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發布了《何祚庥有沒有享受到全民所有制的待遇?》這篇文章之后,何祚庥看到了,然而他這次并沒有像在我的《揭示何祚庥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篡改》文章下留言那樣,讓我看到他的反駁。而是采取發微頭條的方式為自己辯解,不過不知什么原因,他發完微頭條后不久,他自己又把微頭條刪掉了。我偶爾從一位叫關風的網友發的微頭條上才看到了何祚庥為自己辯解的微頭條截圖。
讀取之后,發現@何祚庥的辯解純粹是詆賴和詭辯的結合體,我的話是有根據的,請大家接著往下看。
何祚庥的微頭條內容如下:“@昆侖策研究院頭條號。這位@董小華純系頭腦混亂,一片胡扯。何祚麻是中國科學院下屬國家研究所的雇員。或者說,國營經濟里的雇員。我的工資和退休金都是我參與科學勞動應給我的報酬。但這和什么全民所有制何干。我們既不是中國科學院的什么股東。也從未從國資委那里分到任何"紅利"。鄧稼先院士參加的是國防科學研究院的雇員。他的薪金及獎金也是國家給予的科學勞動的報酬,和我都是同樣性質。但是鄧稼先也同樣"沒有享受到么全民所有制的待遇"。國務院直屬們九院和中國科學院,都是國務院直屬的科學研究單位,又哪里是什么"全民所有制"???如果說何祚麻和鄧稼先有一點區別的話,那就是何某人早年參加革命工作,屬離休干部。但是,當年參加革命工作時是地下黨,是從未從中共紅區的政權里拿到什么工資的!1951年,由學校畢業分配到中央宣傳部工作時,我拿的工資也是供給制,每月15元。所以,直到我們退休時,當然就按離休干部退休。但是,這些收入,能解讀為從什么"全民所有制"得到了"好處"嗎?????”
★下面解析一下何祚庥的話:
雇員,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臨時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要分為三種:在編人員、政府雇員制人員、編外員工。這三種合同性質和薪資待遇差異較大。
@何祚庥究竟是政府雇員呢?還是政府在編人員呢?
何祚庥當然是吃財政飯的在編人員。特別是他前三十年的職務,那時的事業單位所雇傭的臨時工都是看大門、打水掃地的雜役人員,而且也沒有合同工一說,所以何祚庥說自己是雇員,才純系頭腦混亂,一片胡扯。
何祚庥說:“我的工資和退休金都是我參與科學勞動應給我的報酬。但這和什么全民所有制何干?”
問題是,你何祚庥的工資的來源是不是財政撥款?國家財政撥款是不是全民財富?如果是,那你的所謂:“這和什么全民所有制何干?”還成立嗎?
何祚庥的生活來源都是全體人民賦予的,鐵的事實能僅靠紅口白牙就能否定得了的嗎?
何祚庥說他的待遇都是勞動所得,然而比勞動和比貢獻,他有周總理大嗎?周總理曾經教誨手下干部不要忘記人民的養育之恩,這說明事業單位人員就是靠全體人民供養的。
何祚庥把國家給予待遇以外的“紅利”,當成全民所有制中獲得的唯一權益,他說自己從來沒有獲得過,這本身就是極其荒謬的認知。
權益是什么?
權益在會計學上指資產,屬于所有人的叫做所有者權益。
資產是什么?
