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嗎?
[摘要] 社會實踐的結果是檢驗理論正誤的唯一標準,這個命題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提法有著巨大的分歧。這些分歧,主要表現在真理是否需要檢驗、是用過程還是用結果來檢驗、個別實踐和社會實踐的差異、真理的絕對性和相對適用性、判斷結果是否正確用什么標準等重大問題上。對這些問題從哲學的視角結合社會實際進行質疑并提出新的論點,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 社會實踐 真理 標準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報以本報評論員的名義,發表了一篇重要的理論文章《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以下簡稱“實論”)。這篇文章,對當時解放思想,推進改革開放,起到了重大作用。作為一定條件下的特殊的政治需要,應該說,“實論”已經基本上完成了其所擔負的歷史使命。在經歷了四十余年改革后的今天,國內形勢已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特別是在意識形態領域,各種思潮暗流涌動,形形色色的奇葩觀點競相斗艷,以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為名,打著“檢驗真理”的旗號,實則邊緣化、修正、甚至反馬克思主義的大有人在。而“實論”的某些思想方法,亦為這些沉滓泛起無意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站在今天的角度上來審視,“實論”的某些立論和思想已顯得不合時宜,且某些觀點原本就存在著一定程度的硬傷。有鑒于此,確有必要對該文的一些觀點結合社會實際進行商榷,以正視聽。如對某些明顯的理論失誤不管不顧,任由其繼續指導當今的社會實踐,只會在謬誤傳存的情況下,擴大錯誤和損失,并嚴重誤導下一步的深入改革。
在社會科學的范疇內,人們對某種理論的肯定,是要經過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樣一個多次的反復,才能夠得出正確的結論。在這里,實踐被賦予了兩重意思:一是實踐是社會的實踐,必須是大面積的、有眾多人參與的運動;二是在同等條件下的實踐必須呈有規律性的、有多次重復的相同結果。也就是說,只有社會實踐的結果,才是檢驗理論正誤的唯一標準。因此,對“實論”所提出的質疑,就包含了對真理是否需要檢驗,實踐的過程和結果的差異,實踐的廣度,真理的絕對性和適用性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提出對這些方面觀點的質疑,除了在學術上進行爭鳴外,更重要的是對剖析社會現實問題從哲學角度提供一個思路,探索一個新的因理論的失誤而產生某些社會問題的思維方式,以期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能走出一條新路。
一、已經被認定為真理的理論還用再檢驗嗎?
真理是什么?馬克思主義的真理觀認為,真理是客觀事物及其規律在人的意識中的正確反映。或者說,正確反映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理論就是真理。那么,一種理論,已被社會實踐的結果多次證明其在一定的范圍和條件下是正確的,因而被確定為真理,這種真理,在同等范圍和條件下還需要繼續檢驗嗎?
先來看兩種論點:一種是毛澤東所說的“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踐”[1](以下簡稱為“毛論”),另一種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即“實論”。粗看二論似無不同,實則所表達的意思有著重大的差異:“毛論”的意思是說,一種理論是否是真理,要看社會實踐檢驗的結果。即是在對理論設疑的前提下,提出判斷該理論究竟是真理或是謬誤的一種檢驗方法。從語境上可認為是在真理一詞前省略了是否二字。而“實論”是在已肯定是真理的預設前提下來強調檢驗標準。從檢驗真理這個動賓詞組來理解,無法讓人覺得有“檢驗是否是真理”的意思。其結果就是產生了用實踐來檢驗真理這樣一個荒謬的意思表達:既然已經被多次社會實踐的結果而確定的某種理論為真理,這個真理還需要檢驗嗎?反過來說,能被實踐的結果證明是繆誤的“真理”還能叫真理嗎?人們可以通過社會實踐的多次重復來證實某理論其實就是真理,但不能通過實踐的結果來檢驗被證實的真理居然可以不是真理!
