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電視臺報道新聞:使六名無辜民警伏尸當場的楊佳“因故意殺人、社會危害極大”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從人性的角度講,楊佳的結果可以算是對六名無辜被害民警及其家人的最好告尉,本也沒什么說道。但看罷這則新聞,再從網絡等謀體看,卻也好象并沒有多少人對楊佳的審判結果感到大快人心或拍手稱快。尤其在普通大眾中,更沒有多少人覺得襲警者楊佳應罪該萬死十惡不赦。并且此前的一些網絡還將楊佳描述成為俠義“刀客”,說:性剛烈如楊佳者,不懼死而懼受辱。一朝受辱,必流血百步,伏尸數人……
呵呵,高唱與國際接軌要和諧世界的現代中國社會,真是五花八門,讓人大開眼界,還真有點看頭、說道,讓人深思.......
那么。襲警者楊佳有著怎樣的人生?他究竟是怎樣一個人?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南方周末》的有關報道:
楊佳13歲時父母離婚,一直以來,他與母親相依為命。據跟楊佳曾經有過接觸的人講,楊佳從小就有一個特點:凡事講究規則,不亂穿馬路,看不慣父母亂丟垃圾,會跑過去撿起來。“連玩沙包的游戲都從不作弊耍賴”。
楊佳的母親于2000年被人致傷住院,其母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但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此后其母一直堅持申訴上訪;2007年3月,其母上訪找人大代表反映問題因故被拘留十幾天。
其次是2006年冬天,楊佳在山西旅游時,在太原火車站排隊進站,因前后人擠,他怕別人偷東西把包跨在胸前,警察說他不好好排隊,他頂嘴說排著隊呢,結果被請到派出所打掉了他的門牙(這讓我想起太原的警察打警察事件)。
最后一次是 2007年10月5日 ,在上海旅游的楊佳騎著租來的無牌無證的自行車在閘北區普善路口被警察攔下盤查。據報道,“當時楊佳對于盤查的民警十分抵觸:‘你為什么要當著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證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為什么不攔(他們),就只攔我一個……’。這樣的對抗在路口一直持續了40分鐘,根據上海警方公布的錄音,場面更像是楊佳在盤問警察:‘你有什么理由在這占用我的時間?這是法律規定的嗎?你把法律拿出來,你會背!你就這樣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法律?什么叫法律?法律哪一條規定你臨檢無緣無故要這樣地搶我的證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從一個法律人的角度考察,楊佳對警察的詰問似乎并沒有錯,一個人的人身自由是不應該隨便受到限制的。但事實上中國的警察偏偏有這樣的權力,這也許正是楊佳的內心規則與警察規則的沖突所在)。此后,楊佳被帶回芷江西路派出所繼續接受訊問。此后所發生的事并沒有被公布,據接近楊佳的權威人士稱,楊佳指控當日在派出所遭到“七八個警察的毆打”。但上海市警方對此給予了否定。
有消息人士向《中國新聞周刊》記者進一步透露:當時楊佳和民警們發生了誤會,楊佳說自己只是舉起手做了一個防護的動作,民警卻以為他要反抗,將他按倒在地,“他說民警們搜查了他的包,還把他的衣服都搞臟了。”在楊佳的要求下,督察到場。但督察并沒有給他滿意的答復。被釋放回到北京之后,楊佳多次通過信訪件、電子郵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投訴。但公安督察部門經過調查,認為民警執法有據,無不當之處,并兩次赴京對楊佳進行疏導勸解。到 2008年7月1日 ,楊佳便手持寒光閃閃的短刀走進閘北公安分局,一場慘劇就此上演。
以上過程參見 2008年7月17日 《南方周末》記者岳君的報道《殺人者楊佳青春檔案》。
如果以上報道屬實,我們可以看出,事前的楊佳并不是一個違法亂紀的人,也并沒有如“現代衛道者”白巖松之流所說的是存在什么人性缺陷過于偏執導致其必然敵視社會等等。相反,他是一個凡事很講究規則的非常正常的普通青年。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非常正常的普通青年,卻因為一點小事從北京專程跑到上海,并且闖進讓現在很多普通人都望而生畏連避都來不急的警察局,血刃六名無辜民警,成為“故意殺人、社會危害極大”的“暴徒”。這是為何?
恐怕這是因為:
高唱與國際接軌要和諧世界的現代中國社會,塑造了凡事很講究規則的“現代青年”楊佳。而我們這個社會,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其實并不按所倡導的規則辦事,尤其部分為官者執法者更是按照他們的“潛規則”來為人民“服務”。長此以往,便令人民對他們厭惡痛絕。
恐怕在當時的楊佳看來,不是因為自己偏激“無辜”痛恨,將這六名“無辜”民警“無辜”殺害。而是在他眼中,這六名無辜民警代表了他們所屬的團體,而這些團體中的部分人長久對普通百姓實行的“潛規則”才令他仇恨,恐怕在他看來,至少當時真認為自己是疾惡如仇的俠義“刀客”。
所以,楊佳實際是用一種過激的個人暴力行為,來反抗我們整個社會丑陋的“潛規則”。他的行為固然為我們這個社會所不容,但撇開他對無辜生命的暴力傷害,從反抗我們這個社會丑陋的“潛規則”來看,楊佳的行為實際上可以稱之為悲壯,可以算得上是俠義“刀客”,這可能這也是社會很多人并不把他當成“暴徒”來憎惡的原因之一。所以,從這個角度上看,是不是可以這樣說,“暴徒”楊佳和六名無辜民警實際上都是這個社會“潛規則”的犧牲品和殉難者?我們這個社會是否也多少有一點兒病態?也應該負點什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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