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農奴、地主、領主、土改和生產隊長
看到臺灣的長撟先生兩個對大陸農民和農奴解放的評價,感覺這個老先生有點像一家之言網友,聽說的多,見到的少;想當然的多,查資料學習的少。因此說出來的話讓人哭笑不得。
長撟說:“西造(西藏)離中原太遠長撟不知道他們的農奴是怎麼過的……所謂農奴當時長撟沒聽說這個名詞,應該是跟著地主種地的吧,這是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家臣風俗”然后就拿山東老家地主和雇農之間關系給農奴定性。貧道覺得,對于農奴,長撟先生“不知道……當時沒聽說這個名詞”,現在就該查差詞典或者用google搜索一下,當然最好還是讀讀書。這樣就會知道農奴與農民不是一個身份,不至于以為農奴就是“跟著地主種地吧”。貧道比長撟先生年齡小,不好意思用右派們常用的“我來教育一下小左”之類話,這里勸長撟先生去查查資料。
長撟先生還說:“數學說「農民翻身」在山東來說是錯誤的,窮人翻身是真的,窮人沒有自己的土地也沒種地主的土地,他不是誰的農奴,是無產階級的窮人,一下子政府分給他土地,當然是翻身了!跟地主種地的不喜歡翻身,因為翻身他種的土地少了,而且還要納稅。”
這段內容的意思,貧道倒是最近一直看到有不少國內和港臺學者也說。比如人大的高王凌、清華的秦暉、華東師大的楊奎松、香港的趙岡、臺灣的 許倬云 先生。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看法,就是中國并不像歐洲中世紀那樣有很多大地主,中國土地集中程度并不高,而且主要是小地主和富農。因此,共產黨搞土改是不必要的,是過分的,障礙了農村經濟發展。甚至有人還著書說,認為當年蔣介石搞412大屠殺,就是因為共產黨在湖南搞土地革命,惹得北伐軍官人心惶惶。蔣介石為了“統一大業”,不得不對共產黨下手了。這樣的書在國內都出版了,長撟先生的議論自然不算出格。
長撟先生當然不可能像這些學者那樣引述很多史料來說明觀點,也就是舉老家山東的例子。認為由于佃農不繳稅只繳租,因此“跟地主種地的不喜歡翻身,因為翻身他種的土地少了,而且還要納稅。”
佃農不交田賦是中國的傳統政策,因為地本來就不是佃農的。但是,田賦征收率一直是比較低的。漢、唐基本是3-5%,此后歷代即使有雜稅,但總田賦從來沒超過10%,比歐洲教皇的什一稅還低。清朝“用不加賦”,因此田賦也不高。辛亥革命后,軍閥混戰時期,確實農民實際繳納田賦很高,這是因為這一撥軍閥來了征收一次,下一撥再征收一次,有時候一次“預征”很多年,以至于河南有些地方把21世紀田賦都交了。但實際田賦比例還是不高的,起碼比五五分租要低很多。如果當時一個軍閥要預交10年的田賦,田賦超過10%,誰能交得起?因此,很難想象到一個佃戶會選擇把一半收成交給地主,而不愿意把土地變成自己的,然后繳納不足10%的田賦。看來,長撟先生家里原來不是佃戶而是地主,因此沒有能力站在佃戶角度上算賬的。
長撟先生說“土地種子都是地主的”也很不準確。當時,即使在山東,頂多是地主和佃戶各出一半種子、肥料,理由大概是收獲物五五分。全由佃戶出種子情況也很普遍。比如可以看到這樣的資料:山東“以分成租制為主的,有博山、嶧縣、濟寧、郯城、莒縣、沂水、曹縣、城武、定陶、茌平、安邱等縣。分成租佃制在各縣鄉間又有不同的慣例,有的叫外分子牛,即一切農具、牲畜、種子、肥料全由佃戶出,收獲后佃戶與地主平分”(《近代山東農村的土地經營方式:慣行述描與制度分析》
http://www.mianfeilunwen.com/Shehui/Nongcun/25453.html)
長撟先生雖然年紀長些,經歷過解放前的事情,但既然在大陸網站上寫東西,還是要按共產黨提倡的“實事求是”精神來寫。
長撟先生帖子說的“跟地主種地的不喜歡翻身,因為翻身他種的土地少了”會不會是真實的呢?前半句不真實,后半句真實。前半句不真實的原因貧道前面分析了,為什么后半句是真實的呢?因為土改必然使佃農耕種的土地面積減小。道理是這樣的:
1937年國民政府土地委員會就全國16個省163個縣大約2000萬畝土地上的大約130萬農戶進行了調查。大約占總戶數1.37%的大地主占有土地14%,占總戶數8.4%的小地主和富農占有土地57%。剩下91%的下中農、貧農、佃農、流民擁有29%的土地,584萬畝,戶均4.95畝,人均大約0.825畝。這個調查是長撟先生依靠的政府調查的,長撟先生應該相信。
