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拍案驚奇》,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詩曰:自古人神恥惡行,居心懷善號良心。
緣何今日多兇頑,屢見狂人喪性靈。
列位看官,想我天朝上國,原本有五千載文明,自古賢人輩出,人文薈萃,儒釋道三教同輝,無不是勸人修身養性,從善如流。天朝國民,深受教化,始漸漸遠離歷史洪荒,基本掃除人性野蠻,倒也算得是溫良謙恭。列位卻要疑惑,在下為何又有開篇幾句詩詞,亂加感慨。原來是天朝因為近代積弱,國家屢遭列強劫掠,國民屢遭群魔屠戮,于是有前衛精英,皆怪罪于傳統文化,謂之為愚民文化,視之為禍國專制之本源,落后民族之醬缸。故每加痛笞,幾欲掃滅之而后快。至于共和三十年后,更是有先進人士,提倡與國際接軌,全盤西化,號稱崇尚人權,欲解放人性,必打破傳統道德藩籬之束縛,還自由之人性。由是西風漸烈,暗流涌動,國民性果是大為改觀。此一樁公案之功過是非,筆者不敢妄加評判。此一段話語只作為本文引子,另一段故事且聽在下一一道來,正是:
李昌龜喪心屠婦幼,田通判斗膽樹標桿。
話說天朝共和六十年,南云府通昭郡家巧縣哥鸚村發生了一樁命案。哥鸚村里有兩戶人家,一姓王,王家世代務農,育有兩子一女,女曰:王家輝,是年芳齡十八,出落得甚是水靈。小兒家虹,年方三歲,尚在呀呀學語之時。這王家一門,忠厚溫良,家風嚴謹。那女兒家輝正是韶華正好,加之秉性賢淑,三鄉五里莫不稱道。哥鸚村里另一戶人家姓李,不事書禮,家教崩坍,長子因犯事入獄,開釋未久。次子本名昌圭,亦是個只知吃喝嫖賭偷雞摸狗之徒,鄉人惡之,暗里皆呼之為:昌龜。這李家二子皆不成器,家道敗落,日益困頓。李昌龜眼看年屆而立,卻因為又貧又惡,無人愿適女妻之,猶是光棍一條。李昌龜雖然下作,卻眼高于頂,早就垂涎于王家輝之美貌。數次請人登門說媒,家輝雖出落得美艷成熟,然依共和律法,尚未到婚嫁年齡,加之昌龜臭名昭著如何又肯下嫁于他?李家求婚乃未遂,昌龜又自己死皮賴臉地屢次糾纏,皆遭家輝嚴拒,王家雙親更痛斥之,由是兩家結怨。正是:
拒婚本是尋常事,誰料招來惹禍根。
共和六十年五月,李昌龜兄因對王家不滿,尋機與王母發生毆斗。時昌龜本在千里之外鬼混,聞道此事,不免撩起舊恨,惡念膨脹。竟尋機潛回村里,圖謀報復。那一日,家輝帶著三歲家虹正于門前玩耍,天真浪漫之態畢現,昌龜見之淫心大盛,虎奔上前抱住家輝,嬉皮笑臉的調戲之,家輝奮力抗拒,揚聲大呼。昌龜又恐人發現,就死死地掐住喉嚨,家輝終究是女流力虧,動彈做聲不得,未幾暈厥。家虹見狀嚇得伏地大哭,昌龜惡欲洶涌,大踏步上前抓住家虹雙腳,倒提起來,將其腦袋對準門檻一連倒撞數下,腦漿四濺,一條幼小生命就此終結。昌龜此時渾如惡魔一般,不顧家輝昏厥,便將她拖進院子,淫笑數聲,就地施暴,其淫猥之態不忍表述。事畢,昌龜意猶未減,恐家輝未死,將廚房中取筷子插其下身,復取鋤頭往其頭上猛擊數下,又尋繩索一根,將王家姐弟脖子各勒個死結,又綁在一道。始惶惶而逃。
可憐姐弟兩條命,就此含冤落黃泉。
又有幾句話單道這昌龜兇殘,引發了人神共怒:
你是個沒人性喪天良的豬狗;
你是個失心狂殺千刀的魔頭。
十八少女,三歲稚頭,因底事竟遭爾毒手?
下身扎箸,你真真個卑鄙奇丑;
倒撞童首,你實實在殘忍下流。
端地讓天人共憤,神鬼同憂。
似這般血海深仇。
任憑你逃遍四海五州,看有誰肯與你干休?
