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齡:斥《建黨偉業》成歪孽兼駁彭明道誣篾毛主席的婚外情
目 錄
第一篇 趙本山頂級房車籠罩下的建黨偉業遐想……2
第二篇 痛斥《建黨偉業》成歪孽……………………2
第三篇 駁彭明道栽污毛澤東的婚外戀情——子虛烏有的《建黨偉業》“毛楊陶”三角戀
一、彭所收集的資料無一可以證明毛陶之間有戀情…………………5
二、《賀新郎》詞的標題“別友”不是什么怪事……………………6
三、 改后的詞非常切合晚年毛澤東的個人情感……………………6
四、1923年12月底毛主席為什么不可以在長沙……………………8
五、“長亭送別”為何不可以是楊開慧………………………………10
六、憑什么斷言楊開慧沒見過《賀新郎》……………………………11
七、彭明道無法理清的糊涂賬…………………………………………13
八、陶斯詠、丁玲有可能當第三者嗎 ………………………………14
九、毛澤東有可能將贈給“第三者”的情詩留存于世嗎……………15
十、也說幾句題外的話 ………………………………………………16
第四篇 駁彭明道《毛澤東的“枕上”“離人”究竟是誰 》
一、尋常不過的一段所謂“公案”……………………………………16
二、毛澤東怎樣答復李淑一是好呢……………………………………17
三、“開慧所述那首”與“我贈開慧(那首)”有何嚴格區別………18
四、革命伴侶的暫別就不會有離愁別緒嗎……………………………19
五、《虞美人》詞的格調能說明它不是誕生于1921年嗎……………19
六、毛澤東有可能將《虞美人》寫作時間記錯十一年嗎……………20
七、遣詞著字的“稚嫩”可以推斷《虞美人》的寫作時間嗎………20
八、“離人”是特指離去的那一個伴侶和情人嗎…………………… 21
九、如何看待毛澤東的“第一次婚姻”………………………………22
十、毛澤東認可了這次婚姻嗎…………………………………………23
十一、《虞美人》不是毛澤東寫給羅氏的…………………………… 24
十二,此詞應是毛澤東于1920年寫給楊開慧的……………………26
十三、為什么毛會說“開慧所述那首不好”…………………………27
附文
一、彭明道口述記錄(后錄毛主席的《賀新郎·別友》)………… 28
二、《手機》簡介……………………………………………………… 28
三、關于組織觀看電影《建國大業》的通知………………………… 30
四、關于組織觀看電影《建國大業》的通知………………………… 30
五、毛澤東的《賀新郎·別友》是贈給誰的(彭明道)…………… 32
六、毛澤東的“枕上”“離人”是誰——《虞美人·枕上》探幽(彭明道)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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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偉大的中國共產黨建黨九十周年馬上就要到了,所謂的向黨九十周年獻禮片、韓三平所謂的歷史劇《建黨偉業》在喧嚷了一年多時間后昨日已在北京首映了。該片早有流言預期經濟效益為票房8個億。導演韓三平吸取了馮小剛“打票房牌”遭唾罵的教訓,打起觀眾“人次牌”了。他預期的觀眾將高達3000萬人次。按每票35元計算。實則是預期“票房”在10個億以上。在他們的“票房”預期同時,我們也可以預期:在眾多中外明星的眉開眼笑之中,這10個億將成為化先烈鮮血為金錢的又一個生動事例,將成為真共產黨人流血假共產黨人受惠的又一個具體寫照!中國共產黨人幾十年前仆后繼流血犧牲的奮斗今天成了制片商和明星大腕取之不盡的滾滾財源,不亦悲乎!
可悲可嘆之處還不僅于此。這些人不但拿著革命先烈的生命和鮮血賣錢,而且還肆意拿他們的人格作賤。中國人民的偉大領袖毛主席的人格就是被他們賣得最賤的一個。他們竟然在《建黨偉業》這種十分莊重的題材中不顧數以億計的擁毛人士和毛主席后代的強烈反對,無中生有的捏造了一段毛主席與陶斯詠(陶毅)的婚外戀情。此消息于去年傳出,本人曾就此連續發過四帖予以駁斥。現將四帖集結重發,供網友流覽辯識,以戳穿反毛們的陰謀。
第一篇 趙本山頂級房車籠罩下的建黨偉業遐想
趙本山坐著他的頂級房車來到《建黨偉業》片場了。
歷史在人們的不經意間又開了一個大大的玩笑,它把主張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中國共產黨的建黨偉業與大富豪趙本山私家頂級房車巧妙地組合到了一起,似乎要告訴數以千萬計的的無房百姓一個這樣的道理:中國共產黨的建黨偉業,就是本山大叔們的發家偉業!
我不以為然,很想擊倒它,但是,毫無辦法。
于是,我設想著時間倒流,它穿過了時空隧道,《建黨偉業》的片場變成建黨偉業的現場了。
我聽到了:當年那些意氣風發雄心勃勃的共產主義戰士,面對著本山大叔的頂級豪車,一個一個的在搖頭嘆息:這就是我們的共產主義理想嗎?這就是我們的建黨偉業呀!
我看到了:嘉興南湖紅船上的一大代表,面對著趙本山的頂級房車,義憤填膺的舉起了拳頭表決:算了吧。這會不用開了。
我好像探測到了陳獨秀不出席一大的原因,原來他有先見之明呀!
我好像聽到了人民英雄紀念碑下數千萬忠魂的怒吼:我們的血白流了!
我好像……
最后,我聽到了趙本山理直氣壯的回應:哥們。咋啦?不是說“人人為我” 嘛!哈哈哈……
第二篇 痛斥《建黨偉業》成歪孽
被馮小剛譽為在文革要犯死罪的掛羊頭賣狗肉的得意之作《唐山大地震》還沒下戲,《建黨偉業》又開始袍笏登場。此片目前雖處在“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待產狀態,但是,從它那未出門前三五步即以在畫堂露出的額頭上看來,恐怕又是一部掛羊頭賣狗肉的片子了。
不管它以后到底賣什么?目前可以肯定一點:《偉業》確實已成歪孽。請看:
歪孽一 借湯唯惡搞,蓄意貶損毛主席。
他們不但憑空捏造了一段毛主席與陶斯詠的婚外戀情。而且,好像中國的女演員都死絕了似的,非要讓一個曾被禁演的脫衣女星湯唯來飾演毛主席的戀人。這一點網上各大論壇都有文章評論,可以說是罵聲一片。在此不作多述。
歪孽二 用虛擬的“謝湯”戀戲說虛無的“毛陶”戀
毛主席與陶毅的所謂戀情,他本人生前沒有對任何人提起過。至今也沒聽說有誰曾經聽到毛主席提起過他的這一段戀情。
陶毅本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人,于國史黨史均無足輕重。有關其史料,用彭明道(毛澤東詩詞研究會特約研究員)的話來說是“少得可憐”。彭在湖南省檔案館、長沙和湘潭的黨史辦、史志辦和周南學校的檔案室都查遍了,沒有查到什么資料。有關陶斯詠與毛主席的戀情“史證”更是子虛烏有,強湊起來的“史證”也就下面幾點:
1、 1919年11月16日 ,一張新民學會的部份會員(四十來人)在長沙周南女校的合影,毛、陶均在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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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禮容(新民學會會員)、毛澤東等人在長沙大公報上登廣告,發起成立文化書社(主要是賣一些進步書籍)。陶斯詠加入了書社,并出了10塊光洋。毛澤東也出了10塊光洋。出十塊光洋的有3人。
3、1921年,毛澤東在上海開會返回長沙途中,特意繞道(上海經南京到長沙當時應不為繞道)看望了在南京進修的陶斯詠。
4、在1918和1919年毛兩次離開長沙的時間,曾給陶寫過一些信,現在能查到的有五件,內容只是片斷,并不能認定是情書。
5、一直為讀者認定是毛主席寫給楊開慧的《賀新郎》詞,經彭明道論證成“可能是”寫給陶斯詠的了。而唯一一個當時與毛、陶共過事的易禮容也只是對彭明道的“可能是”答復了一個“可能是”!我的推測,易的這個“可能是” 很可能是一種禮貌性的語言,以免造成乘興而來采訪他的彭明道的尷尬。反正易禮容沒有認定這首詞是毛主席寫給陶斯詠的。他也沒有談及過毛、陶的戀愛故事(附件一,28頁)。
以上的前4條,沒有一條可以說明毛與、陶是戀人關系。綜合到一塊也看不出二人之間有一絲絲戀人的味道。而第五條的可靠性更不靠譜,難道我們有理由可以把這個“可能是”當作“是”,并以此“證實”陶是毛的初戀情人嗎?證實他們之間存在著曖昧關系?
