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開前農民有沒有饑餓感?是有的,我這里不表示異議。但是,這個饑餓也有饑餓的程度,是有一些餓,還是極餓極餓,那是不同的。一些文藝作品在描述改開前后的饑餓程度的時候,無限夸大是不對的,是違反事實的。只有恰當地表示改開前的饑餓程度才是正確的。我這個帖子要給出一個改開前后農民的饑餓程度的定量的描述,以后的文藝作品都應當以此為準,因為我是根據以往的支持改開的文章和資料,從邏輯上推論出來的程度。
我的定量的描述是,一個農民一個月吃五十斤糧食,是肯定吃飽的,這我有資料為證。而一個農民一個月吃三十斤糧食,是有饑餓感的,而改開前農民的饑餓感,可以用每月五十斤降為三十斤來描述,而不應當以五十斤降為十斤來描述,否則就是違反事實。
具體地說,當一個農民一個月五十斤糧食,又假設他每天三頓飯的飯量一樣,五十除以一個月的九十頓飯,就是五點五兩飯,大家可以現在就從超市購買五點五兩面粉,自己動手做饅頭,能夠做多少呢?我認為能夠做三個饅頭,因此早上中午晚上各吃三個饅頭,是肯定吃飽的。那么改開前確實有饑餓,介理是三十斤糧食除以九十頓飯,是每頓三點三兩飯,如果是三點三兩面粉,那可以做上面能夠吃飽飯的三個饅頭中的兩個饅頭,就是說,早,中,晚各吃兩個饅頭,兩個饅頭肯定不夠吃,要說“我餓呀餓呀!”肚子里有饑餓感,但是,仍然是兩個饅頭下肚以后的饑餓感,諸位網友可以現在就試驗這種每頓三個饅頭減為兩個的饑餓感。這才是當年的事實。這樣的事實描述,即肯定了改開的成績,也不無限夸大過去的饑餓感,否則都是在偽造歷史。
那么就要問,除了吃飯以外,菜呢?農民的吃菜改開以后有什么區別呢?答案是沒有什么區別,改開前吃多少菜,有什么菜,改開后也一樣,改開前吃多少肉,改開后,也吃多少肉。在這方面改開沒有成績,我們沒有必要夸大改開的成績。或者說,如果農民在改開前居然是每天只是吃鹽水,那么改開以后也一定是。
當我這么說的時候,我是刨除了三年自然災害,我指的改開前,就是1979年以前,但是在三年自然災害以后的這段時間。尤其是改開前的1975年到1978年這段時間。我要證明這段時間農民吃的菜和肉,是和改開后一樣的。我不是否認改開的成績,但是認為也不應當夸大,改開的成績,就是每頓從兩個饅頭上升到三個饅頭,這個我已經夸獎了,已經肯定了,但是沒有必要無限夸大成改開以后吃的肉都多了,這是不通的,原理不通。
改開的基本原理是什么?我們一定要記住,如果都不知道改開的原理,那就是一筆糊涂帳。改開的基本原理,就是如果一種生產是農民自己為自己生產的,是生產來提高自己的收入的,他就會很賣力,如果一種生產是集體的生產,是大家一起在集體的地里干活的,他就不賣力,這個原理我們必須堅持,不理睬左派的喧囂。
因此,如果改開是將集體的地給分了,分田到戶,則分的那個田里的收成一定會上升,我們必須堅信這一點,這是改開的原理。
但是我們還必須堅信,就是改開前后,農民的原來的自留地的收成,一定不會增加,這也是改開的原理。就是說,自留地原來是什么收成,改開后仍然是什么收成。如果有人聲稱改開前后農民的原自留地的收成也大幅度增加,這就違反了原理,是造謠。因為,改開前自留地的收成就全歸自己,他就已經盡全力去搞了,則改開在這方面應當沒有任何進展。
同樣我們相信,在改開前后,農民自己養的豬,養的雞,生的雞蛋,數目一定不會明顯增加,因為原來這些東西都是自留的,都不是集體的,因此這部分就沒有理由增加,農民原來對養自己的豬自己的雞就很賣力,這一點改開前后無理由改變。因此認為農民在吃豬肉或者吃雞蛋或者吃雞肉方面改開后比改開前強,是無理由的,是造謠,這種造謠不利于讓我們認清改開的原理。