檢驗理論的正誤同檢驗真理是兩個不同的含義。如果某種被標榜為真理的理論在同等條件下被實踐的結果證明是謬誤,那只能說明這個“真理”是披著真理外衣的謬論。“真正”的真理,比如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就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理論。它們的基本原理、經典論述、理論精髓,是不能隨便以發展和創新的名義來修正的。真理所具有的絕對性,即在于此。
客觀地說,所謂的檢驗,是對某種事物所具有的不確定性的一種判定,而真理具有確定性,只能證實。“實論”一文的所謂“檢驗”,只能是進一步證實真理的正確性,而不是判定真理還存在著繆誤,甚至變成了謬論。由檢驗真理帶來更糟糕的歧義是,對已確定為真理的所謂檢驗,在社會實踐中,往往表現為對真理的修正甚至或明或暗的否定。明的否定很容易露出馬腳而被人們識破,而暗的否定,卻能把真理邊緣化而束之高閣,或打著理論創新的旗號販賣私貨進而暗渡陳倉。比如憲法規定的社會主義社會必須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的結論,是建立在馬克思于《共產黨宣言》中所說的“共產黨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論概括為一句話:消滅私有制。”這個理論精髓上的。從改革開放以來大力發展私有制并使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基礎已經失守[2]且現在還在繼續把大型國企私有化的社會現實下,產生的種種世人皆知的惡果,是否從反面證實了共產黨人必須消滅私有制這個理論就是真理,任何社會實踐的結果對這個真理的“檢驗”都是進一步證實了這個真理確實就是真理。任何對這個真理的修正、“發展”、“創新”、都是對真理的褻瀆。從另一個意義上說,所謂的“檢驗真理”,其帶來的副作用或是潛臺詞就是借檢驗真理為名而否定真理。除此之外,還能有什么其它的正面解釋?
二、檢驗理論正誤的不是實踐的過程而只能是實踐的結果
“判定認識或理論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觀上覺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觀上社會實踐的結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踐。”[3] 毛澤東的這段話,準確的闡釋了“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踐”之實踐所指,就是結果,而不是過程。
所以,在檢驗的標準上,“毛論”強調的是實踐的結果:當實踐的過程未結束的時候,一般是無法證實該理論是否正確。而“實論”,就無法推斷其強調的究竟是過程還是結果,如果從檢驗真理這一荒謬的意思表達來倒推:既然可被實踐的結果能證明是謬誤的所謂的真理因其不存在而無法檢驗,那就只能用實踐的過程來檢驗真理了。而過程如前所敘是不能判斷理論的正確的,更不用說真理了。所以,“實論”的這個命題最終推出的錯誤結論就是“實踐的過程是檢驗已被承認是真理的唯一標準”。由此續推:該立論唯一能作的合理的解釋就是,實踐是一個過程,或者說是為實現預定的思想、政策、制度、計劃、乃至措施和辦法而實施的一種運動,運動的結果如何,檢驗著理論的正誤和真理的確定性。但是,這個勉強能自洽的推理,卻又導致了“實論”的所謂“實踐”就是指的是實踐的過程這樣一個唯一的意思表達。
理論的正確與否必須要靠社會實踐的結果而不是過程來檢驗,這個論點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特別是在理論界高呼發展和創新的年代,在對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熱潮中,各式理論紛紛粉墨登場。而每一種理論問世,沒有不說自己是正確的。然究竟是否正確,必須靠社會實踐的結果來檢驗。特別是某些有著巨大分歧的理論,更是必須看其社會實踐的最終結果,而不是在實踐的過程中王婆賣瓜,用什么“改革中的問題只能用深化改革來解決”這類神話來自圓其說。改革開放以來,許多制度和政策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有些就是完全在否定以前的理論之上建立的。這種否定是否正確,或者是否完全正確,不是靠給現行理論貼一大堆正確的標簽就可以解決的,仍然必須接受現在的社會實踐的結果來檢驗。對過去的有些否定是必須的,有些否定是在倒洗澡水的同時,把小孩也倒掉了。對倒掉小孩的否定,是否可以來個否定的否定?在解放思想的時代,是否應該問一問:理論、思想、觀念、制度、政策、辦法,是不是一打著改革開放的旗幟,一進了理論創新的籠子,則其理論就天然且必然的正確?就理所當然的成了“真理”,就可以不受社會實踐的結果的檢驗?