可是,現在的一些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就憑著這樣一些“證據”,非要認定陶斯詠是毛澤東的初戀情人。荒唐之極。
再說,就憑這幾點少得可憐的“史證”要演繹出一個毛、陶的感人戀愛故事來,無論多巧的媳婦也沒辦法做此無米之炊的。唯一的辦法就是充份發揮想象力,虛構和編造。試想,這些虛構出來的情節有可能是毛、陶的戀情嗎?傻瓜也不會相信的。它只能是導演與演員(韓三平與湯唯)之間的“虛擬戀情”!所以,我覺得稱之為虛擬的“謝、湯戀”更為確切。《建黨偉業》就是用這種虛擬的“謝、湯戀”在戲說一個虛無的“毛、陶戀”。
歪孽三 用“毛、楊、陶”的三角戀挑戰“建黨大業”的莊重性
顧名思義,《建黨大業》應是一部十分莊嚴而重大的歷史“紀錄片”。這就要求創作者必須用“史說”的手法客觀真實地記述這段歷史。戲說是對歷史的褻瀆,是對歷史的歪曲,也是對中國共產黨的嘲弄和侮辱。
片中的毛、陶戀,實際引出來的是“毛、楊、陶”的三角戀。毛主席與楊開慧于1921年結婚,認識楊開慧則是好幾年前的事。1918年毛在北大圖書館任管理員時,即與楊相交相戀,兩人的感情十分深厚。而在1923年底,毛已是兩個孩子的父親了,卻背著生下二兒子毛岸青才一個多月的妻子,作《賀新郎》詞向第三者示愛拋情絲,是很不合情理的。為什么有些人要對毛主席的所謂“初戀情人”津津樂道,為什么有些人非要論成《賀新郎》是毛為陶斯詠所作?無非就是要刻畫出毛澤東對楊開慧的無情無義和在愛情上的不忠罷了。
如果這種“三角戀”是出現在《毛澤東傳》之類的文學藝術作品中,我們可以看作是針對毛個人的貶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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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天它卻出現在《建黨偉業》這種記述共產黨初期歷史的史詩性電影作品中,所起的作用就不僅僅是丑化毛澤東個人的事了。可以說,這是對共產黨建黨偉業的莊重性的公開挑戰!潛臺詞則是“共產黨人也不過如此”。否則,我們就無法解釋在《建黨偉業》中插上這個與“建黨”與“偉業”風馬牛不相及的毛澤東的個人情感故事了。即使片中非要推出陶斯詠這個人物,她也應該是以一位進步女青年的形象出現在影片中,將其描寫成一個插足別人家庭的第三者,這也是對陶斯詠本人的一種人格上的侮辱!就現存史料而言,誰也沒有理由認定她是一個第三者。
還要提及的是,“三角戀”在《建黨偉業》中的另一個舉足輕重的作用也不可否認。這就是吸引眼球。如今很多文藝作品,無法依賴自身的藝術功底求得生存,往往把男女之間的“奇戀”作為“克敵制勝”的法寶。譬如使馮小剛得以被美國《商業周刊》評為“亞洲之星”的得意之作《手機》,整個兒說的就是一個“奇戀”故事——“四角戀”!(附件二,29頁)
歪孽四 用“向黨獻禮”之名行“向黨索紅包”之實
《建黨偉業》美其名是向黨的九十周年生日獻禮的。
我們還記得去年《建國大業》向國慶六十周年獻的那份大禮,結果是索要了一個整整五億元的大“紅包”!每位為《建國大業》作出貢獻的功臣自然也都少不了一份饋贈,包括眾多不遠外里而來的為我們中國的《建國大業》作出杰出貢獻的外國朋友在內!
與創下五億多空前票房紀錄配套而來的是票價創新高,滬上多家影院賣出的票價高達100元。而為票房作貢獻的真正買家則是各地的政府。由政府部門行文要求行政企事單位組織觀看電影恐怕也是我國的一個特色。清遠市四個部門發文要求“組織集體觀看,落實觀影人數,確保普及率達到80%以上”(附件三,30頁)。
瑞安市則是六個部門聯合發文,要求“把組織觀看《建國大業》作為繼往開來、構建和諧社會、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祖國的一項重要宣傳工作和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題材,認真做好組織觀看工作。”(附件四,30頁)類似的文件不勝枚舉。
七月份上演的《唐山大地震》同樣如此,假借著紀念唐山大地震的幌子,狠狠地賺了政府一把,本人曾有《五億票房有訣竅,除了國資是綁票》的帖子予以揭露。票價則又創新高,深圳市最高達到230元一票。
很難說,《建黨偉業》就沒有打這種賺政府庫銀的歪孽主意。不信,我們就等明年瞧!
附 五億票房有訣竅,除了國資是綁票
http://forum.book.sina.com.cn/viewthread.php?tid=3590230&extra=page%3D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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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駁彭明道栽污毛澤東的婚外戀情——子虛烏有的《建黨偉業》“毛楊陶”三角戀
自打《建黨偉業》以湯唯飾演毛澤東情人的新聞傳出后,毛澤東與陶斯詠的婚外戀情越傳越神。可以肯定,從現在就開始抄作的“毛楊陶”三角戀故事,在明年的某一天必定會成為此片的一個“感動點”和票房的賣點。作為制片商來說,有此足矣,何問其他!
而我們,作為《建黨偉業》的一名觀眾,卻不得不問一聲:偉大光榮的中國共產黨的建黨偉業,確曾有過“毛楊陶”三角戀的“偉業”嗎?
回答是子虛烏有!子虛烏有而成了“偉業”,究其根源,應該歸“功”于彭明道“集十數年努力”打造出的一篇大作——《毛澤東的〈賀新郎·別友〉是贈給誰的》(附文5,32頁)。下面讓我們來對彭的此文逐條駁之:
一、 彭所收集的資料無一可以證明毛陶之間有戀情
為了證實毛陶的戀情,彭明道做了不少的工作,湖南省檔案館、長沙和湘潭的黨史辦、史志辦以及周南學校的檔案室都被他查遍了。被他找到的史料有:
1、 1919年11月16日 ,一張新民學會的部份會員在長沙周南女校的合影。
這張照片雖然毛、陶也在其內,但這是一張40來人的集體照,相信世上不會有這樣的傻瓜蛋,將一張集體照拿來作為毛陶二人戀情的證據吧!
2、易禮容(新民學會會員)、毛澤東等人在長沙大公報上登廣告,發起成立文化書社(主要是賣一些進步書籍)。陶斯詠加入了書社,并出了10塊光洋。毛澤東也出了10塊光洋。出10塊光洋的有3人。
如果有人以都出了10塊光洋作為他們戀情的證據,不用我說,誰都會認為此人肯定是個傻瓜蛋。
3、在1918和1919年毛兩次離開長沙的時間,曾給陶寫過一些信,現在能查到的有五件,內容只是片斷。
這些信件的片斷,彭明道沒有認定是情書,卻用了個“只是片斷”打下埋伏作暗示,給了聽眾一個自由猜測的空間。不過,如果真是情書,那就應該字字句句都是含著情的,豈有五個片斷而不能作出判斷之理?如果是彭明道自己才疏無能作出判斷,何不將這些片斷公之于眾,延請高人研究?那就一定會有個結果的。數千年之前的甲骨文碎片如今尚有高人能將它們整理成文書。何況毛的書信片斷都是用的現代漢字呢!
4、彭說,1921年,毛澤東在上海開會返回長沙途中,特意繞道看望了在南京進修的陶斯詠。
據彭在此文中所說的“當時的郵程或信使的行程(因浙贛線尚未修通)由上海至長沙必須從武漢轉水路”看來,毛從上海返長沙經南京并不是繞道,只是順道在途中下了一次船罷了。順道看望一位曾經是同志的朋友這不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嘛。怎么就和戀情扯到一塊了?說不定他是想前去做陶的爭取工作呢。(此時陶的思想是否與共產主義完全背離,未找到有關資料。如仍屬同志,順道探視更是情理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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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賀新郎》詞的標題“別友”不是什么怪事
找不到“毛陶”戀情證據的彭明道,就把全部心思集中在毛主席寫給楊開慧的《賀新郎》詞的“考證”上,下決心非要從其中論證出一個“毛陶”戀來。他的主攻目標第一個就是這首詞的標題“別友”。此詞在毛去世后曾由人民日報發表過兩次。第一次無題。第二次標題為“別友”,原因是在新找到的一份毛主席親自校訂過的手稿上有此記載。彭明道像是發現了新大陸一樣的興奮,大呼小叫:
“這里有一樁天大的怪事:經過毛本人親自“校正定稿”的原稿上,明明寫的是“別友”。而《文獻》版的注釋卻說“這首詞是作者寫給夫人楊開慧的”。以毛氏的文字功力與行事的精細,怎么可能把“妻”與“友”混淆不辨!這就出現了麻煩:這首詞,到底是贈給誰的?”
哪來的什么怪事!哪來的什么麻煩!
究其實,“妻”這個名詞只是婚姻關系中與“夫”相對的一個概念,與感情沒有必然的聯系。有的夫妻,終其一生,只有婚姻而無情愛,所以,在我們的漢語中,出現了一個成語,叫做同床異夢。這是對沒有情愛的夫妻的最生動描寫。
尤其是在我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里,“妻”是“夫為妻綱”的夫權下的一種附屬物。對于廣大婦女而言,就是屈辱的代名詞。
友則不同,它建立在志趣相投的友情友愛的基礎上,不受任何力量的干預和約制。沒有友情友愛,也就沒有友的存在。
毛主席的《賀新郎》詞,原稿應是送給楊開慧了,當時的標題是什么,無據可考。可以肯定的是,毛主席在晚年整理此詞稿時,對標題是進行了再三斟酌的。所以才有了兩個校訂的手稿前稿無標題而后稿用“別友”作標題。
用“友”不用“妻”,正是從“妻與友”的內涵著想,所表示的正是他與楊開慧不同尋常的摯愛。
何況,毛主席的婚姻還有一個特殊情況,先后有楊開慧、賀子珍和江青三任妻子。而“算人間知己吾和汝”這樣的知心女友卻只有楊開慧一個。所以,詞題不用“妻”而用友也從另一個角度,表現出了毛主席思考問題的精明之處。如用“別妻”為題,不但顯得俗氣,也不能反映出他與楊開慧相交以心的摯愛,同時還產生了無專指之嫌。
三、 改后的詞非常切合晚年毛澤東的個人情感
據彭明道稱,該詞最初稿為:
“揮手從茲去。更那堪凄然相向,苦情重訴。眼角眉梢都似恨,熱淚欲零還住。知誤會前番書語。過眼滔滔云共霧,算人間知己吾和汝。重感慨,淚如雨。今宵霜重東門路,照橫塘半天殘月,凄清如許。汽笛一聲腸已斷,從此天涯孤旅。恁割斷愁思恨縷。我自欲為江海客,更不為昵昵兒女語。山欲墮,云橫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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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經過了多次修改,最后一次修改的時間引起了彭明道的極大興趣和詫異,這個“竟是在全面內戰,亂得不可收拾的一九七三年”,使得他又引出了關于文革時期的諸于“國民經濟全面崩潰”之類的一長串文字。可見這位 彭明道 先生的胡扯功夫非同凡響,也可以說是三句話不離本行吧。于是乎,毛主席幾十年前的這首小詞由他作中介就與文革攀上“親戚”了。用他的話說,是“充滿了‘革命豪情’的句子……帶著典型的‘文革’印記。”
究竟什么句子充滿了革命豪情打上了文革印記呢?這就是修改后的“要似昆侖崩絕壁,又恰像臺風掃寰宇。”(原為“我自欲為江海客,更不為昵昵兒女語”)
原來,彭明道理解的“要似昆倉崩絕壁,又恰像臺風掃寰宇”兩句,竟然是“摧毀舊世界,解放全人類”的意思,所以,就被他認定是帶著“一個大政治家的口氣”發出的 “革命壯志沖云天”的豪言壯語,是一種“狂熱的‘世界革命’思想”。
觀此一語,我們不得不對這位毛澤東詩詞研究專家刮目相看了。原來此君是一位古詩詞的門外漢!當然,本人也只是一個門外漢而已。不過,我這個門外漢聽他這個門外漢在門外的這一通嘶叫以后,忽然悟出了這個隱藏門內的“秘密”來了。
順便說一聲,像這種兩個人之間的贈答詩詞,很多詞語涉及的是兩人之間的私事和私情。如作者不加注釋,局外人有時確實是很難看得懂的。那么,毛主席這兩句詞中的“秘密”又是什么?說起來,其實無“密“可言,意思明白得很,與彭明道所說的原詞比修改詞“讀下來,就順暢多了。不論是講人情,感情,還是愛情,都少了許多矯柔做作,多了幾許真情”的結論恰巧相反。
原詞中的“我自欲為江海客,更不為昵昵兒女語”,前一句直譯為“我要以四海為家”,后一句直譯為“更不會學小兒女態作昵昵情語”。這不就是當年的毛澤東表達出來的“不戀兒女私情而以四海為家”的革命豪情和遠大志向嗎!為什么要這樣做?下面作了注釋:“山欲墮,云橫翥”——當時的國家形勢是江山搖搖欲墜,個人想作雙飛的烏兒不可能,天上有滿天的烏云橫阻著。
修改后的“要似昆侖崩絕壁,又恰像臺風掃寰宇。重比翼,和云翥”表達的是一種什么樣的情感呢?我們先來看一首古代情歌:
枕前發盡千般愿。
要休且待青山爛,
水面上秤砣浮。
直待黃河徹底枯。
休即未能休,
且待三更見日頭。
詩中用“青山爛、秤砣浮、黃河枯、三更日”這些現實中不可能出現的事作為誓言歌頌愛情的長久永恒。“昆侖崩絕壁”就是“青山爛”的另一種表達形式。“臺風掃寰宇”中的“掃”是掃蕩掃平消滅的意思,如“橫掃千軍如卷席”就是此意。這里的“臺風掃寰宇”可以理解成毀滅寰宇,同樣是現實中不可能出現的事。表達的也是一種誓死不渝的忠誠情感。彭明道卻將“掃寰宇”理解為解放全人類的“世界革命”的狂熱來了,不可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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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為什么會作出這樣的修改,這和他晚年的心境有關。人到晚年都會懷舊。浮現在毛主席記憶中的為革命壯烈犧牲的楊開慧使他感到,雖然彼此有海枯石爛之約,但自己在情感上欠她的實在太多。于是,修改后的詞便打上了他當時的情感“烙印”,詩人在向冥冥中的楊開慧細細訴說:“重比翼,和云翥”——來世再做一對在云彩中比翼雙飛的鳥兒吧。當然,這個“重”也可以理解為重視、重要的、最要緊的。在“要似昆侖崩絕壁,又恰像臺風掃寰宇“的誓言以后,進一步表示,要做一對在云彩中的比翼雙飛鳥!
