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過對《德意志意識形態》德文原文的考察,我們發現中譯本對于生活、需要、生產等概念的翻譯存在一些不妥之處,這些地方可能會導致讀者對一些核心術語的忽視甚至誤解。從概念還原入手清理它們之間的區別和聯系是深入研究《德意志意識形態》的一種嘗試。
關鍵詞:唯物史觀;生活;需要;生產
成文于1846年前后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以下簡稱《德》文)盡管是一部不完整的未刊稿,但它的問世卻在馬克思主義思想史研究中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國內外學者一向視之為歷史唯物主義的第一次完整表述,也是青年馬克思與其成熟時代的分水嶺。[1]該文本自1924年由巴克首次譯為中文本以來[2],歷經多次修訂,由中央編譯局和人民出版社以及南京大學出版社等單位多次刊行新譯本,與此同時,關于《德》文的研究尤其是第一章的研究,歷來是國內學術界的熱點話題。近年來,由于廣松涉版《德》文的引進[3],以及MEGA2試行版的刊出[4],該文獻再一次成為海內外學者共同關注的對象。新近的研究主要將視野集中于文獻學和版本考證層面,并在廣泛討論的基礎上取得了成果。我們認為,這個現象標志著國內學界對于該文本的解讀和發掘正在向縱深發展,以文獻考證和版式重編為基礎的學術討論,將為日后的研究開辟更為廣闊的空間。但是,如果研究僅止步于此,而沒能在現有基礎上向原文文本概念疏證上前進,那就未免有些隔靴搔癢。迄今為止,基于該文本德文原文以及中譯本進行相互校勘的研究鮮見于學術討論中,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我們在本文中做出的這種嘗試,正是在總結前人的研究基礎上,以概念梳理為己任,從德文原文出發結合中譯本,以“生活”、“需要”、“生產”等概念為線索,對這些術語的原文含義及其譯名進行討論,并嘗試著從馬克思思想發展史視野中對該術語的地位做出評價。
一、“生活”概念在《德意志意識形態》
中的翻譯檢討
我們在這里進行研究的生活概念,對應于德文leben一詞,在《朗氏德漢雙解大詞典》中,leben分別具有動詞和名詞兩種形式,作為動詞,意思為生存、活著、過日子、以……為生等含義;作為名詞,其釋義為生命、生存、平生、生活等。無論是名詞還是動詞,均見諸于《德》文原文。與leben相關的形容詞是lebendig,意為生動的、生機勃勃的、活著的、活生生的。此外,由于德文可由多個詞結合形成組合詞的特性,以leben為詞根又可形成諸多相關詞匯,比如Lebensmittel,就是由生活(Leben)與媒介、手段(Mittel)構成的組合詞,引申義為食物、生活材料。上述以leben為詞干的單個詞、轉化詞或組合詞的形式在《德》文中多次出現,尤其集中于第一章中,據我們粗略統計,在第一章從“序言”到“共產主義”的部分中,共出現過77次,是文中出現頻率最高、變化形式最多、語義最復雜的德文術語之一,因而,我們有必要以生活概念作為研究的開端。
我們對照了《德》文原文以及1995年由中央編譯局重新整理出版的《德》文最新中文譯本,發現生活概念的相關翻譯中存在許多問題,值得商榷。先看動詞leben,在中譯本中統一譯作“生活”,例如:“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5]名詞Leben在中譯本中分別譯為“生活”和“生命”等術語。如“不是意識決定生活,而是生活決定意識”[6];“生命的生產,無論是通過勞動而達到的自己生命的生產,或是通過生育而達到的他人生命的生產,就立即表現為雙重關系”[7]。這些例句中“生活”和“生命”的德文原文都是Leben。而形容詞lebendig被譯為“有生命的”、“活生生的”。如“把意識看作是有生命的個人”[8],以及“他從來沒有把感性世界理解為構成這一世界的個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動”[9]。