資產也叫財產。
何祚庥當然是有財產的,他所擁有的財產當然是通過他的勞動投入獲得的回報。問題是,“紅利”是憑空得來的嗎?當然也是投入后的產出。就是說,投入后的產出都是投入人的權益。進一步說,勞動投入取得的報酬和資產投入所取得的報酬都屬于是投入人獲得了應有的權益。
因此說,何祚庥在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勞動取得的報酬和“紅利”的性質是一樣的,都是投入后的產出,都是獲得了權益。因此,何祚庥所謂的“沒有在全民所有制中獲得任何權益”的說辭在邏輯關系上是不成立的,他的說辭只能說是一種狡猾的詭辯。他的工資和特殊待遇就是全體人民通過全民所有制這個體制賦予給他的權益。
何祚庥的簡歷如下:
何祚庥于1951年從清華大學物理系畢業,之后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理論教育處擔任干事;1956年進入中國核工業部的原子能研究所工作;1958年前往蘇聯莫斯科核子研究所進行學習和研究;1960年回國并參與氫彈的輕核理論組,擔任共產黨總支部委員,先后在中國科學院原子能研究所,二機部九院,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理論物理研究所,擔任助理研究員、研究員、副所長等職務;1980年當選為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院士)
下面進一步論證何祚休在全民所有制體系內所獲得的權益:
一、何祚庥于1951年從清華大學物理系畢業,之后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理論教育處擔任干事。
論證:
中宣部是中央直屬機關,中直機關的公務員工資由中央財政直接撥款。中央財政是國家財政中由中央政府直接支配的部分。國家財政掌管國家財產,國家財產屬于全體人民的。就是說,何祚庥在中宣部工作其間,供養他的經濟來源來自全民所有制體系。
二、何祚庥于1956年進入中國核工業部的原子能研究所工作。
論證:
在中國,國家研究所是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存在,其工作人員通常是事業編制的正式人員。
國家研究所通常是以科學研究為主要目的的社會企事業單位。它們隸屬于國家機關或特定的國有企業,并獲得國家財政支持。
因此說,何祚庥在原子能研究所工作其間,供養他的經濟來源來自全民所有制體系。
三、何祚庥于1958年前往蘇聯莫斯科核子研究所進行學習和研究。
論證:
前三十年出國深造當然不是自費的,公費出國留學自然由國家財政撥款來供養。就是說,何祚庥到蘇聯學習其間,他的生活來源是由全體中國人民來供給。
四、何祚庥于1960年回國并參與氫彈的輕核理論組,擔任共產黨總支部委員,先后在中國科學院原子能研究所,二機部九院,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理論物理研究所,擔任助理研究員、研究員、副所長等職務。
論證:
國立研究所由國家財政供養,全民供給。
五、何祚庥于1980年當選為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院士)。
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院士工資由院士所屬單位負責發放,國家也會給予一定的補貼,院士的工資,主要由基本工資,國務院特殊津貼、院士津貼、崗位津貼這幾部分組成。
論證:
何祚庥說自己的院士工資屬于自己勞動所得,就不屬于全民所有制給予的權益。那么就退一萬步來講,你何祚庥的國務院特殊津貼、院士津貼和崗位津貼都是勞動報酬之外的權益,難道這些權益不是全體人民給予你的特殊待遇嗎?
綜上所述,從何祚庥建國后的工作履歷上可見,何祚庥的生活來源一直是由全民所有制的國家財政來供養,他當上院士后,額外還獲得國家財政的各類補貼。而何祚庥卻誑言說自己從來也沒有從全民所有制中獲得任何權益。明明是人民養育了他,他卻放下飯碗就罵娘,這種類似于媽媽給孩子養大,孩子長大了卻說自己是喝西北風長大式的行為,與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仁義禮智信廉恥孝悌勇”是背道而馳的。明明是人民養育了他,他卻不認賬,說明做為老黨員的何祚庥,在享受人民給予高待遇的同時,已經不思立身之本、丟失了做人之德,徹底忘記了自己入黨時的初心。
同樣是吃財政飯,反觀戰功卓著的開國少將張玉華,他在2012年獲得了“中國好人”稱號。但他對于自己的付出,卻不愿多提。
他說:“這是報答人民的養育之恩,也是對國家盡一個老戰士的責任。這些應該交給別人評論,自己不能自我表揚”。
如此崇高的精神境界,與自我吹噓因為自己啟蒙了中國氫彈之父于敏,促使兩彈元勛發明了“于敏構型”的何祚庥有著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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