因此我們必須堅持,改革的全部成果,其實就是把每頓只有兩個饅頭的饑餓感,改成了三個饅頭的飽脹感,其它的并無改變,這才是改開的原理,才是分田到戶的原理。因為我們并沒有在血手印上看到有分雞到戶或者分豬到戶這種事情,因為它們本來就是分到戶的,本來就不屬于改開的范圍。
下面就用小崗村為例子,從贊頌小崗村的文章提供的資料來說明農民改開前后的改善情況,即表揚改開的成果,也不夸大改開的成果,如下:
文章中說:“社員嚴金昌,全家7口人,1975年在家前屋后種了二三分地生姜,一二分地辣椒、大蔥,自家的一二十棵柿子樹看管的好,未讓小孩亂摘,秋后烘一烘到集上賣了,并喂了2頭肥豬,年收入八九百元。得的這些錢,主要是到小市場買點糧食養家活口”
因為這部分收入和分田到戶沒有關系,因此相信嚴金昌在1979年分田到戶后,仍然只能夠種二三分地生姜,一二分地辣椒、大蔥,一二十棵柿子樹,2頭肥豬,因為這些產量和分田到戶完全沒有關系,因此無理由說嚴金昌在分田到戶后這部分的產量增加,它們是不會增加的,增加的只是按血手印多承包的土地這一部分,而且這一部分的增加確實有效果,值得表揚,使得他們全家每人每頓飯從兩個饅頭上升到三個饅頭,其它的情況,吃肉的情況,吃菜的情況,吃雞蛋的情況,并無改變。
我上面說的月五十斤和月三十斤,每頓三個饅頭和兩個饅頭的差別,數據是從哪里來的呢?仍然是從小崗村生產隊的歷史數據得到的。
文章中說:“入社的第一年景況還算不錯,全隊收了165000斤糧食,平均每人600斤口糧,留下種子,其余40000多斤都賣給了國家。這40000多斤糧食是小崗生產隊合作化以來第一次、也是以后23年最后一次向國家作的貢獻。”
這就已經說明了一年600斤口糧或者說一個月五十斤口糧或者說每頓飯三個大饅頭是能夠吃飽了的,因為這里是把小孩和老人及婦女都包括了的。
三十斤的數據從哪里來:文章中說:“從1966年到1978年的13年156個月份中,吃國家供應糧的是87個月,共吃供應糧達22.8萬斤,占這13年的總產的65%,占集體分配口糧總數的79%;給生救款、社救款15000多元,占社員分配總額的54%;供應各類種子65000多斤。現有的10條牛,沒有一條不是國家給錢買的。搜索過去用的犁耙等主要農具沒有一件不是國家花的錢。“農民種田,國家給錢,缺吃少穿,政府支援”,這幾句話用在這里是最貼切不過了。”
22.8萬斤,是87個月的返銷糧,站集體分配口糧的百分之79,因此集體分配口糧的百分之(100-79)就是百分之22,因此這87個月小崗村人自產且分配了的口糧應當有6萬三千斤,就是說,小崗人在這87個月中,總共分配口糧為29.1萬斤糧食,并不是紅薯,是真正的糧食。因此這29.1萬斤糧食,除以小崗村的100口人,就是每人87個月有2910斤糧食,再除以87,得數33.4斤,肯定是有饑餓感,代表了社會主義大鍋飯不出活,這就是農民當時的慘狀,但是也就是慘到此為止。不用擔心返銷糧沒有錢買,因為上面講了國家還撥款15000多元。
我這里的計算有錯嗎?如果沒有,以后文人們不要造謠了,饑餓感是存在的,但是,記住這個數,就是原來三頓飯每頓三個大饅頭才能飽的,現在只有兩個大饅頭,我餓,我餓呀,這種程度。
改開后的成績是不容否定的,但是改開前的饑餓程度是不應夸大的,這才是我文章中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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