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抗美援朝題材電影《長津湖》熱映之時,著名網絡大V羅昌平發表了侮辱志愿軍烈士“冰雕連”的言論。網友們對他陰陽怪氣的詆毀英烈的言論,非常憤怒,但是羅昌平卻不為所動,不但不思悔過,反而還和友人喝茅臺挑釁網友,一時引發全網鋪天蓋地的憤怒聲討,結果就進去了。
2021年10月7日,羅昌平就在他炫耀與友人喝茅臺的三亞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了。一直到上個月,也就是5月5日才傳出了他因為侮辱英烈被判刑7個月的消息。考慮到我國的法律規定,刑期是從羈押之日開始計算,也就是說在法院宣判兩天后,他的刑期事實上就滿了,也就是5月7日就出獄了。
今年5月5日,新華社報道了海南省三亞城郊人民法院對羅昌平的刑事判決一案,羅昌平獲刑七個月,并且承擔在新浪網、《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事實上,羅昌平所獲得的懲罰還不止于此。羅昌平一被抓進去立馬就慫了,不但自首了,還主動認罪認罰了,同時還自愿賠償,愿意向向丹東的《抗美援朝紀念館》賠償8萬元公益損害金,以用于宣傳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跡紀念、宣傳等公益事。
上述這些可能是他獲得輕判的原因,因為我們的法律原本就是為了治病救人,懲罰不是目的,懲惡賞善才是目標。但是讓我們沒有想到的是,這羅昌平出來還不到一個月呢,另一位羅姓名人又跳了出來侮辱英烈,這一次的性質更嚴重了!
端午節這一天,博主戴雨瀟實名舉報了原云南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云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國家督學羅崇敏侮辱共和國英雄烈士,涉嫌違反《英烈保護法》。
起因是羅崇敏在端午節這天在公眾號“三生教育”上發表了一篇文章——《端午:一個鼓勵自殺的節日》。開頭一首詩就說“胡編亂造投江事,以死役生幾千年”。全盤否定屈原和他代表的愛國主義精神,這是赤裸裸的挖中華文化的根基了。
當然,如果僅止于此,那他還不夠成違法犯罪,畢竟我們現在還沒有立法保護屈原和端午節。重點在于他批判屈原并不是目的,自古批歷史的人,都是為了以古諷今。他在正文中先是大段批判了屈原和儒家,然后話鋒一轉,就把矛頭對準了劉胡蘭、劉文學、王二小等英雄。
羅崇敏歪曲歷史事實,居然把劉胡蘭、劉文學和王二小等革命英雄、抗日英雄說成是自殺者,是在傳統文化教育中樹立了一批忠君愛國的自殺者榜樣,這會誤導青少年以自殺來表達自己的抗爭和勇氣。
這就很明顯地違反了英烈保護法,涉嫌侮辱英烈了。而且他這個行為比羅昌平要嚴重得多。羅昌平起碼還是半遮半掩、陰陽怪氣的侮辱英烈,他這可就是明目張膽地,有理論有系統地侮辱先烈了,簡直讓我們大跌眼鏡,好歹也是當過教育廳長的呢,咋還能公開侮辱先烈呢?
而且根據博主提供的證據,他還不只是侮辱英烈那么簡單,各種問題,比如公開宣揚民族虛無主義,詆毀傳統文化,抹殺中華民族對于人類的偉大貢獻,否定新中國教育的成果:
他還跟柳買辦一樣自封為教父,號稱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和作家,引發無良媒體的吹捧:
他還自封為“一方諸侯”,大力搞減負,為此罷免了十多名中學校長,大幅度搞教育產業化,傾斜發展民辦教育,取消中考,甚至妄圖將其倡導的三生教育推向全國:
那么他倡導的這個所謂的三生教育究竟是個什么鬼呢?
事實上,只要我們稍加留意,就不難看出,他這個所謂的“三生教育”和“共生宣言”,只不過是披著一些華麗詞匯的反黨、反革命宣言,這種人居然混進了體制內,而且還爬到了省教育廳長的高位,想想真可怕,跟新疆的那位有得一拼了!
新疆的那位教育廳長判了死緩,羅昌平也被判了七個月,我想羅崇敏應該介于他們兩者之間,也就是死刑與有期徒刑之間,怎么著也得判個死緩或者無期吧!我們等云南警方的好消息,這種人不送他去吃牢飯,留著過年嗎?
看了新疆的教育廳長,云南的教育廳長的故事,大家也就明白了最近網絡輿論關注的毒教材的根子在哪里了!我們的文教系統和醫療系統都已經被滲透成了篩子,急需一場大清理、大整頓!人民群眾翹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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