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期間,發生了一件最離譜的事情:一部根紅苗正的熱播劇《底線》,在23-24集改編了貨拉拉跳車案,給這個案件增加了很多離譜的元素,還玩了兩次反轉,這是我深惡痛絕的媒體行為——添油加醋,掩蓋真相。
電視劇里的貨拉拉司機叫富大龍,跳車的女孩叫謝玲。在劇情里,謝玲跳車死亡后,起初檢察院準備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富大龍,然后法官比較負責,找貨拉拉司機和跳車女孩的家人了解情況,并且實地開車驗證了貨拉拉司機走的路線,比導航路線更快。
死者身上沒有司機的DNA,排除了司機的故意傷害嫌疑,加上跳車女孩沒有跟家人同步信息,也沒有報警,所以認為是跳車女孩自己未能預見跳車后果。
第一次反轉,是控方律師申請了二次勘查現場,在司機的車里發現了一瓶混有芬太尼的礦泉水。芬太尼是管制藥物,一般作為麻醉使用,20年特朗普要求中國控制藥品出口的就是這個玩意。
司機并沒有解釋這瓶管制藥物是如何得來,準備拿來干什么用;所以司機自然具有了故意傷害的巨大嫌疑;司機的律師已經放棄,跟法官說準備勸司機認罪了。
第二次反轉,是辯方拉出了兩個關鍵證人,一個是司機身患胰腺癌的老爹,一個是老爹的主治醫生,兩個人證明了因為老爹患癌、劇痛難耐,所以司機想辦法在網上買了藥,希望自行幫老爹安樂死,減輕痛苦,把這瓶麻醉水合理化,司機洗脫嫌疑。最后法官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司機一年有期、兩年緩刑。
我覺得這也是最高法、湖南高院、湖南宣傳部給這段劇情過審的理由——過失致人死亡罪與長沙中院的二審判決沒有沖突,而且在劇中也認定了貨拉拉司機偏航是合理的,何況還把司機包裝成一個孝子?
但令人憤怒的點在于,從改編的角度來看,劇組完全就是在玩歷史虛無主義,把真實當成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隨便給這個全國首例案例添油加醋,甚至在努力給貨拉拉跳車案中的不合理之處進行洗白。臭不要臉。
1、司機妻子行賄
跳車案出事之后,法官來富大龍家里了解情況,臨走富大龍的妻子拿出一袋蘋果要給法官,法官堅決不要,結果蘋果袋子掉在地上,發現里面有一萬塊錢。
可劇組為什么要增加司機家人行賄法官未遂的行為?這是不是加油添醋?可現實中司機家人的司法努力,明明一直被阻撓好不好?
2、瘆人的偏航路
在23集41分,法官重新走了一遍事發路線,路上是肉眼可見的昏暗,背景音樂也很緊張,而且有一句臺詞是:這里是怪瘆人的。這段路用時38分鐘,比導航的時間短,為此,法官在會議上明確「惡意偏航已經排除」
問題在于,在真實事件中,根據警方通報,司機走的那條路是大路,路燈是一燈一隔的亮著,光線有點暗,絕對不是電視劇里面那種黑乎乎、雜草叢生的低級道路。另外,跳車點距離燈火通明的大路只有300米,離目的地只有三公里。
可劇組為什么要明確說明貨拉拉司機走的是一條怪瘆人的路呢?
3、人物造型
飾演司機富大龍的演員,兩頰露出酒紅色,而且整個人看起來長得很兇,非常蠻橫。這是一種強烈的心理暗示,等于暗示了弱女子和粗豪莽漢在深夜無人的路上,同處一個駕駛室里面。
“年輕漂亮女孩”、“夜晚偏航”、“與面相兇惡不善的司機獨處”,任何人都會腦補后續場景吧?這是把跳車女的恐懼合理化。
在媒體宣傳里,這樣的形象就成了一個具象化的靶子。說起富大龍,人們想起的是貨拉拉的司機,看見飾演者張雋溢的臉,人們就會想起貨拉拉司機的一臉兇相。
但是在真實世界里,倒霉的貨拉拉司機,明明長了一張老實憨厚的臉,還是個小胖子。貨拉拉墜亡案司機首次面對鏡頭:至今沒想明白她為什么跳車,對女孩心有愧疚【她曾四次提出偏航,來不及反應跳車】_嗶哩嗶哩_bilibili[1]。看這樣一個小胖子的臉,你覺得危險性高么?對比一下?
