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級法院院長李少平說的真話還是撒謊騙人?
聽說有這篇報紙便多方查找、終于找到了2007年12月10日成都商報、登了一整版:通欄大標題是“全國首創、省高院干啥百姓來定”。此話真是漂亮極了。內容是;省高院院長李少平接受本報(指成都商報)記者專訪,李少平大法官在這里大談“有訴必理,有訪必接、有判必公”“對群體性等重大涉訴信訪案件、實行院領導親自接待,跟蹤督辦。對申訴立案工作、我們大力推行公開聽證?!钡鹊?、真是說到點子上了。不知他說的是真是假,我們還是實踐一回,帶了我們的群體上訪案件材料,上成都找省高院。
我們大家湊齊路費、于今年3月2日晚趕到成都。第二天下午才找到省高級法院信訪辦,信訪辦的宋法官大致瞄了一下我們的材料、說:“你們還是拿回宜賓找中級法院”。我們說:“我們是文革中17個人的冤、假、錯案群體案件的三個代表”、宋法官說:“去找宜賓中級法院”,我們說:“元月份中院才給我們宣布一律維持原判、我們按照程序才上省高院來的”、宋法官說:“根據現行政策、文化大革命的案件我們不管”我們說“去年12月10日的商報、李少平院長說‘對群體性重大涉訴信訪案件,實行院領導親自接待、跟蹤督辦??匆豢磮蠹埪铩?。宋說“不看,你們去找李少平嘛,他已經調了”(據說已調天津法院)我們說“院長調了、說過的話都不算數了?”這時座在里面的文法官走上前來手握麥克風對著我們說:“叫你們回宜賓去找中級法院,我今天上午聲氣都吼失了!文化大革命的案子我們不曉得,要我們管,簡直是浪費司法資源!”我們到市,到省,到京上百次,從沒喊過浪費我們的資源。文法官聲氣失了是實情、因為我們在那里大約1個多小時就見他一會在電話里吼對方、一會又吼來訪者,態度很惡劣,豈能聲氣不失?不僅我們,在場的總共5.6個來訪者都這樣被打發回去了。原來報上登的都是欺騙人民群眾的空話,假話。
我們是文化大革命中的造反派。在70年就被保守當權者以現行反革命等罪名判刑勞改。中發[1972]14號文件指出:林彪一伙把四川作為他們的“根據地”和“借用力量”“林賊一伙在進行反革命政變的陰謀活動中,對成都地區在思想上、組織上是下了很大功夫的”。“梁興初、陳仁麒、謝家祥上了賊船,把‘打謝反梁’做為‘反軍亂軍’……辦了許多‘批(極左)清(5.16)’學習班,擴大了打擊面,搞亂了階級陣線。上述錯誤要堅決糾正?!钡麄儓猿植患m正。當時在梁、陳、謝利用支持下,保守派主要頭頭經常到梁興初(原成都軍區司令員)司令部一住就是兩三個月,親密無間。繼續將革命造反派的同志們關在監獄和勞改隊。
1976年一部份群眾和干部為1970年被錯捕錯判的同志們鳴不平、要求釋放他們。恰在此時、中央粉碎了“四人邦”、宜賓的派性當權者又趁機把我們工人群眾、干部毫無事實根據地打成“積極參與四人邦篡黨奪權”、“現行反革命”、坐監勞改、捆綁吊打、游街示眾、實行法西斯專政、無所不用其極。
這樣整了就算了、我們現在已是六十多歲至八十多歲的一批老人了、就算是為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作貢獻吧!但是、為了我們的政治名譽、為了建設真正的法制社會、我們是要堅決申訴的、不達目的決不罷休。三十多年來、我們到地方、到省、到北京、不知多少次了。中央說:叫當地跟你們解決,當地又不解決。
我們到市檔案館查遍了中央文件、根本未見要把我們打成“反革命”的文件或指示,恰恰查到了中央要“堅決平反糾正冤假錯案”的中央文件,如:中發[1972]14號、[1978]78號、[1982]9號、中辦發[1983]9號、還有去年中共中央政法委[2007]8號文件,等等,地方就是不執行。
