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國也有”到“改革開放前也有”到誹謗國家
黎陽
2007.11.23.
2007年《北京日報》11月19日刊登的徐友漁的文章《改革開放前沒有腐敗嗎》,令人想起魯迅1933年10月23日的雜文《外國也有》。(全文附后)
徐友漁的文章說人們不應該對今天的腐敗不滿,因為那是改革開放也有的問題。魯迅的文章諷刺說人們不應該對中國的腐敗不滿,因為那是外國也有的問題——魯迅簡直神了,74年前就為今天的徐友漁們留了一手。只要把魯迅文章里的“中國”和“外國”換成“改革前”與“改革后”,是不是正好請徐友漁們“對號入座”?(也真邪了,不是“倒退沒有出路”嗎?怎么弄得魯迅74年前的文章現在恰好派上用場?是魯迅超前了70多年,還是某些人倒退了70多年?)
《北京日報》是地方黨報,屬于官方報紙,又是著名“改革精英”如厲以寧、俞可平、張維迎、吳敬璉最活躍的地方。徐友漁既然能在此發表大作,顯然是享受了“官方學者”“理論權威”的待遇。然而徐大官人的文章從頭開始充斥的全是詭辯和邏輯混亂,實在沒什么學者的樣子。
《改革開放前沒有腐敗嗎》這個命題本身就是偷換概念。老百姓關注的根本就不是“有沒有腐敗”的問題,而是“腐敗有多嚴重”、“為什么不能有效遏制腐敗”的問題。——任何活人身上都帶細菌。要不帶細菌,除非是泡在福爾馬林溶液里的死人標本。需要關注的問題不是人體有沒有細菌的問題,而是人自身的抵抗力是否抑制住了細菌的破壞、是否致人得病的問題。徐友漁的邏輯等于是告訴病人:你有細菌,別人也有。你有我有大家都有,天下無所謂病人健康人,都一個德行。既然都一樣,那你就別覺得有病不舒服了,更別找醫生看病了。
徐友漁說:“改革開放之前的中國絕非伊甸園,同樣存在特權、腐敗和社會不公正,存在社會矛盾和民眾的怨氣。那個時代的不平等并不是首先表現在經濟上,而是在政治上”——又一個偷梁換柱:“腐敗”跟“不公正”是一回事嗎?
什么叫“腐敗”?貪污受賄,以權謀私,貪贓枉法——一句話,離不開用公權謀私利,是非曲直一目了然。
什么叫“不公正”?階級地位不同,觀點截然不同。徐友漁說:“黨員和非黨員、團員和非團員,甚至積極分子和非積極分子之間,在升學、提干、參軍等前途攸關的大事上待遇是大不一樣的”——這一切跟“腐敗”挨得上嗎?如果這就是“不公正”,就是“腐敗”,那么如今“沒有文憑找不到工作”又該怎么說?充斥社會的各種各樣不對“弱勢群體”開放的“精英俱樂部”呢?
如果徐友漁的文章僅僅如此信口開河歪曲詭辯也罷了,但他的文章實際觸犯了刑法,犯了誹謗罪,而且是詆毀國家罪。根據是以下兩段:
1.“這種整體性的歧視政策在‘文革’中發展成為赤裸裸的血統論,以‘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渾蛋’著稱,最突出的表現是1966年8月,北京大興縣原地主、富農及其子女300多人被殺,其中最大的80歲,最小的才出生38天。”
2.“上世紀60年代初河南信陽出現‘餓絕’現象”。
徐友漁把在“文革”中受到官方“中央文革小組”點名批判的“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渾蛋”說成是“整體性的歧視政策”,并宣稱這導致“北京大興縣原地主、富農及其子女300多人被殺”,這就等于向全世界污蔑中國當局組織策劃了對平民的大屠殺——既然是“整體歧視性政策”所致,那還不是官方的有組織行為?而 “上世紀60年代初河南信陽出現‘餓絕’現象”就更不得了:整個河南信陽地區的人口都“餓絕”了,死得一個不剩,那還不屬于“反人類罪”、“族群滅絕罪”?(事實上是這樣嗎?)就憑這兩條,“北大西亞公約組織”就有“理由”援引當年轟炸科索沃的例子,宣布中國政府“非法”,根據“人權高于主權”,轟炸中國。
如果僅僅是徐友漁一個人的滿嘴里跑舌頭,那還不足為憑。但他的東西刊載在《北京日報》上那性質就不同了。《北京日報》是黨報,是官方報紙。官方報紙既然如此刊登,那就意味著官方認可了徐友漁的一切指控,意味著北京市當局承認曾在北京大興發生了官方組織的對平民的大屠殺,承認了河南信陽地區全部人民都被“餓絕”了——這是“官方認可的證據”。而“反人類罪”是沒有失效期的。不管過多少年,全世界任何國家任何人都可以用《北京日報》刊登徐友漁的這篇文章為根據,指責中國政府犯有“反人類罪”。只要力量所及,便可以作為發動消滅中國政府的戰爭的“理由”。——就憑這些,就可以說徐友漁犯了誹謗罪,而且是犯了詆毀國家罪:為外國發動干涉中國的戰爭制造借口。而《北京日報
》如果不公開撤銷徐友漁的文章,那就是徐友漁的幫兇,而且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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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魯迅文章《外國也有》
凡中國所有的,外國也都有。
外國人說中國多臭蟲,但西洋也有臭蟲;日本人笑中國人好弄文字,但日本人也一樣的弄文字。不抵抗的有甘地;禁打外人的有希特拉;狄昆希吸鴉片;陀思妥夫斯基賭得發昏。斯惠夫德帶枷,馬克斯反動。林白大佐的兒子,就給綁匪綁去了。而裹腳和高跟鞋,相差也不見得有多么遠。
只有外國人說我們不問公益,只知自利,愛金錢,卻還是沒法辯解。民國以來,有過許多總統和闊官了,下野之后,都是面團團的,或賦詩,或看戲,或念佛,吃著不盡,真也好像給批評者以證據。不料今天卻被我發見了:外國也有的!
“十七日哈伐那電——避居加拿大之古巴前總統麥查度……在古巴之產業,計值八百萬美元,凡能對渠擔保收回此項財產者,無論何人,渠愿與以援助。又一消息,謂古巴政府已對麥及其舊僚屬三十八人下逮捕令,并扣押渠等之財產,其數達二千五百萬美元。……”
以三十八人之多,而財產一共只有這區區二千五百萬美元,手段雖不能謂之高,但有些近乎發財卻總是確鑿的,這已足為我們的“上峰”雪恥。不過我還希望他們在外國買有地皮,在外國銀行里另有存款,那么,我們和外人折沖樽俎的時候,就更加振振有辭了。
假使世界上只有一家有臭蟲,而遭別人指摘的時候,實在也不大舒服的,但捉起來卻也真費事。況且北京有一種學說,說臭蟲是捉不得的,越捉越多。即使捉盡了,又有什么價值呢,不過是一種消極的辦法。最好還是希望別家也有臭蟲,而竟發見了就更好。發見,這是積極的事業。哥侖布與愛迪生,也不過有了發見或發明而已。
與其勞心勞力,不如玩跳舞,喝咖啡。外國也有的,巴黎就有許多跳舞場和咖啡店。
即使連中國都不見了,也何必大驚小怪呢,君不聞迦勒底與馬基頓乎?——外國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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