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流時,向明談到了他關于工資和工分的看法。
1,我認為工資制是社會進步的標志。 雖然都是工資制,但社會主義的工資制與資本主義的工資制是不同的。 資本主義的工資是雇傭工人完成工作后所得到的全部回報。而社會主義的工資是工人完成工作后所得到的部分生活資料的回報。
2,我不清楚你所說的“工分其實它是勞動者參與企業生產成果的分配系數”是什么意思。如果是“交足國家的、留足集體的”之后所進行的分配,我認為咱倆就是一個意思了。
3,我贊同將所有的實行大工業生產的企業都規定為國營企業,而將不能實行大工業生產的企業規定為集體企業。在國營企業中實行工資制,而在集體企業中實行工分制。因為國營企業中的生產是有嚴格的工藝紀律的,如果違反工藝紀律是要出現次品和事故的,只要工人按規定進行生產活動,就會生產出固定的生產成果。而在集體企業中就不同了,生產成果的多少還取決于勞動者的勞動態度。
4,當生產力水平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沒有了集體企業,那時大家就都拿工資了(如果多數人的思想覺悟還沒有達到無產階級的思想覺悟,我們還是只能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如果大家的思想覺悟達到了無產階級的思想覺悟,我們就實行共產主義制度了)。
在這里,涉及到對工資和工分的基本看法問題。本文就工分與工資的區別進行討論。
一,工分制與工資制在性質上的區別。
按勞分配,顧名思義,它的主體是勞動所有者,它的基本性質屬于勞動者的勞動所有權,是勞動所有權在分配上的體現。
而工資制度,作為體現勞動力所有權的支付制度,它的作用就是預先固定勞動者的貨幣收入,從而切斷勞動者的收入與企業生產成果的聯系。因此,工資和利潤一樣,是產權制度的不可缺省的基本范疇。產權制度,是以資產者為主體的、全面體現資產所有權的制度。
工分制是按勞分配制度的具體體現,是勞動所有權在分配上的表現,而工資制度只是產權制度的一個部件,它是體現勞動力價值或價格的制度。
二,工分是與股份相對應的按勞分配形式。
當然,我們僅僅從理論上進行這種爭議,似乎難以具體地把握兩者的區別。
我們還是來具體地比較兩者的區別吧。
我們知道,按勞分配是多個勞動者合作勞動時的分配方式。如果勞動者利用公有的生產資料,進行個體經營,例如利用集體土地進行農業生產的承包戶,它取得的生產成果是直接歸個體所有的,無須進行分配;只有象生產隊這樣,在多個社員進行集體生產時,才需要按照社員投入勞動量的差別進行糧食和現金的分配。因此,在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實踐中,工分制就是現實存在的按勞分配制度。
按勞分配是一個社會主義分配原則。相應地按資分配是資本主義分配原則。隨著生產社會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資產者個人占有的資產不足以適應生產社會化程度這種提高對生產資料整體性的需要。因此,在二戰之后,典型的資產者合資經營的股份制企業便流行開來。
現在我們就拿工分制與股份制做一個對比,看一看兩者的區別:
股份制企業的主體是股東,股東的權利就是資產所有權,在這里具體表現為股權。股份制企業是按照股東占有企業股份的多少來確實每個人的管理權與分配權的。股份制通過股東大會選出董事會,然后再由董事會確定董事長,董事長決定或選擇總經理來管理企業;另一方面,股份制企業的凈利也是按照股東占有的股份比進行分配的,即按資分配,多股多利。
與股份制企業相類似,生產隊的主體是社員,社員的權利就是勞動所有權,在這里具體表現為工權(工分所體現的權利)。生產隊通過社員大會選出隊委會,隊委會確定隊長人選,負責對生產隊的生產計劃與作業管理;這是勞動管理權的具體體現;在分配上,生產隊按照社員投入勞動量的差別一一即工分的多少進行年終的生產成果分配,在這里是按勞分配,多工多得。
從這里我們看到兩種制度的具體區別:
股東作為資產所有者當家做主與社員作為勞動所有者當家做主相對應;
股份作為資產所有者參與生產成果的分配形式與工分作為勞動所有者參與生產成果的分配形式相對應;
股東大會、董事會領導下的董事長負責制體現資產管理權與社員大會、隊委會領導下的隊長負責制體現勞動管理權相對應;
按股分紅的產權分配方式與按工分錢(糧)的勞權分配方式相對應。
不論是按勞分配還是按資分配,在這里,進行分配的是企業的生產成果,即以余額形式出現的凈收益。因此,作為按勞分配或按資分配形式的股份或工分,都只是“紙的憑證”(股票或工票),是價值量待定的、隨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自然波動的的一個比例一一占股比或工分比。這與商品生產的程度大小、與是不是商品生產沒有關系。
三,工分是一種分配方式,而工資只是一種支付方式。
分析到這里,我們看到,在按資分配或按勞分配的過程中,并沒有見到工資的范疇。為什么?