通過上述例子,我們發現同樣一個德文詞在文中出現了多種譯名,這種現象更多見于以Leben為詞干的組合詞中。比如說,“現實的生活生產被看成是某種非歷史的東西”[10],和上面提到的“生命的生產”,其對應的德文術語分別是Lebensproduktion和die Produktion des Lebens,從語法上看這兩個術語應該是等價的,不過前者是用組合詞的方式,后者是用第二格的方式把“生活”和“生產”聯結起來。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翻譯把原文中固定搭配的術語割裂開來,這樣盡管可能讀起來更加通順,但卻模糊了術語間的對照關系。比如“那么這種現象也是從人們生活的歷史過程中產生的”[11],其德文原文中對應于“生活的歷史過程”的術語是“historische Lebensprozeβ”,顯然在這里“Lebensprozeβ生活過程”是一個組合詞,而“historische歷史性”則是對生活過程的修飾。我們認為,該術語譯作“歷史性的生活過程”更為恰當,因為生活過程在《德》文中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術語,不宜被拆開翻譯。
中央編譯局的《德》文譯本已經在語言流暢方面和意義準確表達方面做到了很好的協調,但在重點詞匯的翻譯上,還存在一些可供商榷之處。其中有一些很難僅憑修訂譯本來彌補。我們希望通過本文的探討,為解決上述翻譯中的困境提供一種可能的嘗試,通過恢復概念間的邏輯關系,為譯文所產生的偏離提供一種糾正。
二、現實的個人及其現實的生活
在《德》文的一個腳注里,馬克思將歷史科學(die Wissenschaft der Geschichte)規定為唯一的科學,并且認為可以從兩個不同的角度去研究。第一個角度是自然的角度,其理論表現為自然科學,也就是自然史;第二個角度是人的角度,其理論表現為人類史。馬克思清晰地指出,人類史與自然史是考察歷史的兩種不同視角,自然史與人類史是相互制約、相互表達的同一門科學,即歷史科學。馬克思同時宣稱,他即將展開的研究是采取人類史的視角來研究歷史科學,這一研究將徹底驅散此前的意識形態迷霧。
人類歷史研究究竟應該從哪里出發?馬克思認為此前的哲學家們僅是在思維抽象中將意識或精神認作人類歷史的第一前提,他們在想象中遺忘了現實的人,而在馬克思看來,現實的個人作為歷史的前提,是毋庸置疑的、經驗上具有明證性的基本事實。接下來的問題是:我們究竟如何理解現實的個人?與大多數經驗主義者不同,馬克思并不把現實的人理解為孤立的個體,或肉體意義上獨立存在的人,他把現實的個人理解為“他們的活動(Aktion)和他們的物質生活條件(materielle Lebensbedin-gungen)”[12]。我們認為,這個定義非常重要,馬克思正是從對人的全新分析走向唯物史觀的,上述定義值得深入辨析,我們認為至少可以從以下幾個層次進行把握:第一,現實的個人不等于生理學意義上的肉體存在;第二,現實的人不等于脫離社會生活的抽象個人;第三,人的現實性是圍繞其物質生活需要展開的生產活動;第四,任何人的生產活動必須在特定的物質生活條件下發生;第五,現實的人是個人與社會的統一,人類活動與自然界的統一,這個統一體就是物質生活過程。
首先從第一點來看,馬克思指出個人的生命存在并不能被化約為肉體存在。誠然,離開肉體存在的前提,個體生命都無法持存,更別說歷史的發生了。但是,人的肉體器官的存在并不直接等同于有生命的人(das lebendigen Individuum)。因為,現實的人不僅僅擁有肉身,他還擁有生活,擁有生命活動,他的存在是其生活和生命力的展開。生理學意義上的肉體只有在參與生產活動時,才是現實的真正的人,生產活動使人擁有生活,使其生命力得以現實地展開。因而,馬克思明確指出,只有生產活動才是人與動物相區別的標準,動物并不在生活中,而人只能被理解為生活著的人。通過上述分析,馬克思將唯物史觀與庸俗唯物主義明確相區別,后者只將人理解為生理學意義上的有機體,而未能看到人的現實性在于物質生活,而非肉體組織。
