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起“現代企業制度”的蓋頭來
庫爽生
近期,國資委披露了安徽古井集團管理層“全軍覆沒”的腐敗窩案,在互聯網上“一石激起千層浪”,同時引發了人們對于國企改革改制以及經營機制的反思熱議。這是令人高興的好事。作為親眼目睹了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全過程的人,我也不揣冒昧,把自己的舊稿拿出來修改,參與議論,試著掀起“現代企業制度”頭蓋來,看看這項曾經被一些主流經濟學家吹得神乎其神的適應西方的企業制度的真面目。
1990年代中期,主流經濟學家開始策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他們為現代企業制度提出的標準有四項: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這幾條被稱為“現代企業制度四要素”,看似很有道理,卻失之淺近;看似詞義顯豁,卻十分曖昧。
“產權”不“清晰”?擺在首位的是“產權清晰”。當時,很多人都對列于首位的這一條迷惑不解。國有企業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其產權屬于國家,屬于全民,應該是最清晰的,究竟有何模糊的地方?要求國有企業把產權搞清晰,不是只需重新說明就行了嗎?
隨著國企改革的深入,按照主流經濟學家的說法:“改革進入深水區,改到深處是產權”,在“深水區”的改革便發展為“改制”,即改公有制為私有制。很多人方恍然大悟:原來所謂“產權清晰”,就是把本屬全民所有的國有資產,出售或者半賣半送或者干脆白送給私人,老板自己的產權自己負責管理,這樣產權就算清晰了。否則,不管如何聘請高級會計事務所進行資產評估,界定產權,也不能算清晰。原來,“清晰產權”實際上是私有化的換一種說法,是曲筆,是“春秋筆法”。暈!
“權責”不“明確”?國有企業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國家隊”、主力軍,從“鞍鋼憲法”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辦企業”,積累了無比豐富、十分寶貴、行之有效、仿之有益、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辦廠經驗,連基本的“權責明確”都沒有做到嗎?還要主流經濟學家來當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的老師?不怕笑掉大牙嗎?
一般比較規范的國有企業,規章制度都是很健全的,豈容企業的職權和責任都分不清楚!倘若真有這樣的企業,我敢斷定它是一天也經營不下去的。試想,一個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對于自己的職權、責任,一概是稀里糊涂的,那能夠施行管理嗎?這些自以為聰明的主流經濟學家未免過于低估國有企業的“黨政工團”了,在他們眼中,國企領導班子都是蠢豬,要他們來手把手地教會這些蠢豬來管理經營企業。
其實,這一條也是“春秋筆法”:在主流經濟學家看來,只有私有企業才能有權有責,國有企業是“所有者缺位”,是沒有權更沒有人對企業負責任的。所以,要私有化,自己的企業自己經營,才能有無限的權力,才能有經營管理企業的責任心,才能真正負責。這是主流經濟學家從他們的“圣經”——“人都是自私的”這一條,推導出來的。
“政企分開”。“產權清晰”之外,這一條也是關鍵。從我了解的實際情況來看,在計劃經濟時代的1985年前后,政企職責就分開了,政府不再干預企業的微觀經營活動,企業的生產銷售、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內部管理、資金運作等,都已經擁有自主權。政府所能管的,只是產品質量監督、安全環保、利稅上繳等有限的幾個方面。企業不再是政府的“生產車間”,政府不再當對企業大事小事指手劃腳的“婆婆”,更多的是宏觀調控、政策指導、信息提供等,是企業發展的幫手和企業困難時拉一把的朋友。
政企職能不分的問題早就解決了,而主流經濟學家卻在正兒八經地提出要“政企分開”,這里面就大有文章了。隨著我“學習”的深入,就發現主流經濟學家所倡導的政企分開原來并不是講的政企職責分開,而是徹底分開,政府對國有企業必須完全撒手不管。
我的天,國家的企業,代表國家行使管理職能的政府不再管國家的企業了。資產是國家的,資產的擁有者不再管自己的企業。于是,在國有企業,就順理成章地普遍出現了“內部人控制”的現象,企業高管腐敗丑聞接連不斷,——暴露的還是極少數。政企徹底分開,砸毀了監督機制,消弭了企業領導班子的責任心,是一些國企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
正如很多同志告訴我的,政企分開實際上只是放棄了監督權力。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規范和要求,政府不再監督國企。政府主管部門實際上為此松了一口氣,按照他們自己的說法:不再得罪人了,因為被監督者非常反感監督。國企是國家的,政府理應代表國家監管國企,這種監管是天經地義的,可是政企的合理關系硬是被主流經濟學家的關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奇思妙想”割斷了。政府不再監督國企,但政企關系是天然的,于是原來的“監督”就變成了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為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官員撈取私利打開了方便之門。
“管理科學”。主流經濟學家總算說到點子上了,但這還用得著這些洋博士們指教嗎?早在1990年代中后期,國企開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當口,很多人就對轉機建制的所謂改革極端厭惡。我清晰地記得,在一家還很有影響的大型國企,當時國企普遍面臨著市場疲軟、資金短缺等困難的時候,進行調研的湖北省政府部門的有識之士,在講到關于如果搞好國有企業的時候,總是很明智地強調,企業走出低谷的根本是加強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而對排在現代企業制度的“四要素”(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首位的“產權清晰”要素強烈質疑。
不管是什么企業制度,只要辦企業,管理科學、管理嚴格,都是企業經營的首要任務。只有實施嚴格的科學管理,企業才能改善經營,提高效益。管理科學是做好企業的題中應有之義,無關乎現代企業制度還是傳統企業制度。說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要管理科學,是多余的廢話。
當然,我也知道,主流經濟學家倡導的現代企業制度中的管理科學含義,是所謂法人治理結構,即用“新三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代替“老三會”(黨委會、職工代表大會、工會)。看上去新穎的“法人治理結構”,實際上經這多年的實驗證明不服水土,對于公有制企業是不相宜的,而且造成了“一個人說了算”等弊端,終于“水到渠成”地形成了一些企業“高管層”腐敗窩案的惡果。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實踐告訴人們:法人治理結構不是什么管理科學,不但不能消除國企原有弊端,反而失去了原有優勢,造成了管理上大量的新問題。
提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時在1990年代中期。這個改革舉措,并沒有明確是要對國企進行私有化。但后來的事實證明,這是為后來摧枯拉朽般的國有企業私有化改制颶風,做了各方面的鋪墊。由此可見主流經濟學家的處心積慮。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使我國國有企業丟掉了自己數十年積累的極其寶貴的企業經營管理經驗,使國企在管理上普遍出現嚴重滑坡,經營上出現困境。同時,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對于“產權清晰”的要求,大力推行“國退民進”,進行私有化改制。現代企業制度頗具威力,一方面使遍布全國的十多萬家國企應聲倒地,變身私有,數千萬工人下崗失業;另一方面使碩果僅存的少量大型國企的高管層接連不斷發生腐敗丑聞,面臨被內部蛀蟲蛀空的危險。現在,事實已經很清楚地告訴人們,要發展和鞏固國有經濟,就必須果斷地改弦易轍,堅決摒棄主流經濟學家從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原封不動移植的、不適合中國國情和社會主義制度的所謂“現代企業制度”,重新恢復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恢復并強化依靠職工群眾辦企業的優良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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