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費高出發達國家十倍應無條件下調
邱 林
世界銀行昨天在北大公共政策研究所的協助下,在北大百年講堂發布《中國的信息革命:推動經濟和社會轉型》報告。報告指出,盡管中國擁有世界第二大互聯網和寬帶市場,但目前中國互聯網使用價格占收入水平的比重仍然偏高。發達國家互聯網使用價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國的比例超過10%,是發達國家的10倍,也高于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約8%的平均水平。(4月28日中新網)
互聯網正在改變著人們的生活,然而我國網民沒有想到,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網民承擔的費用要比發達國家的網民高得多。發達國家互聯網使用價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我國的比例超過10%,是發達國家的10倍。據2007年1月公布的“第1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我國網民平均每月實際花費的上網費用為83.5元。如果按絕對的貨幣價格計算,美國人只要以中國人1/12. 88的價格就能買回相同的信息量。
這說明,我國網民付出的上網費遠遠高于發達國家,但國內的網絡水平只不過是個脫貧帶寬。因為國內網民所能享受到的帶寬并未達到歐美發達國家的網絡服務水平。例如運營商提供給網民1M的接入速率,但由于南北互通等問題,實際到達用戶端時并未達到該速率。這些技術上的問題限制了互聯網應用的開展,包括IPTV、流媒體等的發展均遭遇帶寬問題的困擾。相對于歐美發達國家,現在的國內帶寬也就是下載圖片好一些,而其它指標仍未達到應有的程度。這對網民來說是很不公平的,交納的是較高的上網費用,而獲得的是較低的網絡服務。
對此,專家認為,我國的互聯網使用資費至少有20%至30%的下降空間,而價格下降的關鍵是市場的充分競爭。而有關部門普遍的看法是:降低互聯網資費,給消費者實實在在的優惠才是真正具有社會責任。今年初,信產部部長王旭東在全國信息產業工作會議上表示,2007年我國電信資費可能實行“不管下限、只管上限”的“上限管理”,一石激起千層浪,降低上網費的呼聲再次迭起。
如何降低互聯網、固話和移動等費用,成為目前我國信息產業界討論的一大熱門話題,即運營商重組。但是,根據現在媒體所報道的各種方案來看,都不過是為了平衡各個運營商之間的利益,對保護消費者利益、促進充分有效競爭都沒有根本的作用。其實,如果降低了互聯網上網費,就從實質上撤消了不同地區之間的保護壁壘,成為一個全國性的“自由貿易區”。這樣一來,各地將出現本地和外地若干家運營商競爭的局面,不但使任何暴利資費沒有容身之地,有效地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而且可以大大降低運營商的暴利。
毫無疑問,互聯網運營商對此也十分清楚,但由于他們對互聯網始終處于壟斷地位,因而對降低上網費并不熱心。其目的,都是最大限度地保持上網費這一“關稅壁壘”,以此繼續壟斷互聯網市場,繼續對消費者執行“價格歧視”,千方百計地避免充分而有效的競爭。然而,運營商并沒有考慮網民的利益。拿收入水平比較高的北京地區來算,市民的月人均收入只有1000元左右。而普通市民每月卻要拿出上百元來上網,這顯然加重了他們的生活負擔,部分市民因此對互聯網敬而遠之。
由于互聯網資費居高不下,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互聯網市場份額繼續擴大的絆腳石,對互聯網的發展也產生了負面影響。有專家預測,如果上網平均費用降低20%至30%,我國的互聯網用戶數預計將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升,有可能在現有1.37億網民基礎上,每年增加2000萬,到2010年網民將達到2億。從這個意義上說,無論是的我國互聯網發展趨勢,還是上網費與發達國家相比,國內上網費下調20%至30%的時機已經成熟了,互聯網運營商應無條件地將互聯網資費下調,使互聯網收費更貼近成本、貼近市場,貼近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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