第二點,現實的人不是孤零零的個體,而是具有社會屬性,生活在特定社會關系中的人。上面講到,馬克思將人理解為現實行動中的人,將人稱作有生命的屬人的個體(lebendigen menschlichen Individuen)。現實的人在行動中與各種物質生活條件不斷打交道,以滿足自己的物質生活需要,這種行動也被馬克思稱作生產(Produktion)。生產是人類有意識有目的的活動,它的目的是滿足個人作為類存在物的一些普遍需要,如生命的持存、新生命的繁殖,等等。因而,生產是一種類活動,而非個別活動。人類作為群居動物,必須以個體身份參與到社會協作中,為其類生活也為其個體生活的延續創造條件。每個生產者參與其中的看似獨立的個別生產環節,其實從屬于社會生產總體,從而也受社會生產的限定。在生產過程中,每個生產者都不可避免地與他人進行著分工協作,維持并建立著特定的社會關系,參與并推動著社會生產的發展;而社會生產在產出人們生活所必需的物質生活資料時,也同時生產出新的社會形態,這些社會形態從更為廣闊的空間、從社會總體上對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形式加以確定。馬克思對于生產的社會化和人類的社會屬性的理解,從根本上反駁了經驗論者們的原子個體假設,也是唯物史觀對經驗論史觀在歷史出發點上的超越。
第三點,在《德》文中馬克思反復強調,現實的人是生活著的人,人的現實性是圍繞其物質生活需要展開的生產活動,這是唯物史觀的基本前提。歷史的第一前提被描述為“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所以說,“能夠生活”或者說滿足物質生活需要,就是人類歷史發生發展的基本動力。圍繞著物質生活需要的滿足,人們全面地展開其物質生產活動,其唯一目的就是使人類“能夠生活”。這樣,馬克思就將創造物質生活規定為人的現實性,而物質生活的具體內容就是為了滿足生活需要而進行的生產活動。這樣,“生活生產”(Lebensproduktion)或“生命的生產”(die Produktion des Lebens)也就成為人類史實證研究的核心概念。對歷史的研究也就是對現實的人的研究,而對現實的人的研究就是對其物質生活的研究,對其物質生活的研究被歸結為對其生產過程的研究,這樣馬克思就從原則上解答了唯物史觀的研究對象和方法。
第四點,所謂現實的人,就是“他們的活動和他們的物質生活條件”。我們在第三點中詳細闡明了應該如何從物質生產活動這個角度去理解現實的人,這符合上述定義中的“他們的活動”。但僅從活動的角度還是不夠的,馬克思的定義提醒我們,還需要從“物質生活條件”的角度去理解人,或者說,物質生活條件作為生產的必要環節,是必須被納入人的定義中去的。如前所述,馬克思指出要想理解現實的人,必須理解人的現實生活,而人的現實生活就是其物質生產。那么物質生產又該如何理解呢?我們認為,上述人的定義提醒我們,應該從兩個不同的角度去理解:“活動”和“物質生活條件”。這兩個概念分別代表人類物質生活的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能動的方面,即人類的物質生產活動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實踐活動;另一方面是受限定的一面,這就是說無論怎樣的實踐活動,都必須也必然地在特定自然環境中展開。這個自然環境又被馬克思分析為兩個層次,既包括人類在生產活動中遇到各種現成自然條件——地質條件、地理條件、氣候條件以及其他條件,也包括“由他們自己的活動所創造出來的物質生活條件”。所謂現成的自然條件,我們認為不應被理解為完全獨立于人類活動的自然界,相反,這個自然界指的是與人類生產活動發生著關聯的,或者說,被人類生產活動納入其中的自然界。這里的“現成”,強調的是在形質上未經人類改造而直接能夠成為人類物質生產資料的那些自然產物。除了這些現成的自然條件之外,自然界作為人類生產活動發生的場所,始終與生產活動之間保持著物質交流,自然界既是生產活動的前提,又是生產活動的結果,人類的活動不可避免地改造著大自然。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物質生活條件中又包括“由他們自己的活動所創造出來的”那些部分。