因為工資只是一種支付方式,而不是一種分配方式。
工資是什么呢?
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譬如在目前的情況下,一個電焊工的市場價格水平(月工資)是8000元左右,那企業就必須在8000元左右的工資水平,他才能招聘到電焊工;如果你只愿支付7500元甚至更少的工資,那你就會招不到人。至于這個電焊工進了你的企業,他是創造了10000元、20000元的價值還是創造了7000元或5000元的價值,這與這個電焊工無關。你只要是用了這個人,按照市場約定,你就得按這個工資水平支付給他8000元的工資。那怕是企業破產,在清算時也必須優先支付工資。這是工資作為勞動力價值體現的特點表現,這種特點是由勞動力商品化所決定的。當勞動者在市場上出賣自己的勞動力時,他與資方或老板進行了交易價格的約定,之后的工資支付只是完成這一交易行為的必要環節。
工資穩定在企業走向下坡路時,收入有保障;而在企業向好發展時,收入也固定不變。一句話,工資的使命,就是把勞動者的收入與企業生產結果的聯系切斷;從而把勞動者排除在企業利益分配之外。
有的企業實行計件工資,有時就會使職工的工資變得很高,超出勞動力價值的范圍。此時,老板就會提高單位工時的定額,從而降低職工的工資水平。因為老板決不允許自己付出超出市場價格的水平來使用勞動力。這樣的情形發生后,勞動者會覺得上當,因而趨向消極;而老板也會失去信用,從而失去這批職工的信任和積極性,從而使勞動狀態不斷趨向消極、被動。最后的結果大多是一拍二散,員工走人,老板重新招人。
在股份制企業,拿股票與拿工資的區別,應該不難辨別吧?
弄懂了股票與工資的區別,你就不難知道工資與工分(工票)的區別了。
工分是什么?它類似于股份,是參與生產隊成果分配的憑證。10工是10工的收入;100工是100工的收入。假如你一年的工分累計是400工,你在生產隊工分總量中占1.5%,那么,你的個人收入就是用這個1.5%乘以集體用于個人收入分配的價值總量:總量越高,收入越多;相反是總量越低,你的收入就越低。
四,工資是勞動者作為勞動力所有者的權利體現,工分則是勞動者作為勞動所有者利益要求的體現。
當然,工資和工分也有一個共性,就是它都是勞動者的收入。但卻是勞動者以不同身份出現時的收入形式:
當勞動者是以雇傭勞動者的身份出現時,他是以勞動力所有者的身份作為主體出現的。這個主體只是流通中的主體或市場上的主體,當他在市場上把自己的勞動力讓渡給企業后,進入生產過程中,他就失去了主體性。因為一旦進入生產過程,勞動力的使用就是資本家的事情了,勞動力的使用就是勞動,這時的勞動已經屬于資本家了。工資的基本功能客觀上就是消除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主體性,從而使社會生產過程成為資產者實現資產所有權的過程。
當勞動者是以報酬勞動者的身份出現時,他是以勞動所有者的身份作為主體出現的。這個主體是生產過程中的主體,他利用公有的生產資料,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滿足自己的消費需要。他的收入一方面隨著自己投入的勞動量而變化,另一方面,他的收入也決定于集體生產經營狀況的變化。工分的基本功能是確定勞動者在勞動集體中的權利要求,這種權利要求體現了“誰勞動誰受益”或“誰勞動誰管理”的基本原則,體現了勞動者投入的勞動量的區別,同時也體現了勞動者滿足自己消費需要的區別。
勞動力所有者和勞動所有者,一字之差,但卻指明了兩種勞動者作為工具人和作為主人的根本區別。因為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相分離,因而勞動者只得把自己的勞動力當作商品來出賣,以換取生活資料,這時的勞動者的自由和主體性只是體現在市場交易中,體現在他可以按照怎樣的價格、賣給哪個老板或企業;而當生產資料實現公有制之后,勞動者也成為公共的生產資料所有者,他有權與其它勞動者一直聯合起來,利用這公共的生產資料,通過自己的勞動投入進行生產,從而滿足自己的消費需要。在這里,作為生產過程的勞動投入者,他的身份是勞動所有者,他因為自己的勞動投入,可以憑借投入的勞動量來參與企業生產成果的分配。
工資和工分,體現著勞動者作為勞動力所有者和勞動所有者的身份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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