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本主義西方,官民勞資矛盾是通過游行,示威,罷工,結社來表達民意的。
在毛主席時代社會主義是通過游行,示威,罷工,結社,大字報,大鳴,大放,大辯論,通過奪回走資派權建立革委會,通過鞍鋼憲法規定的工人參與管理的權力,來行使民主權力表達民意的。
在封建王朝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下兩千年迄今,是唯一只能通過告狀(上訪)擊鼓鳴冤,來表達民意的,其他的都是“犯上作亂”嚴禁的。因此,封建衛道士們必須杜撰很多虛偽的“清官”形象作為攔轎喊冤告狀(上訪)的圖騰,諸如包拯包青天,海瑞罷官等,來忽悠愚弄老百姓把命運寄托于某個“好官”而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封建專制復活必然要塑造“清官”神話,來巧妙地掩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權力運作的血腥殘暴本質,增加民眾的幻覺維系合法性。削弱觀眾對制度性問題的反思,窒息學者思想,禁錮政治進步,阻撓民主潮流。
清官是封建君主專制中央集權體制的遺毒,這幫人利欲熏心,黔驢技窮,再也 “創新”不出什么妖娥子了,只能靠歷史沉渣泛起混日子。
偉大領袖毛主席與胡志明談話:我們不搞清官,搞文化革命。
主席:我們最近這場斗爭,是從去年11月開始的,已經7個多月了。最初,姚文元發難(特色官媒竟一直無恥地造謠反清官文化是江青與吳晗的個人‘權力斗爭’?)他是個青年人。討論清官等問題。你不是贊成清官嗎?你說世界上有清官,我就沒有見過。無官不貪,只有多少之別,沒有真正的清官。一個人要上京考舉人、進士(例如海瑞是海南島人),第一,要有路費。第二,到北京要找人,送禮。沒有幾百兩上千兩銀子,是做不了官的。錢從那里來呢?無非是親戚朋友湊的。等做了官,貪了再還賬。我有一個表兄弟,前年死了。他曾經告訴我,他們好幾家湊合了五萬兩銀子,買了一個廣東省潮陽縣稅務局長缺。稅務局長每半年就要換人,在半年的時間里,要趕快搞回五萬兩銀子還賬;這樣,至少要搞十萬兩銀子。為什么一個湖南人能夠到廣東當稅務局長呢?因為陳炯明有一個師長是湖南人,每天要幾個女人,陳炯明對他很惱火,我表兄弟走的就是這條路子。我在斯諾寫的《西行漫記》里點了他的名,解放以后,他同我吵。他當過保甲長,40歲就做壽,我點出了,他恨我恨得要死。你說有清官,我說沒有。這一條,我跟你不同。如孫中山所說只有大貧、小貧之分一樣,當官的也只有大貪、中貪、小貪之分而已。
胡:我的父親當了知縣,他沒有貪。
主席:不見得,那時你還小,他貪你不知道。當知縣可了不起。
胡:當了幾個月,他就被撤職了。
主席:那是他來不及貪,當上一兩年知縣,我看他不大貪也小貪。
康生:無官不貪,官與貪是分不開的。
主席:現在我們不搞清官、貪官這件事了,搞文化大革命。搞教育界、文藝界、學術界、哲學界、史學界、出版界、新聞界。文藝界又分好多界,有戲劇界、電影界、音樂界、美術界、雕刻界;戲劇界又分京戲和上百種地方戲。
中國也有高薪階層,我就是其中的一個。我每個月領到400元,等于80美元,你比我少。
胡:240越元。
主席:所以你是清官嘛。我們四個人,我和劉少奇、朱德、周恩來,每月400元。但比起梅蘭芳來,我們的薪金還差得遠。他每個月2000元,周信芳每個月也有1000多元,他是唱京劇的,現在上海;還有馬連良。
胡:紅線女據說過去也有1000多元,后來她自己要求減薪,現在還有300多元。
我的薪金雖然比你少些,但我現在有1萬多元存款沒有動用,是稿費積蓄的。
主席:你是小貪。我現在有60萬稿費,等到夠100萬時,我交給中央。真是豈有此理,寫文章還要稿費。稿費存在銀行里還有利息,七轉八轉就上去了,成了貪官。你可以多寫點文章嘛。
胡:我寫的文章不算多,是幾年加起來的稿費。
主席:這些稿費我都不用。我離百萬富翁已經差不多了,已經在被打倒之列(主席境界真是常人難及,徹底的革命者無私無畏無懼,相比之下,那些特色政客官僚純粹就是政治垃圾。)
茴香豆: 近年來,諸如《人民的名義》《狂飆》《縣委大院》這樣的影視劇以“社會現實”為題材,通過生動的情節、鮮明的角色形象,對特色官場丑惡齷齪黑暗的揭露,以及對具體問題的細致刻畫,引發了廣泛的社會討論。
這些作品不僅吸引了觀眾的注意,還被許多人視為了解社會現實的重要途徑。然而,越是從中獲取“真實感”,越需要警惕其背后隱藏的敘事策略和意識形態目的。
透過這些作品的表面故事,我們可以發現,它們并未觸及社會矛盾的核心,而是通過美化改良主義、塑造“清官”神話、掩蓋權力本質,巧妙地維系了既有權力結構的合法性。
《縣委大院》的故事聚焦于梅曉歌這一“清官”形象,通過講述他在光明縣進行一系列治理改革的事跡,塑造了一位“為民請命”的好官典范。
劇中,他以解決亂收費、整頓懶政、改善環境為切入點,通過扎實的工作,讓光明縣從一個矛盾激化的地區轉變為安居樂業的“光明”之地。然而,這樣的敘事邏輯究竟在傳遞什么?它真的在反映社會問題嗎?還是在以另一種方式轉移人們對社會根本矛盾的關注?