我不敢肯定自己對這首詞的意境理解完全正確。但是,對一首情詩的分析,必須從情感入手,這是不容置疑的。別有用心的非要拉扯上政治,其結果必然會弄得面目全非,牛頭不對馬嘴。
彭明道認為:修改后的“‘人有病,天知否(原為重感慨,淚如雨)?’接不上‘算人間知己吾和汝’這種兩情繾綣的思緒。” “好像是屈大夫當年自沉于汨羅江前痛心疾首的‘天問’,或是革命導師面對一大群熱血青年的激情宣傳。對著老婆或情人無端發出這樣的嚎叫,真是離譜得很呢!”
評詞品詩的學者用“嚎叫”之類的惡語攻擊作者,又一次暴露了彭心中的陰暗。我們能指望有著這種陰暗心理的他會品出什么詩味來嗎!
他的此語又是簡單的“以字論詩”鬧出的笑話。“天知否”即俗語“天曉得”,表意為沒有人曉得。此句可以理解為“我的疾苦別人會知道嗎?”隱含的意思則是“我的疾苦只有你時刻在關心著!”這不正是“算人間知己吾和汝”的注腳!1973年的毛澤東已至晚年,身體狀況不佳,而且在外面還必須強裝著沒事盡量不讓外人知道(即天知否)。在這樣的心境中,倍加懷念楊開慧這位人生知己,從而發出這樣的感嘆,正是情理中事。怎么會是“離譜得很呢”!
彭明道在歪解了這首詞以后,又發了一通高論:“在這樣亂糟糟的日子(指文革)里,毛澤東真是心勞力絀,焦慮無窮。他有沒有心情去修改他五十年前的一首風月騷詞,是實在令人懷疑的。這里存不存在另一種可能?是毛的某一位詩友,或為受毛之托,或為自作多情,將詞中頗有點凄涼(重感慨,淚如雨)和有點灰暗(我自欲為江海客)等句子,改成“豪情壯志沖云天”的樣子。毛對此也未置可否,只是交“保健護士”抄正了事。”
我們不知道彭明道是不是一個曾經請人濫寫過情書的角色?如果是,那就無話可說了。因為,他在將自己比別人,好像別人也和他一樣,把情書當作了玩弄女人感情的把戲,可以隨意的花言巧語,也可以由別人代為花言巧語。
但是,我們深信,毛主席絕對不是一個這樣的人。這首詞是真情大愛驅動下吟出的一首絕唱,沒有真的情愛絕對寫不出這樣的好詞。也是由于真情大愛的驅動,才使他在五十年后想起為這首詞再次潤色。試想,他有可能會容許詞中摻雜進他人的情感嗎?如果有這個可能,就不會有這首詞的再次修改!既然把它看得如此輕淡,那就早把它扔進垃圾桶里去了。
四、1923年12月底毛主席為什么不可以在長沙
彭明道說:“綜上所述,我們大致可以斷定(只要沒有掩蓋事實真像的意圖),在1923年12月底,毛澤東和楊開慧夫婦二人,都不在長沙。這個時候,他和她沒有“見面”的機會,當然也沒有“分別”。由此可以斷言,楊開慧送丈夫遠行,毛澤東賦詞相贈的美麗神話,原不過是子虛烏有的欺人之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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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底毛不可能在長沙,這是彭明道找出的又一個毛澤東婚外戀證據。
《毛澤東年譜》記載的1923年毛的行蹤:
4月:離長沙去上海,到中央工作。
……
9月16日 ,回到長沙……
11月24至25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召開三屆一中全會……
12月底:奉中央通知離開長沙去上海,準備赴廣州參加國民黨“一大”。作《賀新郎》詞贈楊開慧。(詞略)
《年譜》未明確交代毛澤東是否參加了在上海召開的三屆一中全會,彭則肯定毛參加了這次會議。理由之一是毛當時已是黨內的第二號領導;理由之二是他推定這次大會應該由毛起草報告并向大會作報告。
他認為:“毛不參加“三屆一中全會”,殊難令人置信。反之,則他11月已在上海。接下來又是黨中央準備遴選參加國民黨一大的中共代表的重要會議,則毛澤東是不可能于12月還在長沙了。”
不過,我們從毛4月到中央工作9月又匆匆返回長沙的情況可以看出,當時長沙的工作很需要他。所以,他沒有參加“三屆一中全會”是完全有可能的。陳獨秀不是連“一大”也沒有參加嘛。至于在大會上作報告,陳獨秀應該是不二的人選。既然陳獨秀出席了大會,作報告的事恐怕還輪不上毛澤東的。如果報告一定要由毛起草,他不是也可以事先在長沙寫好派人送達中央嗎!
即使毛澤東參加了“三屆一中全會”,12月底他也可以在長沙。因為這個會議已于11月25日結束,接下來的“遴選參加國民黨一大的中共代表的重要會議”要開多久?“三大”也不過開了8天,三屆一中全會才開了兩天。莫非這個“重要會議”要開一個多月不成?再說,十二月底去上海準備赴廣州參加國民黨“一大”是后來決定的。難道開完這次“重要會議”的毛澤東應該在上海坐等一個多月準備參加下次那個未來的會議而不應該火速趕回長沙開展工作!
所以,無論毛澤東是否參加了三屆一中全會,12月他都可以在長沙也應該在長沙,因為長沙的工作很需要他。
為了證明毛澤東12月底不可能在長沙,彭明道還提出了兩條佐證:
一是“《年譜》提到11月下旬毛澤東在長沙致信夏曦卻沒有提供信的原件。”
彭認為這是 《年譜》編者在這里使了一個小小的“障眼法”顯示毛當時在長沙。好像這位編者事先已經知道后來會有一位大“學者”要找《賀新郎》的麻煩似的,所以預先作好了防范。如果沒有這個先見之明,他使這個障眼法究竟是準備防什么、防誰呢!
二是“中共中央關于‘通知各省黨組織選派參加國民黨第一次代表大會的代表’的‘十三號通告’,是1923年12月25日發出的。當時的中共湘區委員會,還沒有配置秘密電臺的記載,用明碼發送也不大可能。以當時的郵程或信使的行程(其時浙贛線尚未修通,由上海至長沙必須從武漢轉水路),毛澤東是不可能在五天之內(即 12月30日 以前),接到這個“通告”,并立即動身赴滬的。”據此,彭認為毛12月底不可能在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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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告訴彭明道的是:為什么就不可以用明碼發送?難道這個以國共合作為主題的“十三號通告”還怕國民黨竊密不成!
而且,據你所說,當時的毛澤東是黨內二把手,職務是“中央局秘書”,負責處理“黨內外文書……,管理本黨文件。”“本黨一切文件概由委員長及秘書簽字。”既然如此,難道這個“十三號通告”就沒有可能是由毛澤東本人經辦并由他從長沙發出去的嗎!
