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說
腐敗現象由來已久,腐敗成因眾說紛紜。比較主流的說法是:不受監督和約束的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于是,某些精英們給腐敗現象開出的藥方就是:進行制衡性質的制度建設,監督和約束政治權力。可是,預防和懲治腐敗的機構和機制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反腐敗的成本卻越來越高,腐敗的現象和手段卻越來越深刻、越來越觸目驚心。事實告訴人們,錯誤的理論必然產生不好的結果,不好的結果只會演繹荒唐的現象,荒唐的現象說明有人別有用心。
政治權力不是腐敗的根源,當然,她也不會成為導致腐敗的直接成因。如果說,權力得不到監督和約束就會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那么,“何不食靡”的晉惠帝腐敗過嗎?驕奢淫逸的隋煬帝腐敗過嗎?奢華賣國的慈禧太后腐敗過嗎?歷史對于這些擁有絕對權力者,沒有用“腐敗”這個詞來評價過他們。擁有絕對權力的秦始皇、漢武帝、唐太宗,他們的權力,他們的所做所為,豈能以“腐敗”來一言概之。在當代,受約束受監督的一些小小科級干部,還有更小的辦事員,都曾經貪污過數以萬計甚至千萬元級的巨額資產,不也照樣腐敗的令人瞠目結舌。腐敗作為一種政治行為,與權力有一定聯系,但卻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更是無稽之談。恰恰相反,腐敗是對權力的異化和挑戰,腐敗的漫延正是對現實權力的沖擊和瓦解。
腐敗產生在公共利益的形成和實現過程中。封建社會,皇權最大,天下為公,家國天下,所以,在家國內部瓦解皇權、侵犯家國天下的就是腐敗。在資本主義國家里,最大公共利益是維護整個資本家集團的根本利益,所以,打破資產階級內部利益均衡,資本主義法權體系自身的內部破壞就是腐敗。當代中國,腐敗無非就是為謀私利而發生的貪污侵占、行賄受賄、權力尋租、生活腐化等社會現象。腐敗的發生,本質上是私人占有與社會公共利益的矛盾沖突,是謀私者與社會力量的斗爭和博弈。因此,腐敗的總根源是私有制形式的客觀遺留以及與其相對應的意識形態,體現的是私利與公共利益的沖突關系。沒有公共利益,就無所謂腐敗;公共利益完全實現,也無所謂腐敗。社會主義條件下,預防和懲治腐敗的目的,在于適應社會上絕大多數人的利益訴求,完成公共計劃設置,實現社會總價值。現實中,對于腐敗問題,很難看到反腐監督體制內部的自身生效和主動解決。查處具體的腐敗行為,往往落實在公共計劃實施需要實現實質性突破、社會主流價值遭到破壞的時候。
當代理論界的精英們“用心良苦”。在反腐敗問題上,緊緊盯著權力,或者對一些客觀存在的東西做莫明其妙的聯系,或者就權力本身進行唯心主義的分析。什么運用公共權力來謀取私人利益了,什么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了,一會兒要靠制度約束來扼制腐敗,一會兒要靠個人修養來克服私欲。當主流精英們想分享政治權力時,他們就用“反腐敗”的大棒砸向落實公共計劃的黨政部門;當既得利益者想推進某項特定的任務時,他們甚至拋出“腐敗有理”,腐敗是改革進程的潤滑劑這樣的歪理邪說。
權力有大有小,本身只是一種社會關系,是社會關系中一方通過特定形式主導其他方面的作用力。而不是像有些人說的那樣,權力是一種支配、控制和管理的力量,具有擴張性、占有性和排他性的特征,必須受到制約。權力不是唯心的、憑空想像出來的東西,權力是客觀存在的社會關系。權力來源于一定的組織制度,在于總體結構的功能運行。具體的權力實施,主要體現在特定人的行為和人格上。所以,權力有大有小,權力的變化在于社會關系的演變和特定制度結構的調整。卻沒有受監督受約束的權力之說,只不過是資產階級利益團體分臟制衡的假托之辭罷了。反腐敗僅僅通過疊加式的制度建設,改變主體權力的法制結構,而不是抓住公共利益本身,改造私有制的客觀存在,這樣的做法真是緣木求魚,本末倒置。歷史長河里,從來沒有出現過監督和約束權力而徹底根除腐敗的清平之世。
結論顯而易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針對改革開放中的反腐敗斗爭,我們只能通過人民民主專制的政權建設、社會主義性質的公益事業和一定范圍內對私有化的堅決斗爭才會取得決定性的勝利。在正確的理論指導下,根據實際發展情況,依靠對癥下藥的綜合措施,反腐敗效果必定能彰顯出來。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