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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義有不同。中國古時候有個文學家叫做司馬遷的說過:“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為資本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替專制政府賣力,替剝削和壓迫資本自由的專制政府去死,就比鴻毛還輕。
胡士泰同志是為了資本的利益而被捕的,現在他被判刑了,他的刑期是比泰山還要重的。
因為我們是為資本服務的,所以,我們如果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誰向我們指出都行。只要你說得對,我們就改正。你說的辦法對資本的發展有好處,我們就照你的辦。只要我們為資本的利益堅持好的,為資本的利益改正錯的,我們這個隊伍就一定會興旺起來。
我們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為了一個共同的自由目標,走到一起來了。我們還要和全國大多數資本走這一條路。我們今天在中國已經領導著很多的資本,但是還不夠,還要更大些,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整個資本主義的勝利。我們的同志在困難的時候,要看到成績,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們的勇氣。中國的資本家們正在受難,我們有責任解救他們,我們要努力奮斗。要奮斗就會有犧牲,被捕的事是經常發生的。但是我們想到資本的利益,想到大多數被壓迫的資本家們的痛苦,我們為資本而被捕,就是捕得其所。不過,我們應當盡量地減少那些不必要的被捕。我們的海外大資本家要關心每一個買辦,一切資本隊伍的人都要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
今后我們的隊伍里,不管誰被捕了,不管是官僚還是買辦,只要他是做過一些有益于資本發展工作的,我們都要為他呼吁。這要成為一個制度。這個方法還要介紹到廣大的小資們那里去。有人被捕了,要搞個輿論宣傳。用這樣的方法,寄托我們的哀思,使整個資本團結起來。
注:2009年7月我曾套用毛主席的《紀念白求恩》發表了一篇對胡士泰被捕的短文《“紀念”胡士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9日下午對被告人胡士泰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犯商業秘密案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本人愚鈍,再次套用主席的《為人民服務》作短文一篇,以紀念胡士泰案的結局,總歸是有始有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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