必須強調的是,“活動”和“物質生活條件”兩個方面在理解馬克思的人的現實性概念時,相互補充,缺一不可。“活動”和“物質生活條件”應該被理解為現實生產活動的兩個側面,這兩個側面互相依存、互相解釋,表達的是同一種連續性現實活動,而不能被理解為兩個獨立且互不相關的環節。對人類生產活動的理解,必須從限制其生產的物質生活條件中去理解,同樣,對物質生活條件的理解,也必須將其理解為人類生產活動的前提和結果,而不是孤零零的大自然。換句話說,現實生產活動必然是發生在特定自然環境中,以不受人們主觀意志支配的自然條件為前提,而展開的物質資料生產活動。
第五點,從整體來看,馬克思所定義的現實的人,是個人與社會的統一,人類活動與自然界的統一,這個統一體就是物質生活。我們在前面提到過,馬克思對于現實的個人的創見,是將人理解為他的現實生活。生活在這里不是名詞性質,而是動詞leben,因而,我們要討論的“生活”概念是一個動態過程,不是名詞所指稱的靜止狀態。“生活”在這里指的是一個能動發展著的連續過程,馬克思也將這個動態過程稱作“生活過程”(Lebensprozeβ)。生活作為一個現實過程,體現的就是人本身。在現實的生活中,個人不再僅僅是肉體存在物,而是從事活動的人,這些活動的性質既受制于人類有機體的生理需要,又受制于特定歷史階段中的交往形式,因而是生理個體與社會單元的統一。此外,生活不僅是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過程,還是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交往過程。前面講過,馬克思將生活理解為物質資料生產過程,生活即生產,任何生產都是在一定物質生產條件下展開的,因而馬克思在《德》文中很多地方,也將“生活”強調為“物質生活”(das materielle Leben)、“現實生活”(das wirkliches Leben)、“社會生活”(das gesellschaftliche Leben)和“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動”(die lebendigesinnliche Tätigkeit),等等。所有這些術語都是為了指出,人類生產活動是現實地發生在自然環境中的生產活動,這個活動既有感性能動的一面,又有被物質條件限定的一面。也就是說,生活被把握成為一個辯證發展的過程,這個過程也是人類活動與外在自然界之間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相互轉化的發展過程,生產活動把人與世界聯系起來,把人類社會變成自然界的一個部分,也把自然界變成屬人的自然界。因而,我們說生活也是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統一。
綜上所述,“生活”概念不僅是馬克思克服觀念論哲學的哲學突破口,還是他將歷史研究改造為科學的轉折點。正是“生活”概念的發現,使得意識獨立性的虛假外衣被徹底揭穿,也為現實的人找到了存在論基礎,自此之后唯物史觀有別于觀念論在直觀經驗中找到了具體可行的研究對象,讓哲學從觀念世界回返到現實世界,而其立足點就是現實的人的“生活”,而這個“生活”概念必須被理解為動態的“生活過程”。
三、生活、需要和生產
我們在上面一節從邏輯上厘清了《德》文中“歷史研究的起點”、“現實的個人”、“現實的生活”和“物質資料生產”以及“物質生活條件”等概念之間的關系,簡要回顧了馬克思的論證結構,將唯物史觀的研究起點規定到“生活”這個領域中。根據馬克思的思想,人類現實的生活過程就體現為物質資料生產活動,要言之,生活就是生產。讓我們從這個論斷出發,將關于《德》文的研究向縱深推進一步。我們在這里要提出的問題是:為什么馬克思把現實的生活理解為物質資料生產?這兩者究竟是如何關聯起來的?生產是如何發生的?以何種方式持續發展著?為什么他把這個生產過程視為創造個體、創造歷史和創造社會的過程?這些問題是任何一位馬克思主義研究者都不能回避的,它們是否能夠得到合理地解答,涉及這樣一個理論難題:馬克思究竟如何發現了生產領域,是偶然的、獨斷的,還是科學的?
