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磚窯案:一個遠未終結的話題
朱衛華
山西黑磚窯案,幾天前山西有關方面給出的結論是:一不涉“腐”,二不涉“黑”。有網友在主流網站的“主流”位置大聲地問:國務院和山西,究竟誰在說謊?
這話問得未免太孩子氣。因為這個問題的答案不僅只有“非此即彼”這一種選擇格式,它在形式邏輯上還應包括“兩者都未說謊”和“兩者都在說謊”等選擇格式。因此,其答案的不確定性仍然無法使我們更接近“山西黑磚窯案”的真相、本質和終點。
6月20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山西黑磚窯不僅存在嚴重非法用工問題,而且存在黑惡勢力拐騙、限制人身自由、強制勞動、雇傭童工、故意傷害甚至致人死命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會議還要求“嚴肅查處有關工作人員的腐敗和失職瀆職問題”。
這次會議確定山西黑磚窯案涉“黑”,但此“黑”是指“黑惡勢力”,而不是指“黑社會”?!昂趷簞萘Α蓖ǔJ巧鐣谜Z,而“黑社會”則大多數情況下是法律用語。7月17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山西黑磚窯”案審理情況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該案“不是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并特意給人上了一堂“什么是黑社會”的名詞解釋課。很明顯,這里山西高院的“不涉黑”,并未冒犯國務院“涉黑”的定論。再看,這次會議國務院還“要求”“查腐”,但“查腐”并不必然以確定其“涉腐”為前提。7月16日山西省紀委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稱“到目前還未發現”山西黑磚窯案“涉及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因此,山西紀委“不涉腐”的暫時性結論,亦并未否定國務院“查腐”的說辭。
可以想象,當初國務院的定性中“黑”和“腐”這兩道政治符咒,對山西當局而言是多么可怕的威懾。但令人無法不嘆服的是,他們竟然如此踏雪無痕地抹去了一個“黑”字,又消解了一個“腐”字!而且竟然如此天衣無縫地捏制出一個各自既能從容轉圜、又可各取所需的“話語差”——國務院和山西誰都沒有說謊!換句話說,山西方面并沒有、也不敢公然把國務院“否定”到死角上。
山西黑磚窯案一不涉“黑”,二不涉“腐”?很好!很好??!這哪里是一樁什么“驚天大案”,在山西當局的精心博弈下,這原來不過是一件不足為訓的區區小事。然而,就在山西全力化解國務院的壓力時,卻在不經意間讓另一道更為致命的政治枷鎖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官場大面積的“失職瀆職”!這是山西當局自己查出來的事實,有95名官員被“嚴肅處理”為證——盡管只是被“紀律”蜻蜓點水一番,“免職”甚至連“紀律”都談不上。
官員“失職瀆職”,特別是大面積的“失職瀆職”,不僅可以歸類于“腐敗”,其實更是比涉“黑”涉“腐”更嚴重的罪行。如果說涉“黑”涉“腐”還勉強可以用執政不力去敷衍塞責的話,那么“失職瀆職”就已經決不是執政不力的問題了,而是對中共執政路線的忤逆(或曰背叛)。山西黑磚窯現象之所以至少已經“黑”了十幾年,蓋因這種忤逆的“諸侯”執政路線縱容下必然產生的“失職瀆職”。什么是“失職瀆職”?就是不該發生的事情發生時,管這事兒的人卻說“我什么也沒看見”——這不是道德性失明,而是一種制度性失明。
山西黑磚窯案,核心詞就是一個“奴”字:一些人成為另一些人的“奴隸”,并被殘酷乃至殘忍地奴役和驅使。這個“奴”字兒出現在任何一個文明社會的發展旗幟上,都是縱有百口也莫能清辯的恥辱,都是即令萬死也莫能抵償的罪孽。一不涉“黑”,二不涉“腐”,就能洗清“黑磚窯”的恥辱了嗎?把“失職瀆職”當成小學生違反課堂紀律去“處理”就能減輕“黑磚窯”的罪孽了嗎?更為要害的是,倘若再過幾年,山西黑磚窯案或者其他地區的同類案件再度爆發,還可以用“失職瀆職”的政治小兒科去自欺欺人嗎?
當然,在“山西黑磚窯案”黑名單的外延上,遠不止是山西一地,也遠不止是磚窯一業。“紀律”性低層級“失職瀆職”的處理、僅僅判殺一個打手等等,看上去轟轟烈烈,但距離“黑”根實在過于遙遠。憑心而論,即便是對山西黨政“頂層”來個雙撤職,即便是對黑窯主統統格殺,也只能是表象之治。只要對這種不倫不類的私有經濟刻意縱容(官方叫做“寬容”)的“資本崇拜”政策取向和政治理念不改,“奴工”現象就不僅不會消失,而且定將激化出誰都無法預料的后果,因為“黑磚窯”賴以孳生的土壤還在——遍及城鄉的“血汗工廠”亦可作如是觀。(2007年7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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