話說,李昌龜做下大案,急忙忙如喪家之狗,逃竄而去。這里案發,驚動了十里八鄉,人人憤慨。南云府捕快群出而動,十百埋伏,八方設卡,早布下天羅地網。李昌龜如過街老鼠,走投無路,未幾日就束手被擒,身陷大獄不提。
話分兩頭,看客須知。天朝的共和律法與歷代稍有不同。昔漢高祖破秦入漢中,與子民約法三章曰:“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抵罪。”此三章雖然簡單,經高祖皇帝強力施行,天下始治。縱觀歷代歷朝皆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之說。象李昌龜這等兇殘之徒,奸殺了兩命,無論在何朝都逃不脫一個“斬”字。《天朝律》較以往各朝更為完善細備,有律法凡八九百部,《細則》、《條文》無算。然天朝之司法原則在近三十年來已經變化頗多。概是在與西洋接軌后,吸收其先進文明司法之精神。對犯事者講人權,重人道,恩澤有加。又別制緩刑、減刑、保釋、保外就醫等各項人性措施,以圖讓犯事者享受恩惠而感恩戴德,實欲以激勵其改過自新,洗新革面,重新做人也。
李昌龜落入法網,未幾通昭法司即升堂宣判,處其死刑,外加賠付王家天朝幣叁萬元。列位必又疑惑,昌龜依律當死,然其害死兩命,如何法司只裁決三萬元與王家?況且天朝國富,時聞天價花銷,有一燈值千萬者,有一餐費二三十萬者,區區三萬不足付富家一餐費用之零。人生十月懷胎,三年奶水,養至成人,不知要花費父母多少心血,及至被害,傷心欲絕,幾欲從死,此區區三萬,于事何補?列位有所不知,天朝雖富,卻也因地因人不一一而同。通昭郡地處偏荒,經濟落后,王家李家皆甚是窮困,倘若判多與王家,李家勢必更加潦倒,法司亦難以執行,況家道破敗之徒,極易走險,是為平安和諧之隱患。兼且三萬之資,在通昭郡貧困地區已經是天文之數,況王家窮困,自古窮家必儉,開銷花費之資皆恨不能以一當十,三萬亦可當三十萬之費用也。即此正可見通昭法司吏員心思縝密,深恤民情,顧全大局,實不愧為天朝忠良之譽也。
通昭法司裁判完畢,急急申報南云上級法司,以備將惡徒李昌龜秋后問斬不提。
列位可知,天朝各府法司,其所派吏員皆天朝法界精英,當今謂之法學家。這法學家之見解,勢必比下級吏員更加精到。故此凡下級法司之大要案,必上報之,由府法司各通判大人審核,以免冤、假、錯案。不日,通昭李昌龜案卷宗已到,有府法司趙通判主審,趙通判法學大家,琢磨卷宗不下半年,果然是火眼金睛,明察秋毫,發現昭通法司錯漏了李昌龜走投無路的自首事實。于是依照共和律法之規定,大筆一揮,改死刑為緩期二年。未幾判決下達,王家悲憤莫名。李家聞昌龜得以不死,自是感恩戴德,三呼萬歲不提。
王家輝有一兄長,粗通筆墨,未諳律法。卻自覺法司判決不公,以為其弟、妹必沉冤難雪,甚是不服。乃備述案情,奔走于部門之間,哭號于網絡之上。適逢長安藥家鑫撞人殺人一案,有法家泡制“彈鋼琴殺人”法,激起公憤,群起討之,家鑫乃伏誅,網民猶余怒未息。聞王家姐弟之案,冤比海深,又群起質疑。南云法司為千夫所指,萬眾譏誚,頓時顏面掃地,一時驚慌失措,無敢于直面對公眾及媒體者。
內有田通判,官居法司副職,學識卓絕,思維機敏,口才一流。有詩為證:
天庭飽滿,地閣方圓。
眉宇含英氣,眼神射精光。
心思如包公縝密,本領比狄爺高強。
學識每有獨到處,見解時常驚朝堂。
不愧是當朝明吏,現代清官。
田通判見無人敢出面向公眾釋疑,乃自薦以擔重任。未幾日,召各路媒體娛記,面對鏡頭,侃侃而談。田通判語重心長,曰:“本法司依律審判昌龜案,細察備至,有明鏡高懸之風,乃光明正大之舉,眾有何疑乎?況法學深奧,豈是凡民所能知其精微?自古以來,人命關天,為官者必不肯草菅人命,此封建時代亦然,何況今已是文明和諧之時期,吾等當重人權,惜生命,講人道,恤民生。最高司有言,慎殺,少殺,此即是對生命之尊重也。況且昌龜之案,乃是為鄰里糾紛,兩家積怨所至,昌龜雖殘忍,然事后悔悟,投案自首,意圖悔過自新,已無再造社會危害之慮。吾等文明之人,焉能與此罪犯相計較耶?當予之以人性之關愛,以助其自新,使之成為社會有用之才,此所謂,傷一命未若救一人也。正合我朝司法之精神。”
有記者憤然曰:“殺人償命,古之皆然。昌龜者奸殺少女,復屠幼童,手段殘忍,罪惡昭彰。此十惡不赦之罪,當斬之,使人知我朝律法嚴明,以警后人,則威懾猶在,犯罪必減。安可為一人而廢國法耶?”
