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媒體的總編們把主要的時間花在與記者編輯開會,討論報道選題和采訪上。而今天,總編們可能更多的是跟媒體的經營管理人員在開會,這是因為當代的媒體制造了一個新的社會環境:一個充滿了購買欲的環境。
隨著媒體商業化、集團化的蓬勃發展,跨媒體集團的形成,一家媒體集團的商業利益遠遠超出媒體本身的利益,任何行業發生的事情都可能會觸及它的利益。比如,有影響的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的老板是通用電氣(General Electric),而通用電氣是全世界數一數二的工業集團企業。在重大的政治和經濟問題上,通用集團的決策者們會直接或間接地為它下屬的各類媒體設置報道基調和議程。在全球化、商業化的大潮里,新聞自由正在演變成少數大企業集團對全球主流媒體新聞流通的控制。作為民主保障的媒介手段正在演變成少數商業機構為了追求商業利潤而損害全球民主化的手段。媒體集團目的是要制造一種全球化的意識形態、商業利益驅動的大眾文化和永遠對商業化文化傳播保持沉默和順從的大眾群體。在這樣一個充滿了購買欲的社會環境里,新聞報道本身也成了廣告和娛樂的囚犯。
北美大約有1800家日報、11000家雜志、2000家電視臺、11000家廣播電臺、3000家出版社、7家電影制片廠。這聽起來真是一個多元的媒介環境。十幾年前,46家大公司控制著這些媒體中的大半,而今天,十幾家大公司控制著半數以上的媒體。[ The Business of Journalism, Edited by William Serrin, The New Press, New York, 2000, P. 39]這些媒體包括迪斯尼、西屋電器、通用電氣、道瓊斯、赫斯特、紐哈斯、新聞集團和派拉蒙。這意味著十幾個CEO控制著北美半數以上的媒體和這些媒體擁有的受眾的大腦。這些媒體集團形成了一個對信息和新聞的中央權威,這個中央權威是由這些私營公司的CEO組成的中央宣傳部和文化部。這意味著不僅全球的新聞傳播,甚至當今整個人類的文化活動被幾家娛樂廣告公司或者稱之為媒體公司所控制。從全球范圍看,政府對信息和新聞的霸權正在被少數私人大公司的霸權所取代。
在當代社會,最大的政治力量可能要數對信息的控制和對新聞的檢查。新聞檢查壓力通常來自這樣幾個方面:1)政府;2)媒體老板、總編;3)廣告商;4)編輯記者個人。編輯記者個人的新聞檢查來自他們對新聞的定義與價值判斷標準。媒體對來自政府的新聞檢查表現的是憤怒,而對來自商業機構的壓力表現得更多的是合作。所謂對信息的控制就是通過為公眾設置議程,決定公眾去想什么和如何去想。通過對現代傳播渠道、技術的控制,通過擁有龐大的廣告和娛樂帝國,大公司的老板們和他們所代表的利益集團把他們想要公眾關注的議程每天進行不停地轟炸。
在早期的西方民主社會,公民們聚集在市中心廣場。廣場上的表達自由應該是平等的,因為在那個沒有傳播技術的時代,人們僅需要自己的嗓子大聲呼喊。新聞自由的一個初衷就是為弱勢群體呼喊、幫助無聲的人發出聲音來。而全球化今天的新聞言論表達需要全球化的傳播技術、工具,如衛星電視網絡、有線電視網絡、龐大的報業集團網絡和網站。惟有財大氣粗的媒體大亨方能實現全球化時代的言論自由表達和新聞的自由傳播。美國的民主制度是許多中國精英夢寐以求的,并每時每刻都在為之奔走吶喊的。其中最能體現美國民主的是美國總統或議員的選舉。但是,任何一個美國人要想成為一個成功的政治候選人,他首先要得到商業大公司的巨額捐款支持,以購買廣播電視里的政治廣告時間和宣講時間。政治家們又與媒體大公司的老板和有政治傾向性的電視主持人聯合制造所需要的輿論。結果,某些媒體人變成了沒有經過民主選舉的政治權力擁有者和操縱者。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著名欄目《60分鐘》不得不向煙草巨頭壓力低頭,把已經制作好的揭丑報道擱置起來;CNN迫于政府的壓力,收回揭露美軍在越戰中使用毒氣的報道。新聞自由意味著媒體應擁有誠實和勇敢的記者。
