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通人自和
政通人和,政即國家政策,大政方針,通指國家政策順通民意,符合客觀規律,貫徹執行暢通無阻,人和則是人們的縱橫關系和諧,社會安定。政通人和反映的是因果關系,社會的和諧與否取決于國家的政策,古今中外無不如此。回顧改革開放30年來社會安定狀況的起伏變化,也同樣證明了這個道理。
改革之初,萬民稱頌,國泰民安。然而進入上個世紀90年代,由于某些改革政策不當,導致了腐敗和分配不公日益嚴重,激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各地受損群體義憤填膺紛紛上訪,造成了社會的不安定。為了應付和制止這種局面,國家制定了《信訪條例》,各地設立了信訪辦、維穩辦,出動了大批公安民警,各級黨委政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人力、物力,把維護社會的穩定作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然而不僅沒有扭轉這種局面,上訪的規模卻越來越大,情節越來越嚴重,直到中共十六大召開以后,中央出臺了增加弱勢群體收入的新政策,社會不安定的局面才有所緩和。但由于對以前某些不當改革政策糾正得不徹底,群體上訪事件還時有發生。救火首先斷其火源,扭轉社會不安定的現象也必須分析根源,制定相應政策化解矛盾。那么在上個世紀90年代究竟是哪些不當改革政策造成了社會的不安定呢?
一、 政治體制改革,強化了官權,弱化了民權,滋生了腐敗。
在計劃經濟時期,各級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干部的行為處在群眾的監督之中,以權謀私的不正之風一露頭很快就能得到糾正,根本沒有賣官鬻爵、官商勾結的行為,更沒有來路不明的數千萬資產。改革后,加大了一把手的權力,一個地區、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的一把手就是一個小皇上。人權在握,把官位論價出售,民主選舉只是走過場,組織程序只是圖形式,給買官賣官創造了條件,盡管有些人劣跡斑斑、舉報頻頻也照樣步步高升,買了官又變本加利瘋狂斂財,致使干部隊伍素質整體下降,腐敗難以遏制。財權在手,拿公家的錢比自家的更方便,揮霍起來比自家的更大方!絕對的權力產生了絕對的腐敗,絕對的權力又產生于封建體制,在這種體制下想不腐敗都難!
改革后,當官的耀武揚威,工農大眾俯首聽命,完全顛倒了主仆關系,人民再也沒有當家作主的自豪感、責任感了。
二、 片面追求GDP增長,人民承擔了沉重的代價!
改革以后,人民剛吃了幾年飽飯,上面又犯了急躁冒進的老毛病,片面理解“發展是硬道理”,一味追求GDP增長,千方百計搞引進,不顧后果搞開發,造成了對資源的浪費,對生態的破壞,對環境的污染。有些地方濃煙蔽日,污水橫流,嚴重地影響了農作物的生長和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由于濫占土地,造成大量的農民失地,引發了新的矛盾。
為了追求產值,不顧效益,盲目投資。有些企業建起了廠房,引進了設備,招收了工人,生產的產品沒有銷路就停工了,有的甚至沒等開業就關門了。商業大樓剛建好就閑置了,沒過兩年又拆了。全國還掀起了大肆圈地亂建開發區的颶風,大部分是半拉子工程。有些企業以集資的名義招工,每人交了幾萬元,上班沒幾天就下崗了。經濟過熱折騰了幾年,經濟就滑坡了。
三、企業改革,職工下崗沒得到任何補償。
企業改革開始實行廠長經理負責制,沒給企業注入活力,進入90年年代,減員增效無果而終,而后又以三鐵(鐵心腸、鐵面孔、鐵手腕)砸三鐵(鐵飯碗、鐵工資、鐵崗位)仍未扭轉企業大面積虧損的局面,后來干脆一分錢不給下崗走人。有的夫妻同時下崗,有的家庭老少一塊下崗,突然中止了收入,連飯都吃不上。下崗七八年沒人問,直到1997年6月面臨香港回歸,為了避免后院起火才想起來給生活費,后來又有了 “三條線”(下崗失業生活費、最低生活保障),這個“三條線”數額低、時限短、條件苛刻。百余元的生活費只夠當月的水電錢,而做小生意的打工的視為有收入不給,改制企業的下崗工政府不管。后來又出臺了下崗工做小生意免除工商費的政策,可免除了工商費就取消了還沒領夠三年的生活費,說是不可兼得,對于下崗職工,官員們可真是算計到了骨頭!
微薄的生活費實行的是大平均一刀切,不論工齡長短,貢獻大小統統一個標準。老職工、老勞模、早年大學畢業的工程師、軍隊轉業干部、原國營企業干部,忠心耿耿干了大半輩子,落到這個地步感到很寒心!
