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
習近平同志說:“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
“人民是什么?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毛澤東:《論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
按照憲法和《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所規定的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應該是在堅持共產黨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前提下才能堅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離開了黨的領導,離開了人民主體地位,離開了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就不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法律,不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法律就不能保護大多數勞動人民群眾的利益,當法律不能保護大多數勞動人民的利益時就做不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中國共產黨的歷來主張。曾幾何時,在中國大陸刮一股否定中國共產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妖風,誣蔑中國共產黨為“專制”、“獨裁”,其目的就是混淆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不同性質的階級立場,顛覆無產階級專政。
“‘你們獨裁。’可愛的先生們,你們講對了,我們正是這樣。中國人民在幾十年中積累起來的一切經驗,都叫我們實行人民民主專政,或曰人民民主獨裁,總之是一樣,就是剝奪反動派的發言權,只讓人民有發言權。”【毛澤東:《論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
資產階級專政與無產階級專政根本的區別就是前者是資產階級“獨裁”,后者是人民民主“獨裁”。資本主義國家為了維護少數資產階級的利益,制定了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獨裁”,實行資產階級專政的法律;社會主義國家為了維護最廣大勞動人民群眾的利益,也會制定出對資產階級“獨裁”,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法律。
美國是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是保護少數有錢人的利益,美國的民主是資產階級的民主,美國的自由是資產階級的自由。在美國,象黑人布朗、馬丁和大多數窮人們隨時有可能被白人警察殺害的危險,而且在美國的資本家和維護他們利益的警察殺害黑人和底層老百姓就象殺害一只動物一樣簡單,甚至比殺害一只寵物狗更方便,是不要負任何法律責任的,美國政府對無產階級實行的資產階級專政就是富人對窮人的“獨裁”。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民主和自由是由金錢的多少來決定的,越是有錢的人,民主和自由度就越高;而越是窮苦的人,民主和自由度就越低,甚至沒有任何民主和自由,美國的土著印第安人差不多被白種人殺盡,印第安人在美國有民主和自由嗎?
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是維護大多數勞動人民的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中國共產黨政府遵照憲法規定“在維護民族團結的斗爭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決不會象美國政府一樣采取種族歧視,任意殘殺黑人,滅絕印第安人。社會主義國家對剝削階級實行勞動改造,使其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為了消滅階級消滅剝削消滅私有制,就必須“在工人階級和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團結起來,組成自己的國家,選舉自己的政府,向著帝國主義的走狗即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及其幫兇們實行專政,實行獨裁,壓迫這些人,只許他們規規矩矩,不許他們亂說亂動。”【毛澤東:《論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
法律是表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則。法律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重要工具,有鮮明的階級性。
由此可見,“人人平等”只有在“人民民主專政”的法律面前才有可能實現,單純地說“人人平等”是不切實際的,在人民民主專政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符合社會客觀實際。資本主義國家實行的是資產階級專政,資產階級專政是保護少數人壓迫和剝削大多數人的法律,在資產階級專政的法律面前是無法實現人人平等的。
封建社會法律由代表地主階級利益的國王或者大臣制定,代表著封建地主剝削階級的利益;資本主義社會法律由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資產階級政客制定,代表著資本家剝削階級的利益;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法律由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代表著無產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所有權。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的法律是統治階級用來壓迫和剝削勞動人民的工具;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社會主義國家明確人民才是人民民主專政的主體。
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對于資本家來說是平等的,可是對于大多數勞動人民群眾來說是不平等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是對廣大人民群眾是平等的,對資產階級來說是不平等的。如果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對大多數人民群眾來說是不平等反而對剝削階級是有利的,就表明共產黨領導的政權已經由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性質變質為資產階級專政的修正主義國家。
只有堅持無產階級政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社會主義國家實行人民民主專政才能確保國家的法律能夠維護大多數勞動人民群眾的利益;只有在人民民主專政下的法律面前勞動人民才能“人人平等”。如果中國的依法治國不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而是照搬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來治理中國;不堅持人民的主體地位實行人民民主專政而是象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一樣堅持資本家為主體地位實行資產階級專政,勞動人民在資產階級專政的法律面前就沒有“平等”。美國的黑人被殺和中國農民工討薪被殺害的慘案就是在資本主義私有化剝削制度下勞動人民沒有“平等”的具體案例。如果在中國實行的不是人民民主專政而是資產階級專政,中國共產黨就會因背離了勞動人民利益被推翻,人民民主政權就要被顛覆,社會主義就要改變成資本主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就要演變成“中華民國”,蔣介石“反攻”大陸的“宏偉”計劃有可能由變了質的中國共產黨人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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