梅曉歌的上任并非由光明縣人民的選擇決定,而是由上級領導谷書記的提拔完成。這一點在劇中被輕描淡寫地呈現,但卻揭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權力的來源并非來自人民的意志,而是依賴于上層的認可。這種自上而下的權力配置機制本質上與“為人民服務”的理念背道而馳。雖然形式上有地方委員會的選舉程序,但這不過是象征性的點綴,真正的決策早已在更高層面被完成。
這種權力邏輯決定了像梅曉歌這樣的官員,其工作目標并非真正服務于人民,而是服務于那些賦予他們權力的上級。劇中,梅曉歌的努力更多體現為對上級意圖的貫徹,而非對人民訴求的直接回應。
他改善基層環境、整頓治理秩序的目標看似“親民”,但實際上是為了緩解基層矛盾、穩定社會秩序,以符合上級的要求。換句話說,這種治理邏輯的核心并不是為了改變基層群眾的處境,而是為了鞏固現有權力體系的運行。
劇中,梅曉歌的治理措施確實取得了一些成果,例如解決基層亂象、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然而,這些改良措施的核心目標并不是改變光明縣普通群眾的地位,而是通過有限的調整緩和矛盾,從而延續現有的治理模式。無論問題如何得到解決,光明縣的社會結構始終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
例如,劇中光明縣的環保改革雖然減少了污染,但勞動者的地位并沒有因此提升。他們依然處于被管理、被安排的地位,只是從污染嚴重的工作轉移到“綠色產業”中,這并未改變他們的從屬關系。
這種表面的改善實際上掩蓋了更加深層的問題:在現有的治理框架內,基層群眾始終無法擺脫對上級決策者的依賴。他們的命運并不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是寄托于某個“好官”的道德品質或工作能力。
改良主義的局限在于,它通過讓渡一些邊緣性的利益緩解社會矛盾,卻從未觸及問題的根源。例如,劇中光明縣“亂收費”的問題看似得到了解決,但并沒有改變基層治理中權力運作的邏輯。收費的形式可能被廢除,但群眾依然無權參與資源分配與決策,問題只是被換了一個面貌,而非被真正解決。
梅曉歌的“清官”形象是《縣委大院》的核心敘事點,也是最值得警惕的部分。這種形象的塑造旨在向觀眾傳遞一個簡單的信息:只要有“好官”在位,社會問題就能得到解決。
然而,這種邏輯忽視了一個關鍵問題——權力的運作邏輯決定了其服務對象,無論個人品德如何,權力本身并不會因為掌握者的道德品質而發生根本改變。
劇中通過塑造梅曉歌與反派角色曹縣長、馬副市長的對立,將治理中的問題簡化為“清廉”與“腐敗”的對抗。這種敘事模式讓觀眾誤以為,只要消滅了腐敗,社會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然而,這種二元對立的邏輯實際上掩蓋了更深層次的矛盾,即權力結構如何運作、權力如何分配,以及這種分配究竟服務于誰。
歷史經驗表明,“清官神話”往往是維系現有權力體系的重要工具。它通過將問題歸結為個別人的道德問題,避免了對權力本質的深刻反思。
劇中,梅曉歌的成功被塑造為一種“個人奮斗”的勝利,但這種敘事忽略了一個事實:如果沒有上級的支持,他根本無法實現任何所謂的“改革”。這說明,無論個人如何努力,只要權力的分配邏輯沒有改變,社會問題的根源就無法觸及。
《縣委大院》的真正危險在于,它通過“清官”形象和改良主義敘事,巧妙地讓觀眾接受現狀。
它向觀眾傳遞了一種隱含的邏輯:只要有“好人”在權力崗位,問題就能得到解決,這種邏輯削弱了人們對更深層次問題的思考。
更進一步,這種敘事讓觀眾將希望寄托于他們自己的調整,而非通過自己的努力爭取改變。劇中的群眾始終是被動的,他們的命運取決于梅曉歌這樣的“清官”是否出現,而不是通過自身的覺醒和行動來改變。
這種意識形態的滲透極其隱蔽,卻具有深遠的影響:它讓人們相信問題可以在現有框架內解決,從而避免了對更深層次變革的追求。
《縣委大院》以細膩的敘事和感人的故事情節贏得了觀眾的喜愛,但它的深層邏輯卻值得我們高度警惕。通過塑造“清官”形象和美化改良主義,這類作品掩蓋了權力運作的本質,將社會矛盾簡化為個體問題,削弱了觀眾對制度性問題的反思。
真正的社會進步不可能僅僅依靠個別人的努力,也無法通過局部的改良實現。只有深入認識到現有權力邏輯的局限性,推動更深刻的社會變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縣委大院》這樣的作品雖然在表面上揭示了一些問題,但它們更多地在維系現有結構的合法性。對于觀眾來說,重要的不是沉浸于虛構的“清官神話”,而是透過這些敘事,看到問題的真正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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