劇組為什么不按照真實形象選型呢?比如選一個胖乎乎的喜劇演員去飾演貨拉拉司機,是不是感覺又不一樣?這算不算是潛移默化影響人們的心智??
對了,富大龍其實也挺冤的,因為現實世界還真的有一個演藝圈的人,就叫富大龍,還是一個同時可以作曲、作詞、彈唱和貝斯的牛人,《我是余歡水》里面的插曲就是他寫的。這次莫名其妙躺槍了舉國關注的貨拉拉跳車案,也是真的冤。
辯方有律師
在真實世界里,貨拉拉跳車案最被人詬病的一條,就是法院給貨拉拉司機安排了法律援助律師,占據了律師的名額,讓司機妻子@可憐的橄欖樹 聘請的律師無法聯系上貨拉拉周師傅,人為阻斷了司機和家人的溝通通道么?
最后司機在信息隔絕又不懂法的情況下,被法律援助律師說服,選擇了當庭認罪,繼而被釋放。這是貨拉拉案子審判中最大的黑點,然而劇組是怎么做的?劇組給司機配置了律師,還能陪著司機妻子一起見法官!這不就是在關鍵點洗白么?
可在現實世界里,司機周師傅在判決之前,見過自己妻子聘用的律師么?編劇是不是歷史創造者?
4、強行加戲
不管是司機搜索“如何讓人不知不覺死去”的手機記錄,還是在司機的車里檢驗出了一種禁藥成分芬太尼,加上司機有一個患前列腺癌劇痛難忍的爹,以及司機想違法給老父親安樂死,這段劇情是為什么要增加的?
編劇想編故事,可以上裁判文書網上去找案例啊。比如2012年徐州男青年陳雷(20出頭)跳車案,出租車司機是位的姐,當時兩個人也是產生誤會,然后的姐沒跟陳雷溝通,突然加速駛向不明方向,并掏出手機給別人打電話。
嚇蒙了的陳雷以為的姐準備把他帶到某個“大佬”那里收拾,在多次要求的姐停車,而的姐置之不理后,強行跳車摔成五級傷殘。
法院審理認為,陳雷在明知跳車危險的情況下,依然跳車導致受重傷,應當對自己的損傷結果承擔主要責任,而的姐未告知乘客是往回開導致乘客受驚跳車,承擔次要責任,最后判決的姐賠償“陳雷”各種損失2萬余元。
檢察日報在2013年還報道過一個跳車案子,公安機關以交通肇事罪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劉某。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劉某的違章行為與高某的死亡結果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故劉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檢察機關遂作出了不批準逮捕決定。
你把這三個案子都編在一起加個戲,我都認為編劇是個有腦子的人,而不是瞎帶節奏。一個20多歲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跳車會導致死亡呢?光覺得跳車能帥成這個樣子?
就這樣添油加醋歪曲真相的劇情,不知道湖南省委宣傳部、湖南高級人民法院是如何提供專家意見的支持?以增補虛擬事件的方式,修改人們對某些輿論大案的記憶,真的能刻畫了新時代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么?
下圖來源《守住公平正義的底線——湖南高院召開《底線》觀影座談會鳳凰網湖南_鳳凰網[2]》
節奏帶的挺好的,成功模糊了事實,不信看圖。
我衷心期待《底線》劇組繼續改編一下南京彭宇案和阿里女員工案。
彭宇案呢,可以改編成某彭姓青年撞了老人,然后不愿意賠償,跟媒體說不是自己撞的;媒體為了吸引眼球,罔顧事實做了導向型報道,最后法官雖然慧眼如炬,不畏媒體,堅持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扶」為認定彭宇有罪,哪怕最后還被降職為科員。但是媒體的錯誤報道,導致出現老人扶不起的現象,都是媒體的錯。
阿里女員工案呢,可以改編成華邦超市的張某垂涎互聯網公司的銷售經理周某的美色很久,終于以一個項目為誘餌,制造了一個酒局。然而周某心里還是喜歡她的主管王某,那一天周某喝多了酒,把張某誤認為王某,這才希望張某來她的房間;等于重演了一次小龍女把尹志平當成楊過的故事。而尹志平最后也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就說這是不是一個好的改編?
繼續加油,請把油門踩到底。我們保證不跳車,因為跳車只會自己死,而不跳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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