還有,楊開慧在娘家生岸英以及《年譜》沒有記載毛澤東對岸英出生的表示,也成了他妄斷毛澤東當時不在長沙的佐證。他認為毛在長沙楊開慧就不會去娘家生孩子。也一定會對二兒子岸英的出生有所表示。
生孩子的問題,據湘潭的迷信風俗,女兒在娘家生孩子是不吉利的事。我的二表弟就是姑媽一次回家小住突然發作在我家生的。故聽母親談及過這種風俗。出嫁的女兒也不能死在娘家,馬上要死了也會倉促抬到外面去咽氣。
由此風俗,我揣測楊開慧很可能也是回娘家小住突然發作生下岸英的。過去不像現在,孕婦老早就會到醫院檢查,確定預產期。而且嬰兒早產也是常有的事。
至于岸英出生《年譜》沒有記載毛澤東有所表示,一是可能有所表示而沒有留下記錄;二是客觀上講,岸英已是老二了。農村風俗,慶賀最隆重的是長子的出生。其后就漸趨平淡,愈靠后的慶賀愈平淡。所以,在長沙忙于工作的毛澤東沒有表示也不足為怪。
另外,彭明道還把美國人R.特里爾在他寫的《毛澤東傳》里說的“毛通過信件,得知他的第二個兒子來到人世……取名‘岸青’”也搬出來作為證實毛澤東當時不在長沙的證據。這就顯得很無聊了,也可以說是自己在作賤自己嘲弄自己。你的一個研究專題無法自圓其說,卻借助于一個沒有對此問題作過專門研究的人。何況此君還是一個與毛澤東非親非故的外國人!
作為一個學者,你為何就不考證一下這個美國人的“證據”又是以什么作的證據!
五、“長亭送別”為何不可以是楊開慧
彭明道認為:“揮手從茲去。更那堪凄然相向,苦情重訴。眼角眉梢都似恨,熱淚欲零還住。”這是一幅古典的“長亭送別圖”。但是,他又斷言,這個在長亭送別的女主角肯定不是楊開慧。因為,他想像的“長亭送別圖”中的“男女主角,應是一對年青的戀人,或情人,要不便是一對新婚夫婦。”
可是,毛楊兩人不符合這樣的條件。彭明道的兩點理由:其一是毛楊結婚四年,感情已經陳舊。其二是兩人已有過多次離別,對此已經適應。所以,即使楊為毛送別,也不會產生出“長亭送別圖”式的激情。
我們先看這個結婚4年是怎么來的吧。彭說:“從1920年1月17日, 楊昌濟先生在北京病逝,毛楊相愛同居算起,到這個‘一九二三年底’毛氏寫此詞時止……”原來彭計算的毛、楊四年婚齡,包括了婚前的一段“同居”在內。這個同居說起來就有點麻煩了。《年譜》載有毛給夏曦寫信一事沒附原件,你彭明道就不認賬。現在你說毛、楊于1920年1月17日開始同居,為何不把“原件”也附上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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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原件”你憑什么污人清白,給他們安上一個同居的罪名,把楊開慧污為這樣的爛貨色,父親剛好閉眼就像脫了韁的野馬似的狂奔亂跑!你這張嘴還有個遮攔嗎?居然說得如此的活靈活現的,時間精確到了1月17日!你這是在論詞還是在潑糞?!
實際上,他倆結婚剛滿三年,雖然生了兩個小孩,那是因為楊開慧生小孩的間隔時間短,岸青比岸英才小一歲零一個月。而且,此時的楊開慧才二十二歲。二十二歲不正是女子多夢的青春年華嘛!莫非二十二歲的楊開慧已是老婦人不成。
至于“適應”了離別就不會有離別的傷情,應該是缺少情感的人發出的謬論。記得小時到三十多里外的初中學校上學時,每次與父母的離別時間最多也就一個學期四個多月,實際上大都只有兩個來月的時間,因為上學期要放一次插秧假,平時只要有兩天假就一定會趕回家。可是,每次離家時,父母親(不是父親就是母親)總會將我送過隔家200來米的一座獨木橋,一邊走,一邊千叮嚀萬叮嚀的囑咐著。每次我都看見母親的眼里掛著淚。每次走到很遠的拐彎處,我都會回過頭來看一眼,每次我都看到父親(母親)還在緊緊地盯著我。
這就是大愛在父母心中引發出的離情,從來沒有因為“適應”而淡化過。
彭還認為:“‘凄然相向,苦情重訴’的,也不會是楊開慧”,因為他把這個“苦情”理解為前番的誤會之苦。在他看來:一次已經消除了的誤會的“苦情”,訴過一次不就得了。怎么還訴第二遍呢?何況這個“重訴”還可以是訴多遍呀。
然而,彭明道卻不知道還有一個“苦”,叫做相思苦。難道說,離人相對,這相思之苦,上次訴過了,這次就不應該再訴了嗎!
至于那個誤會之“苦”,隨著誤會的煙消云散,早已轉化成了“甜”,哪里還有什么苦可以訴的!
彭還認為:“‘過眼滔滔云共霧,算人間知己吾和汝。’也不像(毛澤東)對開慧說的話。”理由是:“友誼和愛情,但凡有個圓滿結局的,便不該發出這般感慨。作者這話兒,很明顯地帶著一絲遺憾。是那種對舊日情愛的結局差強人意的遺憾。所以才有‘重感慨,淚如雨’的下文。如果是面對妻子,那‘遺憾’就沒來由得很。”
我認為,彭在這里又犯了個斷章取義的錯誤。他把前面那句“知誤會前番書語”給弄丟了。將它檢回來以后,完整的“知誤會前番書語,過眼滔滔云共霧,算人間知己吾和汝”的意思是:前番書語上的誤會像過眼云霧一樣煙消云散了。使我們真的成了心心相印的愛侶。
“重感慨,淚如雨”則是作者面對著“知己”感動興奮而流出的幸福淚花!何來什么遺憾呢?
六、憑什么斷言楊開慧沒見過《賀新郎》
彭明道說:這首詞“ 非但不是贈她(楊開慧),而且可以斷定,楊開慧到死也沒有見過這首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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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的這種絕對肯定的證據是什么呢?又是一個笑話。請聽楊明道說的:“開慧生前惟一 一次提到毛澤東贈她的詩,便是向李淑一說過的那首《虞美人·堆來枕上愁何狀》。”言下之意是:楊開慧從沒有向任何人提起過毛澤東贈她的這首《賀新郎》,所以就可以斷定毛澤東沒有向她贈送過《賀新郎》!
荒唐之極。可笑之極。
我們不知道楊明道也給妻子寫過信寫過詩沒有?如果也寫過,那么,要是你妻子沒有向人提起過,是不是就證明你沒有寫過呢?這個問題,想來不應該要別人教你怎么回答吧。
請問:你妻子有義務把你給他寫的詩和信都向別人(好友)公開嗎!你妻子有可能會把你給她寫的詩和信都向別人(好友)公開嗎!
同理,楊開慧也沒有這種義務,也不存在這種可能。她沒有向人提起過毛澤東寫給她的這首《賀新郎》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怎么可以用來作為毛澤東沒有寫給她的證據呢?
不錯。楊開慧是向好友李淑一提起過毛澤東給她的那首《虞美人》。那么,她為什么只向李淑一提起《虞美人》而沒有提起《賀新郎》呢?一是因為1920年楊與李是長沙福湘女中的同學和同室好友,具備相互交流的客觀條件。而到了1923年,兩人已經各奔東西,楊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了。互相交談不再有當年在校時的方便條件。
第二個原因是關鍵的:這兩首詩的內容起了決定的作用。
《賀新郎》的內容前面已概要說過了,它表達的是兩個人在一場誤會過后感情甚深時面對著離別流露出的傷感。夫妻之間的矛盾,無論男方女方,不是到了決裂的程度一般都不會輕易告人的,尤其是女子。所以,楊開慧沒有將此詞向任何人提及完全可以理解。
而《虞美人》就不同了。其內容和格調與《詩經·關睢》非常相似。我們先看《關睢》: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
這是一首男子向淑女求愛的情詩。“求之不得”四句用翻來覆去睡不著覺的情形描寫這位年青男子對于心中淑女的刻骨相思之情。我們再看毛澤東的《虞美人·贈楊開慧》
堆來枕上愁何狀,
江海翻波浪。
夜長天色總難明,
寂寞披衣起坐數寒星。
曉來百念都灰燼,
剩有離人影。
一鉤殘月向西流,
對此不拋眼淚也無由
很明顯,此詞的上闕是借用了《關睢》中“寤寐思服,輾轉反側”的寓意。下闕則用天地仿佛不再存在的一幅詞人面對殘月和心中的“離人影”淚流滿面的畫面進一步刻劃了詞人對離人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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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想象得出,當楊開慧從詞中發覺自己在毛澤東心中占據著如此重要地位的時候,她的心里有多么高興和幸福。這是她向同窗好友李淑一出示此詩的根本原因。
彭明道有文論及《虞美人》寫于1921年是毛記錯了時間。他認為正確的時間是1910年。是毛思念死去的羅氏而作,后來在與楊交往時又轉給了楊以顯示自己對楊的坦誠。此論應是無稽之談。毛澤東再坦誠也不至于把如此刻骨思念別人的一首詞送給自己心愛的人吧。難道他就不會考慮楊開慧的感受!
再說,即使楊開慧胸懷若谷,她也不會拿著毛澤東思念別人的一首詞到好朋友面前去“報喜”的吧。如果當時楊開慧告訴了李淑一這是毛為羅氏寫的詞,知道了“真相”的李淑一就不可能在幾十年后寫信向毛澤東索要這首詞了,因為這個羅氏與她沒有一絲一縷的關系。
此詞寫于毛與楊結婚之前的1920年,則應該是可信的。有可能確實是毛記錯了一年,而記錯十來年是不可能的事。
七、彭明道無法理清的糊涂賬
彭明道在“毛澤東眼前的倩影是誰”一節里說了半天,說來說去一句話,就是斷定楊開慧不是這個倩影。然而,究竟誰是這個倩影,他又說不出來了。
倩影沒辦法找出來,換個“毛澤東當年將此詞贈予何人?”的題目,他又來了一通自問自答。實際還是這個扯不清的“倩影”是誰的問題。
他在這一節里說:“時過境遷,星移斗轉。事情已經過去七十多年了,當事人都已作古。要準確地回答這個問題,實在是‘難于上青天’。”
這就像一道別人已經做出答案的數學題,明知拿不出否定的理由(難于上青天)卻非要否定它一樣,豈不是庸人自擾,把個好端端的東西攪成了一筆糊涂賬,自己作孽尋煩惱。
糊涂你就認個糊涂也罷了。可是,面對著這個“糊涂”他卻露出了發現新大陸的喜悅。請聽他說的:“然而,筆者經過十數年的努力,終于找到了一虛一實兩個答案,可作為研究毛澤東詩詞和生平的重要參考。”
毛澤東的一首情詩居然送給了一實一虛兩個情人了。這就是彭明道“集十數年之力”得出的成果!還好意思讓人拿去作“重要參考”,真是不知人間有羞恥事。
虛和實是兩個相對立的概念。虛是指空的假的,實是指真的客觀存在的。毛澤東的這首情詩只能有一個“實”的倩影,怎么可能還有一個“虛影”與“實影”并存呢!