三、真理必須在一定范圍內和條件下具有可重復性
已被實踐的過程和結果所證實的某種正確認識,也要繼續接受實踐的結果的檢驗,包括在一定條件下深度、廣度和高度的多次重復。正確的理論,由于其過程和結果所具有的規律性和可重復性而成為真理。在這里,特別要指出在檢驗的廣度上,“毛論”強調的是社會實踐,即整個社會實踐的結果,有一個量的限定。而“實論”單從標題上看只是說實踐,在內容上雖然出現了社會實踐的字眼,但在論述中并沒有區別個別實踐和整體實踐的關系,在外延上顯得含混不清:單一的實踐叫不叫實踐?在一個村,一個鄉,甚至一個縣用某種理論實踐了,結果都不錯,但能證明該理論在全省,全國都適用?如果不適用,那么這種理論究竟是真理還是謬誤?這種涉及到點和面、個體和整體、局部和全局的關系,并不是一種文字游戲,亦不是一個經院哲學問題,而是一個很嚴肅的政治問題。特別是我國是一個十四億人口的大國,這個關系尤其要引起高度注意。
比如以“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為指導思想而進行改革的某村農民,二十三年沒有向國家上交一粒糧且還吃返銷糧,分田單干后吃飽了肚子,這種情況是否代表了中國絕大多數農民的現狀?是否就說明了在解決農業問題上單干比集體化優越?如果是,怎么說明南街村、華西村、周家莊等少數堅持農村集體化道路而走向共同富裕且不斷發展壯大的事實?如何解釋多數農村因“聯產承包責任制”而造成“三農問題”的社會濫象?(甚至連小崗村自己,也在分田單干后的今天,又走了回頭路,形成了所謂的否定之否定!)如果不是,是什么原因導致農村在社會主義集體化的道路上走回千百年來的分田單干的老路?即使農村集體化的道路出現某些問題而非回頭不可,為什么不先小規模的試點,確實成功后再普遍推廣?
無可否認,有些理論確實是在發展或創新,由于沒有可比性或模仿性,必須經過一段時間后才能看到結果。客觀地講,這類理論,如同自然科學搞實驗一樣,由于風險和收益對等,是正確的就是功德無量,是錯誤的則就禍國殃民。由于關系到國計民生這個重大問題,則更應該先行試點,根據試點的結果及時予以總結,然后以點帶面,點面結合,效果確實不錯再酌情全面鋪開。而不是結果未清,就一哄而起。比如對國企改制中的大規模、無原則、甚至帶點兒戲的私有化,農村的分田單干,科技中的以市場換技術等這類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在實踐的過程中走了試錯這個程序嗎?廣泛的社會實踐的結果能檢驗出其正確性嗎?如果不正確,及時予以改正了嗎?無可否認的是,科學發展觀的提出,不就是對以前某些做法不科學的質疑?然質疑的后面,又有誰對質疑給予了負責任的答復或結論?
四、真理的相對性表現為時、空、度、形的局限性
真理之所以為真理,就是表現在真理所具有的絕對性上。真理的不用檢驗,亦表明真理在一定的范圍和條件下是“絕對”正確的,不容懷疑的。然而,真理又具有相對性,是因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適用的條件和范圍。超出了這個條件,真理就可能變成謬誤。在資本主義階段適用的理論,不一定完全適用帝國主義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適用的理論,不一定適用社會主義中級階段。就是在同一階段,正確的理論亦有一定的適用范圍。特別要指出的是:在正確理論指導下的社會實踐,結果的正確必然是理論上的正確,而理論正確結果不一定正確。千萬不要以為掌握了真理,結果就一定萬事大吉。在正確理論指導下的實踐,不一定得出正確結果的這類情況有很復雜的原因:比如有歪嘴和尚念歪了經,有執行過程中方法的失誤,有教條主義的作祟,有矯枉過正,執行走偏等度或量的失控,有真理掌握群眾的差異等等。出現這些情況,當然就不能馬上否定理論是正確的,需要對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此外,還有表現為是“正確”理論的幾種情況:如打左燈向右拐的欺騙型的理論,只說不做的忽悠型的理論,先富帶后富的夢幻型理論等等,不一而足。只不過這些都是不入流的紅皮白心的蘿卜理論,在學術上沒有認真探討的價值。
情況或條件發生變化。真理的適用性也會發生變化。這個變化,主要表現在時間、空間、程度、形勢的變化。這四者的任一變化,都會導致真理部分甚至完全不適用,或是變成列寧所說的“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的一小步,真理便會變成錯誤。”[4]。但是,真理的適用性的變化,只是要求運用真理者因變而變,真理在其原有的適用范疇內仍然是真理,不能因為真理的不當運用而否定真理,更不能因此而“檢驗”出真理已變成了謬誤。因此,“依社會運動來說,真正的革命的指導者,不但在于當自己的思想、理論、計劃、方案有錯誤時須得善于改正,如同上面已經說到的,而且在于當某一客觀過程已經從某一發展階段向另一發展階段推移轉變的時候,須得善于使自己和參加革命的一切人員在主觀認識上也跟著推移轉變,即是要使新的革命任務和新的工作方案的提出,適合于新的情況的變化”[5]
