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紅歌會網 郝貴生:《談談文化和中國傳統文化的本質》,對其前部分的評文如下。
我的評文在多重括號內,敬請讀者注意。
最近,媒體上多次強調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傳統文化的關系問題。如何理解和認識這一問題?筆者本篇著重談談文化的本質和中國傳統文化的本質。
一、文化的本質及其性質
“文化”對絕大多數人們來說,是再熟悉不過的概念了。具筆者所知,它大致有四層含義:一是最狹意義上講 ,文化就是識文斷字,舊社會把凡是上過學,能認識字,能寫信、看書的人都稱之為有文化、文化人,它與“文盲”相對立。二是特指從事文學藝術音樂繪畫等創作的工作就稱之為從事文化工作。我們國家的“文化部”中的“文化”即這種含義。三是指社會生活中特有的社會意識形態,它與社會生活中的經濟、政治現象相區別,并與前兩者構成人類社會的三種基本現象。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人講的文化就屬于這種含義。四是最廣義上的文化,文化即人化,凡是人類依靠勞動創造的所有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就是文化。語言、文字是人類在物質生產和交往過程中形成的特殊的物質符號,它也是最廣義上的“文化”。再如研究古代文化,即通過出土的物質文物研究那個時代的文化。本文這里研究的“文化”及其本質主要就是第三層含義即專指社會的意識形態。
《《《《《只有人頭腦中的意識形態,不存在人頭腦外的“社會意識形態”。“社會意識形態”只不過是對社會許多人頭腦中的意識形態的認識得出的抽像概念。
除了自己頭腦中自己的意識形態以外,其他人頭腦中的意識形態,是作為認識者的我們感受不到的。人類社會的基本現像,沒有在我們頭腦外看不到、摸不著,也無法感受的,只能存在于社會的許多人各自頭腦中的意識形態。即它不是我們頭腦外能感受到的社會現像。
因此“文化”就是,“三是指社會生活中特有的社會意識形態,它與社會生活中的經濟、政治現象相區別,并與前兩者構成人類社會的三種基本現象?,F實生活中絕大多數人講的文化就屬于這種含義”的論斷是謬誤。
任何一個社會,都只能有它創造并且還存在的那部分財富。那怕是現在世界上人口十幾億的數一數二的印度和中國,都不可能有“凡是人類依靠勞動創造的所有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凡是人類依靠勞動創造的所有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有的被消費掉了,有的自然損耗掉了,剩于的分散在許多主權獨立的社會的領土的各地,為各社會的各私人、集體、國家和所謂法人所有,沒有生命和思想意識的財富,沒有那個能動性將它們“總和”起來。
“精神只能存在于人的頭腦中,除了本人能感覺和所有外,其他人看不見摸不著,更不能為其他人所有。而財富只能是存在于人的頭腦外能為其他人所有的東西。因此,沒有精神財富?!疽娢野l表于紅歌會網的《“創造了人類文明新形態”是無知妄為的吹捧》】”
順便指出,“勞動”只不過是人的一種肢體行為,是“勞動”得“依靠”人,而不是人或“人類依靠勞動”。
去掉根本沒有的“精神財富”,“四是最廣義上的文化,文化即人化,凡是人類依靠勞動創造的所有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就是文化”,無異于就是社會生產的物質財富或產品了,包括大炮、坦克和原子彈。
因此,“四是最廣義上的文化,文化即人化,凡是人類依靠勞動創造的所有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就是文化”的論斷不能成立。
“本文這里研究的‘文化’及其本質主要就是第三層含義即專指社會的意識形態。”由于在我們頭腦外,沒有“社會的意識形態”,能研究什么?!贰贰贰贰?/p>
唯物史觀認為,人類社會的基本構成就是物質生產力、生產關系(其總和即社會的經濟基礎)、上層建筑。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又區分為政治上層建筑和思想上層建筑。國家政府部門、政黨、法律、軍隊、警察、監獄等物質設施構成社會的政治上層建筑,而哲學、文學藝術、道德、宗教、政治法律思想等構成思想上層建筑。文化就是指思想上層建筑。唯物史觀還把全部社會現象區別為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社會存在即社會生活中的全部物質現象,社會意識即社會生活中的全部精神現象。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反作用于社會存在。