在對《德》文原文進行了詳盡地考察后,我們的結論是:“需要”概念構成了從生活到生產的過渡橋梁。我們認為,馬克思對需要進行了存在論意義上的考察,從四個不同的層次對其加以剖析,不僅通過需要概念描述出了人類生活的存在論特征,而且還借助這個概念建立起生活與生產之間的關聯。對需要概念的清理工作,有助于我們清晰完整地解答上面提出的問題,并恢復馬克思對于唯物史觀的合理性論證架構。
需要概念對應于德文Bedürfnis,在《德》文中通常以復數形式Bedürfnisse出現。盡管這個詞在《德》文中出現頻率不像“生活”和“生產”那么高,但卻是理解這兩個概念的關節點。關于這個概念,馬克思從邏輯上區分了四個層次展開論證。首先,他把人類的需要理解為自然和社會的雙重關系,區分為對物的需要和對人的需要這兩個層次;其次,對物的需要層次又根據普遍性和多樣性區分為基本生活需要和增殖需要;再次,對人的需要也要根據社會單元的不同,區分為對家庭關系的需要和對社會關系的需要。接下來讓我們針對上述四個不同層次,對馬克思的需要概念逐一展開分析。
第一層次是有機體持存的基本生活需要。我們前面提到過,個人的肉體存在是任何人類歷史需要確定的第一個具體事實。人類的生活是在這個事實基礎上,以滿足肉體持存的各種需要而展開的活動。這些需要在邏輯上最初是以人類有機體的生理需要為起點的,所有的需要都體現為基本生活需要,而這些基本需要的滿足活動,其唯一目的就是有機體“能夠生活”。而這些為了“能夠生活”而進行的活動,便是人類“創造歷史”的起點。由此看來,第一層次的基本需要具有類的普遍性,超越性別、種族和社會身份的差異。易言之,這些需要是超越一切經驗性差異但同時也表現為經驗性特征的物質需要,是人類中任何一個個體生命持存必須要滿足的條件。這些條件就是衣、食、住及其他延續生命所需要的生活必需品。為了獲得這些生活資料,人們必須自發地組織起來,年年月月、時時刻刻為此而勞動,以便使個體以及個體所依附的社會能夠生活下去。因而,在唯物史觀看來,人類的第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行動,不是思維或意識的發生,而是為了創造滿足上述最基本物質需要的工具而進行的生產活動(Erzeugung),這個生產活動同時也被稱作物質生活自身的生產(die Produktion des materiellen Lebens selbst)。
第二層次是物質需要的增殖。馬克思將物質資料需要區分為兩種不同性質的需要。第一種是基本需要,也就是上述第一個層次中所述及的那些具有普遍性的需要;第二種需要是由滿足基本需要的生產活動和該活動中創造出來的生產工具所引發的新的需要。第一層次需要與第二層次需要既有聯系,又有差異。從聯系的角度來看,第一種需要和第二種需要是密不可分的整體,需要滿足活動及其滿足工具必然將同時引發新的需要,比如說對工具使用方式的改造,對需要滿足形式的改進,等等。這些新的需要是伴隨著第一種需要滿足活動而同時發生的,我們甚至無法在時間上對這兩種滿足活動進行區分,這個區分更多地是在邏輯層面上進行的。因而,馬克思將生產為了滿足第一種需要所需資料的活動(die Erzeugung der Mittel zur Befriedigung dieser Bedürfnisse)等同于新需要的生產(diese Erzeugung neuer Bedürfnisse),這兩者實際上是同一活動過程,馬克思將這個過程統稱為物質生活生產,是人類的第一個歷史活動。從差異的角度來看,這些新的需要與滿足第一種需要時所使用的生產方式和生產工具有關,因而新需要無論在內容還是形式上,都受第一種需要滿足方式的限制,因而,并不像第一層次需要那樣,具有超越經驗性差異的普遍性特征,而是體現為多樣性。也就是說,不同地區、不同文化、不同種族中,結合在不同生產方式中的人們會產生著多種多樣各具特色的新需要,這些需要的產生,受其歷史、社會、文化等諸多經驗性方面的限制,因而在類型上各具特征。第二層次增殖需要的多樣性,是人類歷史階段、社會形態及其交往形式多樣性的理論基礎,從唯物史觀看來,正是建立在基本需要基礎之上的增殖需要,才是推動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本質動力,人類社會早已脫離了為滿足第一層次需要而進行生產的階段了,可以說,在任何類型、任何歷史階段中的人類社會,基本上都是以滿足增殖需要為主要目的的。增殖需要的變化和發展本身就是一個歷史過程,正如馬克思所言:“物質生活的這樣或那樣的形式,每次都取決于已經發達的需要,而這些需要的產生,也像它們的滿足一樣,本身是一個歷史過程。”