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很小的刑事案件為何會引發大規模的群體事件?”的答案,就在發問者自己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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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甕安事件快結束了。我認為,要深刻地分析一件事情的本質,要等待這個事件的細節清楚之后。現在基本可以肯定地說,甕安事件是一件由簡單的民事案件引起的社會大騷亂。據說一位領導人在對此事件作批示時問道:“一件很小的刑事案件為何會引發大規模的群體事件?”。這句話究竟是什么人說的,我沒有看到官方的明確說明,因此,我的這篇東西多少是在一定的假設的基礎上寫的。好在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也說了類似的話,所以不能說我完全是在無的放矢。
如果甕安事件果然是由一個惡劣的刑事案件及公安、司法部門不作為或徇私枉法引發的,那么它還不是很可怕。可怕的是,這件事是由一件并不復雜的刑事案件(如果官方的介紹屬實,這應該僅僅是個民事案件,因為不涉及犯罪)引起的。之所以說后者更為可怕,是因為它反映出,今天的中國社會正處在一個極度燥動不安的狀態、處在一個極不穩定的臨界點。這個臨界點的突破所需要的外力是非常微弱的,而一旦被突破,其后果的劇烈程度和控制的難度又是超出人們想象力的。這件事向整個社會發出了一個警號:中國可能已經遍布干柴,只差一個火星就可能燃起沖天大火;它也向整個社會發出了一聲嘲笑:所謂的“和諧社會”不過是癡人說夢,它不是編造出來騙人的就是編織出來騙自己的。
也許有人說,甕安事件只是一個偶然的、局部的、孤立的事件,你這樣“上綱上線”是危言聳聽。果真如此,我將和有這樣觀點的人一起來慶賀,我相信自己還沒有“心理變態”到惟恐天下不亂的狀態。然而,善良的愿望代替不了冷酷的現實。甕安事件不是近年來的第一個,而且如果我們沒有找到引發這個事件的根本原因,它也肯定不會是最后一個。
那么,“一件很小的刑事案件為何會引發大規模的群體事件”呢?石宗源分析了一些“深層次”的原因。他說:“背后深層次原因是甕安縣在礦產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筑拆遷等工作中,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而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一些干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他們工作不作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機關推上第一線,群眾意見很大,不但導致干群關系緊張,而且促使警民關系緊張。加之有的領導干部和公安民警長期以來失職瀆職,對黑惡勢力及嚴重刑事犯罪、群眾反映的治安熱點問題重視不夠、打擊不力,刑事發案率高、破案率低,導致社會治安不好,群眾對此反應十分強烈。這次事件中,黑惡勢力正是利用群眾的這種不滿情緒挑起事端,公然挑戰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借機擾亂社會、趁火打劫。因此,這起事件看似偶然,實屬必然,是遲早都會發生的”。也許對于甕安事件本身來說,這些原因是有一定的“層次”,但是,在我看來,它們仍然是表面現象的羅列,而不是什么“深層次”原因的探討。造成他所羅列的現象的原因,才是真正的深層次原因。
從甕安事件的發展和上級機關對甕安領導人的處理上看,這個地區的政府和共產黨的組織已經不能勝任他們的責任了,也可以說,甕安的原縣級黨政機關基本上是爛掉了的。事實上,甕安的問題很有普遍性,盡管具體問題的情節不同,這些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現象在整個中國到處可以見到,類似的爛掉了的地方政府和共產黨的地方組織也絕不止甕安一個。之所以沒有大規模地爆發,是因為其它地方群眾的忍耐還沒有達到極限,類似的導火索還沒有出現。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一個曾經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自己宗旨的無產階級政黨,在相當多的地方和單位,成了群眾的對立面呢?是什么原因使共產黨的許多組織和成員墮落成了社會的敗類和人民痛恨的對象呢?又是什么原因使甕安和其它許多地方的群眾輕易地被“黑勢力”利用,而不相信政府所說的“真相”呢?毛主席在很多年以前說過:“正確的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我認為,這句話有兩層含義:首先要有正確的政治路線,在此基礎上,還要有一個好的干部隊伍,也可以說,“正確的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才是決定的因素”。有什么樣的政治路線,就有什么樣的組織路線;走什么樣的道路,就有什么樣的干部隊伍。今天中國出現的大規模的黨政干部腐敗,說到底,是因為政治路線的錯誤,是因為改革方向的錯誤。
今天,如果我們能站在絕大多數中國老百姓的立場上,回過頭來客觀地看一看三十年的改革開放,我們不難發現,它根本不是什么社會主義的自我完善,也根本不是為了多數老百姓的利益,它的整個過程可以用三個字概括,那就是私有化。私有化不一定必然造成社會如此觸目驚心的腐敗和墮落,也不一定就不會惠及多數百姓。中國的私有化不是簡單的私有化,而是少數人形成的“官產學”鐵三角對社會積累的財富的瘋狂掠奪和對多數群眾的殘酷壓榨。這種近乎搶劫的“改革”之所以能在中國如此暢通無阻,之所以能持續到今天而不是被及早發現和遏制,是因為它是在類似“掛羊頭、賣狗肉”的欺騙中進行的,是打著“代表最廣大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旗號進行的。鐵三角中的“改革家“們利用了共產黨從前在人民群眾中的信譽,利用了共產黨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中建立的一整套組織和行政機構。他們將黨在群眾中的威信,變成了遮蓋自己丑惡嘴臉的面具;將人民群眾賦予他們的權力,變成了自己為所欲為的通行證。在這樣的改革路線下,出現大規模的腐敗、出現甕安事件是合乎邏輯的,不出現才是令人奇怪的。用石宗源的話說,就是“看似偶然,實屬必然,是遲早都會發生的”。
這一切,有人比我們這些普通百姓更清楚。之所以問這樣故作天真的問題,無非是因為“改革”還沒有完成最后的一擊,無非是因為沒有“和諧”的社會環境,這種極少數人對絕大多數人的掠奪很難保證不出意外。但是,欺騙正在被識破。如果說此次甕安事件在客觀上是被“黑勢力”利用的、負面作用大于正面作用的群眾的“下意識”的反抗的話,那么,只要有人繼續“堅持改革的方向不動搖”,新的、由自發向自覺過渡的、更大規模的“群體事件”將不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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