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毛澤東的稿費,陳明遠的結論有誤。中央對毛澤東稿費的處理違法。鄧樸方的捐款的意義是什么?共產黨人的道德品質在這里遭受考驗。
看到資料,一是鄧樸方捐鄧小平稿費投立青少年科技獎。一是毛澤東的后代要稿費,中央卡著不給。陳明遠給毛澤東算了一筆稿費賬,說毛澤東在文革期間的稿費是按當時最高標準算的云云。這三個資料引起我的一些想法,一并在此說及之。
一,中央對毛澤東后代的要稿費問題,作出的決定是不給,只給一些生活費用,用來購買住宅與日常家用。200萬元一個,在北京購房,按房價飛漲,購下房來也只夠過些中等生活日子。本來,這也無所謂,但問題是毛澤東稿費有上億元,而作為毛澤東的后代,沒有使用的權利,理由是“毛澤東是全黨的”“毛澤東思想是全黨集體智能的結晶。”
那么問題產生了。共三個問題:
1,我們承認共產主義不?共產黨承認黨員的個人權利存在不?
如果我們認為共產黨人不應該有私人利益與個人權利,那么黨的干部的工資等都要像巴黎公社一樣處理。
如果我們承認共產黨員也有自己個人權利,那么就不應該把毛澤東的稿費扣留不給按照遺產法有繼承權的后代。
2,“毛澤東思想是全黨集體智能的結晶”,這話不通。因為毛澤東的思想與劉少奇鄧小平思想不同,毛澤東的思想與朱德陳毅的思想也不同,毛澤東思想怎么成了全黨集體智能的結晶呢?毛澤東有毛澤東選集,鄧小平有鄧小平文選,劉少奇有劉少奇文集,文章是各寫各的,并沒有把鄧小平文選劉少奇文集都合并到毛澤東名下去,可見全黨集體智能云云,邏輯上說不通。除非作出決定的當時中央,認為鄧小平劉少奇等不在“全黨”之列,或雖在“全黨之列” 但他們的文章,如《修養》不含“智能”。即便“集體智能”吧,也有占比例多少,按勞取酬這一說。那么按比例,凡有份者都分不就得了?為什么一成了“集體智能”就動不得了呢?
關于這一點,有文章說,毛澤東一些文章不是自己寫的,如《講話》是胡喬木寫的,還有什么文章是田家英寫的。行啊,當事人站起來說,那些東西是他們寫的,有證據表明是他們寫的,他們分稿費就是,總不可能毛澤東的文章都是別人代筆的吧?毛選五卷,總得留下毛澤東自己寫的吧?這個數字是多少呢?中央文獻研究室養了這么一批人,這個甄別工作還做不出來嗎?我想,恐怕真相是毛澤東未發表的文章遠比發出來的為多。有許多毛澤東的文章,寫的東西,后來的當家人看著與自己的政治路線不利,便封殺了吧?有文章說胡喬木隨便改毛澤東文章發表。也不知真相如何。反正一代偉人從1976年9月9日零時十分后再也不會開口了,這也是所有偉大人物的悲哀:自然生命都有結束的一日,身后事,被那些小人物折騰。依我所見,毛澤東的文章即使胡喬木田家英寫,也有限。因為年齡放在那里,他們到毛澤東身邊工作的歷史放在那里。重大軍政問題思考與決定,如三大戰役怎么打一類,如論聯合政府、新民主主義論一類,胡喬木想代筆,恐怕沒有這份筆力吧?
偉人的思想,一般人跟不上。說“全黨智能”,那太抬高每個黨員了嗎?我肯定知道的一點,家父是五十年代入黨的,他對毛澤東思想,是一點智能都沒貢獻的。文革中被打倒的人對文革中的“毛澤東思想”是沒有貢獻的。建國后在臺上的黨政治局成員,對“毛澤東思想”有多少貢獻?他們的后人可以為他們擺一擺功。我不知有幾個人能擺得出來。
如果“毛澤東思想是全黨智能”,為什么文革反右三年自然災害餓死人的事都要算到毛澤東頭上?如果“毛澤東思想不是全黨智能”,那么毛澤東稿費是不是該給毛澤東后代?這里面,總要講個邏輯吧?
3,“鄧小平理論是不是全黨智能的結晶”呢?鄧小平的稿費怎么辦?鄧小平與毛澤東稿費為什么不是一個標準?理由何在?
