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的法規(guī),兩樣的遭遇——拆遷雜記(之三)
為了解擬拆房下的土地多少擬征用、多少擬租用,征用部分有否得到依法批準,6月19日上午,我來到葫橋158號即現(xiàn)在的鎮(zhèn)、村拆遷辦公室。葫橋158號的“158”,在我們這一帶的諧音剛巧是“要吾發(fā)”,它屬于葫橋村第19村民小組,是村支書家,由于支書家早已搬到鎮(zhèn)上住了,聽說就一直空在那。
這次鎮(zhèn)、村拆遷辦把它裝飾一番、租用了下來。此番裝飾化了誰的多少錢、以及租金多少,這不是我所能知的;我所能知的是,在這租用期間,它已不再是支書家,而是正正式式的鎮(zhèn)、村“拆遷辦公室”,而且中午常常開兩桌“工作餐”。
在這158號里頭,另有一個沙發(fā)等等較高檔的房間,聽說是村里幾位有影響人士趁征地、拆遷、大興土木之機搞起的“物流公司”;聽說這“物流”就是將來的“物業(yè)”;聽說正是這些掌管“物流”、“物業(yè)”的人士,在把“芙蓉花苑”從別處鼓動到葫橋村來的過程出了大力。
我被“物流公司”經(jīng)理招呼到沙發(fā)上坐下,不一會村支書也就到了。他邊在辦公桌旁坐下邊勸我:“你對政府拆遷工作有意見可以慢慢提,但你為什么不先把拆遷協(xié)議簽下來、先把那么多獎金拿到手再說呢?”
我說:“那些擬拆房下面的土地,市和鎮(zhèn)里想征用它但至今都沒依法公告上級批準文件、也沒應村民們的聽證申請依法舉行聽證會,更沒分清那些土地中多少是打算征用的、多少是打算租用的?拆遷辦憑什么來規(guī)定這些土地上房屋的拆遷期限、拆遷獎金和拆遷價格?”
支書說:“我倒沒聽說,這些土地上房屋的拆遷期限、拆遷獎金和拆遷價格該怎么定,還跟征地是不是經(jīng)上級批準有關(guān)、還跟這土地是征用還是租用有關(guān)?你倒說說看,批沒批準有什么差別、征用跟租用又有什么樣的差別?”
我說:“國家征地法規(guī),比如國發(fā)(2006)31號就明文規(guī)定,不準未征先用、禁止以租代征。像市和鎮(zhèn)里這樣,土地征用還沒依法批準、征多少租多少還沒搞清,就限期催迫、重獎引誘、用組織手段讓黨員和干部帶頭三管齊下強行拆遷,是嚴重的違法征地,是典型的未征先用、以租代征。在此違法基礎上規(guī)定的房屋的拆遷期限、拆遷獎金,理所當然也是違法的和無效的。
至于作為土地附著物的房屋的價格,如果說,已依法批準征用的地上房屋的價格,相當于政府核定的、沒有討價還價余地的指令性計劃價格,那么,沒依法批準征用的地上房屋的價格,就相當于并非政府核定、完全可以討價還價的市場價格,你只要回想一下價格雙軌制時的情況,就會明白,市場價往往比計劃價高出多少倍,也就會明白,政府用計劃價強行拆遷村民們本該以市場價來拆遷的房屋,骨子里侵害了村民們多大的合法權(quán)益。而租用跟征用的區(qū)別更大,不明白這種區(qū)別、或揣著明白裝糊涂,那對村民們合法權(quán)益的侵害就更大。這是因為,不但租用地上的房屋拆遷價,只應當是市場價、決不該生搬硬套依法征用地上政府規(guī)定的指令性計劃拆遷價,而且政府向村民小組所租用土地的所有權(quán)仍歸村民小組集體公有,而村民小組公有的土地一旦依法被政府征用,該土地的所有權(quán)就歸了國家。
——既然市、鎮(zhèn)、村領導作為‘公仆’在征地、拆遷當中,如此與民爭利,如此缺乏法律常識,我作為國家主人之一員,就有義務也有權(quán)利來代你們宣傳一下針對性較強的國家法規(guī)。請你派人把村里的那幾個不銹鋼宣傳欄背后的鎖都打開,讓我代替你們把有關(guān)法規(guī)及摘要張貼出來。”
支書說:“村里的宣傳欄又不是你私人的,怎么能由著你想貼什么就貼貼什么呢?”
