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有位欲知常的朋友在《經濟學原理簡說之三:兩種主體之說》一文之后提出了這樣的問題:
“有些不懂的地方請教勞動者與生產資料分離,資產所有者出現,這個容易理解。但生產資料共有,和勞動所有權的出現依然有不懂之處。因為目前發展階段,生產離不開協作式的企業化生產,生產資料或個人所有或股東所有,或公有,前兩者是資本主義的產權所有,而后者在過去的實踐中是主體缺失的虛擬所有,權力行使是代理人制,代理人除了可能的個人利益還兼具受托的不那么牢靠的產權的保值增值要求。按照勞權經濟學原理。這部分權力理應歸勞動者集體行使,而勞動者在勞動成果的分配中也僅僅應該是獲得其自身及家庭所需的消費價值。那么剩余就理應留在企業作為生產資料的積累。問題是,勞動者決定消費價值與生產資料積累分配的內在機制如何?其二,生產資料要素的流動如何形成?請賜教”(欲知常,2024-4-7,《經濟學原理簡說之三:兩種主體之說》評論)。
欲知常這段評論涉及到的問題為:
1,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什么會出現勞動所有權的要求?
2,在已有的公有制實踐中為什么會出現主體缺失或虛擬所有?
3,在勞權體制下的產權與勞權的關系是怎樣的?
4,在勞權體制下的企業形成的新價值量如何分配?
5,勞權體制下的企業內在的經營機制是什么?
6,勞權體制下的生產資料如何配置與流動?
本文就第三個問題進行討論。
國企改革已經四十多年過去了,政企分開是一開始就提出來的一個目標,但是,事實上至今仍然沒有真正實現這一目標。為什么會這樣呢?因為四十多年來的國企改革,始終沒有弄清國有資產的權利與國有企業的權利的區別,沒有明確兩種權利如何才能同時得到何至體現的基本問題。
處理社會主義國家和企業關系問題的關鍵是明確社會主義生產的利益主體。所謂社會主義生產的利益主體也就是社會主義生產結果(即利害)的直接承受者。社會生產的利益主體是由生產資料和生產勞動兩個方面的情況決定的。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勞動者的勞動條件被剝奪,只占有自己的勞動力,資本家或資產所有者由于掌握了生產資料而必然成為資本主義生產的利益主體,而資產所有權正是資本家或資產所有者最基本的利益要求。社會主義實現了生產資料公有制,公共的生產資料成為勞動者滿足自己消費需要的物質手段,社會生產的差別由于生活消費的個體性已經表現在勞動所有方面,而不是資產所有方面。在這種情況下,勞動所有者理所當然成為社會主義生產的利益主體,而勞動所有權則是勞動者最基本的利益要求。因此,勞動所有權才是社會主義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但是,多少年來,我們卻沒有能夠形成明確的勞動所有權的概念,從而也沒有明確社會主義企業(公有制企業)與私有制企業的性質的根本區別。
必須要指出的是,建立在勞動所有權基礎上的企業體現著社會主義生產方式的基本特征,建立在資產所有權基礎上的企業體現著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本特征,兩種企業在性質上存在著根本的區別:資本主義企業作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有機體,要能夠滿足資產所有者或資本家對資產所有權的基本要求,在性質上它必須是一個獨立的生產資料實體(即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勞動力價值預定不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表現為生產資料價值量的盈虧變化),企業有多少資產?這些資產是歸某個資本家所有還是屬于資產所有者群體所有?各個資產所有者的私有資產在企業總資產又各占多少份額等等,產權分明是資本主義企業能夠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存在和發展的必要前提。社會主義企業作為社會主義生產方式的有機體,要能夠滿足勞動所有者對勞動所有權的基本要求,在性質上它必須是一個生產勞動實體,作為生產勞動實體的社會主義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公共的生產資料在價值上保持不變,企業經營狀況表現為消費價值量的波動(勞動收入的有無多少變化),而不是生產資料價值的盈虧。社會主義企業能不能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存在和發展的必要前提是勞權分明,即企業產品的形成消耗了多少勞動量,每個勞動者的勞動量在總勞動中各占多少比例等等。社會主義國家和企業的關系實質是公有的生產資料怎樣和在個體所有基礎上的勞動力相結合。生產資料既然實現了公有制,公有的生產資料具有大范圍的整體性,因此,公有制企業就個體而言是不可能也不必要作為獨立的生產資料實體存在和發展。因此,我們的企業觀念如果不能突破生產資料實體的框架,就不可能解開國家和企業關系這個結,就不能有真正的政企分開,社會主義企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就只能是一個空想。
國有企業所以不能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自我發展,有兩個基本原因:一是因為在建立社會主義生產方式的過程中,我們走入了資產所有權的誤區,從“誰所有誰經營”的原則出發,形成了“國有國營”模式。在這種模式中,由于國家擠占了勞動者作為社會主義生產主體的地位,造成了國有企業利益主體外部化且處于不規范狀態,因而在管理上國有企業不能自主經營,自我約束;一是因為在建立社會主義生產方式過程中我們誤用了工資制而未能實現按勞分配(關于工資不是按勞分配的合理形式,工資制沒有實現按勞分配的問題,這里暫且不討論),而不能實現按勞分配,就不能從價值上把國有資產和勞動者的勞動成果區別開來,一方面使勞動者不能真正多勞多得,失去了作為主人參加生產勞動和參與企業管理的積極性和責任性,另一方面則又使國有企業在價值運動中不能作為一個真正獨立的經濟實體自我發展。因此,要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一個獨立的市場主體,就必須讓勞動者當家作主,就必須真正實現按勞分配,一句話,就是要全面體現和滿足勞動者對勞動所有權的基本要求。
我們只要打開資產所有權的鐵鎖,走到勞動所有權的基礎上來,正確的社會主義生產模式也就出現在我們面前:這就是“國有勞營”模式。“國有”體現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基本特征,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的一個基本職能,它表現在生產資料可以按社會需要分配、按效益流動的優越性上,同時也是社會主義企業按勞分配得以實現的基本條件,“勞營”則體現社會主義企業在按勞分配基礎上自主經營的基本特征,體現社會主義企業作為勞動集體的基本性質。企業生產什么,怎樣生產,完全由勞動者按照自己的利益要求和市場情況自主確定,國家只是通過生產資料的分配和合理流動調節社會生產,使社會供給和社會需求經常保持平衡狀態,同時,通過確定合理的成本水平和對企業分配過程的監督使國有資產處于保值狀態。在這里,“高度集中的財產權”體現社會主義國家分配生產資料、按社會需要調節生產狀態的優越性上,勞動者的勞動所有權體現社會主義企業在按勞分配基礎上靈活經營,自我滿足的優越性上,既不會有財產權和經營權的矛盾,更不會有政企不分的弊端。“國有國營”模式一旦為“國有勞營”模式所取代,舊體制所固有的種種弊端也會隨之消失,國有企業的發展就會進入柳暗花明的春天。
從根本上說,國有企業改革的基本問題,不是建立何種產權制度、怎樣建立產權制度;而是如何用全面體現勞動所有權的企業制度取代產權制度、怎樣建立勞權企業制度。我國建立農業生產責任制的推行所以能夠帶來活力,就因為“補償消耗的,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的模式從根本上體現了“誰勞動誰所有”的勞動所有權,滿足了廣大勞動者對勞動所有權的利益要求,而國有企業改革之所以長期不能成功,收效甚微,就因為我們始終未能沖出資產所有權的束縛,始終沒有在國有企業建立勞權制度。當我們真正走出資產所有權的誤區時,國有企業政企不分的問題也就自然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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