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是原因,而人民群眾的認同擁護和選舉是結果。一個干部,不管是不是靠選舉上來的,只要他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利益努力工作,為人民的利益做出了較大貢獻,不愁得不到人民群眾的認同和擁護。相反,只把眼睛盯在選票上,心里沒有人民群眾,就是選上了,也必然遭到人民群眾的唾棄。
焦裕祿同志去蘭考時根本沒有經過什么選舉,而是開封地委直接派去的。按照王長江的觀點,焦裕祿同志不管怎么帶領群眾除三害,不管怎么改變了蘭考的面貌,不管他“心中裝著全縣人民,唯獨沒有他自己“的思想品德多么高尚,都是不能得到蘭考人民的認同的,因為焦裕祿同志沒有經過蘭考縣全縣人民的選舉。何其荒唐也!
王長江的民主“妙論”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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