社會意識有層次之分:低層次的社會意識就是社會心理,它與日常社會生活相聯系,是一種不系統、不定型、自發的反映形式,它表現為感情、風俗、習慣、成見、自發的傾向和信念等。高層次的社會意識就是社會意識形態,是對社會生活中概括提煉出來的一種系統自覺理論化的反映形式。這種形態有明確的分工,且內部有一套相對穩定的概念、判斷、推理形式,形成各自相對獨立的學科體系。社會心理和社會意識形態有低級高級之分,直接間接之分,這是其差別性,同時二者有內在的聯系。社會意識形態依賴于社會心理,且影響和指導社會心理,但不能歸結為社會心理。從社會意識與社會存在的劃分意義講,一般意義上的“文化”或“文化建設”主要專門就是指社會意識中最高層次的社會意識形態。
《《《《《“人類社會的基本構成”就是人,絕不是“物質生產力、生產關系(其總和即社會的經濟基 礎)、上層建筑”。
任何事物的力都是事物派生的,都不是事物本身的“基本構成”。事物派生的力絕不會決定派生力的事物本身,從而也絕不會決定這個事物的內在關系。只不過是社會生產產生的“生產力”,同樣不能決定產生這個“生產力”的社會,從而同樣也不能決定這個社會的內在關系或內在關系之一種的“生產關系”。何況,社會根本就沒有“物質生產力”這個東西。所謂“物質生產力”,只不過是根據社會生產出來的稀缺效用事物或財富而被人們認為的“力”,或所謂的社會支配自然的“力”。對此請看我發表于紅歌會和烏有之鄉的《評360百科的生產力論》,不再贅述。
任何事物由以構成的內在基本要素之間的關系都不是事物的“基本構成”,而是構成事物的事物內在基本要素。事物內在基本要素之間的關系,最多只能說是它的“基本構成”之一。
“生產關系”只不過是社會生產領域中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之一種。只不過是社會生產領域中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之一種的“生產關系”,更談不上“人類社會的基本構成”。
包括“生產關系”在內的一切人的社會關系,都只能是社會中的人與人的社會關系,根據什么,只是其中的一種的“生產關系”,居然就會“總和”起來成為決定“上層建筑”的“社會的經濟基礎”。包括“生產關系”在內的一切社會關系,是離開人就不能存在的人與人之間的一種關系,而且都是既無生命又無意識的,它們其中的“生產關系”,哪有個能動性“總合”起來,而且能憑著什么就會成為決定“上層建筑”的“社會的經濟基礎”。
何況——如下將指出,根本就沒有什么“上層建筑”。
包括“生產關系”在內的一切社會關系,都是由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構成的,離不開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從而由“生產關系”“總和”起來形成的“經濟基礎”,也只能是由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構成的,離不開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而“上層建筑”的政治和“社會意識形態”,也只能是由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構成或形成的。都是由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構成或形成的,憑什么“經濟基礎”能決定“上層建筑”。
關鍵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只能是同一個社會中的存在。因此只能是同樣一批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構成的“經濟基礎”,在同一時間,決定只能是同一批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構成或形成的“上層建筑”,人哪里來的分身術。這絕對不可能。
當然還有政治。什么是政治?政治就是對社會的統治和圍繞對社會的統治展開的活動和斗爭。也只能是同樣一批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構成的“經濟基礎”,在同一時間,決定, 也只能是同一批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構成的或形成的“上層建筑”的政治。這也絕對不可能。
加之,如上所述,既無生命又無意識的“生產關系”,它們哪有個能動性“總合”起來,形成“經濟基礎”;“社會意識形態”,只不過是對存在于社會中的許多的人頭腦中的意識形態認識得出的抽像概念,根本就不存在作為認識的社會對象的“社會意識形態”。