中發[1982]9號文件關于林彪、四人邦兩案問題時說:“要判刑的只限于謀害毛主席……親自參與,陰謀篡奪省、市、自治區、中央、國家機關部委領導權的野心分子……不判刑不足以平民憤的極少數人”。漫說省部委領導權,就是車間、班組的權我們也沒篡過,怎么能扣上“積極參與四人邦篡黨奪權”呢?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我們就是在這種一無事實根據、又不要法律、政策準繩的情況下打成“現行反革命”的。
李少平說了數年的“不能開這個口子”、我們就是在他“不開口子”的指示下于今年元月收到“維持原判”通知書的。宜賓所屬原18個縣市就有17個縣市在1982年后執行了中央文件、全部平反糾正了,這個“口子”早就開了,而且開得很大(宜委發[1983]27號文件為證)。就剩下翠屏區的錯案不糾正。
關于“不開口子”,是完全違背厲史、違反辯證法的錯誤指導路線的。
從厲史上看,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反動統治;毛澤東共產黨領導人民大眾推翻國民黨的腐敗政府,都是前者對后者的否定,都是“開口子”。
從哲學上看,唯物主義否定唯心主義、辮證法否定形而上學,是“開口子”。
從政治上看,現在的政治改革、民主社會就是對專制制度的否定。
從經濟上看,市場經濟取代計劃經濟,也是“開口子”。
從法律上看,“有反必肅、有錯必糾”錯了就得平反。還是“開口子”。
不管從那方面看,“不能開口子”都是站不住腳的,是完全錯誤的。我們宜賓市翠屏區30多年的錯案得不到平反,就是吃了這個“不開口子”的大虧。
請問李少平大法官,你的“不開口子”究競出自哪個中央文件、根據在哪里?有那么多中央文件、規定的政策擺在那里,如:中發[1978]78號說“認定反革命案件、必須遵照毛主席教導:‘要完全合乎規格、貨真價實、硬是真反革命、不要冤枉好人’……經調查確屬冤錯案件的、不管是什么人批準的、也不管是什么時侯處理的、都應平反糾正、不要留尾巴、抓辮子”。
又如:中辦發[1983]9號文件說:“二、凡是據此判決、處理的主要事實失實的、或者定性錯了的、都要平反糾正?!?、對于文革中的案件、要進一步徹底復查、不要半途而廢:……要根據中央有關文件規定的方針政策、逐件復查、堅決平反糾正、留有尾巴的要堅決去掉”。四、……歷史遺留下來的冤、假、錯案、都必須實事求是地平反糾正”
再如:去年中共中央政法委[2007]8號文件針對進京非正常訪案件說:“(二)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政策為準繩?!ㄈ┰摷m正的錯案要堅決糾正、該解決的問題必須限期解決。……(六)……結案必須以解決問題為準則?!闭垎柪钌倨?,看了這些中央文件有何感想?你為什么還要堅持抵制這些中央文件、還要繼續當兩面派呢?總不能賴著臉皮拖下去,老是不執行中央文件、以及法律規定、那我們這個國家還成什么國家?法律制定出來有何用處?還淡何法律尊嚴?我們已經等了30多年了,總不能長期不發工資給我們、不給飯吃,何謂老有所養,住有所居,讓我們這批老人餓死不成!
我們勸大家不要輕信李少平這類人,他們從來都是靠著人民給他們的權力、上臺就玩弄法律,吹牛撒謊過日子、最終會受到懲罰的。這就是歷史的辯證法。全國人民要求司法公正,四川宜賓就是司法不公正。這是踐踏法律!
最后我們呼吁社會各界和廣大網友說句公道話、我們堅持這么多年的申訴、要求平反糾正錯案、是否正確?中央要地方解決,而省里總是以“不開口子”頂住,即使地方想解決也只好三緘其口了。
我們跑了這么多年,像踢球一樣踢萊踢去,使人總有受愚弄,被猴耍之感。
宜賓文革中錯案受害者集體(簽名)
鄧躍光李順倫陳元中吳鴻東謝英富鄧子云方騰霄易啟友溫德安
文學之周福全李世金李世照彭光榮何永言謝大明馬立修等人
200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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