[13]由此看來,盡管增殖需要并不像基本需要那樣,在內容和形式上(如衣食住等方面)具有普遍性,但這并不表示增殖需要在人類歷史發展中僅居于次要地位,恰恰相反,增殖需要既構成了人類歷史發展的根本原因(如果人類生產活動的目的僅局限于基本需要的滿足,那么人類歷史和人類社會也就不可能進步發展了,人類社會將永遠停留在采摘果實或狩獵活動的原始階段),又以其多樣性特征建構出人類歷史和社會形態的多樣性。因而,我們認為,盡管馬克思在手稿中關于增殖需要的論述,著墨不多,但是綜合散見于不同段落中的觀點,我們認為馬克思其實非常強調唯物史觀對于增殖需要的重視。前面提到的基本需要僅僅是歷史的起點,而增殖需要才是人類歷史前進的原因和動力,基本需要和增殖需要之間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的關系,決定了唯物史觀必須將這兩種需要視作一個整體進行把握,而上述需要的區分不過是在邏輯層面上進行的分析工具,現實的需要則必然是兩種需要的結合。
需要的第三層次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家庭。前面講了,馬克思對于需要的分析,分為自然的和社會的雙重關系。具體來說,自然關系強調人與物之間的關系,而社會關系強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前面我們已經通過基本需要和增殖需要的兩層次分析,把需要的自然關系講清楚了,那么接下來從家庭開始,就進入了需要的社會關系層面。首先,我們要提出的問題是:自然關系與社會關系之間是否存在過渡?或者說,馬克思是如何從人與物的論述過渡到人與人的論述?社會關系中的“他人”概念是如何從自然關系中誕生的?
關于這個問題的解答,我們還是要回到前面強調的生活概念。我們前面講過,馬克思在《德》文原文中將生活規定為生活過程,人們的物質生活過程既表達為“能夠生活”(leben zu können),又表達為“創造生活”(leben zu machen)。從創造生活的角度來看,這個詞組中的生活同時可以被解釋為生命,而且這里的生命具有雙重含義,既指涉創造者創造自我的生命,即其生命的延續;又可以指涉創造者創造他之外的他人生命,即他的后代繁衍。由此看來,如果說生活本身就是一個創造過程的話,那么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就認識到,生活是必然關涉到他人的活動,這種關涉的原初方式是以家庭關系展開的,進而發展為全方位的社會關系。馬克思正是從“創造生活”leben zu machen中的leben概念出發,分析出社會關系中的他人,實現了從自然關系向社會關系的過渡。或者,我們也可以說,家庭是自然關系與社會關系的交集,既體現為自然關系,即人類本能的繁殖活動的結果;又體現為社會關系,即人類生產活動所創造出來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需要的第四層次是社會,而這一層次是對前三個層次的綜合,如果說前面三個層次分別從基本需要、增殖需要和家庭需要的角度,對生活需要進行了多角度的考察,那么在最后一個環節,馬克思將前述被分析為不同層次的需要,還原成為社會性整體,需要的社會性特征不是需要發展的最后一個環節,而是人類物質生活需要的普遍性特征,體現在前述幾個環節中。無論是基本需要、增殖需要還是家庭構成形式,其滿足手段中均體現出社會性的特征,或者說,上述需要的滿足活動必須在現實的社會環境中才能得到實現。
馬克思在《德》文中關于社會關系的定義是“許多個人的共同活動”[14]。只要涉及到一個人以上的合作活動,就必然涉及社會關系,因而家庭是社會關系的第一種發展類型,隨著物質生活生產的社會化,社會關系也從單一的家庭關系發展到廣泛多樣的人際關系。至于人們是在何種條件下、以何種方式、為了何種目的而進行合作,這些問題并不影響我們關于社會關系的定義,只要是多人的共同協作,都算社會關系。在多種多樣的社會關系中,馬克思尤其關注生產關系,原因在于生產活動構成了人類現實生活的核心內容,因而一切社會關系都是圍繞著生產關系展開的。在生產過程中,個人的基本需要和增殖需要不斷地被生產和滿足,同時,個人在這個過程中也建立起廣泛的交往關系,這些關系既是物質需要滿足活動的結果,又是需要的社會形式,簡言之,個人不僅對物質資料保持著持續的需要,對其社會交往也同樣保持著熱切的需要。個人的社會身份不以他是否在某時某地參與了具體的生活合作為前提,而是指任何個人在任何時間任何場合都具有社會性身份,這些身份和家庭角色一樣,是人的社會屬性本身。