所以,“人類社會的基本構成就是物質生產力、生產關系(其總和即社會的經濟基礎)、上層建筑。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論斷,是偽命題。
“上層建筑又區分為政治上層建筑和思想上層建筑”,是根據對象事物——社會的什么或哪些現像事實的認識得出的論斷。憑什么政治和思想會成為“社會的經濟基礎”決定的“上層建筑”,而“生產關系”“總和”起來就能成為決定“上層建筑”的“社會的經濟基礎”。
什么是社會?由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通過矛盾斗爭形成統治,使用暴力或強制力和以其為后盾為威懾,并配以意識形態文化的教化,依規矩進行統治,來規制人的活動和人與人之間的權力或權利與義務關系,使由思想意織主導其行為的人,實現根本有利于統治者的,依其規矩規制成的規范或制度,有序地活動和發生社會關系,這樣統治起來生活的許多的人。
在這樣的社會中,哪里找得到什么“社會的經濟基礎”及其決定的“上層建筑”。
順便指出,有序的社會關系,就是權力、權利和義務關系。包括“生產關系”在內的有序的社會關系,就是統治者依規矩進行統治規制成的權力、權利和義務關系。
沒有統治,就沒有包括“生產關系”在內的有序的社會關系,就沒有社會。把政治統治規制的規范或制度的人與人的權力或權利與義務關系之一種的“生產關系”弄成“總和”起來而成的“社會的經濟基礎”,把對社會起決定作用的政治弄成“社會的經濟基礎”決定的“上層建筑”,而且作者文章的下面居然斷言,是“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的絕對依賴性”,是本末倒置。
社會根本就沒有什么“社會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也沒有“社會的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分和它們之間的什么關系。
一切具有不以我們的思想意識為轉移的感受和認識的對象事物,包括他人頭腦中的思想意識,都是物質的。“國家政府部門、政黨、法律、軍隊、警察、監獄等”,與“哲學、文學藝術、道德、宗教、政治法律思想”一樣,通統都是物質的。
而人,只能是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
社會,包括社會的經濟,包括“生產關系”在內的一切社會關系,就是由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構成的。根本就沒有決定“上層建筑”的什么“經濟基礎”。根本就沒有被“經濟基礎”決定的什么“上層建筑”,當然也沒有“政治上層建筑”。
“哲學、文學藝術、道德、宗教、政治法律思想”等,不管是什么思想,都是只能存在于人頭腦中的思想,絕不可能從人的頭腦中跑出來成為什么“社會的經濟基礎”之上并被其決定的“上層建筑”的“思想上層建筑”。“文化就是指思想上層建筑”是地道的謬論。
因此,“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又區分為政治上層建筑和思想上層建筑。國家政府部門、政黨、法律、軍隊、警察、監獄等物質設施構成社會的政治上層建筑,而哲學、文學藝術、道德、宗教、政治法律思想等構成思想上層建筑。文化就是指思想上層建筑”的論斷,不能成立。
對“唯物史觀還把全部社會現象區別為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社會存在即社會生活中的全部物質現象,社會意識即社會生活中的全部精神現象。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反作用于社會在”類似的理論,我在紅歌會網的《 就美是什么與《美學原理》主編蔡儀同志商榷》、《<“唯心”的歷史唯物主義?>批評》、《 主體意識與社會規律》等發表的意見,認定為不能成立。為篇幅不能太長,不再贅述。
在人的頭腦外,不存在人的思想意識,從而思想意識的現像,包括此處說的“社會意識”、“社會心理”、“概念、判斷、推理形式”、“學科體系”等的思想意識現像。至于“社會意識形態”,如前所述,只不過是對社會許多人頭腦中的意識形態的認識得出的抽像概念。
因此,“社會意識有層次之分:......。從社會意識與社會存在的劃分意義講,一般意義上的‘文化’或‘文化建設’主要專門就是指社會意識中最高層次的社會意識形態”,也是謬誤?!贰贰贰贰?/p>
因為文化屬于上層建筑的思想意識部分,屬于社會意識中的社會意識形態,由此導致“文化”的以下基本特點:
1、文化的歷史性或者說時代性
