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聯通官方微博侮辱毛岸英烈士的惡劣事件已發生十幾天了,全國網民的聲討、譴責、怒罵聲一片,但并未見江蘇聯通公司“出來走幾步”。我注意到,很多網民還是翹盼著江蘇聯通公司出來走幾步的。那么,江蘇聯通公司會出來走幾步嗎?以鄙人所見,他們是不會出來走幾步的。
網文《江蘇聯通,你為何要侮辱岸英?》中有這樣的質問:“這樣的恥辱事件竟然由一家央企官微發出?這還有人性可言嗎?”實際上還可以再追加上一問:“你們還有黨性可言嗎?”在這篇文章后面的留言中我看到了這樣的發問:“你們主管部門怎么管的?你們的黨建工作學到狗肚子了嗎?”這一質問,我以為質問到了要害。江蘇聯通公司之所以發生這樣的惡劣事件,核心的關鍵點正是反映了江蘇聯通公司黨委班子的黨建黨性問題。一個單位黨委班子的政治建設軟弱,這個單位就必然會發生政治性案件。由此的這樣一個邏輯下,江蘇聯通公司發生這樣的惡劣違法事件就不足為怪了,所以,這也是我分析他們不會出來走幾步的原因。如果他們的政治站位夠,早就會處理當事人、進行教育整頓、制定整改措施,以促進公司健康發展。可惜,江蘇聯通公司黨委政治缺位。而這也是廣大網民最為擔心的,這樣的一班人,能管好國家和人民的“碼頭”嗎?
著名文藝評論家陳先義先生寫了一篇網文,題目叫《江蘇聯通,你怎能裝聾作啞?》,這篇文章寫得非常好,給江蘇聯通公司畫了個像——裝聾作啞。那么,如何點讀江蘇聯通公司的心理呢?余以為不外乎三個字:“否,耗,混。”
否,就是想否認有罪。死不認罪奈我何?可事實是,死不認罪不等于沒罪!全國著名律師趙小魯的文章《詆毀英烈者,必受法律懲罰》,對江蘇聯通官方微博侮辱毛岸英烈士的惡劣事件作了權威性的法律分析,給出了符合國家法律的權威結論。“蛋炒飯”這一段子,是反動公知精心編造的詆毀侮辱毛岸英烈士的謠言,已經形成了特定的社會含義和政治含義。在毛岸英烈士生日的這一天,江蘇聯通官方微博又一再用“蛋炒飯”這個特定含義的名詞,公然污蔑詆毀毛岸英烈士。我們可以清楚的判斷:從江蘇聯通官方微博這個行為人的主觀目的、行為表現形式和行為表現形式的社會后果的整體看,他是一起嚴重的誣蔑詆毀毛岸英烈士的惡劣事件。明白的說,污蔑詆毀偉大的抗美援朝英雄毛岸英烈士,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就是犯罪。這個罪,否,是否不了的!
耗,就是想默不作聲,耗時間,耗民心。不否認,一件事時間久了,在人們的記憶中就淡忘了。但余以為,那肯定是一件無足輕重的事。像江蘇聯通公司所發生的這樣的惡劣事件,那是戳人民心窩子的犯罪事件,時間不會消磨它的犯罪事實,也不會改變它的犯罪性質。至于民心,我想更是鮮明的,從它們發微博含沙射影、曲筆隱晦侮辱毛岸英烈士的信息一露頭,就被人民所識破,遭到人民的痛斥、譴責和聲討。乾坤朗朗,絕不要低估了人民捍衛毛主席的決心,不要低估了人民捍衛以毛岸英烈士為代表的人民英烈的決心。我想,你江蘇聯通公司的賬,人民是記下了。耗,是結不了賬的。
混,就是想蒙混過關。關于這一點,陳先義先生說的好,江蘇聯通公司“是共產黨領導下的企業,必須責無旁貸的受到人民的監督。躲避逃脫都不是正道。” 我們知道,江蘇聯通公司是中國聯通集團公司直屬的省級層次的企業,是國家的基本團隊,應有基本的政治立場,應有基本的道德情操。幾十年來,以美帝國主義為首的西方反華勢力和國內敵對勢力,大搞紅色歷史虛無主義,想千方百計詆毀中華民族的革命英雄,消解中華民族的英雄情懷和英雄信仰,最后腐蝕瓦解中華民族的民族精神,以達到它們毀我中華的罪惡目的。所以,江蘇聯通公司對于自己微博發生的侮辱毛岸英烈士的惡劣事件,就應有鮮明的政治態度和政治責任,決不應把自己混同于反動公知,能混就混。混,是過不了關的。
另外說一句,如此的心態,莫非有難言之隱?如發微博的人是某位領導的公子或是小姐。如是,那就更要清醒,政治事大,莫要徇私枉法。趙小魯律師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經濟振興是基礎,精神振興是靈魂。所以,捍衛英雄名譽,是應對霸權主義國家對中國進行和平演變和意識形態斗爭法律化的核心斗爭,是捍衛中華民族精神的靈魂,關系到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事業盛衰成敗的‘勝負手之戰’。”“我們要像保護自己的眼睛一樣,保護每一位革命先烈的名義和榮譽,絕不允許任何人采取任何方式玷污我們的革命英雄。”
本文最后聲明,支持趙小魯律師的建議:對江蘇聯通官方微博侮辱毛岸英烈士事件,由江蘇省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進行立案偵查。同時,建議中國聯通集團公司對江蘇聯通公司進行教育整頓。
(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解放軍原后勤學院教授、博導,《毛澤東精神》作者,中國紅色管理研究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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