五、必須制定結果是否正確的檢驗標準
既然說社會實踐的結果是檢驗理論是否正確的唯一標準,則這個“標準”就顯得特別重要。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立場,對同一個結果就會有不同的標準,從而得出不同的結論。比如對于共同富裕,廣大的老百姓都贊成,而多數先富者,部分官僚和腐敗分子、某些公知和精英階層,則未必會贊成。即使是同一個人,由于時間、空間、形勢等條件的變化,亦會對某種結果得出不同的結論。在這里,立場是重要的,一樣的結果,立場不同,結論一定是大相徑庭。因此,沒有絕大多數人認可的統一標準,是無法形成對結果的好壞達到共識的。在當前改革開放的形勢下,作為在某種理論指導下進行社會實踐而得到的結果好壞進行判斷的標準,是否可以把在政治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經濟上鞏固并發展社會主義的公有制,在社會生活上的消滅兩極分化、實行共同富裕,在社會道德上的至少利己不損人,在得到絕大多數人的認可的情況下,作為一個判斷結果是非的初級標準。符合這個標準的,就是正確的理論,否則,就是謬論,或是偽裝成正確理論的偽理論。沒有或拋開這個底線標準,或另立錯誤標準,則正確理論可以被打成錯誤理論,而錯誤理論反而可以大行其道。所謂的社會實踐的結果是檢驗理論正確與否的唯一標準就成了大忽悠,甚至被別有用心者反其道而行之。
再如對于市場經濟的態度問題,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立場亦是看法各異:社會主義固然也要利用市場對資源配置所起的決定性作用,避免人力資源和物資資源的浪費。但是,市場經濟是否就真的是十全十美?單憑這只“看不見”的手就能解決一切經濟問題?甚至民生和社會福利問題也要由市場來決定?回答應該是否定的。這個否定,就是基于工農大眾在市場經濟中被迫居于日益弱化的經濟地位而帶來的相對貧窮甚至絕對貧窮的生活狀況、出現貧富分化加劇甚至兩極分化的逐步形成這樣一個立場來看問題。所以,必須對市場經濟采取利用、限制、完善的政策。而少數的所謂精英,卻認為市場經濟能解決一切問題,現在出現的嚴重毛病,只能用完全的市場經濟的手段來解決,并荒謬的把完全的市場經濟等同于完全的私有化,且要為僅存的大型國企繼續私有化而殺開一條血路,哪怕違憲也在所不惜。很明顯,這就是對我國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經濟基礎名存實亡的結果究竟是好還是壞的結論,因立場不同而標準迴異的最典型的分歧。
在社會實踐的范疇內,任何理論問題的提出,都和純經院哲學所要達到的目標不同。要“讓哲學從哲學家的課堂上和書本里解放出來,變為群眾手里的尖銳武器。”[6]最終的目的就是要利用哲學這個認識論的工具來觀察和解決社會的現實問題。因此,提出社會實踐的結果是檢驗理論正誤的唯一標準這個命題,就是為了明確所謂的“實踐”只能是有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的廣泛的社會實踐,避免單一的實踐對理論的盲目肯定;糾正“實論”在論述中模糊實踐的過程和結果的巨大差異,肯定理論的正確必須是社會實踐的結果;明確指出“檢驗真理”這個錯誤的提法在社會實際中已淪為修正馬克思主義的工具,并對造成意識形態領域日益混亂的狀況起了一定的副作用。尤為重要的是,理論的正誤,取決于對結果好壞的判定。因而,判定結果好壞的“唯一標準”就成了最核心的問題,也是“實論”一文最為欠缺的重要內容。
參考文獻:
[1] [3] [5] 毛澤東:《實踐論》.《毛澤東選集》四卷合訂本.第一卷.[M]
[2] 王濤:《統計局局長馬建堂:中國經濟不存在“國進民退”》.[EB/OL] .新華網-新華財經.2009年11月24日
[4] 列寧:《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寧選集》第4卷第257頁.[M].1920年4月27日
[6] 毛澤東:《毛澤東選集》第八卷.《學習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和辯證法》[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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