四、分配改革制造了不公平,形成了兩極分化。
毛澤東時代的分配狀況是行政機關人員與企業職工基本平衡,而略傾向于一線職工,特別是重體力勞動和高險作業者,體現了對勞動的尊重,那時的勞動者也感到光榮。分配改革后,把機關人員和企業職工不僅翻了個,而且差距特別大。
上崗的。進入上個世紀90年代,機關人員的工資翻了又長,市場蕭條時說是為了擴大內需,對嗷嗷待哺的下崗職工不管不問,機關人員一年大幅度長了兩次工資。近20年來,機關人員的工資比90年代初漲了30多倍,遠遠超出了GDP增長的速度,而原有的國有企業基本上都破產、轉制了,現在的打工者、做小生意的累死累活只能滿足溫飽,其收入比機關干部、壟斷企業職工相差七八倍。
下崗的。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黨政機關以及吃財政的事業單位、國家壟斷企業的收入高福利多,有權的利用權力,有關系的利用關系都紛紛調入、安排到這些單位,至使這些單位在一片精減聲中大量超編,人多沒位置沒事干,安排內退、輪崗、動員下海。他們內退輪崗工資照拿,下海給幾十萬,而原國有企業職工下崗絕大部分一分錢不給,只有極少數企業給1-3萬元買斷工齡。
退休的。同年參加工作,同年退休的機關干部與原國有企業的干部職工退休金相差三倍多。在企業退休的年齡越大,工齡越長由于退休早而退休金越低。
就醫的。改革后廣大下崗職工無法辦醫保,企業效益不好的不給辦醫保,既使有幸辦醫保的企業職工,其小病就醫按工資的比例,企業是4.5%,機關是7%,加上工資懸殊企業職工比機關人員相差三倍多。
病故的。喪葬費機關事業人員按一年的退休金給,企業職工按一個月的給。加上退休金懸殊,相差30多倍,生不同命,死不同價。
改革后的分配制度,條條對職工不利,處處彰顯了官貴民賤,機關人員和企業人員一個天一個地,好像不是生活在一個朝代!
五、房改,干部無償占有幾十萬,企業職工寸草不得,補償分文不給!
住房改革的本意是中止福利分房,實行個人購買商品房。目的是為了加速改善職工的住房條件,拓寬經濟發展的渠道。方法是原有公房的房改房,原來沒分到公房的按標準予以貨幣補償。應該說這個初衷是正確的,這個方法是合理的,然而在執行中完全走了樣,再一次制造了不公平!
說中止福利分房,這無異于給當權者發出建公房的動員令,各地黨政機關掀起了大建公房的熱潮。資金哪里來?權大的挪用、攤派;權小的亂收費、亂罰款,在弱勢群體身上榨油!暫時沒有錢,料錢賒著,工錢欠著,樓房照樣蓋!建完了、分完了,看看小了再建大的;樣式舊了,再建豪華現代的!短短幾年換了好幾次,得了好幾套!一人數套,家庭成員人均一套的現象不足為奇!一套豪宅只需交少量的錢就成了個人的私產,僅此一項就無償占有了幾十萬、上百萬!這無償占有的部分,誰來買單?還是老百姓!
而企業職工完全是另外一種情況。有幸參加房改的,都是原先陳舊、狹小的房子。大部分原先沒有分到公房的職工,說是貨幣補償,是由所在企業出資,房改時正是全國經濟大面積滑坡的時期,企業無力承擔,既使效益稍好點的企業,在實行了個人承包以后,他也不愿意承擔歷史舊帳,因此,貨幣補償成了空頭支票!
六、醫改市場化,改的廣大工農群眾看不起病。
醫改前,國家對企業職工醫療費全免,由于國家的投資農民看病也不感到困難。醫改后,機關人員全部納入了醫保,企業職工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人員無法辦醫保,由于醫藥費暴漲,廣大職工和農民有病看不起,小病撐著,大病等著,醫改又堵了工農大眾一條生路!
七、教改產業化,使廣大群眾的子女上不起學。
解放后,為了提高公民的素質,共產黨大力興辦教育事業,那時經濟雖然很匱乏,可國家保障教育經費的投入。那個時期,供子女上學個人承擔的費用很低,小學的書本費、學雜費才塊把錢,初中生普遍享有助學金,高中還多一點。拿工資的供子女上學不感到是個負擔,農民也不感到困難。中專生、大學生一切費用國家全包。那時的學生認為是國家培養我上學,長大要報效國家。
教育改革后,雖然國民經濟大幅度增長,可教育經費投入嚴重不足。1986年就頒布了《九年義務教育法》,可又以“人民教育人民辦”的口號,讓群眾掏腰包辦教育,不僅學費、書本費是改革前的幾十倍,而且還有擇校費、借讀費、補課費和其它亂收費項目,學生隔三差五地向家長要錢。下崗職工供一個小學生、初中生感到很吃力,有些農民子女交不起學費被迫輟學。供一個大學生一般的工薪家庭要傾其所有,下崗工、農民子女考上了也交不起學費,既使砸鍋賣鐵報上了名,學生到了學校也無錢吃飯,從學生時代就飽受貧賤之辱,埋怨社會不公!
