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續兩起事關道路交通執法引發的輿情,經媒體及平臺的炒作,迅速成為網友們關注的焦點事件。
先來看第一起,發生在河南省鄭州市。
12月3日,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和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巡警五支隊夜巡大隊,按照相關工作要求,正常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然而,就在這次執法檢查過程中,出現了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
當晚23時30分許,31歲的司機駕駛著限載31噸的重型自卸貨車(豫A1826N)在經過鄭州市北三環高架橋時,遇到執法人員的檢查。司機將車停住后,迅速打開車門,并以極快的速度橫穿高架橋多條車道(當時橋上有正常行駛的社會車輛)逃離現場。執法人員緊隨其后欲制止其危險行為,就在極短時間內,司機翻越高架橋護欄過墜落到十幾米高的硬質路面。 檢查人員隨即報警并撥打120急救電話,經醫務人員確認,該司機不幸當場身亡。
這個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在場所有的人都驚呆了。在一般人的認知中,就算是貨車有違法行為,最多也就是罰款、記分,都不夠成犯罪的,然而,這個司機卻是以這種方式匆匆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令人無比唏噓感嘆。
事發后,經查,該貨運車輛營運狀態為停運。該車限載31噸,實際總重109.28噸,超限率252.51%,屬于嚴重超限超載“百噸王”違法車輛。
一起正常的執法活動,出現了這種結局,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當地執法部門也于事發第二天發布了情況通報。很多媒體及自媒體在第一時間將事發視頻發布上網,并開始有人開始渲染當事人的身世如何悲慘,暗示當地執法部門如何沒有人性。
在此人這條帖文的評論區和轉發區出現截然不同的評論。
看來,這屆網友也不是那么容易被共情、煽情的。
在此事件的整個過程中,執法人員與司機都沒有任何接觸,執法方面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問題,所謂要求執法人性化一說就是無稽之談。相當于網上那句拋開事實不談的熱梗。
就在剛剛搜索資料時,無意中看到了此人的另一條微博,這條謠言瞬間讓我明白了點什么。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這個司機的死確實令人同情,但同時我們也應該認識到,無論什么人做什么事,首先要做到的是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明知貨車嚴重超載,也根本不管不顧行駛在立交橋上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放任這種可能結果的發生,甚至看到執法檢查還想逃避處罰,說明這個司機對高架禁止貨車通行的規定是十分清楚的。
近年來全國多地發生過因嚴重超載引發立交橋垮塌事故并造成多名無辜路人喪生的慘劇,印象中多年前江蘇無錫就發生過這種悲劇(詳見舊作《無錫高架橋倒塌:讓子彈多飛一會兒》)。難道這種血的教訓還不值得所有人銘記嗎?一旦出現群死群傷,可能那些鍵盤俠們又要大罵道路管理部門不作為,拿著納稅人的錢不干正事了吧!說不定大罵不作為的,和此次大罵執法要人性化的,就是同一批人。
我只想問問這些煽情的人,如果是你家親友開車經過,上面的立交橋被超載貨車壓塌埋在其中,你還會這么振振有詞指責執法人員嗎?
這是我從網上下載的視頻,個人觀點都在其中。
再來看第二起輿情事件,發生在江西宜春。
先看新聞報道。某媒體在報道此事時稱,司機在服務區休息睡覺,被交警叫醒查疲勞駕駛并開罰單。但對該司機多次疲勞駕駛的情況只字不提。
再看評論區,果然,被帶節奏的評論如期而至。
而警方通報的內容,絕大多數都是該媒體刻意回避的內容。這輛貨車兩個月內因被發現6次疲勞駕駛而觸發系統預警,12月4日,該貨車連續4小時駕駛,再次觸發預警系統,交警這才注意上了這臺車,并趁其進入服務區后前往教育處罰。交警的執法有什么問題嗎?
不得不佩服媒體這手法,果然了得!
不好意思,我才發現這家媒體又是河南廣電的,不知道是不是又要投訴我侵權了?(詳情見本期第4條)是不是又要打電話托人讓我刪帖了?
當然,在這家媒體的評論區,也不乏理性客觀的聲音。如今平臺、媒體想帶節奏,難度也是越來越大了。
疲勞駕駛,是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誘因之一,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出現這種情況,輕則傷重則亡,尤其是會累及無辜的路人。然而,某些媒體及平臺為了賺取更多的流量,或者刻意挑起社會的矛盾,采取各種春秋手法進行惡意炒作,這種現象的存在,早不止是三年五年、十年八年了吧!
有人能管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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