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車禍身亡后,年邁父母眉緊皺,過去多賴兒子孝,生活舒適令人慕,而今兒子出意外,想到以后直犯愁。兒子從政有多年,積蓄必定頗豐厚,一心工作不理財,筆筆都有兒媳收,若能分得數萬元,老倆晚年無后憂。誰知與她剛提起,她卻萬般委屈苦訴求:“兒媳分文無積蓄,應是公婆把錢守,可憐媳寡孫年幼,還望二老高抬手,如果二老不認賬,母子只好乞逃不顧羞。”老倆不惜失臉面,便請律師將計籌。
一日雙方上公堂,法官面前訴緣由,老父申說剛開始,兒媳哽咽已出喉,尋死覓活喊冤枉,弄得滿場唏噓稠,法官百般做開導,情緒方平閉上口。這時有一散發女,氣喘吁吁往里走,手拉小孩聲聲淚,抱怨他把母子丟,聲言局長為親夫,小孩是他親骨肉,為了證明話不虛,結婚證給法官瞅。法官還沒弄明白,只聞嬰兒啼不休,又一女子抱在懷,哭訴堂前驚四周,也說己為局長妻,兒子尚未干乳臭,遞上一盤錄音帶,能見夫妻多溫柔。法官面對此情景,一串疑問涌心頭:三女公然鬧公堂,足見此公多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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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