個人對社會交往的需要,不僅表現為物質生產的結果,還表現為個人的生存需要。個人的社會屬性在唯物史觀的觀察下,就被表達為人與人之間的“物質聯系”,所謂的物質,是指“這種聯系是由需要和生產方式決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樣長久的歷史;這種聯系不斷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現為‘歷史’”[15]。如果說,人類歷史就是需要的生產和需要的滿足之間的辯證發展過程的話,那么人類一切的需要都以其社會性特征而把個別的人關聯成為整體,社會需要的生產和滿足就成為推動人類歷史發展的根本動力。
這樣看來,馬克思對于人類的需要分析得非常全面,分別從對物的需要和對交往的需要進行分析,有邏輯、有步驟地把需要分為上述四個層次。他準確地將物質生活生產把握為一個動態過程,這個過程是自然與社會的結合,既是需要的滿足,又是需要的生產,需要的不斷增殖推動著滿足手段的不斷更新,這個動態過程體現在現實生活中,就是人類物質生產的不斷發展,進而推動歷史進步。正是因為人類的需要具有不斷增殖的特征,人類的歷史才會以動態的形式體現出來,表現為具有內在動力的歷史進步。需要的滿足和更新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人類歷史就是圍繞著這個過程而展開的人類生產史。在生產過程中,新的需要、新的工具、新的生產方式、新的物質生產條件、新的人際關系、新的交往形式,甚至新的哲學、宗教、藝術等觀念世界,也同時被生產出來。通過需要的分析,馬克思從紛繁蕪雜的社會生活現象中把生產活動識別出來,并與生活概念相關聯。現實生活在存在論上體現為多層次的需要及其滿足過程,而人類物質需要的動態滿足過程就被馬克思規定為生產。將生活、需要和生產三個概念關聯起來,并對需要概念做深入分析,這是歷史唯物主義具有原則高度的創見,也是唯物史觀與其他類型歷史觀之間最重大的差別。
小結
到此為止,我們已經圍繞著生活概念,把它與需要和生產之間的關系,盡可能詳盡地加以分析論述,基本上恢復了馬克思從現實的人到生活過程,再到生產過程的全貌。我們認為,馬克思在《德》文中關于生活過程的討論,必須從存在論的角度加以把握。所謂存在論,討論的是“存在”這個范疇,馬克思將人們的存在規定為他們的現實生活過程,而人類的現實生活過程也就是物質資料的生產過程,這一論斷可被視為唯物史觀的存在論。需要強調的是,現實生活過程與對生活過程的理論描述不應該等同視之。前者是活生生的生命歷程,后者則是通過概念對這個歷程的把握和描述。生活只是自身同一的流變歷程,而對生活過程的概念描述則可以有不同的邏輯視角和概念樣式。概念不能替代生活,生活才是歷史和意識形態的起點,這應該是馬克思唯物史觀的重要立場。因而,我們在這里特別指出,區分唯物史觀研究對象和理論本身,具有重大的學術意義。如果我們混同了這兩者,那么就會把生命活動誤解為機械式的生產力與生產關系辯證法,而忘記了后者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理論描述方式。此外,這種誤解還會帶來另外一種誤識,那就是對馬克思關于歷史哲學存在論基礎的討論漠然無視,表現為對《德》文中生活概念缺乏應有的關注。上述兩種理論誤區都曾出現在中外馬克思哲學研究中,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對馬克思原文缺乏深入細致和耐心的考察,另一方面對馬克思的唯物史觀采取了簡單的態度,要么將其理論簡化為幾個繞口令一樣的公式,要么就是用某個階段性文本來替代馬克思整體哲學,缺乏哲學史和馬克思個人思想成長史的視野。本文對于《德》文生活概念及其關聯性的研究,正是為了指出上述理論誤區,在精讀原文的基礎上力圖還原馬克思的原初論證結構和概念之間的關系,為《德》文的深入研究做出一些初步的嘗試。由于該文獻中的問題錯綜復雜,手稿段落安排尚存諸多疑難,我們在這里只能淺嘗輒止。關于該文本的深入研究,有待學界同仁日后的共同努力,相信隨著研究的深入,國內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水平一定會提升到一個更高的階段。
文章來源:《哲學分析》2011年第3期
作者單位:孫云龍,復旦大學歷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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