當時平均畝產低于190斤(按30年代最高單產年份計算),因此人均0.825畝土地只能達到人均不足160斤糧食。即使吃糠咽菜,人均160斤糧食也是不夠的。由于地主和富農的部分土地是佃租給貧農佃農種的,部分貧農會通過佃租或做長工來生活。這會不會讓社會安定下來呢?不會,因為這種土地制度必然會形成部分農民被“溢出”農業。
假定農民人均一年最少要有相當于300斤糧食的收獲,加上吃糠咽菜勉強活命(指250斤口糧加上相當于50斤糧食價值的其他物資。集體經濟時期農民留糧底線還定在378斤)。依據這個標準,我們來計算一下實際會發生什么。
300斤糧食需要1.54畝左右土地。118萬戶農民(按每戶6人,1980年我國農村戶均常住人口還有5.54人)擁有584萬畝土地,人均0.825畝。如果這584萬畝耕地讓部分農戶擁有1.54畝活命地(戶均9.24畝),548/9.24=63.2,那么會剩余55萬戶、330萬人貧苦農民將不擁有土地,必須依賴租地或做長工生活。(這樣計算并不意味著實際會恰好是這個數量,是在假定除了自耕農就是佃農算的)
根據前述學者調查,中國富農和小地主土地出租率(長工折算后)大約占30-40%。大地主土地出租率比較高。按照前面國民政府的調查資料來計算,按照小地主和富農出租率35%,戶均400畝以上大地主出租率90%。那么小地主和富農出租土地大約為400萬畝,大地主出租248萬畝,總計出租648萬畝。由于地租率為50%,也就是說農民要實現每年一人300斤的最低標準,一個人最少要租3.1畝耕地。那么這590萬畝土地最多可以讓約210萬農民實現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就業”。這樣會“溢出”120萬人、20萬戶農民沒有地種,占貧農總數的17%左右。貧道是按照解放前最高產量,農民維持在生命線標準計算的。稍微有點天災人禍,這個比例會急劇擴張。
因此,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小農經濟,起碼在解放前是必然會造就一批到處游蕩尋找生路的農民的。而且比例很大。全國有個大幾千萬。也很容易算:1.54畝土地可以讓一個自耕農活命,但3.1畝土地才能讓一個佃農活命。土地集中程度越高,溢出農民數量必然越多。算完這個帳,長撟先生就知道為什么淮海戰役中60萬共軍后面有800萬推著小車抬著擔架的山東貧雇農,以至于80萬國軍被打得落花流水了。
130萬戶農民2000萬畝土地,人均2.56畝土地,如果都是自耕農,都可以做到基本溫飽(490斤糧食,當時標準)。地主富農占有70%土地和55分租,造成佃農要3.1畝土地才能活命。土改后17%被溢出土地的農民回來要種地,佃農的地就在偶然會略微減少些。但是平均也就是少了14.5%,還是比當佃戶強。
至 于長撟 先生不了解什么叫生產隊長和支部書記,不知道為什么小崗村十幾年交的糧食還沒吃的返銷糧多,而且“也沒有人來打他們罵他們”,就不用細究了,因為先生還是被趕到離島待了這么多年嘛。
但是有一點長撟先生還是要注意的:自由民主最重要的是生存權利,不是選票。如果當時不搞土改,不能做到耕者有其田,就是讓那20%沒有活路的人有充分的投票權,把“候選人的產生,政見發表,選票的印制與管理,投票場所的布置與規榘等……”搞得比臺灣現在還精細,照樣他們不喜歡,因為他們的肚子不愿意。遍布中國歷史上數百次農民起義的原因不是他們沒有選舉權,而是喂不飽肚子。
這就是數學要求紀念5億農民解放的真實意義。數學的提議其實是很重要的,因為現在主流學者正在掀起一個否定土改必要性的運動,大量主流媒體和出版物都在出版這些言論。他們都是像長撟先生這樣,站在地主富農那一頭算賬,不站在剩下那90%多的那一頭算賬,算來算去都覺得土地不集中,算來算去總覺得剝削率不夠高。貧道這些天讀了他們的“著作”,覺得基本不算“學術研究”,只能是為了某種目的進行的“宣傳”。貧道前面用的數字,也是他們的書中提供的。只是他們從那頭算,貧道從這頭算罷了。
否定了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共產黨“亂黨”、“亂匪”的帽子算是帶結實了。貧道是看了這些人的文章和書才覺得是個事情,估計數學不看這些東西,但這家伙能注意到這一點,確實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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