二,談談稿費本身產生的問題。
1,關于毛澤東稿費,陳明遠的研究用了三個數據:文革前1967年統計是570萬元,文文革后1976年統計是7500萬元多,到了2003年為1億3千多萬。陳明遠的結論是從“570萬元”到“一億三千多萬”,那多出的“一億二千多萬”是文革期間獲得的。用其原話是:
“如上所述,毛澤東著作的稿費,到1967年為止總共人民幣570萬元;此外的1億2千多萬元(占絕大多數),主要是在1966年以后“文革十年”期間,《毛澤東選集》、著作單行本及《毛主席語錄》本不斷巨量印行(數目以億萬計),在全國范圍內印發給每個“革命群眾”。在對外宣傳方面,還用幾十種外文翻譯出版,向全世界廣為發行。”
“雖然按照文革時“破四舊”的規定,所有出版物和文章的作者們一律不發給稿費;然而毛澤東是至高無上的偉大領袖、偉大統帥、偉大導師、偉大舵手,毛主席著作是他勞動所得,當然按最高標準發給。”
“于是出現了一億三千多萬元的毛澤東稿費。”
這里,陳明遠先生犯了大錯:因為“十年期間”是不算稿費的。而且這期間也不過是增長了7000萬元許。有人說,既然不算稿費,這錢哪來的?我可以閉著眼睛推出其來處:國外稿費收入。中國當時不算版稅了,但外國人還算。毛澤東的文章在國外出版,別人按規矩寄來版稅。主要是這方面的版稅。陳明遠所得出的那個推論,“當然”云云,前面恐怕得加上一個字:“想”。
2,關于稿費的納稅問題。毛澤東的稿費,為什么不納稅?用黨的決定來免稅,不合法。而且,毛澤東的稿費既然不給他后代,存在那里就失去了意義,為什么不把這筆錢轉為國庫收入或者作為黨的財產?說到黨的財產,又涉及一個很嚴肅的問題:黨產與國家財產我們分開了沒有?什么時候分開?這個問題很大。
毛澤東的稿費有納稅請示問題。那么鄧小平的稿費,有沒納稅問題呢?他有沒納稅呢?
3,鄧小平稿費是多少呢?這筆錢是如何處理的呢?也是交中央管理的,還是由卓琳與鄧樸方鄧楠他們管的呢?有人算了賬,這筆錢有億元之巨。鄧小平這個“無產階級革命家”對此如何處理,留下話沒有?如果這筆錢作為遺產分給夫人與子女,他們是不是要繳個人所得稅?
三,鄧樸方捐鄧小平稿費的問題。
這個問題出現,說明什么呢?說明:
1 ,鄧小平稿費的處理權不在中央,而在鄧家后代手上。
2,鄧小平稿費巨大,光捐款便是百萬。這筆稿費有多大?值不值得拿?因為鄧小平文選是行政發行的,拿國庫公費開支是其主要購買力。這有沒有洗錢的嫌疑?
3,鄧樸方與鄧楠都是共產黨員,還是十七大代表,他們作為高級干部并不缺錢用,為什么不把鄧小平稿費全捐出去?而只捐區區一百萬?這是作秀還是為了其他原因?
因為鄧小平是公眾人物,鄧小平稿費涉及到國家政治。毛澤東稿費涉及到歷史問題與黨對毛澤東后代的態度,背后涉及到政治因素。涉及到對毛澤東與他后代的公正。因此,提出問題,愿聽取各界高明意見。
(二)
2007-08-13
文革中毛澤東著作稿費標準平均為每本三分七厘四毫不到。毛澤東詩詞每本稿費為3分。鄧小平稿費超過2 億元。鄧小平稿費交稅情況不明。
為了本著客觀科學的精神,我查了一下資料,對毛澤東稿費與鄧小平稿費情況補充如下:
毛澤東文革期間,共出版著作18億7244萬冊,具體數據如下:
毛主席語錄,軍隊印制4500 萬冊,地方印制9億6560萬冊。
毛澤東文選,2億5250萬冊,毛澤東選集,地方出版平裝本3億2500萬本,精裝2550套合1億200萬冊,軍隊出版2110萬套平裝合8440萬冊,精裝本1224萬冊。毛澤東詩詞8570萬冊。
而這期間即帳面毛澤東稿費增加,不算國外版稅所占數額,也不過7000萬元,如此平均稿費為三分七厘四毫不到一點。其中毛澤東詩詞按三分一冊計,當為257萬一千元。
毛澤東稿費使用情況與工資收入:
毛澤東月工資為400多元。
毛澤東稿費在生前支配使用給家里人用的,不足百分之一。最大的支用者是江青,毛澤東在1965年至1976年十二年間分9次給江青提用38萬元人民幣與2萬美元。
江青與毛澤東文革期間不可能出國,江青國內開支不會太多,因為物價便宜。當時與蘇修美帝都處于敵對狀態,不可能從國外進奢侈品使用。如果有這方面進口,仇視共產黨的美國中情局與蘇修克格勃會報道用來敵對宣傳,而事實上沒有發生這種宣傳,那說明沒有這方面進口發生。因此,我懷疑江青這些錢用來組織她的八個樣板戲與其他政治文藝活動開支了。因為按生活常識,她的吃穿住行,所占開支極小。
毛澤東1976年后的著作權收入為5539萬元。江青曾5次提出給女兒們與毛岸青500萬元毛澤東稿費,被鄧小平上臺后的中央一直拒絕。李訥與李敏也提出過想使用這筆稿費,也被拒絕。