田通判微笑曰:“我佛有云,冤冤相報何時了?西方文明也講求寬恕之道。故此西方早就廢死刑,一般只判人犯幾千幾百年徒刑,囚其一生。吾以為,判死緩比判死刑,其于罪犯者言,所受懲罰更為嚴重也。有何痛苦更甚于失去自由者乎?昌龜不死,正是中國法制文明的體現,是人性執法之象征也。”
又有好事者問曰:“然民意洶洶,必欲昌龜死,如之奈何?”
通判正色曰:“司法者,威權也。威權之體現在于司法獨立,國民愚昧,民眾不知法學原理,卻一味狂歡鼓噪,企圖以暴制暴,同態復仇,此為未受文明洗禮之證,亦是為干預司法也。吾等決不參與這等狂歡殺人之盛舉。自古來,真理只為少數者之掌握,哥白尼日心說即是先例。吾在此放言,昌龜案之判決,可鑒天地,集中外司法精神之精華,是我朝司法精神之體現,亦是引領司法改革潮流之先,十年后必成標桿。是時可證吾等之先見,誠不謬也。”
又問曰:“倘受害者為君親屬,君之情如何?欲其死乎?欲其生乎?”
通判浩然曰:“執法者以法為準繩,必不因情而棄法,此執法原則也。”眾皆無語,田通判含笑與眾人做別。昌龜案乃似塵埃落定。
未幾,田通判之標桿論又傳于網絡。眾皆斥之為謬論,盡道天朝律法有崩潰之憂。有學之士自恃正義,紛紛作文批判之。或曰:“既是失去自由最為痛苦,被囚之而生不如死,豈有被判死緩者而哭求死刑乎?”或曰:“西方文明以倡民主為特色,奈何民意不為所聽,豈有民主哉?司法焉能獨立于民眾道德之上乎?”或曰:“予昌龜以生,假人文關愛之名?出于法乎?出于情乎?“眾口紛紜,各抒己見,竟也頗合情理。眾皆謂法司知錯不改,憤然有聲。偶見網絡有江湖逍遙之客作聯諷之,很能代表普羅大眾意見,頗耐人尋味,現選摘于此,聯曰:
胡作非為,有錯無視將錯就錯,此誠可恥!
強詞奪理,知過不改得過且過,其心當誅。
列位看官,筆者以為,這律法之精微,確然非我等凡民可通曉。余觀田通判之言,人性關懷畢現,字字皆理。司法之獨立威權,確然還需要我等尊重之,人性美好亦是我等之追求。然筆者拙劣,無能判知民眾與通判之爭,孰是孰非。徒然得睹此網絡全民辯論盛況,實感慚愧。只好細細記述之,以證此一段網絡盛事,留給歷史與后人證是非。
適值此文寫完,又聞南云府法司公告于天下,欲再審昌龜奸殺案,其結果不日可知。吾替田通判捏著一把汗,倘法司改判昌龜當死,則田通判縱然是口若懸河,也無法自辯矣。然其勇樹歷史標桿之勇氣,實是讓人欽佩。吾在此遙祝他左右逢源,以使其一展獨到才學,實現司法改革之宏愿,則天下幸甚,萬民幸甚。
有詩為證,曰:壯哉田通判,勇樹史標桿。
侃侃談人性,皇皇登大堂。
輪回知報應,因果證平安。
一日標桿論,千秋做美談。
華丹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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