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這樣人類垃圾的放在這兒,真惡心!但繞不過去,只能為之,以便早日清理。
作者:常山之子的BLOG
聽說李銀河博士在她的博客宣布“閉嘴”了,聽說而已,我還沒有真的看到。然而沒有“閉嘴”前李博士的博客我倒是時常光顧的,齷齷齪齪地掛在新浪上,自說自話也好,據理力爭也好,李博士的言論歸根結底無外乎這幾條:閃婚有理、賣淫無罪、換妻合法、同性婚姻應予支持。真的是滿紙荒唐言、一把孤孀淚。
在蛇的心目中,烏鴉的叫聲無疑是最動聽的。有倡導者就必定有附和者,李銀河博士的奇談怪論自然也就不乏她的粉絲團。什么“高處不勝寒的前衛學者”啦、什么“為了公民基本權利而搖旗吶喊的斗士”啦,極盡所能之事,差一點就把“當代中國圣女貞德”的桂冠戴在了她的頭上。
作為共和國的公民,當然每一個人都有其話語權。但是這一話語權決不是信口雌黃的胡說八道,話語權的自由,是要限定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的。否則,我們的字典里也不會有什么“造謠”、“煽動”“教唆”“恐嚇”之類的詞匯了。山東女大學生王靜狀告父親包二奶,并利用網絡宣揚他人的過失而被判管制兩年;海南張志堅網上轉帖亦獲牢獄之災。按說此二人者,都是在行使自己的話語權,獲罪的原因卻是侵犯了他人的權利、觸犯了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雖然沒有對同性戀作出明文規定,但對于賣淫、淫亂卻是明令禁止的。而李銀河博士明知法律的規定,卻大嘴頻張、肆無忌憚,她這樣作是不是在教唆違法、鼓動犯罪呢?難道就因為她是一個名人、學者,就享有精神病豁免權了嗎?
李銀河博士一貫標榜自己是為了公民的基本權利而奔走吶喊,那試問李博士,公民的基本權利是什么呢?是生存權呢?還是濫交權呢?人類自進入文明社會以后,就已經結束了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泛交時代,史上雖有隋煬帝、武則天等淫亂天下者,但其行為卻為人們所不恥。在目前尚有上千萬人生活在溫飽線以下、流淚的農民工在為工資而揪心的情況之下,作為一名社會學家、高級知識分子,李銀河博士卻偷換概念、混淆視聽,拉大旗作虎皮,把濫交權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而搖旗吶喊,是不是良知泯滅了呢?
在《我的最新決定》一文中,李銀河博士透露,是因為自己的領導受到了“來自不是一般老百姓”的壓力而閉嘴。看來李博士的閉嘴并非心甘情愿,是不得已而為之。不過當年的雷峰塔也不是心甘情愿倒掉的,但畢竟還是倒了,倒或閉,這就是我們所要的結果。
李銀河博士的大嘴終于被關閉了,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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