后中央給兩個毛澤東的女兒一家200萬元用以購房和家用。在北京購房后,估計只能維持中等生活水平。
毛澤東自已動用這筆稿費,發生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期間,三年共提稿費22萬元,10 萬元給章士釗,12萬元給程思遠,兩人都是民主人士。
毛澤東1967年在得知自己稿費達到570萬元后,用大筆圈了500萬元寫道“交黨費”,然這筆黨費被當時“中央文革”卡住未辦理。
江青使用稿費,要得到毛澤東批準撥給。這筆稿費平日由周恩來、汪東興與毛澤東生活秘書張玉鳳共同執掌管理。毛澤東這筆稿費存錢名義為“中南海第一黨小組。”
這是毛澤東的稿費情況。
鄧小平著作出版與稿費情況:
1980至1989年十年時間內出版鄧小平著作26 種,其中鄧小平非文選部分著作為5600萬冊左右,鄧小平文選為4408萬冊。另據人民出版社的人民出版網報道,鄧小平文選發行數為6000萬冊。鄧小平文選減去重復計算部分,這期間出版鄧小平總數當在1億2000萬冊左右。
1990年后至2006年七年時間,若按鄧小平著作平均出版發行數計算,鄧小平新版文選與其他著作總出版數不低于8000萬冊。
合計鄧小平出版圖書總量超過2億冊。
鄧小平著作定價,鄧小平文選,第一卷平裝本11元8角,為最便宜版本,第二三卷定價為13元1角與13元4角。后一個平裝版,分別為16元5角、17元5角與18元。精裝本為42元、47元與45元。鄧小平自述定價為22元,鄧小平西南工作文選為58元與70元。鄧小平軍事文選為48元與40元,鄧小平理論精論集定價為98元,鄧小平文選典藏版定價為4000元一套,限量為1000套。
即以鄧小平版稅按10%計,要超過2億稿費。即以一元錢一冊計,也超過2 億元了。
以一元計,鄧小平稿費標準是毛澤稿費標準25倍以上。扣除物價上漲因素,至少是毛澤東稿費的2倍。
鄧小平稿費歸屬,從目前報道鄧樸方捐鄧小平稿費來看,應該歸鄧家子女與卓琳了。
除了鄧樸方捐100萬元作青少年科技獎金,占其稿費總量可能連百分之零點五都不到,其余稿費用途不明。
鄧小平稿費交稅情況不明。
(三)
原文:http://chenjianping.blshe.com/post/3806/243683
我看到一個最新的資料,毛澤東的管家吳連登同志有一個說明,毛澤東稿費沒有此前傳的那么多。另外,有人責疑我為鄧小平算稿費,稱為不正確,并罵我為無恥。特作此文說明有關情況。
先轉貼一篇文章:關于吳連登同志的訪談。吳連登是毛澤東的管家,內容是談毛澤東的稿費的。
鏈接:
[專題]毛澤東稿費真相
上述是原文,據介紹,吳連登同志訪談首登《紅色旅游網》。
看了吳連登同志的文章,我要對自己文章作一檢討:我曾發過文章,關于毛澤東稿費,內引數據也是網文,但與當事人吳連登同志的提供的數據,有大出入。我的原文中的數據是錯誤的,以吳連登同志的說法為準。
為此向全國人民道歉。
關于鄧小平稿費,我要作一點說明。
我國稿費制度,自文革取消后,是鄧小平上臺后恢復的。當時強調要物質刺激,開始抓經濟。我國稿費制度開始實行的是按字數計算的稿酬基數加印數稿酬制度,這有一個標準。后來在八十年代后期開始放開,由出版社與作者自行商定標準。大約是1992年吧,由華藝出版社率先實行版稅制,首先對王朔作品進行按版稅計酬。國內作家中,王朔、二月河等作家的巨額收入便是據版稅算出的。
鄧小平著作的主要發行期,正好與我國稿費制度吻合,鄧小平著作自鄧小平上臺后至今,一直沒中斷過發行,發行數量巨大,著作品種多樣,定價由十幾元到數千元不等,發行量可以億冊計,他的稿費收入多少,沒有確切數。我曾按平均版稅制略算過一筆帳,有人斥我為無恥。是對鄧小平造謠。我希望掌握真相的人,也能像吳連登同志一樣給我們一個正確的說法,到底鄧小平稿費收入是多少,稿費是如何處理的?以解眾惑。如果我的計算錯了,我也向全國人民道歉。
如果不拿出正確的數據,而對按正常版稅率計算稿費者斥為無恥,這說明什么呢?說明我的稿費計算法,觸動了某些人的“情感”,招他們痛恨了。只能說明這個問題吧?
是非曲直,在于人心。公諸博聯社論壇,質諸高明,一求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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