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吃不飽證明了一切,那養活10億的實踐又說明了什么?》一文后,散澹人(今日頭條:2023-11-25)留下了這樣的評論:
“我國中國的天才軍事家,還沉浸在戰爭的勝利中。
搞農業和搞軍事是兩個不同概念。可是我們的軍事家就不邪,非要用打仗集中優勢兵力,打人民戰爭的方式來搞農業。”
這位網友說到了點子上來了。
以毛澤東為首的共產黨人,進行社會主義改造,通過互助組、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經過逐步過渡的方式,使個體經營的農民組織起來,形成了以勞動者為主體的、滿足勞動者利益需要的經濟實體。
在這里,從生產力變化的角度而言,核心要點就是組織起來。
原始的、以個體經營為特點的農業生產力要發展成為分工協作的現代化的農業生產力,其最基本的途徑就是組織起來,進行企業化的經營。
資本主義最早的生產方式,不是機器大生產的工廠形式,而是工場手工業。這是現代生產力的最初形式。馬克思在《資本論》(第十一章)中分析了它的特點和優勢。馬克思說明了:協作是許多人在同一生產過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聯系的生產過程中,有計劃地一起協同勞動,這種勞動形式叫做協作;從活勞動來看,協作使個人勞動取得社會平均勞動的性質;從死勞動看,協作可以節省生產資料。除此以外,1,協作不僅提高了個人生產力,而且創造了一種集體力,這種集體力,大大超過了許多單個個人勞動能力的總和,它使單個人無法完成或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未完成的工作得以迅速完成;2,協作使許多人勞動,由于競爭心和精神振奮,提高了每個人的工作效率;3,協作使許多人的同種作業具有連續性和多面性,適應了生產過程整體性的需要,縮短了生產時間;4,協作可以集中力量在短時間內完成緊迫的任務;5,協作可以在很大空間內同時進行勞動,可以適應大型工程的需要并節約生產費用等等。協作基礎上形成的集體形式的生產力,或者說現代生產力,打破了個人局限,是一種新型的生產力,用馬克思的話說,“和同樣數量的單干的個人工作日總和比較起來,結合工作日可以生產更多的使用價值,因而可以減少生產一定效用所必要的勞動時間”。
集體形式的生產力與單干形式的生產力的這種區別,同樣存在于包干到戶的單干形式和人民公社集體生產形式。在前面的文章中,我舉過一個使用脫粒機的例子:譬如一個生產隊,三十戶左右的人家,一百多口人,200多畝地,本來生產隊用一大一小兩臺脫粒機(四工位和兩工位的各一臺)就可以解決隊里的脫粒問題。但是,在分戶單干之后,雖然每戶的責任田多的只有五六畝地,少的是二、三畝地,那30戶人家每戶都要買一臺脫粒機和一只馬達,需要額外多出七、八百元的費用。而在脫粒作業時,集體生產時七、八個人相互配合、流水作業,一般當天收上場麥子或稻子,當天開夜工完成脫粒。而分到戶之外,常常是一個要完成脫粒的多道工序,去捧稻時,就不能上機脫粒,脫粒機空轉的時間很多,而且即使是兩工位的脫粒機,也常只是一個人操作,無論是機械利用效率還是電能的利用效率,都是不能與生產隊時作業組的生產方式相比的。
如果我們再從更大范圍的角度來看,人民公社所完成的一系列巨大工程,都是由于有了生產隊、生產大隊這種勞動集體才得以完成。據統計,解放初期到1957年,中國耕地面積從16.28億畝增加到16.77億畝,增加了4900萬畝,年均增長為0.4%,此后到1980年,耕地面積增加到20.69億畝,增加了3.9億畝,年均增長0.9%,集體經濟是小農經濟時期耕地增長的2.25倍,人民公社時期新建水庫83300座,年均增長4230座,年均建設速度是小農經濟時期的34倍。人民公社時期增加的3.9億畝耕地,8萬多座水庫,300萬里人工河堤,2200萬眼機井。各類堤防16.5萬公里,工程總量也在在3千億立方以上。這些巨大的工程的完成,在沒有機械,完全采用人工方式的情況下,沒有人民公社這種集體生產組織,是不可想象的。