由于社會意識絕對依賴于社會存在,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的絕對依賴性。而人類社會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是發展變化的,社會存在是發展變化的,文化的具體內容也是發展變化的。人類經歷了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因此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文化也就是原始社會文化、奴隸社會文化、封建社會文化、資本主義社會文化、社會主義文化或者說馬克思主義文化。這些文化盡管有其繼承性,也有其共性,但本質上是有區別的,他們具有歷史性或者說時代性。絕對不能混淆不同時代的不同文化的本質區別。也絕對不存在超越于社會經濟基礎和歷史時代、適用于一切歷史時期的“普世價值”的文化。當今對世界影響較大的文化即封建文化、資本主義文化和社會主義文化。對當代中國影響較大的文化就是中國傳統文化、宗教文化、西方文化(即資本主義文化)和社會主義文化。
《《《《《“社會存在”,就是以人為“基本構成”的“社會存在”,而人只能是思想意識主導其行為的人。“社會存在”就包括人從而人頭腦中的思想意識。因此,人的思想意識絕對不能“絕對依賴于社會存在”。至于“社會意識”,在人的頭腦外,根本就不存在。
不是“而人類社會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是發展變化的,社會存在是發展變化的,文化的具體內容也是發展變化的”,而是社會是發展變化的,社會的人的思想意識是發展變化的。社會的人的思想意識的發展變化也是社會存在。
由于作者的“本文這里研究的‘文化’及其本質主要就是第三層含義即專指社會的意識形態”,除了在我們頭腦外,沒有“社會的意識形態”外,這里的“文化”,只能是我們頭腦外在的對象事物。因為,作者的“經濟基礎之上的文化”,還有“原始社會文化、奴隸社會文化、封建社會文化、資本主義社會文化、社會主義文化”,都只能是人頭腦外在的社會中的東西。不過,根本就沒有什么“經濟基礎”。所以,“文化的具體內容也是發展變化的”,只能是我們頭腦外在的某類對象事物的“具體內容也是發展變化的”。
那么,“文化”,作為我們頭腦外在的某類對象事物能是些什么東西呢?
“狹義的文化,或作者的‘精神文化’,只能是我們頭腦中的精神的外化, 是指這一類頭腦外的現象事物:表示和傳達思想意識及其情感,包括表達、影響和教化人的各種主義、宗教、倫理道德、哲學等意識形態,自然科學、技術、政治、經濟等知識,對人實施思想意識的影響和教化的語言、文字、書籍、報刊、演講、圖畫、音樂、歌唱、舞蹈、戲劇、電影、電視、教育、輿論、宣傳活動等??傊说乃枷胍饪椫鲗湫袨樾纬苫蛑瞥傻?,能被他人感知、領悟和認識其思想意識,從而旨在向他人表示和傳達思想意識,以實現影響和教化他人的現像事物?!疽娢以诩t歌會網的《再談文化、文明指什么東西 ——駁梁舉某文有關的一段》】,作者“本文這里研究的‘文化’及其本質主要就是第三層含義即專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也應當是這些東西,不能是“專指社會的意識形態”。
人的精神或思想意識有三種。其一,是對具有必然性的對象事物以符合其本身規定性為目的的認識及認識到的知識;其二,符合自已口味、利益的頭腦外在的對象事物應當是或應當弄成是怎樣的想法、主義,對對象事物的審美觀、價值觀,倫理道德、宗教等意識形態;其三,幻想。不僅僅是意識形態,人用文化能將所有自己頭腦中的思想意識及其引起的情感向他人表示和傳達。
需要指出的是,馬克思主義是一種思想意識。“馬克思主義文化”,是向他人表示和傳達馬克思主義這種思想意識的語言、文字、書籍、報刊、演講、圖畫、音樂、歌唱、舞蹈、戲劇、電影、電視、教育、輿論、宣傳活動等,而不能是馬克思主義是文化,或馬克思主義是一種文化。
除了“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和“超越于社會經濟基礎”外,高度贊同“這些文化(指作者所述的原始社會文化、奴隸社會文化、封建社會文化、資本主義社會文化、社會主義文化或者說馬克思主義文化)盡管有其繼承性,也有其共性,但本質上是有區別的,他們具有歷史性或者說時代性。絕對不能混淆不同時代的不同文化的本質區別。也絕對不存在超越于社會經濟基礎和歷史時代、適用于一切歷史時期的‘普世價值’的文化。”
必須指出,沒有超階級的意識形態文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傳統文化之居于統治地位和主流的,是為維護壓迫和剝削人民的統治階級的政治統治服務的意識形態文化,必須在根本上加以否定。》》》》》
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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