彭明道所謂的“虛影”是誰?“實影”又是誰?
他所謂虛的是前面提到的陶斯詠,因為他沒有找到毛與陶有私情的任何真憑實據,卻又非要認定陶也是一個“倩影”,所以只能算是“虛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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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謂實的這一位叫丁玲。之所以稱為“實”,是他掌握了毛澤東于1937年曾將《賀新郎》一詞抄送給了丁玲的這個真憑實據。而且據他說,早在二十年代毛與丁的關系就相當好。1937年丁來延安后,兩人的關系更是不同尋常。照他這樣說來,丁玲應該就是毛澤東真實的情人了。
不過,我以為,他的這個“虛實觀”又犯了一個原則性的錯誤。此詞明確無誤的已知是寫于1923年,如果毛澤東不是寫給楊開慧的話,那就肯定是寫給陶斯詠的,肯定是向陶斯詠傳情的了。所以,這個“實”非陶斯詠莫屬,哪有丁玲的份!如果是向丁玲傳情,怎么當時不將原詞給她卻在十多年后給了她一個抄件呢?
可以肯定,現實中將一束鮮花送給情人后再回收送給另一個情人的怪事絕對不會有!何況毛澤東出口成章,腹中不花錢的才思多的是,即使陶、丁兩人都是情人,他也犯不著給丁玲一個“二手貨”,抄送一首早已送給過別人的詞吧!
這就是說,出現在《賀新郎》面前的倩影肯定只有唯一的一個,不會有第二個。因此,在你楊明道排除了楊開慧這個倩影以后。我們有理由要求你,必須找出另一個切切實實的“倩影”向大家作個交待!否則,你就必須把自己這張沒遮欄的嘴巴老老實實的閉起來!
八、陶斯詠、丁玲有可能當第三者嗎
上世紀二十年代,我們國家幾千年的封建歷史還剛結束不久。中國進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中國人民處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重壓之下。婦女比男子承受著更重的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的多重壓迫。盡管當時已經開始了婦女解放運動,但是,這個運動還面對著一股強大的阻力。
楊開慧、李淑一、丁玲、陶斯詠等雖然取得了與男子一樣上學的權利(他們只是當時女子中極少極少的一部分),但是,他們上的都是女子學校。由此可見,當時的封建禮教對于婦女的束縛對于婦女解放運動的阻力的頑固和強大。
丁玲、陶斯詠都是婦女解放運動的先行者,也是當時較有名氣的公眾人物。其言行時刻受著輿論的關注和監督。稍有不慎,便會招致來自各方面的攻擊。不但會給個人的形象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尤為要緊的是會給自己為之奮斗的事業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在婚姻問題上,自主婚姻的倡導那時還只是剛剛開始。而性解放、性自由的時髦名詞在我國直到改革開放很久以后才出現。即使是今天,這種觀念亦然遭受著絕大多數國民的怒斥與聲討。可以想見,丁、陶所處的那個時代,社會對這種行為有多大的容忍度!她們所在的學校肯定是零容忍度!
楊開慧在福湘女中只是不讀《圣經》、不做禮拜,即被視為褻瀆耶穌,破壞校規。受到了學校的嚴厲訓斥。那些在男女關系上的越軌行為,學校有可能容得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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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丁、陶即使不顧及所追求的事業,她們也必須顧及自己的身敗名裂。她們不可能在人生的起點,事業的起點上作出這些不能為社會接受容忍的行為!
而在彭明道的眼里,那時的婦女解放運動與性解放好像早已一步到了位似的。所以,他要集“十數年的努力”,非得“考證” 出那些走在中國革命和中國婦女解放運動前列的青年男女,一個一個都是性解放者、性自由者!
九、毛澤東有可能將贈給“第三者”的情詩留存于世嗎
其實,當時在中國政壇嶄露頭角的毛澤東與丁、陶一樣,在事業和私欲面前,也有一個正確選擇的問題。同樣,我們也可以斷定,毛澤東絕對不會選擇放縱私欲、恣情女色而使自己在世人的眼里留下一個情場老手的形象。因為這樣做很有可能給自己帶來極大的政治風險,并且會給黨的事業造成危害和損失。
現在,我們假定毛澤東就是彭明道所說的那種人,假定《賀新郎》詞就是寫給陶斯詠或是丁玲的。那么,時過境遷之后,毛澤東對這件風流韻事和這首詞會作何處置呢?處置的辦法只有兩個:一是將《賀新郎》消毀,二是將《賀新郎》保存。兩種處置帶來的兩種結果是:一是這宗風流韻事隨著《賀新郎》的消毀而帶進自己的棺材,二是隨著《賀新郎》的公示而使這宗風流韻事“流芳千古”。
在二者之中,該作何選擇?
按照彭明道說的“在中國的歷史上,只要是大人物,帝王將相也罷,才子名流也罷,他們的風流韻事,老百姓總是把它當作一段佳話,添枝加葉地傳頌的,并未見損害過他們的文治武功”的邏輯,肯定是應該選擇后者的,因為這樣做可以給老百姓留下一段佳話。
彭明道雖不是什么大人物,應該也可以算個小小的才子名流罷。如果也曾有過風流韻事,想來他一定會載之家史,以傳家風,同時也為子孫留下一段佳話。
不過,毛澤東的處境卻與彭明道不同。在他的面前,有一個“為了丈夫,為了名節,為了主義,為了信仰而堅貞不屈地付出年青生命的楊開慧”無論如何繞不過。當年楊開慧在世時,即使有風流韻事,人們可以原諒也可以當作佳話。可是在楊開慧為革命壯烈犧牲以后,如果心還在那些風流韻事上而沒有半點在楊開慧身上,就不行了。無情無義如此,還能算是人嗎?!估計很可能這就是彭明道所要論出的最佳結果!不管彭明道有無此種居心,但世人必定會如此罵的。他的子孫后代也一定會如此罵的。
我們從彭明道“以毛氏的文字功力與行事的精細,怎么可能把‘妻’與‘友’混淆不辨”這句話里看出,彭對毛的“行事精細”是十分佩服的。如果把毛的“行事精細”用之于《賀新郎》,我們也可以向彭提出一個問題來:以毛氏行事的精細,怎么可能把“流芳百世”與“遺罵萬年”混淆不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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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有可能在那個“充滿革命激情”的1973年把一首描寫婚外戀且有愧于楊開慧的情詞煞費苦心的翻出來給后世留下一個遺罵萬年的“佳話”嗎!絕無這種可能。所以,我們可以斷言,《賀新郎》詞肯定是毛澤東寫給楊開慧的。否則,我們就絕對無緣在《毛澤東詩詞》中看到《賀新郎》了。因為他會被毛澤東帶進棺材里面去。
讓彭明道的那些連篇鬼話見鬼去吧。只有傻瓜才會信你的!
十、也說幾句題外的話
彭明道在“題外的話”中說:
“問題是一些“學者”們,有一種頑固的“阿Q情結”。他們總是從政治的需要出發,千方百計地“為尊者諱”。……但是,無論如何,為它作注的專家學者,為了一個不大好擺到桌面上的理由,把一首本來是贈給別人的詞,硬栽到一個為了丈夫,為了名節,為了主義,為了信仰,而堅貞不屈地付出年青生命的女*****員頭上,是不是有點太過分呢?”
我們不禁要問:你彭明道為何沒來由的把毛澤東送給“一個為了丈夫,為了名節,為了主義,為了信仰而堅貞不屈地付出年青生命的楊開慧”的一首詞和無窮的愛意無盡的追思非要生拉硬扯“割讓”給另外一個不相干的女人呢?你就不覺得自己太過分太殘忍了嗎!若楊開慧在天有靈,我想,她一定會恨不得食你之肉寢你之皮。
你不惜“費十數年之力”千方百計“造尊者謠”又是為什么呀?不是從政治的需要出發未必會是從文學需要出發!或者是從你的本性需要出發!
你這又是一種什么情結呢?不說了。留著你自己去想吧!
第四篇 駁彭明道《毛澤東的“枕上”“離人”究竟是誰 》
彭明道除“集十數年之力”打造了一篇《毛澤東的〈賀新郎·別友〉是贈給誰的》大作,論證此詞不是毛寫給楊開慧的(本人有《駁彭明道栽污毛澤東的婚外戀情》予以批駁)外,還有一篇大作《毛澤東的“枕上”“離人”究竟是誰 ——〈虞美人·枕上〉探幽 》(以下簡稱《探幽》),不知是集多少年之力打造出來的,此篇論證《虞美人》詞也不是毛寫給楊開慧的。幸而毛主席只給楊開慧寫了三首詞,再多寫幾首的話,我估計很可能就會把這位 彭明道 先生論死累死的。試想,他能有幾個“十數年之力”可以“集”的呢!
下面我們就對他的《探幽》給以逐條駁之:
一、尋常不過的一段所謂“公案”
創辦于1957年的《詩刊》于1月25日發創刊號。作為近代中國杰出的舊體詩詩人毛澤東在創刊號上發表了他的《舊體詩十八首》,這應該是再尋常不過的事了。不知何故,也引起了彭明道的大發感慨。開篇就把“政治家毛澤東在最初向全社會顯露出詩人面目時”的國內形勢如“整風、反右”拉出來湊興,好像這些就是“毛詩”發表的時代背景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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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毛澤東直到這時候才“顯露出詩人面目”之說,顯露出來的應該是彭明道的孤陋寡聞了。毛澤東早在1945年就發表了驚動全國的《沁園春·雪》,天下文人無有出其上之作,難道還不足以顯露出他的詩人面目!彭明道連這個也不懂,不知是如何研究毛澤東詩詞的。
接下來,彭還有文章要做:“就在1957年初《詩刊》創刊號發表了毛氏《舊體詩詞十八首》之后不久,卻毫不經意地引發了另一段公案”。你道是什么公案?原來就是楊開慧的同窗好友李淑一將自己寫的一首懷念已經犧牲的丈夫柳直荀的詞寄給毛主席,并希望毛主席能把當年贈楊開慧的《虞美人》抄送給她。楊開慧曾向李淑一提及過《虞美人》,但李只記得前面兩句,其余都忘記了。毛收到信后,在回信中說了“開慧所述那一首不好,不要寫了吧”,并新作《蝶戀花》詞一首回贈李淑一。
所謂“公案”,即此而已。
文人間切磋文藝、交流情感的詩詞贈答唱和,在我國,古往今來早已蔚為風氣,實在是再尋常不過的事了。況且還涉及到一個禮節和相互尊重的問題,所謂來而不往非禮也。李淑一有信和詞寄來,毛澤東無信無詞送往。行嗎?