在90年代,全國有不少鄉鎮教師多年領不到工資,老師無心教學,這是在“三年困難時期”也不曾有過的!
教改后,不僅是人民群眾的經濟負擔重,教學質量也明顯下降,應試教育分數至上,40%的初中生戴上了眼鏡。設立了重點學校,專門培養優秀學生,把差生聚在一起,學生不愿學,老師不好管理,未成年犯罪不斷增加。
教育改革,從人民的負擔看,不如文革時期,全面衡量教學質量比不上文革前17年。
八、“三農”改革加重了農民負擔。
改革之初,農村實行了土地承包,農民很快解決了溫飽問題,進入上個世紀90年代以后,水電、化肥、農藥價格上去了,糧價賤的不夠成本,而且交糧打白條,外出打工要不回血汗錢,農民的收入減少了,可各種負擔加重了。什么“三提”“五統”,辦學修路要集資,龐大的鄉鎮機關人員的工資要承擔,還有名目繁多的收費、罰款。鄉鎮干部說“那幾年我們的主要精力,大部分時間就是向農民要錢”。中央電視臺新聞播放過這樣的畫面:一群鄉鎮干部闖到農民家里拉牛、逮豬、搶糧、搬家具,農民追在后面叫苦連天!
九、改革無視法律,剝奪了企業軍轉干部的一切合法權益。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根據全國人大頒布的《國防法》、《兵役法》、《軍官法》和中央的《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暫行辦法》聯合下文,對轉業干部的身份、工資、退休、醫療、住房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然而,原國家勞動部,沒經過全國人大,沒經過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同意,竟然于1993年下文,全部取消了在企業工作的軍隊轉業干部的一切法定權益,致使轉業干部同企業職工一樣,下崗不給一分錢,吃不上飯,看不起病。沒分到公房的,房改未得一瓦,補償未給一分。由于生活的艱難,找領導反應沒人理,往上寫信無回音,逼得轉業干部全國聯合上訪!直到2002年底,國家人事部等六部門才拿出了解困意見。文件要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時,對轉業干部要重點傾斜,而后又多次下文要求繼續予以傾斜,可自2004年以來,調整了多次,一次也沒有傾斜,逼得轉業干部又再次聯合起來上訪!
在上個世紀90年代,還有其它一些不當改革政策(如高管的高薪等),不再一一列舉。
對于上個世紀90年代出臺的這些明顯違背“三個有利于”和“三個代表”的一系列改革政策,理所當然的會遭到人民群眾的堅決反對,全國各地持續不斷的上訪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對這些不當改革政策的回應!
面對全國各地大面積的民眾上訪,政府早就應該反躬自省,及時糾正錯誤,制定政策,穩定局勢,然而不僅沒有如此,反而對上訪民眾采取了制止壓制的辦法,進一步激化了矛盾。正如有關專家所說,“上訪的艱辛是由上訪民眾超常的堅韌與官員無畏的堅持反復碰撞而來”。
廣大人民群眾迫切的希望改變現狀,翹首期盼新政策的出臺!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了公平、公正、共享,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科學發展觀,制訂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解決了困撓多年的“三農”問題,提高了下崗職工和城鎮居民的低保標準,增加了企業退休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免除了中小學學雜費,并對高校生準于貸款,解決了困難群眾上不起學的問題。擴大了醫保范圍,并正在制訂惠及全民的醫改方案,投入了大量資金,逐步解決群眾住房難的問題等等,這些政策,糾正了以前某些不當改革政策,改善了弱勢群體的生存環境,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上訪現象明顯減少了,社會也安定了許多。然而,社會不安定的局面還沒有從根本上轉變,群體上訪事件還時有發生。這說明對90年代某些不當改革政策糾正的還不徹底,人民群眾還有不少不滿意的地方,主要是對反腐敗斗爭的效果還感到不明顯,對理順分配關系的步伐還感到不夠快。這些問題不徹底解決,社會穩定就沒有根基。然而,對于反腐敗斗爭,黨和政府一直就沒有間斷過,卻是越反越腐敗,對于分配不公群眾一直反應很強烈,卻進展不大,這是為什么?這就是因為既得利益集團左右了改革的方向,廣大人民群眾沒有參于改革的權力。要想有效的解決腐敗和分配不公問題,必須加快政治體制改革,把被顛倒的主仆關系重新顛倒過來。而民主制度是一個系統工程,雖說不能慢慢來,也決非能夠一揮而就,一日可舉。為了社會的安定,要在加強民主制度建設的同時,對于腐敗加大打擊力度,遏制腐敗現象;對于分配關系的理順,老百姓反映強烈,早已等的不耐煩了,應該盡快出臺改革方案,早改早安,遲改遲安,大改大安,小改小安,不改不安!
齊軍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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