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黑窯場”的處理結果令人失望!
“黑窯場”的處理結果離公眾的“預期”有多遠?
今天上午,山西省紀委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黑窯場”事件的查處情況。共有95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其中涉及縣處級領導干部18人,鄉科級干部4人,一般黨員干部37人,給予黨政紀律處分的95人,開除黨籍3人,留黨察看3人,撤銷職務7人,黨內嚴重警告28人,黨內警告5人,行政開除2人,撤職24人,其中包括撤銷任職資格以及罷免職務。降級19人,記大過15人、記過14、警告1人。洪洞縣委書記高洪元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縣委書記職務;宋延林被免去縣委副書記職務、建議免去縣長職務。同時,芮城縣縣長被處以行政記大過處分。
一次事件,百余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一個縣的縣委書記和縣長還同時丟了“烏紗帽”。單就結果而論,此次處理的“規模”和“力度”不可謂不大。這樣的處理,不僅在山西是罕見的,在全國也不多見。但就“黑窯場”事件的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而言,這樣的處理結果恐怕沒有達到公眾的預期。
發生如此嚴重的社會事件,如在歐美民主國家,州長甚至總統都可能引咎辭職。當然,中國有中國的“國情”,中國人民向來是“寬宏大量”的。因此,公眾可能也沒有指望“封疆大吏”們為之擔責;甚至在山西省省長于幼軍檢討之后,還有人為他喊冤叫屈。但如果連州府官員都能置身事外,也未免推得太干凈了。在回答記者“為何沒有地市級干部受到處分”的問題時,山西省紀委負責人回答說,“按照有關規定對農村地區的磚窯、農村地區的用工等方面的直接監管責任,是在縣鄉一級黨委、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黑窯場’事件主要是一些基層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監管不力、失職瀆職。……當然有關的市委、市政府也有領導責任,所以責成臨汾、運城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做出深刻檢查。”不錯,“主要”和“直接”責任在基層,但“領導責任”呢?轄區內發生這么嚴重的事件,市級黨政干部的一份檢查就可以交代嗎?
即使是縣處級官員,所受的處分也談不上嚴厲。丟了“烏紗帽”,聽起來比較嚴重,其實這根本就不是處分。黨紀的五種處分(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中沒有“免職”,在政紀的六種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中也沒有“免職”。其實,“免職”只意味著職務的變動。干部在退休或升遷之前,都要先“免職”。也就是說,縣委書記高洪元只是受到了嚴重警告的處分,而縣長宋延林其實沒有受到任何處分。“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丟了這頂烏紗帽,還有另外的烏紗帽。從以往的“經驗”來看,過不了多久,二人可能就可以“履新”了。
責任的追究輕描淡寫,問題的查處怎么樣呢?眾所周知,山西“黑窯場”事件的關鍵是非法拘禁以及故意傷害等涉嫌觸犯刑律的行為,相對而言,非法用工、無證經營等問題要輕得多。“黑窯場”事件之所以“震動”全國,也主要是因為前者。然而,山西省紀委的通報,只涉及童工以及無證經營等問題,對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問題幾乎只字未提;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工商局和縣國土局的局長或副局長都受到了處分,偏偏應對非法拘禁或故意傷害負責的縣公安局領導無人被問責——這是不是有點“避重就輕”呢?
自從山西省省長于幼軍“檢討”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對“黑窯場”事件的態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并在全省范圍內展開了“地毯式”的清查行動。其“雷霆萬鈞”之勢使公眾相信山西省下了決心、動了真格,人們期待著這場“風暴”能刮出隱藏的腐敗問題,能刮出所有陷于苦海的窯奴……然而,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卻沒有任何關于清查和解救的信息,而且“目前還未發現腐敗方面的問題”。人們不禁要問:所謂“地毯式”清查到底解救出了多少窯奴?眾多“黑窯場”的背后真的沒有腐敗嗎?
山西省紀委表示,對“黑窯場”背后的腐敗等問題還將“繼續調查”——希望這不是托辭。
鏈接:http://news.sohu.com/20070716/n251076673.shtml
http://news.sohu.com/20070716/n2510762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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