可是,我們的彭明道先生卻像太平洋的警察似的,居然從毛、李的這次詩詞唱和中偵察出一宗“公案”來了。并且集“公檢法”于一身,自偵自破自訴自審自斷。作出了《虞美人》不是毛澤東贈楊開慧的“判決”!
二、毛澤東怎樣答復李淑一是好呢
“開慧所述那首不好,不要寫了吧”。這是彭明道偵破“此案”的線索,也是一個唯一的線索。彭明道就是沿著這條線索從“為什么不好、為什么不寫”這兩個方面展開偵察并最后“破案定案”的。
那么,按照彭明道的意思,毛澤東應該怎么回答李淑一呢?是不是應該寫成“開慧所述那一首很好,就不要寫給你了。因為那是我贈給開慧的,不能贈給你。”這樣的句子倒是涇渭分明十分嚴謹的。可惜的是,除了彭明道有可能寫這樣的繁文瑣句外,恐怕小學生也不會這樣寫的。李淑一早已知道是寫給楊開慧的了,還用得著毛澤東再來畫蛇添足嗎?何況,真要是以這種理由不抄給李淑一,那會大掃李淑一的顏面的。
可見,這樣的答復是萬萬不行的。
還有一個答復就是:“開慧所述那首很好。現在抄來送給你了。”此話雖然非常嚴謹簡練。可是,也不行。幸而毛澤東沒有這么說。真要這么說了,彭明道又有文章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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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他命題的《虞美人·枕上》說不定就會變成《虞美人·贈李淑一》了。他又會通過“《虞美人》面前的倩影是誰”的自問自答,論證出這個倩影舍李淑一而其誰的高論來。他的理由也會非常的充足:當年在周南時毛和李的關系就特別好。這詞本來就是送給她的嘛。她把原稿弄丟了,如今以死無對證的楊開慧曾經說過為托詞掩世人耳目向毛再索詞稿,希望燃起舊情。不是嘛,毛澤東還真惦著她呢。要不,怎么會給她回信贈詞?你們想想看,毛還給哪個當教員的贈過詞呢?
這不是在取笑。彭明道真的就有這么厲害。本人絕對不會冤他的。有鐵證如山,上得法庭見得官。那個丁玲不就是最好的證據嘛。毛澤東也就是贈了她一首詞,并把贈楊開慧的《賀新郎》抄送給了她。于是,在彭明道的筆下,《賀新郎》就成了毛澤東贈丁玲的了,丁玲也就理所當然的成了毛澤東心里的那個倩影,而且還是“實影”。千真萬確的實。(見彭明道《毛澤東的〈賀新郎·別友〉是贈給誰的》)
翻手為云,覆手為雨,這彭明道還真有一手。幸而他的手上只有一支筆,要是刀,那毛澤東就不知道被他殺死幾回了。
三、“開慧所述那首”與“我贈開慧(那首)”有何嚴格區別
毛主席沒有按照彭明道的“提示”將《虞美人》抄送給李淑一,既排除了李淑一是《虞美人》的倩影嫌疑,也肯這了《虞美人》不是贈李淑一之作。但是,彭明道并不就此甘休。他仍不認可此詞是毛澤東贈楊開慧的。因為,毛澤東沒有親口告訴他:“這首詞是我贈開慧的”!
他認為:“毛澤東說話行文,是十分嚴謹的。他說‘開慧所述那一首’,只能說是當年開慧看過這首詞,與‘我贈開慧(那首)’這樣的句子,是有嚴格區別的。”
從這句話里,我們可以看出,這位 彭明道 先生,說話確實是十分的不嚴謹了。因為,拋開任何前提的“開慧所述那首”這句話,表示的意思既有可能是開慧將看到過的一首詞告訴了李淑一,也有可能是開慧將毛澤東贈給她的這首詞告訴了李淑一。可是彭明道卻在這里斷定 “只能說是當年開慧看過這首詞”,請問,“開慧將毛澤東贈給她的這首詞告訴了李淑一”這個可能性,你是怎么排除的呢?即使你在后文拿出了排除這種可能的證據,也不可以在此處下這種斷然的結論。
我要告訴 彭明道 先生的是,行文十分嚴謹的毛澤東在此處的“開慧所述那首”,行文也是十分嚴謹的。先提醒一下,此話,毛澤東不是向你說的,也不是向任何其他人說的。它有一個特定對象,這就是李淑一。此話,只要李淑一聽后不產生歧義就是十分嚴謹了。
李淑一從沒說過此語有歧義的話,可以斷定她對此語含義的理解是十分明確的。因為毛的“開慧所述那首”有個前提,這就是李淑一在信中說的話。因沒看過李的原信,權且假設她這樣說: “開慧當年告訴我,你曾贈她一首《虞美人》,我覺得那首詞很好,可惜現在只記得前兩句了。能不能請你把它回憶出來送給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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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了這個前提,毛澤東回信中的“開慧所述那首不好”還有什么可以挑剔之處?這個行文已經十分嚴謹,還有必要強調這是“我贈開慧的”嗎?
有沒有一個這樣的前提。我說,肯定有。如果李淑一不提楊開慧向她說起過《虞美人》,她又憑什么向毛道及《虞美人》呢?如果楊開慧告訴李此詞是毛寫給別人的(彭認為是羅氏),那么,李向毛索要一首毛給一個與她沒有任關系的人的詞有何意義?莫非她精神失常了不成?而且,據彭明道說,這個《虞美人》的前“受贈者”(羅氏),毛和他的崇拜者都有意無意想要隱瞞的。難道李淑一會如此不諳世事,哪壺不開提哪壺,公然犯毛澤東的忌?
(附注,為什么“開慧所述那首不好”將在最后一節論述。)
四、革命伴侶的暫別就不會有離愁別緒嗎
彭明道在《探幽》中說:“毛楊1921年的生活,“大概是恩愛、甜蜜、舒心、浪漫、充實、幸福 之類世俗的形容詞所無法涵蓋的。”而這一年他們的離別,最長的時間也不過兩個多月”。所以,彭認為:“以毛、楊這樣的革命伴侶,這樣的短暫分離,哪一次能構成毛澤東‘堆來枕上愁何狀’……的情境?”
這話的意思是革命伴侶兼恩愛夫妻的短暫別離不可能引發毛對楊如此的離愁別緒。
革命伴侶有無離愁的問題,我們還是用彭明道自己說的話來回答,他在《探幽》中說:“此時此境,詩人和他的廣大讀者,便有意無意地共同營造了一種氣氛,好像毛 澤東這樣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和馬列主義政治家,是不會有當時被稱為"小資產階級 情調"或"封建士大夫沒落情調"的兒女私情的。其時,凡是喜愛或崇拜毛澤東詩詞的讀 者,大抵對此深信不疑。”
自然,彭明道是不會相信這個“營造”的,他相信毛澤東也有“小資產階級情調和封建士大夫的沒落情調”,那么,有此“情調”的毛澤東在投身革命才幾年之久的1921年為什么就不會像常人一樣,遙望著離別的愛人,發出“一日三秋”的感慨呢?要知道,對于親人的思念,是不以離別時間長短為前提的,前提是感情的深度,感情愈深,思念愈切!
五、《虞美人》詞的格調能說明它不是誕生于1921年嗎
彭明道在《探幽》中說:“從此詞的內容、格調上看,也不是詩人1921年之作。毛氏留下的早期詩作不多,但是,從現在公開發表的幾首詩來看,大致也可以捕捉到他的思維軌跡。他的詩風始終是高亢昂揚的,哪怕是生離死別,也依然保有獨特的沉雄恣肆的高遠格調。無論是喪母之痛(見《祭母文》,寫于1919年),還是失友之哀(見《五古·挽易昌陶》,寫于1915年),抑或是別友之戀(見《七古·送縱宇一郎東行》,寫于1918年),都找不到詩人一絲半縷如《虞美人·枕上》所流露的那種"江海翻波浪"似的"愁苦"之情,更找不到 "萬念俱灰"的痛楚至亟之語。他的思維,他的語言,始終是深沉而昂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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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企圖以此理由證明《虞美人》不是作于1921年而是作于1910年。
如果按彭所說,在毛澤東1915年以后的詩詞中找不到“江海翻波浪”的愁情和“萬念俱灰”的痛楚便可以證明此詞不是1921年所作,那么,要證明此詞是寫于1910年,就必須在毛澤東1915年以前的詩詞中找出一些類似的“江海翻波浪”的愁情和“萬念俱灰”的痛楚作為佐證才行。
請問,你彭明道找出了多少佐證?找到了一個嗎?一個也沒有!
既然也沒有佐證,你又憑什么只允許這首詞誕生于1910年而不允許它誕生于1921年?這樣做,是不是太霸道了!
六、毛澤東有可能將《虞美人》寫作時間記錯十一年嗎
毛澤東此詞的手稿上寫明是作于1921年,但彭明道認為此詞應該是作1910年。是毛記錯了時間,記錯了11年。他在《探幽》中說:“請不要忘了,毛氏的那份手稿,是他1973年抄寫的,當時,他已是80高齡的老人了。而且,老人家把自己的舊作寫錯年份的事,并非絕無僅有。比如那首著名的《沁園春·長沙》,我們現在見到的就有五份手稿。其中有一份他就標明了‘一九二六年作’。這顯然錯了。”
人到晚年回憶過去的經歷,年上年下記錯時間的事是有的。譬如彭明道上面舉的例,毛主席就把《沁園春·長沙》記錯了一年,將1925年記成了1926年。但是自己經歷過的尚有較深印象的事情,一下就把時間記錯了十幾年,這是不可能的事,人的一生才有幾個十幾年呢!1973年的毛澤東雖然已經80高齡,但還是照常在主持著中央的日常工作,怎么有可能會將這首記憶深刻的詞寫作時間記錯十一年!
