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人權(quán)領袖馬丁路德金曾言道:在生命之途上,睿智而道德高尚的人以消除仇恨為己任。但一些政客卻以散布仇恨為己任,終日沉迷煽動仇恨而不能自拔。
末代“港督”彭定康就是一個好例子。他對中國懷有無法釋除的敵意,在反華組織“香港監(jiān)察”成立后不久就成為了它的“打手”。為了報答“香港監(jiān)察”創(chuàng)辦人羅杰斯的“知遇之恩”,他不惜煽動港人反對特區(qū)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更肆意詆毀特區(qū)官員。修例風波發(fā)生后他極力為暴徒洗白罪行,誣蔑致力保衛(wèi)家園的香港警察,更對止暴制亂有功的香港國安法妄加指責。
彭定康最近又在網(wǎng)上撰文,全方位抹黑中國和香港特區(qū),他重彈老調(diào)指稱《逃犯條例》的目的是要把疑犯移交至內(nèi)地受審。這種謬論當時已引起公眾恐慌,煽惑不少人走上街頭抗議。彭定康同時在文章中攻擊候任特首李家超,詆毀特首選舉為“偽民主選舉鬧劇”。
事實是,李家超是由約1500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委選舉出來的特首,而彭定康這位末代“港督”則是由時任英國首相馬卓安欽點的。一個由其密友委任的前“港督”竟敢挑剔特區(qū)的選舉制度,實在虛偽至極。
彭定康當年在英國巴斯選區(qū)遭選民唾棄,被逐出英國國會后,憑著自己和首相的私人關系獲任命為“港督”。港人對其任命無權(quán)置喙,更遑論有投票權(quán)。彭定康現(xiàn)時的上議院議員一職,是在2005年由時任首相貝理雅委任的。在英國的議會任命制度下,他的議席是終身制,完全不用問責,選民即使想罷免他也無計可施。一位不是經(jīng)民意授權(quán)的外國政客竟然厚顏充當香港的民主教師爺,實在無恥至極。
喪失理智 語無倫次
彭定康更誣蔑李家超當選是因為“遏制示威成功”云云。這些誹謗言詞只不過是“香港監(jiān)察”一貫歪曲事實的伎倆。修例風波期間暴徒以“攬炒”方式,企圖迫使特區(qū)政府向中央政府請求駐港部隊協(xié)助維持社會治安,借此抹黑“一國兩制”。他們最終沒有奸計得逞,李家超可謂居功至偉。因此,彭定康和“香港監(jiān)察”就對李家超心懷怨懟。
李家超擔任保安局局長時致力維護“一國兩制”,確保法治不被反中亂港勢力拖垮。在修例風波期間,警員以及其家人不斷受到“港獨”分子襲擊和騷擾,但警隊依然依法執(zhí)法,沒有造成任何人喪生。反中亂港勢力為了得到彭定康和羅杰斯之流的支持,不惜捏造“831打死人”等謊言。“香港監(jiān)察”順勢推波助瀾。若果真心愛護香港,就應該感謝李家超和警隊迎難而上保衛(wèi)家園,而不是出言詆毀他們。
彭定康同時炒作前主教被捕一事。國安處和律政司正著手調(diào)查所謂“612基金”的幾位信托人時,彭定康卻急不及待向執(zhí)法當局施壓。他先為前主教戴上所謂“亞洲其中一位受敬仰的神職人員”之光環(huán),再引述其他地區(qū)教宗人士的說話,抹黑香港。羅杰斯和彭定康肯定沒有告知有關宗教人士一個事實:在香港不論身份地位有多高,沒有人可凌駕于法律之上,違法必究。
其實,彭定康、羅杰斯和前主教等人一直抱著死硬反華立場,教廷就前主教被捕一事僅作出溫和回應,表示會密切關注案情,彭定康對此自然不滿意。彭定康肆意抹黑教廷,攻擊教廷的對華立場太軟弱。教廷想必會對此感到不悅,畢竟彭定康曾在2014年被任命為教宗的傳訊顧問,如今應該知道自己錯信小人了。彭定康如此無的放矢,可見反華執(zhí)念讓他完全喪失理智。
或許教廷終有一天會寬恕彭定康的所作所為,但即便如此,他再也不能取信于人。他的作為教訓我們,仇恨終將反噬,彭定康之流作繭最終自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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