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毛澤東陳毅為什么對擺“鮮花”有反感》一文想開去
作者:朱義 于 2007-04-23 22:03:16.0 發表于 發展論壇
在家庭里,大人是孩子的榜樣,取得較優社會地位者是同輩兄弟的榜樣;在國家里,上級是下級的榜樣,干部是群眾的榜樣,社會各領域、各單位“成功人士”、“公眾人物”是同行、同事或大眾的榜樣。這“榜樣”就是以身作則的“則”。“則”的本質,就是被人敬重、效仿的這個“榜樣”是以什么品行、什么途徑、做了什么事、做出了什么“成就”,從而取得受人敬重的社會地位的。這“則”,可以是合德合理合法的“正則”,也可以是缺德乏理非法的“歪則”;可以是情趣高尚、嚴于律已、夾緊尾巴做人的“好則”,也可以是聲色犬馬、貪圖享受、縱欲無度的“孬則”。不管是“正則”“歪則”,不管是“好則”“孬則”,對于公職人員、公眾人物來說,因其身分和社會地位的特殊、突出,均是給大眾有意無意放出的“樣子”、“范例”,人們總要自覺不自覺地以之作為自己安身立命、為人處事的榜樣準則,加以效法。不管他自己想不想作這個“則”,別人都要當“則”來對待、來效行。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好的榜樣,力量無窮;壞的榜樣,同樣力量無窮,很多時候甚至更加力量無窮。人民共和國開國領袖、人民領袖毛澤東主席和開國元帥、人民政府市長陳毅同志,一者不讓人在自己的辦公地菊香書屋擺花,一者把講臺上的“花瓶”小心而幽默地請下臺,不僅體現了以毛澤東為代表的那一代共產黨人、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對正在抬頭的“講排場、擺闊氣”的警覺,對“兩個務必”的身體力行,更表明他們對自己“身子”所處地位、所擔職責、“所作之則”的清醒認識,對自己“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所具有的、所起到的和可能起到的特殊重要示范作用的高度“自則自律”、“自警自覺”。正人先正已,正已先正欲,正欲就要在點點滴滴小事上正起,在一些看似雞毛蒜皮的小事上和日常學習、工作、生活細節上,排除貪圖享受之欲,排除私欲貪欲。他們明白:作為共產黨人,作為共產黨執政條件下的各級領導干部,其嚴格意義上是沒有普通大眾那樣的所謂“隱私權”的。其學習、工作、生活中的公事私事大事小事,從“上行下效”、“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示范意義上講,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作則”引導的“公行公效”意義,并不是個人一已一家一為之“私事”。
全心全意、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是共產黨各級組織和共產黨領導下的各級人民政府、各級領導干部、全體黨員干部的根本宗旨和行為準則。只有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一心一意”,而不是“半心半意”,更不是“三心二意”甚至“虛情假意”為人民服務的人,才是合格的共產黨人。只有一生時時處處事事想著人民群眾、向著人民群眾,才會在處理國事家事、公事私事、大事小事時,真正做到“以人民為本、以民心為則”——以此為“則”,以已身行此則,以已身作此則,才能給他人給大眾,做出好的正確的“榜樣”,發揮好的正確的有效的“表率”作用。
細品、深思毛澤東和陳毅當年對“擺鮮花”小節反感這一小事,我們可以發出許多感嘆、許多議論,得出許多認識、許多啟迪。但重要最可貴最難能的啟示,正是他們那種:以小事小節,養大氣大節的精神,警覺小事小節,昭示大氣大節的智慧。
這使人不由想到,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尤其是九十年代以來,幾乎蔓延社會各領域的腐敗、奢糜之風。一些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他們雖也把“為人民服務”常掛嘴上,大會小會好話說盡,言之鑿鑿地也說自己“代表人民利益”,“是為人民利益工作的”,但一遇直接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具體事情,一旦當人民群眾真有難事找上門要他解決時,他就不干了,就不代表人民群眾了,并且常以另一番關于代表什么、怎么代表的高論,振振有理、振振有詞地予以拒絕。比如,城市拆遷改造、城郊農村征地中,有個別群眾或少數群眾或部分群眾,因為對某項“拆遷”本身的合法性提出質疑,或對明顯偏低的“拆遷補償”不滿意,找有關領導反映,讓他公正解決。他卻不僅不給解決,還大言不慚地告訴人家:我當領導,又不是給你一個(給你們幾個)群眾當的,我代表的是這地方全體群眾整體根本利益,你是整個群眾嗎?!又如,改制賣公企或白送公企中,工人群眾反對,或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改制辦法提出不同意見,要求有關領導給以重視、答復、解決。他不僅不去認真熱情對待、合理公正解決,反而告訴大伙:我們代表的是工人群眾的長遠根本利益,所以只能犧牲大伙的暫時現實利益。