附注:彭為何要認定為1910年,是要論證此詞是1910年寫給羅氏的。
七、遣詞著字的“稚嫩”可以推斷《虞美人》的寫作時間嗎
彭明道在《探幽》中說:“就此詞的格調、風格而言,與1915年以后《五古·挽易昌陶》等幾首詩相比較,就不難發現,這首《虞美人·枕上》,遣詞著字,似乎稚嫩得多。……故筆者認為,這首詞的寫作時間,應早于1915年。”
本人認為:雖然詩詞作者的寫作水平和風格與年齡的長幼有一定的關系,但是,由我們主觀認定的“稚嫩”來推斷一首詞的寫作時間無疑是十分荒謬的。因為,你認為的“稚嫩”不一定的就是稚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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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妨看一眼此詞的第一句:“堆來枕上愁何狀,江海翻波浪。”此句表達的意思是:“堆到枕上的愁是什么形狀呢?就像江海翻騰的波浪”。其句式和意思與李煜膾炙人口的名句“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基本相同。其藝術性更有勝之而無不及。因為套用前人已有過的句式表達同樣的感情卻不留半點套用的痕跡,是一種高難度的寫作技巧,沒有很高的詩詞造詣是絕對辦不到的。
彭明道憑什么斷言毛澤東在此詞中的遣詞造句是“稚嫩”呢?
八、“離人”是特指離去的那一個伴侶和情人嗎
彭明道在《虞美人》詞的“剩有離人淚”一句上做足了文章。他在《探幽》中說:“就字面的常理而論,夫妻或情侶分別,可稱‘離人’。古人詩詞中,大抵作者在第三人稱的位置上去描寫時,他和她都是‘離人’。如果作者用的是第一人稱,寫自己對愛人的思念之情, ‘ 離人’指的就只能是遠離自己的親人。如 魏 夫人的《菩薩蠻》:‘三見柳絮飛,離人猶未歸’。1921年毛楊幾次小別,都是毛澤東離家外出,楊開慧守在清水塘家中。深諳詩詞煉句煉字之功的毛潤之,怎么會顛倒錯亂,自己外出卻又將家中的嬌妻稱為‘離人’呢?”
在第一人稱上的“離人”是否特指離去的愛人?否。離與合是一組相互對立的反義詞,表示分離和聚合。分離和聚合都不是一個人的行為可以完成的動作,必須是兩個以上的人。所以,表示分離的夫妻或是情人的專用名詞“離人”,應該是兩人的互指,而不是特指離去的那個人。相對于留守的人,離去的人是“離人”,而相對于離去的人,留守的人同樣也是“離人”。因為他與離去的人也是處于分離的狀態而不是聚合的狀態。不稱“離人”又稱什么人呢?
借用彭明道上面所說“‘離人’ 指的就只能是遠離自己的親人”回敬彭明道:難道留在長沙的楊開慧對于離家外出的毛澤東來說,不是“遠離自己的親人”倒是“近伴自己的親人”了!
彭明道還有一個“坐標”論。他說:“這里有個‘坐標’,就是‘家’。‘我’在‘家’,離‘我’而去的親人,才稱為‘離人’。而絕不可能是相反。
此種謬論不堪一擊。隨舉一例便無法作解了。譬如一對住在學校公寓的男女教師產生了戀情,而后來雙雙離開了這所學校,分赴不同的地方。他們沒有“家坐標”作參照,誰是“離人”誰不是“離人”呢?說得清嗎?都是“離人”抑或都不是“離人”!
張泌的《寄人》詩也給了彭明道的“坐標論”重重一擊。其詩曰:
別夢依依到謝家,小廊回合曲闌斜。
多情只有春庭月,猶為離人照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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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詩前兩句表明,作者與情人“謝女”相識相交的地方是謝家。按照彭明道的“坐標論”,只能是那位謝家女稱張泌為“離人”,可是,離開了“坐標”的張泌卻不愿意聽從彭的“號令”,他偏要稱那位留守“坐標”的謝女叫離人。
按照彭明道所說的“如果作者用的是第一人稱,寫自己對愛人的思念情, ‘ 離人’指的就只能是遠離自己的親人”,張泌在這里也“越軌”了。因為離開愛人的正是他自己,他卻把對方當成“離人”了。
據此,毛澤東在遠離楊開慧的情況下將楊視為“離人”又有何不可呢。
九、如何看待毛澤東的“第一次婚姻”
彭明道對毛澤東的第一次婚姻特別感興趣,在2萬來字的《探幽》中,關于此次婚姻的論說即有近萬字。
1936年6月,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進入延安,采訪了毛澤東等領導人,寫下了《西行漫記》。彭明道搬出了《西行漫記》,他說:“談到在第一師范求學的這段生活時,毛澤東忽然(請注意這個忽然,表示是毛主動說出的)回憶起他的第一次婚姻。斯諾仍然是用第一人稱記下了這段話:‘我十四歲的時候,父母給我娶了一個二十歲的女子,可是我從來沒有和她一起生活過——后來也沒有。我并不認為她是我的妻子,這時也沒有想她’”。
就常理而言,毛澤東說的這段話應該是可信的。因為這是毛澤東主動向斯諾回憶出來的。不可能懷有要隱瞞什么的目的。他要想隱瞞什么,干脆不提出來豈不就什么事也沒了!而斯諾作為采訪者,迫切需要的就是這些不為人知的資料。對于采訪對象不需要隱瞞的事情,他有可能會代為隱瞞什么嗎?
然而,彭明道他就是不信“邪”,居然從毛的話里挑出了兩點錯誤:一是羅氏嫁到毛家只有18歲,不是20歲。二是“‘我從來沒有和她一起生活過’也不對,羅氏在毛家生活了三年,和毛澤東同桌而食,同室而居,怎么是沒有在一起生活過呢!”
這有什么好大驚小怪的啊。毛澤東的此話要表達的意思是父母給他包辦了一次婚姻但他自己不認可這次婚姻。這兩層意思已經十分明白清楚。年齡究竟懸殊幾歲在這里并不重要。毛有可能是記錯了兩年,也有可能說的是“20來歲”而被斯諾當成了20歲。至于那個“生活”,顯然是“婚姻生活”被斯諾誤聽誤譯了的緣固。如果毛澤東要否認和羅氏有過“同桌吃飯同室睡覺”的生活,絕對不會這樣的不明智,主動挑出這個話題來“引火燒身”的。
況且,毛澤東用“從沒有和她一起生活(婚姻生活)過”來表白自己不認可這次婚姻,也有事實支撐。他們“同室睡覺”三年時間,羅氏居然沒有懷過孕!這種情況在當時的婚居男女中是很少見的。羅氏為何沒有懷孕呢?不曾有過婚姻生活是最實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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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彭明道卻不知出于何種目的,又是查《毛氏家譜》,又是走訪毛氏老人。非要徹底推翻毛澤東本人對這次婚姻下的結論,“論證”出毛與羅氏的這次婚姻,不但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而且也是為毛本人認可并珍惜的美滿婚姻。從而“還歷史本來面目——為羅氏正名”,
其實,毛澤東這句“父母給我娶了一個女子”早已把歷史本來面目“還”給彭明道了。也把羅氏的“正名”告訴彭明道了。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時代,羅氏肯定是當時毛家合理合法的名正言順的兒媳婦!這還用得著你下這么大氣力來求什么證!
不過,非要當時的封建禮教叛逆者毛澤東以及今天的大眾都按照你彭明道的要求認可這宗婚姻的合法性合理性。你就沒有權力也沒有能力完成這項封建衛道的使命了。除非你有力量把現代社會拉回到封建社會!
即使是古代封建社會,人民大眾也都可以分清這個是非的。《孔雀東南飛》你一定讀過的罷。這是一個焦母以及蘭芝兄包辦的婚姻與焦仲卿劉蘭芝的自主婚姻相對抗的悲劇故事。凡有正常情感的人都會站在焦劉一邊,頌揚他們的愛情,同情他們的遭遇,鞭撻封建婚姻的殘忍。
當然,我也知道,以彭明道的大才,一定會從這個故事中論證出焦母、蘭芝兄包辦兒子、妹妹婚姻的合理合法性,并且還會論證出焦仲卿、劉蘭芝為追求自主婚姻而棄母殉情的忤逆不孝來。
十、毛澤東認可了這次婚姻嗎
彭明道在《探幽》中說:“毛貽昌為了這門親事是頗費了一番心思的。他當時為了做谷米生意,經常在外面奔波,妻子的身體不好,家里還請了長工和短工。一家子的大事小事,妻子是難以應付的。所以他必須早早地找一個成年了的、能干、賢德的大兒媳,幫助妻子操持家務。選來選去,他選中了勤儉賢慧的羅一秀。作為當時一個在鄉里頗稱精明的當家人,他確實沒有選錯。在當時當地,這確實是一樁美滿的婚姻。對此,兩家《族譜》均記載無誤。”
毛澤東的父親以雇幫工為主要目的挑選了一位精明的當家人兼兒媳婦,竟然使彭明道發出了一句“振聾發聵”的奇語:“這確實是一樁美滿的婚姻!”可笑不可笑!可笑的還有:“美滿婚姻”的理由還有一條是“兩家《族譜》均有記載”!
《族譜》記載了什么?不過是簡單的兩句話給了死去的羅氏一個毛家媳婦的名份而已。與“美滿婚姻”毫無關系!在族譜中,女子只要沒被丈夫休掉,哪怕是被丈夫虐待死,這個名份也絕對少不了的。
還有一點,彭明道說:“有意思的是,《韶山毛氏族譜》中在羅氏的條目下,還記載著這樣一件事:‘子一:遠 智(承夫繼配楊氏子為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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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遠智……”的意思是:羅氏有一個兒子叫遠智,是丈夫繼配妻子楊氏的兒子過繼給她的。
彭明道的這個“有意思的是”到底有多大的意思呢?羅氏的這個兒子,既沒經楊氏的同意,也沒經羅氏的同意,當然也無需毛澤東本人批準。由族譜撰寫人添上一句話就行了。算是積了一個陰德罷。
可想而知,族譜中的這些記載,怎么能作為毛澤東認可這次婚姻的依據呢!
