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通過其官方微博(@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總部 )發布《盈科律師事務所正式啟動維護邱少云烈士名譽權工作》的聲明。 微博截圖
中國青年網北京5月21日消息,加多寶涉嫌侮辱烈士無底線營銷的事件,在過去一個月里引發種種輿論紛爭。近日,邱少云烈士之胞弟邱少華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作為邱少云遭有關人員和單位名譽侵權案件的代理人。
據記者了解,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組建了由5名律師組成的律師團,并已于5月20日通過中國郵政EMS向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和孫杰(新浪微博網名“作業本”)制發律師函,要求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和孫杰停止侵權、恢復影響、賠禮道歉。
今天(5月21日)上午11時左右,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通過其官方微博(@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總部 )發布《盈科律師事務所正式啟動維護邱少云烈士名譽權工作》的聲明,全文如下:
盈科律師事務所正式啟動維護邱少云烈士名譽權工作
近日,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胡忠義、張力律師受邱少云烈士之胞弟邱少華先生的委托,擔任邱少云烈士名譽權案件的委托代理人,正式啟動維護邱少云烈士名譽權工作。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對此案高度重視,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組建了由胡忠義、張力、陳會欣、金玲玲、馬德軍律師為主要成員的律師團,并于5月20日通過中國郵政EMS向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和孫杰(新浪微博網名“作業本”)發出了律師函,要求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和孫杰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邱少云烈士1926年出生于四川省銅梁縣少云鎮玉屏村邱家溝(現重慶市銅梁區),1949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51年3月參加中國人民志愿軍赴朝作戰。在1952年10月抗美援朝戰爭期間執行一次潛伏任務時,邱少云不幸被敵人燃燒彈擊中,全身被火焰燃燒。為了不暴露潛伏目標,任憑烈火燒焦身體也一動不動,雙手深深插進泥土里,身體緊緊地貼著地面,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壯烈犧牲,用自己的生命換取了整場戰斗的勝利,犧牲時年僅26歲。
戰后,為了表彰邱少云崇高的集體主義精神和頑強的革命意志,所在軍黨委根據他生前意愿,追認其為中國共產黨黨員。1952年11月6日,中國人民志愿軍領導機關給他追記特等功,1953年6月1日,追授他為“中國人民志愿軍一級英雄”稱號。同年6月25日,朝鮮民主主義共和國最高人民議會常務委員會授予邱少云“朝鮮民主主義共和國英雄”稱號,同時授予其金星勛章、一級國旗勛章,并將邱少云的名字刻在朝鮮民主主義共和國金化西的391高地石壁上:“為整體、為勝利而犧牲的偉大的戰士邱少云同志永垂不朽。”2009年9月14日,邱少云烈士被評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感動中國的100位人物之一。
2013年5月22日,孫杰在新浪微博上以名為“作業本” 的賬號發博文稱“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動不動最終食客們拒絕為半面熟買單,他們紛紛表示還是賴寧的烤肉較好”。作為新浪微博知名博主“作業本”,孫杰當時已有6,032,905個“粉絲”。該文在31分鐘后轉發即達662次,點贊78次,評論884次。孫杰以低俗文字對邱少云烈士進行侮辱、丑化,在網絡和現實社會中引起了強烈反響,使邱少云烈士親屬的精神遭受嚴重創傷并使其家庭生活受到了極大影響。
2013年5月22日,孫杰在新浪微博上以名為“作業本” 的賬號發的博文
更為嚴重的是,2015年4月16日,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以其新浪微博賬號“加多寶活動”發博文稱:“多謝@作業本,恭喜你與燒烤齊名。作為涼茶,我們力挺你成為燒烤攤CEO,開店十萬罐,說到做到。”而孫杰用“作業本”賬號在2015年4月16日轉發并公開回應:“多謝你這十萬罐,我一定會開燒烤店,只是沒定哪天,反正在此留言者,進店就是免費喝!!!”孫杰與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以違背社會公德的方式貶損烈士形象用于市場營銷的低俗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截止2015年4月17日11時20分,相關微博被迅速轉發一萬多次,網友對他們的低俗行為進行了猛烈的抨擊,評論多達兩千余條,引發了網友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強烈不滿,也讓邱少云烈士家屬的精神再一次受到嚴重的傷害。
2015年4月16日,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以其新浪微博賬號“加多寶活動”發博文
鑒于以上事實,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根據邱少云烈士胞弟邱少華先生的委托,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由胡忠義、張力律師正式向孫杰和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致函,要求他們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本案承辦律師胡忠義、張力表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將根據孫杰和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關涉案人員和單位的態度,視情況進一步采取相應的法律措施。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