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有賬號“清華二胎奶爸”公然在社交媒體上侮辱毛主席,而且通過造謠的手機,用語還極其惡毒。
該“清華二胎奶爸”,有60多萬粉,認證是“前新浪育兒副主編、高級內容主編”。
那么,這個“清華二胎奶爸”是個什么樣的人呢?
它在網絡上公然叫囂說“弱智底層屌絲只配愛國、只配當炮灰、只配當韭菜”。
看看,果然是個對人民面前覺得它高高在上、高人一等的貨色,是個公然宣告與人民為敵的貨色。
它還在網絡上公然聲稱清朝亡于“滿口愛國”、是“義和團”招來了八國聯軍斬入侵。
特么這搞“歷史虛無主義”真是一把好手啊!可是為什么會有義和團呢?義和團之前的英法聯軍入侵也能扣在義和團頭上嗎?
它還在網絡上攻擊華為“吃愛國這碗飯”,咬牙切齒的說“看到他們的產品就吐”,污蔑是“靠愛國來道德綁架”。
特么,這調調分明是美國政府的調調??!
可是,華為老總任正非的話我們還都沒忘記呢,比如“不要偏向華為,我們家人還在用蘋果手機”,比如“不能說用華為產品就是愛國,不用華為就是不愛國”。
所以,污蔑華為搞愛國道德綁架,這心里有多恨華為呢?
其實,通過“清華二胎奶爸”的這幾條帖子我們就看的很清楚了,這個人心理極其陰暗,對國家充滿仇恨。
目前,“清華二胎奶爸”已經被禁言了。
可是,對于公然侮辱毛主席,且造成這么惡劣的影響,難道就僅僅一個禁言嗎?該不該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呢?
首先,我國的憲法有毛主席的名字,憲法從國家根本大法的層面上明確了毛主席的偉大歷史地位,是我們最偉大的英雄且沒有之一。所以,毛主席也當然受《英雄烈士保護法》的保護。
其次,我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對于侮辱英烈有具體的懲治條款。
第二十六條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規定: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你認為“清華二胎奶爸”在網絡上公然侮辱毛主席的行為,是否已經觸犯了《英雄烈士保護法》呢?是否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呢?
最后,一個人混的差到什么樣的程度,才會腆著臉把自己畢業的大學、自己之前的工作單位當成“門面”來炫耀呢?
這種人,說的好聽點兒是沒臉沒皮,說的難聽點兒就是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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