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這是中財網友“微風輕拂”的一篇短文和我的一則回貼。兼聽下或可明白一個問題。
題目是微風起的,字的粗體和色彩也是作者本人加的。
二、
重慶打黑進行如火如荼,民意廣泛好評,但是其他省市和國家高層的態度是“觀望”,高層態度:不反對,不提倡,也就是說不推廣。
我個人分析其中原因如下:
1:其他省市在等高層表態,如高層用“學五講四美和八榮八恥態度”來推廣重慶打黑,那么各省市只有執行。
2:法不責眾的原則,水至清則無魚。
3:時機不對,金融危機的關頭,吃飯因素第一。
4:高層對于民意支持的事情不好反對,但是更希望“打黑除惡”以符合法律程序的“常態化”進行。胡溫政府主張社會和諧發展,社會發展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常態化內有序進行,這是和諧社會建設至關重要的。
5:政治因素。政治因素就是派別和民意的整合。重慶前任領導現在是廣東領導,也是一顆耀眼政界明星。
法學界人士的態度是刻意冷淡,這里的法學界人士不等于法律界人士,中國的法律界人士有很多是不懂法律的混混,而法學界人士是指精通現代法律的法學人士,如賀衛方等。他們之所以態度冷淡,我想是基于如下原因:
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并不能完全清除黑社會,比如意大利黑手黨、香港日本的三合會。這是法治社會的性質所決定的,法治社會的打黑只能建立在“法律證據”的原則上,對于一些缺少證據、善于鉆法律漏洞的黑幫分子來說,法律也勉為其難。
真正的法律不是萬能的,只有理性的看待法律的缺陷,不用人治的力量來彌補法律的“缺陷”,這種看似有缺陷的法律反而是真正的公正的法律。
相反,比如斯大林統治下的前蘇聯,金正日統治下的北韓,卡斯特羅統治下的古巴,這些國家是絕沒有黑社會的。集權社會里只有一個強權。
所以,也可以這么說,黑社會是和法治社會無法徹底分離的。但法治社會可以通過通過法律手段將黑社會抑制在一定程度內。
[ 本帖最后由 微風輕拂 于 2009-9-27 19:37 編輯 ]
三、
“黑社會是和法治社會無法徹底分離的”,觀點很新,或許是對以往“法治社會”的總結,但縱觀未來是不是顯得有點悲觀呢?
或者說,黑社會和法制社會無法分開的社會,是法制有重大缺陷的社會,是多多少有點“法匪一家”的社會。
前蘇聯、北韓、,古巴,微風說“是絕沒有黑社會”的,為什么不學一學?不學他們的集權,而學他們拒絕黑社會的經驗。離開了人的精神、正氣的純粹法制社會是一個僵硬的社會。
法治社會的打黑只能建立在“法律證據”的原則上,很好。據說,重慶的打黑就是建立在“法律證據”上的,迄今為止被抓的人都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該抓。“其他省市和法學界人士對重慶打黑持觀望態度”,如果當真,說明了什么,是這個社會對黑社會有些仁慈?還是某些人和黑社會已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之關系?說“水至清則無魚”,那是有人期待水一直是污濁的水。
“法律證據”不是觀望沉默的借口,因為現在不是證據好不好找的問題。老百姓上訪被限制,反映問題遭遇報復,小偷們誤打誤撞碰到證據,證據己經泛濫。
問題的實質是黑社會已和腐敗糾纏在一起。那些態度之所以冷淡精通現代法律的法學人士是不是也看到了這一點呢?
微風說的第5條原因值得深思,“重慶前任領導現在是廣東領導,也是一顆耀眼政界明星”,果如此,我們不能不感到某種悲哀。至于第一條,更振聾發聵。
2009、9、28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