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九四五年毛主席在延安和黃炎培談話時就指出,要跳出歷史的周期率,就必須實行民主,“只有讓人民起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為此,在‘進城’之后,毛主席高度重視防止共產黨變質的問題,試驗了各種各樣的方法,直到最后發動了文化大革命。毛主席就多次指出,群眾都應當關心國家大事,在評論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時候還指出,在社會主義國家,勞動人民不僅僅享受勞動和休息的權力,更重要的是享有管理國家事務、管理軍隊、管理文化藝術等等的權力,而這是更重要的權力。雖然文革被共產黨認為是錯誤的,但他老人家探索讓把人民群眾發動起來監督黨和政府的理念,卻值得我們今天認真借鑒。
實際上這一點也得到了今天共產黨的肯定,比如溫家寶總理在2006年‘兩會’后的會見中外記者時就說:作為人民的政府,應該接受群眾的民主監督,也包括在網上廣泛聽取意見,因為只有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只有人人負起責來,各項事業才能順利發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基本權利,并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因此,針對目前的形勢,我們應該進行新的探索。我認為可以按照憲法精神,成立一個自發的非贏利性的人民民間組織,名稱就叫中國人民民主監督會,簡稱民監會,通過這樣一個民間性的合法組織,對共產黨的干部實行民主監督。這是對毛澤東思想的繼承,又是針對現實的一個補充。
為了使得這樣的組織合法活動,也為了防止這樣的民間組織被外部反動勢力利用,這個民監會應該以信仰共產主義者為核心,接受中國共產黨在思想上和工作上的指導,但在組織上獨立,在經費上自力更生,可以靠會員會費、企業捐助等形式,只是行使監督的權力,并不參政。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組建全國性的民間團體組織,首先需要有五十個發起人,需要有十萬元基金。此外還要滿足其他若干條件,然后經民政部批準,可以籌備成立,當章程被有關部門同意后,并有足夠的會員數,就可以向民政部申請正式成立了。
這個條件在今天來看并不是太難,至于上面是否批準成立,也必須試一試才知道。我覺得只要宗旨合適,章程恰當,應該能夠得到批準。
呼吁關心社會主義民主建設,關心中國社會主義前途的網友,對本建議品頭論足,多多提出寶貴意見。歡迎志同道合者參與發起,也歡迎支持中國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網友將來加入這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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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荷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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