不代表各個具體群眾的具體切身“小利益”,不代表具體群眾的具體切實“現利益”,如此干部,如此領導,還代表人民群眾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嗎?說穿了這種人的所做所為,其實只代表他自己和自己小團伙的私利。一個單位,一個地方,由這種人做領導,只能把黨風政風,乃至社會風氣帶壞。
(2007.04.23,21:53)
=======
附:毛澤東陳毅為什么對擺“鮮花”有反感
當下位置:主頁 - 旗幟論壇 - 擊水中流 - 帖子閱讀 [ 進入框架 ]
主帖標題:毛澤東、陳毅為什么對擺“鮮花”有反感 收藏
謝明康 (2007-4-19 21:26:36 主 帖
毛澤東陳毅為什么對擺“鮮花”有反感
[樓 主] | Posted: 2007-04-19 10:03 來源:中紅網
夜讀革命回憶錄,讀到這么兩件事:其一,說的是1949年6月份,中南海的花匠師傅給菊香書屋擺了很多美麗的鮮花,但沒多久,毛澤東卻讓人搬走。其理由是:“過去,這里是公共場所,由他們隨意擺布,我不干涉。可是現在我就住在這里,就不要擺這么多花了……你們曉得,到我這里來的人很多,以后還會有工人、農民的代表來。他們來了,就是為了看我,看看我住的地方。如果我這里擺了很多漂亮的花,那他們也會上行下效,向我看齊,養成這種風氣就不好了!”其二,說的是上世紀50年代,時任上海市長的陳毅同志應邀出席某形勢報告會。主持者在講臺上鋪了一塊漂亮的臺布,又放上一個插滿鮮花的花瓶。陳毅走到臺前,眉頭一皺,然后小心地把花瓶拿下放到臺下,不無風趣地說:“我這個人作報告,很容易激動,激動起來就會手舞足蹈,這花瓶放在臺上就有點礙手礙腳了,說不定會碰翻摔破了,我這個供給市長還賠不起呢!”原來這是話里有話。上海剛剛解放,一些干部中便開始滋生了一種講排場、擺闊氣的風氣,陳毅就借挪花瓶為大家敲了敲警鐘。
擺放一點鮮花,對一位開國領袖、開國元帥來說是多么細微的事情,然而,日理萬機的開國領袖和開國元帥卻敏感地注意到“上行下效”的問題,想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想到了“向我看齊”就是要共產黨內的每一個“我”都要身體力行!這兩件普普通通的小事,折射出了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以身作則,言行一致的精神風貌和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
筆者認為,不管是革命戰爭年代還是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我們黨之所以深受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和愛戴,與毛澤東、陳毅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以身作則是分不開的。然而,時至今日,在我們的隊伍當中,還有這樣一些人,他們也曾一次次地走上臺,將為人民服務的高腔唱得響徹行云。然而下得臺來,剛剛所說的一切便被他們拋在腦后,能拿的照拿,能吃的照吃,能玩的照玩,能貪的照貪,腐化墮落,花天酒地,令人不齒。在他們身上,“以身作則”已經變成了虛偽可恥的“以聲作則”。還有一些“以聲作則”的人,或言過其實,或言不符實,或說得多做得少,或根本就是光說不做,這一類“說話的巨人,行動的矮子”,影響雖不及胡長清、成克杰、李真、陳良宇那么惡劣,但他們的行為也使黨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損害。
以身作則,言行一致,是我們共產黨人的高貴品質,是我們黨取信于民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我們共產黨人不能做說話的巨人,行動的矮子,更不可“臺上作報告,臺下另一套”。說話辦事都應以身作則,求真務實,雷厲風行,從實際出發,說得到就要做得到,切不可以“聲”作則。大話高調誤國害己,以身作則才能取信于民,事業有成。我想,這就是毛澤東、陳毅反對擺“鮮花”留給我們的啟迪。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heji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