我說:“村里的宣傳欄當然不是我私人的,但也不是你支書私人的,而是全村所有村民公有的;我要貼進去的,不是個人的商業(yè)小廣告,也不是擾亂社會的大字報,而是指導目前征地拆遷工作的國家法規(guī)及其摘要,這才是這些宣傳欄目前最正當?shù)挠猛尽U埬阒附蹋疫@樣做有什么錯?若我不錯,你當支書的又有什么理由反對?”
支書說:“我沒說你這樣做有什么錯,也沒什么理由來反對。但你貼這東西是不是有些跟正在搞的拆遷唱反調(diào)?你硬要我打開它讓你大搖大擺貼,叫我怎么樣向上交代?你就讓我太太平平混囗飯吃吧,你愛貼那自己看著辦,不要再為難我了。”
我說:“不是我硬要跟這征地拆遷唱反調(diào),是這征地拆遷硬要跟村民利益、跟國家法規(guī)唱反調(diào)。既然你這當支書的能開誠布公,明說混囗飯吃,比起有些滿肚子男盜女娼、偏裝得道貌岸然的官人來坦率可愛得多,那我就不便多說什么,只好按支書所說愛貼那自己看著辦了。”
回家吃過中飯,我就先到村中路囗,把我從網(wǎng)上下載打印在A3紙上的國發(fā)(2006)31號全文即《國務院關(guān)于加強土地調(diào)控有關(guān)問題的通知》,以及用較大字體打印在另一張A3紙上的作為該法規(guī)摘要的四句話:“堅持依法征地,維護合法權(quán)益;反對未征先用,禁止以租代征”,用膠水粘貼到在宣傳欄窗玻璃的外表面上。為示負責,也為了一旦公安要追究逮人時省得排摸驚擾他人,我在那兩張A3紙下面空白處用紅筆標明了我作為張貼者的真名實姓,并用有日期功能的數(shù)碼相機拍了照片。
接著我再次來到上午剛來過的葫橋158號。這時正是午間休息,拆遷辦公室里人數(shù)不多。我借屋內(nèi)辦公桌往兩張A3背面涂抹膠水時,剛吃過中飯正跟人下象棋的村委主任提醒我說:“這東西弄不好你剛貼好一離開就會被人撕掉”,我問為什么,他說:“這房子是私人的,你有什么理由來貼?人家為什么一定要讓你貼!?”
我說:“鎮(zhèn)、村拆遷辦之所以不到寬裕的村委會辦公、而偏要租用支書的私房,擺得上桌面的理由,就是租用這私房便于就近辦公,可讓所有涉及拆遷事務的村民方便而又順暢地使用它;換句話說,鎮(zhèn)、村用公款租用這私房不是只讓你們拆遷辦工作人員使用它,而是為了方便全體村民、尤其是各擬拆戶為拆遷事宜而共同使用它。
所以它的主人在把它租出公用期間,無權(quán)以‘侵犯私人住宅’為由把他不歡迎的擬拆戶趕走,更沒理由妨礙我用它來宣傳作為征地及拆遷依據(jù)的國家法規(guī)。在這被租為公用的同一墻面上,既然可掛拆遷辦公室的標牌,那就更可貼作為征地及拆遷依據(jù)的國家法規(guī)。只要這拆遷辦還沒達到為所欲為、目無國法的地步,那我就可以相信,同樣的法規(guī),貼在那邊宣傳欄玻璃外表可能夜間馬上被雨淋掉,貼在這邊陽臺里面肯定可以保留較長時間。”
基于同樣原因,我在拆遷辦公室標牌下貼牢跟那]邊宣傳欄上一樣的法規(guī)及其摘要后,也用紅筆標明了我的真名實姓,并用有日期功能的數(shù)碼相機拍了照。
結(jié)果呢,等我翌日再到拆遷辦去了解法規(guī)貼出后的反映時,只看到“**市芙蓉大道(葫橋段)拆遷辦公室”的標牌,依舊高掛墻上,標牌正下方我隔天貼在那兒的國家法規(guī)及其摘要卻不翼而飛了。我懶得再去理論,拍照留底后走便是了。
倒是村中路囗宣傳欄窗玻璃外表面的那兩張A3紙,千人百眼之下,一樣的法規(guī),雖經(jīng)一個多星期的風吹雨淋,依舊貼得好好的,不時有人駐足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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