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的“媒體三個不是”說明了什么
郭松民
“不能要求媒體每句話都說得對”——這是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的一句話。為了論證這個觀點,李毅中一連用了三個“不是”:“媒體不是中央紀委,媒體不是審計署,媒體不是調查組”,因此,“你不能要求他們每句話都說得對。只要有事實依據,就要高度重視。”(4月9日《人民日報》)
這些年來,我們已經習慣了一些官員對媒體的報道吹毛求疵,甚至把自己犯下的錯誤,諉過于媒體的批評,典型的如“治安狀況惡化是媒體炒作的結果”,“民生問題是媒體放大出來的”,等等。在這樣一個背景下,李毅中的表態就給人一種空谷足音似的感覺。
在我看來,李毅中歸納的“媒體三個不是”,首先表明了他對媒體工作特性的深刻了解。因為如實傳播信息,固然是媒體的職責所在,但媒體在履行“如實”的義務時,不僅會受到自身調查能力的局限,同時也會受到新聞事件本身的復雜性、動態性的局限,如果要求媒體的每一句話都對,那就等于取消了新聞報道。
在一些傳媒業比較發達的國家,法官一般是按照這樣幾條原則來區分媒體是“善意報道”還是“惡意誹謗”的:第一,是不是忠實于消息來源?第二,當新聞事件出現變化時,有沒有及時跟進報道并根據新的事實修改自己原來的結論?第三,有沒有主觀的惡意?只要澄清了這幾個問題,則媒體一般就可以免責;
另外,李毅中的此番表態,也表明了他本人,以及他所領導的安監總局接受輿論監督的自信和誠意——因為自信,所以也就不怕媒體說錯話;因為有誠意,所以也就不要求媒體的每句話都對。經驗告訴我們,只有那些心虛的官員,才會對媒體的批評報道求全責備,只有那些根本就不愿意接受輿論監督的官員,才喜歡抓住媒體報道的個別瑕疵大做文章,以轉移公眾的注意力;
可以肯定的是,李毅中的表態,也預示著安監總局今后將和媒體建立起一個更好的良性互動關系。因為“不要求媒體每句話都說得對”,并不意味著對媒體可能出現的不實報道隱忍不發,也不意味著對媒體不理不睬。而是說,安監總局將不會采取運用行政施壓的方式去“教訓”媒體,也不會輕易采用司法訴訟的方式“拖垮”媒體,而是要通過更加及時、更加充分、更加制度化地發布信息的方式,來消除“不實報道”所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這樣的方式一定會為所有的媒體所歡迎,蓋可斷言。
總的來說,李毅中的此番表態,也可以視作中國的政治文化逐漸走向開放和文明的一個標志。因為他顯然意識到了,承受輿論的批評和質疑,是掌握公權力所必須付出的代價,這是因為在政府和社會公眾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所以政府就必須承擔舉證的責任。這是政府對社會公眾負責的一種表現。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李毅中對媒體的這種寬容和信任的態度,實際上也對媒體提出了更高要求,因為媒體必須要用更加嚴格的自律來回應這種寬容和信任。如果媒體濫用了這種信任和寬容,那就是對社會公眾的不負責,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因為這最終會導致自己在社會公眾中喪失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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