有很多人都認為,我國農業生產力水平很低,只有家庭經營方式才是最適合的,如果一開始就實行包產到戶或個體經營,我國農業的發展要比人民公社的實踐有更好的效果。這種看法完全是錯誤的。1978年后的分戶單干,是在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發展的基礎之上的。這時已經完成了巨量的基礎工程,特別是完成了農業水利基礎工程和農田改造工程,因而個體經營比較容易一些,恰好這時的化肥、農藥、種子等方面條件都有很大的改善,有了解決吃飯問題的條件。在人民公社開始時,其生產條件是非常苛刻的。我們這里(原為江蘇武進,后改為常州新北區)是平原,是魚米之鄉。但是,在沒有建設水利工程的時候,也只能靠天吃飯。村里的田地是高的可以作戲臺,低的呢,一下大雨或暴雨就變成了水塘。我記得小時候一下大雨,村子被圍住了(村子前后都溝),到隊里的倉庫去要撐船,走的路都沒在水中。而人民公社做了什么呢?一方面是平整土地,格田成方,形成比較標準的、較大的田塊;另一方面就是開展水利工程,形成了完整的排灌系統。從開大河(連接長江和運河的縱向河道)、開小河,然后每個大隊建電灌站,筑渠道,挖灌排溝;另一方面則把出水的通道打通。由此形成了既能灌,又能排的排灌系統,從根本上改變了那種干旱水澇左右受害、靠天吃飯的局面。很顯然,像這種建設排灌系統這樣的工程,在分田單干、個體經營的條件下是不可想像的。
以毛澤東為首的老一輩共產黨人,不只是天才的軍事家,同時也是懂得中國特殊國情,有效組織經濟活動,從而使一個在一窮二白基礎上的、以原始種植的農業大國轉變為工業化國家的行家里手。從互助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通過這種階段性的逐步過渡方式,使一盤散沙的個體農民組織成為能夠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經濟組織,恰恰適應了社會發展從原始生產力轉變為現代生產力的規律性的要求。因而讓農民組織起來是最懂經濟的做法,也是適合我國國情的最好做法。
人民公社的發展自1962年經過“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調整后,經歷了若干發展階段。首先的變化是實現了電力化,然后是展開大量的水平工程,實現了農業生產的水利化,再是從土、肥、種、管、保、工等農業生產多方面的科學化,而到改革之前時,已經開始了機械化、工業化的發展進程。
人民公社的效率不是不高,而是正好處在國家創業時期。我國人民公社的初始發展是與我國農業由原始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過程相重合,再加上人民公社時期恰好又與我國人口增長最快速的時期相重合,農民的勞動成果的相當一部分優先滿足了公共需要扣除的部分,用在了建立醫療衛生體系、文化教育體制的等多種需要等滿足大家公共需要部分。另外,類似農業水利工程這種利于長遠需要的大量勞動投入,公社時期僅僅社員投入的工程土方量達到了3千多億,這個產出論價值相當于十多萬億人民幣。但是,對這些有巨大價值的工程并沒有進行價值核算,也沒有給予投入勞動的生產隊給予相應的報酬支付;而過快的人口增長又稀釋了每個人的口糧和收益,這使人民公社的社員表現出“窮”的現象。
但即使是這樣,人民公社時期的農民,從其生存和發展能力看沒有貧窮一說:一對夫婦僅僅靠工分收入,就可以負擔三、四、五個孩子的生活所需,突出地體現了人民公社時期,由于實行按勞分配和豐富的公共產品供給,勞動者生存和發展能力的富裕。這在我國歷史上都是絕無僅有的。這也是以人民為中心的公社體制形成的必然結果。
對于我國以人力和畜力為基礎的原始狀態的農業生產到電力化、水利化、科學化、機械化、工業化的現代農業的轉變,以及為國家積累資金、低價提供糧食滿足工業化和國防發展的需要,這沒有組織起來的農村集體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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