幾十年前,《紐約時報》勇敢地發表了《五角大樓文件》、《華盛頓郵報》勇敢地揭露了水門丑聞。而今天,在愛國主義、國家安全的旗子下,美國記者在阿富汗戰爭、伊拉克危機等事件中,再也表現不出越戰期間的那種新聞自由精神了。因此,全球化時代的輿論監督應該有新的內容,監督對象應該包括社區領袖,這些社區領袖包括政府官員和公民領袖。具體包括:政府官員、國有和私營大公司的負責人、非政府組織官員、國際組織官員、基金會領導人、國有和民營的研究院所負責人,而后幾種人常常被媒體忽視。這些人影響社區的世界觀、公共智慧和歷史觀點。這些人有煽動公民參與政治的能力,他們在起著領導人的作用。
媒體大公司是如何控制新聞流通的呢?大公司的老板任命CEO,CEO接著任命媒體集團的總裁,總裁再接著任命具體媒體的總編,總編再接著任命具體部門、版面、欄目、節目的主編、執行制片人,主編或制片人再接著雇用所需要的編輯記者。所有這層層人馬的雇用解雇都必須滿足集團大老板和CEO的意思。接下來,這層層人馬在采編制作策劃新聞報道節目選題的時候,什么能報,什么不能報,最終都要符合最高層的意識形態和一切為了商業利益的原則。因此,越來越多的媒體被越來越少的大公司所控制,意味著這些大公司的CEO、主席、總裁們控制著新聞的議程設置和新聞的自由流通,而不是下面的編輯記者。
這從某種意義上看,公司新聞學正在取代公正新聞學:少數媒體控制著全球公眾的信息準入、控制著全球公眾的眼球關注點和大腦思考方向。少數媒體不經公眾許可、不付公眾任何費用,利用公眾資源和公共空間——空中電波, 為了賺錢的目的, 向公眾宣傳他們的商品。一個7歲的小孩一年平均要被動地觀看2萬條商業廣告;據統計,美國一個小孩每年平均在學校上課的時間是900小時,而每年看電視的時間卻高達1500小時。在你的孩子初中還沒有畢業時,他或她已經在電視上目睹了1萬起兇殺。[ The Business of Journalism, Edited by William Serrin, The New Press, New York, 2000, P. 39]媒體就是通過這種不停地宣傳暴力、犯罪,不停地向受眾播發廣告、銷售它們的產品。
綜上所述,媒體的商業價值正在取代傳統的新聞價值。媒體的商業價值正在成為主編們和制片人們策劃選題的標準。那些與商人和股市相關聯的商業價值,正在成為記者們取舍新聞的判斷價值。今天的記者出名不是因為他們能像斯諾或范長江那樣,以他們扎實深入的采訪寫作而出名,不是因為他們的作品贏得了人民的贊譽,而是因為這位記者或主持人采訪了顯耀的名人或偷拍到了獨家的名人秘聞或丑聞而聞名天下。
在當前中國媒體上,任何一位腳踏實地長時間在科學或醫學第一線報道科學或醫學新聞的記者在名氣上可能永遠不會有一位熱衷于炒作名人秘聞或丑聞的“娛記”名氣大或掙錢多。媒體這樣發展下去的結果是,改變了傳統的新聞價值判斷標準,同時也降低了其道德標準。記者成了公司掙錢鳥籠里的小鳥。這只小鳥的產品與受眾調查公司或媒介市場調查公司的調查結果總是保持一致。新聞作品不再是一種培養敘述大師的藝術,人們忘記了海明威、司馬遷、唐玄奘、斯諾、范長江在寫作時,不曾有受眾調查公司在引導他們、約束他們。人們不再相信優秀新聞作品的力量來自優秀的寫作、深入的采訪和一個動人的故事。新聞的價值判斷標準不再由專業新聞工作者制定,而是由媒介市場調查公司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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