彭明道又從毛澤東本人身上找出了依據。他說:
“據韶山的老人們傳說,毛澤東除上述常去岳家幫工,以盡半子之勞外,1911年春去長沙求學時,正是插秧的季節, 毛澤東還到岳家插了一行"直移子"(韶山土話,即在大田中插下直直的四行秧苗)才走 的。1925年他帶著開慧和孩子回韶山從事革命活動的那段時間里,還曾經去爐門前岳家 拜望過。1927年元月上旬他回韶山考察的那一次,又曾去岳父家住過一晚,而且次日離開韶山,就是從爐門前走的。”
他說:“1950年毛岸英回韶山時,曾受父親的囑托,去爐門前看望過堂舅父羅石泉。他叫岸英送給舅父一些錢(一說是舊幣500萬元,一說200萬元,也有說70萬元、20萬元的。送錢屬實,數目存疑。)”
且不說上述這些事情都是出自于老人們的傳說,無法信其實。即使百分之百的真實,就能說明毛澤東認可了這次婚姻嗎?
我認為,當時,毛沒有認可與羅的婚姻關系,但他也沒有能力解除與羅的這種關系。維持著這種有名無實的夫妻關系,對于兩人來說都是非常痛苦的,尤其是羅氏。毛澤東深知她是封建禮教的迫害者,對她的同情之心一定會有的。而年長幾歲的屬于舊時賢妻良母型的羅氏,對于少年毛澤東的關心愛護也肯定會有的。這樣,他們完全可以建立另一種關系——一種特殊的姐弟關系!
羅氏在毛家幫助操勞了三年家務。出于姐弟之情,出于對羅氏的報答,毛澤東在家時幫羅家做一些事,后來又沒有忘記羅氏的家人,對于一位情感的富有者,不是十分正常的事嘛!
順便說及毛岸英給羅石泉做的人情。那時的一萬元等于不久以后的一元錢,如果是20萬元的話,也就是20元錢!
所以,毛澤東是否認可這次婚姻,我們還只能以毛對斯諾所述的為準。因為,彭明道的這些“調查”材料,無法推翻毛澤東不認可這次婚姻的自述。
十一、《虞美人》不是毛澤東寫給羅氏的
彭明道煞費苦心非要毛澤東認可與羅氏的這次婚姻,最終的目的是要將《虞美人》從楊開慧手中奪過來交到羅氏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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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毛澤東認不認可與羅氏的這次婚姻,于這首詞的歸屬都沒有必然的關聯。認可了與羅氏的婚姻又怎樣?也不能說明這首詞就是寫給羅氏的!
彭明道在《探幽》的第六個小節“羅氏之死和《虞美人·枕上》”假設出了毛澤東對死去的羅氏的懷念情景,認定這是一首吊念羅氏的悼亡詞。
不過,他卻忘了,吊亡詩詞有它的特色。一般說來,吊亡詩的主調是“哀”而不是“愁”,它的內容多有對亡者生前盛德以及亡者與吊亡者共同生活時的往事追憶。出現在詩詞之中的亡者多是“實體”而不是虛影。
下面我們來看幾首古人的吊亡詩詞:
江城子——蘇軾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凄涼。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
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料得年年斷腸處,明月夜,短松岡。
鷓鴣天·半死桐——賀鑄
重過閶門萬事非,同來何事不同歸?
梧桐半死清霜后,頭白鴛鴦失伴飛。
原上草,露初晞,舊棲新垅兩依依。
空床臥聽南窗雨,誰復挑燈夜補衣?
《譴悲懷二首》——元稹
其一
謝公最小偏憐女,自家黔婁百事乖。顧我無衣搜藎篋,泥他沽酒拔金簪。
野蔬充膳甘長藿,落葉添薪仰古槐。今日俸錢過十萬,與君營奠復營齋。
其二
昔日戲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來。衣裳已施行看盡,針線尤存未忍開。
尚想舊情憐婢仆,也曾因夢送錢財。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
這幾首詩詞,無一例外,進入我們眼里的都有一個清楚的亡者的形象,進入我們心頭的都是作者的哀與痛。“小軒窗,正梳妝。……誰復挑燈夜補衣?……顧我無衣搜藎篋,……昔日戲言身后意……”都是對往日生活的追憶。
我們再看毛澤東的《虞美人》
堆來枕上愁何狀,
江海翻波浪。
夜長天色總難明,
寂寞披衣起坐數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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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來百念都灰燼,
剩有離人影。
一鉤殘月向西流,
對此不拋眼淚也無由。
此詞雖然結尾也有“淚”,卻被開首對“愁”的夸張描寫抵消了其哀痛的色彩,致使讀者感受到的主要是愁而不是哀。通篇沒有明確出現一個被吊的亡者的形跡。一句“剩有離人影”根本無法使人覺察到“離人”即是已亡人。而且,一般“離人”多是指生離者。古詩詞中用以指死別者的句子很少見。
羅氏二十一歲暴病身亡,非常可悲可憐。據彭說,其生前又十分賢慧,如果毛、羅是恩愛夫妻,毛澤東在憑吊愛妻時,豈有將她的形象掩去,對她往日的音容才德不發一語呢?對比后來寫的《蝶戀花》,開篇就是一句“我失驕楊君失柳,楊柳輕揚直上重霄九”,《虞美人》詞的非吊亡就更顯而易見了。
綜上所述,加上前面已說過的毛不可能將這首詞的寫作時間記錯十一年,可以認定,此詞不是毛澤東于1910年吊亡羅氏的。
十二、此詞應是毛澤東于1920年寫給楊開慧的
《詩經》有首詩叫《關睢》,其詩曰:
關關雎鳩,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
這是一首描寫男子向心上人求愛的愛情詩,描述了這位男子因思念戀人而翻來覆去睡不著覺的情景。毛澤東的《虞美人》描寫的內容和描寫手法與其非常相似。分析起來應該是借《關睢》之意向楊開慧傳遞的求愛之意。這也是楊開慧為什么向同窗好友李淑一展示這首詞的原因——她在無比喜閱和興奮之中,情不自禁的告訴了好友這個好消息。
彭明道認為是毛澤東為了表示自己的坦誠,所以,向楊開慧告知自己曾有婚史后又特意送給她這首思念羅氏的《虞美人》。此論很難成立。表示坦誠,告之已婚就足夠了。把一首吊念亡妻的詞送給新的戀人是愚昧之舉!因為,心胸再開闊的女性也難以容下愛人心中存著另一個人。毛澤東未必連這一點也不明白。
彭明道說是楊開慧可以從中看出毛澤東富有感情。她告訴李淑一這件事也就是告訴李淑一毛澤東是個富有感情的人。如果可以這樣理解,那么,換一個角度,楊開慧多一個心眼,不是也有可能覺得毛澤東是故意向她展示的矯情以騙取自己的好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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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認為,毛澤東不可能做這種有可能造成楊開慧誤會的蠢事。其實,楊開慧也絕對不會做這樣的蠢事,把自己深深愛著的人寫給另一個女子的情詩告訴別人!
所以,此詞真要是毛澤東思念羅氏之作,它就不可能傳到楊開慧的手上。即使傳到楊開慧手上,也絕無可能傳到李淑一的口中。
毫無疑問,此詞只能是毛澤東思念楊開慧之作。寫于何時的問題,如果是毛澤東記錯了一年,那就是寫于1920年。此詞就是毛澤東向楊開慧的求愛之作了。
如果毛澤東沒有記錯,此詞確系作于1921年,那就是他們在婚后的濃情遭遇別離時,毛澤東的思念楊開慧之作了。
這種兒女情長的情調,與彭說的兩人是“革命伴侶”毫不相干。因為革命者從沒有宣稱過自己是無情者。兒女情長與革命并不是相克相敵的。
何況,詞中的“曉來百事皆灰燼”并不是真的就把什么事情都不要了,這是描寫思念之深的一種夸張手法,與把“愁”夸張描寫為“江海翻波浪”是一回事。試想,一個人的愁再多,有可能會翻波浪嗎?
十三、為什么毛會說“開慧所述那首不好”
“開慧所述那首不好”并不是彭明道理解的那首詞是毛澤東寫給羅氏的緣固。本文已論證了此詞是毛寫給楊開慧的。既然是送楊開慧的,那么,它又有哪點不好呢?
答案是,作為向李淑一的“答詞”很不適宜,所以稱之為“不好”。
李淑一是以楊開慧的同窗好友給毛澤東寫信并寄詞的。由于地位的懸殊,李淑一不好開口請毛回贈答詞。所以,只是提出向毛討要《虞美人》的抄件。而毛雖然身為國家主席,面對的卻是愛妻楊開慧生前的同窗好友,又是革命烈士柳直荀的遺孀。他深知,對李淑一的尊重也就是對楊開慧的尊重對革命先烈的尊重。所以,李淑一這首詞,他必須作答,不答,就是失禮,就是不敬。這不僅是對李淑一的不敬,也是對楊開慧和柳直荀的不敬。
這就是毛澤東認為“開慧所述那首不好”的根本原因:“我抄送你一首舊作不好。應該作一首新詞回贈你才行。”
而且,這首舊詞是在楊開慧生時毛向她表示的思念情感。如今楊開慧早已為革命犧牲了,今日的思念之情也不同于當年了。再用陳詞,怎么行呢?這是第二個不好。
還有,李淑一的詞是懷念丈夫柳直荀而作的,此時其夫也早已犧牲。毛澤東用過去的一首求愛詞或是向妻子傾訴離情之作敷衍作答,好不好?肯定不好。這是第三個不好。
就是在這種對愛妻對革命烈士無比懷念和對故友的無比關切尊重的情感驅使下,毛澤東的名作《蝶戀花》答李淑一問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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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好不好?應該說,沒有人會說不好的。它的好不僅在于這首詞的寫作技巧好。更重要的是此詞表達情感的深度和高度達到了極致,它把詞人對愛妻和革命烈士的無盡思念之情融匯在一起了。
這首詞好也反襯出了“開慧所說的那首不好”。對于“這首好那首不好”,李淑一的感受是最深刻的,比任何人的感受都深刻!
用那首《虞美人》送李淑一和用這首《蝶戀花》答李淑一,哪首好哪首不好?相信大家的選擇都是“那首不好這首好”! 即《虞美人》不好《蝶戀花》好!
恐怕只有彭明道先生一個人會有獨到的見解:“送那首好,送這首不好”!即送《虞美人》好,送《蝶戀花》不好!
(因帖子過長發不出,附文只好截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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